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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作品集-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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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老兄。我有一笔小小的账要和您算一算。您要是有空的话,我们就开始吧。” 

“我在写一篇文章,谈谈‘美国道德和智慧发展中令人鼓舞的进步’这个问题,正想赶完,可是这倒不要紧。开始吧。” 

两支手枪同时砰砰地打响了。主笔被打掉了一撮头发,上校的子弹在我的大腿上多肉的部分终结了它的旅程。上校的左肩稍微削掉了一点。他们又开枪了。这次他们两人都没有射中目标,可是我却遭了殃,胳臂上中了一枪。放第三枪的时候,两位先生都受了一点轻伤,我被削掉一块颧骨。于是我说,我认为我还是出去散散步为好,因为这是他们私人的事情,我再参与在里面不免有点伤脑筋。但是那两位先生都请求我继续坐在那里,并且极力说我对他们并无妨碍。 

然后他们一面再装上子弹,一面谈选举和收成的问题,同时我就着手捆伤口。可是他们马上又开枪了,打得很起劲,每一枪都没有落空——不过我应该说明的是,6枪之中有5枪都光顾了我。另外那一枪打中了上校的要害,他很幽默地说,现在他应该告辞了,因为他还有事情要进城去,于是他就探听了殡仪馆的所在,随即就走了。 

主笔转过身来向我说:“我约了人来吃饭,得准备一下。请你帮帮忙,给我看看校样,招待招待客人吧。” 

我一听说叫我招待客人,不免稍觉畏怯,可是刚才那一阵枪声还在我耳朵里响,我简直吓得魂不附体,因此也就想不出什么话来回答。 

他继续说:“琼斯4点钟会到这儿来——赏他一顿鞭子吧。吉尔斯配也许还要来得早一点——把他从窗户里摔出去。福格森大约4点钟会来——打死他吧。我想今天就只这些事了。要是你还有得时间多的话,你可以写一篇挖苦警察的文章——把那督察长臭骂一顿。牛皮鞭子在桌子底下;武器在抽屉里——子弹在那个犄角里——棉花和绷带在那上面的文件架里。要是出了事,你就到楼下去找外科医生蓝赛吧。他在我们报上登广告——我们给他抵账就是了。” 

他走了。我浑身发抖。后来那三个钟头完了的时候,我已经经历了几场惊心动魄的危险,以致安宁的心境和愉快的情绪通通无影无踪了。吉尔斯配是光顾过的,他反而把我摔到窗户外面了。琼斯又即时来到,我正预备赏他一顿皮鞭子的时候,他倒给代劳了。还有一位不在清单之列的陌生人和我干了一场,结果我让他剥掉了头皮。另外还有一位名叫汤普生的客人把我一身的衣服撕得一塌糊涂,全成了碎布片儿。后来我被逼到一个角落里,被一大群暴怒的编辑、赌鬼、政客和横行无忌的恶棍们围困着,他们都大声叫嚣和谩骂,在我头上挥舞着武器,弄得空中晃着钢铁的闪光,我就在这种情况中写着辞去报馆职务的信,正在这时候,主笔回来了,和他同来的还有乱七八糟的一群兴高采烈的、热心帮忙的朋友。于是又发生了一场斗殴和残杀,那种骚乱的情况,简直非笔墨所能形容。人们被枪击、刀刺、砍断肢体、炸得血肉横飞、摔到窗户外面去。一阵短促的风暴般的阴沉的咒骂,夹杂着混乱和狂热的临阵舞蹈,朦胧地发出闪光,随后就鸦雀无声了。5分钟之内就平静了下来,只剩下血淋淋的主笔和我坐在那里,察看着四周的地板上到处铺满了的这一场厮杀的一塌糊涂的战迹。 

他说:“你慢慢习惯了,就会喜欢这个地方。” 

我说:“我可不得不请您原谅;我想我也许再过些时候,写出稿子来就能合您的意;我只要经过一番练习,学会了这儿的笔调,我相信我是能胜任的。可是说老实话,那种措词的劲头实在有些欠妥,写起文章来难免引起风波、被人打搅。这您自己也明白。文章写得有力量,当然是能够鼓舞大家的精神,这是不成问题的,可是我究竟不愿意像您这个报纸这样,引起人家这么注意。像今天这样,老是有人打搅,我就不能安心写文章。这个职务我是十分喜欢的,可是我不愿意留在这儿招待您那些客人。我所得的经验是新奇的,确实不错,而且还可以算是别有一番风味,可是今天的事情还是有点不大公道。有一位先生从窗户外面向您开枪,结果倒把我打伤了;一颗炸弹从火炉烟筒里丢进来,本来是给您送礼的,结果可叫炉子的门顺着我的喉咙管溜下去了;一个朋友进来和您彼此问候,结果把我打了个满身枪眼,弄得我的皮包不住身子;您出去吃饭,琼斯就来拿皮鞭子揍了我一顿,吉尔斯配把我摔到窗户外面去,汤普生把我的衣服全都撕掉了,还有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把我的头皮剥掉了,他简直干得自由自在,就像个老朋友似的;还不到五分钟的工夫,这一带地方所有的坏蛋都涂着鬼脸来了,他们都要拿战斧把我吓得五魂出窍。整个儿说,像今天所经过的这么一场热闹,我可是一辈子没有遇到过。不行;我喜欢您,我也喜欢您对客人解释问题那种不动声色的作风,可是您要知道,我简直不习惯这些。南方人的心太容易被感情冲动;南方人款待客人太豪爽了。今天我写的那几段话,写得毫无生气,经您大笔一挥,把田纳西新闻笔调的强烈劲势灌注到里面,又不免惹出一窠马蜂来。那一群乱七八糟的编辑们又要到这儿来——他们还会饿着肚子来,要杀一个人当早餐吃哩。我不得不向您告辞了。叫我来参加这场热闹,我只好敬谢不敏。我到南方来,为的是休养身体,现在我要回去,还是为了同一目的,而且是说走就走。田纳西新闻界的作风太使我兴奋了。” 

