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它一边继续抢吃食物,一边向狼群发出难听的嘶叫。
狼王摆出进攻的架势,从尾部接近猪獾。
猪獾原地一滚,张开血盆大口,咬向狼王的腹部。
狼王及时地跳开了,猪獾翻身扑向包抄它的另外两只狼,那两只狼也躲开了。
五只狼把死野猪和猪獾包围起来,它们想驱走猪獾,抢回猎物。
然而猪獾是极其好斗的,更何况在饥饿的情况下,它会不顾一切地拼命。
大猪獾是食腐动物,口腔唾液里含有大量致命的病菌,而狼是聪明的猎食者,也是机会主义者,它们把猪獾当疯子,也不愿意为吃一口肉负伤。它们在缠斗中十分谨慎,攻击快,躲闪得也快。
躲闪一是为了激怒猪獾,以便在对方怒不可遏失去章法的情况下寻找进攻的机会,二是想消磨猪獾的斗志,让它放弃。
就这样,野狼和猪獾的争夺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双方几乎都筋疲力尽了,一只狼的前肋处破了皮,猪獾的后肢也留下了两处伤口,沾着不少雪沫。处于劣势的猪獾在这场马拉松式的周旋中逐渐占了上风,因为它始终显示着决一死战的架势,还不显倦态。
老谋深算的狼王忽然向不远处的草丛里望了望,似乎发现了什么,突然嗥叫起来,叫声很沉,很稳,很粗,很慢,但手下所有的狼都听到了,都明白了其中的含义,立即退出了打斗现场。从它们轻松跑动的碎步看,似乎并不很沮丧,互相舔了舔伤口和汗津津的毛发,撤回到了来时伏击的地方,静