我说完这些话之后,我们彼此便歉然地分手了,我就搬到医院去,在病房里住下来。 



好孩子的故事



从前有个好孩子,名叫雅各布·布利文斯。他对父母总是惟命是听,不管他们的话多么荒唐,多么不合情理;他总是好好读书,上主日学校从不迟到。他从不逃学,虽说他明明知道那是最有好处的事情。别的孩子谁也摸不清他的脾气,对他的行为感到费解。雅各布向来不撒谎,不管有多么容易。他只是对别人说,撒谎不对,就是这个理由。雅各布老实过份,叫人看了忍俊不禁。他的那股怪劲也真够厉害,简直无以复加。即便在礼拜天,他也不玩打弹子游戏,他不摸鸟巢,不拿辣味糖给街头艺人的猴子吃;总之,他仿佛对一切正当的娱乐活动都不感兴趣。因此,别的孩子总想搞清个中的缘由,对他能有所了解。可是他们始终得不出满意的结论。我刚才说了他们只是形成一个模糊概念,觉得他“有毛病”,因此,他们便负起对他保护之责,决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雅各布读过主日学校的全部课本;这些书给了他莫大的乐趣,这便是他的全部秘密。他深信主日学校课本里讲的那些好孩子的故事;他绝对相信。他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遇上书中讲的好孩子,可是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活人。大概,他们在他出生之前都已死掉了吧。每当他读到事迹突出的某个好孩子的时候,便赶快翻到文章的结尾,看看这孩子最后究竟如何,他想跑到数千里之外,当面看个仔细。但结果总是镜花水月,那好孩子在最后一章老是死掉,中间还有一幅葬礼的插图,他的亲属和主日学校的同学围在他的墓旁,他们都身着太短的裤子,头戴过大的帽子,手拿一码半长的大手绢捂着面孔哭。雅各布的盼头便这样化为泡影。那样的好孩子他是永远见不到的,因为他们总是在最后一章里死去。 

雅各布怀有崇高的抱负,渴望自已被写进主日学校的课本里去。他希望,课本在介绍他的事迹时,能够附些插图,描绘他不肯对妈妈说谎和妈妈为此高兴得老泪横流的情景;还描写他站在门前的台阶上正在把一个便士舍给一位身边有六个孩子的叫化婆,叫她随意花用,但不要浪费,因为浪费是一种罪恶;另外一些插图描写他气量宽宏,不肯告发一个坏孩子,那个坏孩子在放学之后,总是躲在拐角处等他,用板条抽打他的脑袋,然后赶他回家,雅各布在前面走,那坏孩子跟在后面,“晦!晦!”地喊叫。这就是小雅各布·布利文斯的抱负。他虽然希望自已被写进主日学校的课本,但是想到好孩子的结局老是死去,心里不是个滋味。要知道,他是喜欢活着的。要做一个主日学校课本中的孩子,这是最不愉快之事。他知道做一个好孩子是有损于健康的。他也知道,像书中好孩子那样超凡脱俗,好得出奇,那比害肺病还要可怕;他还知道,书中的好孩子们没有一个活得长;即便人家把他写进书里,他也永远看不到,退一步讲,即便该书在他死前问世,也不会畅销,因为书后缺少葬礼的插图。他想到这一点,便有些苦恼。再说,如果缺少他对大伙的临终进言,这本主日学校的课本就不怎么样了。尽管如此,雅各布最后还是下定了决心,根据情况尽力而为——也就是说,平安活着,能捱多久就多久,在末日到来之前,先把临终遗言备好。 

然而,不知怎的,这个好孩子老是倒霉,他碰到的事情与书中好孩子所碰到的总是两样。书中的好孩子们总是玩得尽兴,而书中的坏孩子们老是摔断双腿;他呢,好像螺丝松了,做啥事情都适得其反。他发现吉姆·布莱克在偷别人树上的苹果,便赶忙跑到树底下给他读起坏孩子偷邻居树上的苹果,掉下来摔断胳膊的故事。说来也奇,吉姆真的掉下来了,不过正好掉在他的身上,吉姆安然无恙,他的胳膊倒被砸断了。雅各布真不明白,因为书中没有这种事呀! 

有一次,几个坏孩子把一个瞎子推进泥坑,雅各布赶紧跑过去把他扶起来。雅各布以为,那个瞎子定会为他祝福。可是那个瞎子不仅没有为他祝福,反而用拐杖打他的脑袋,还说雅各布是想把他抓来重新推倒,然后再装模作样扶他起来。这件事也与书中说的全然不符。雅各布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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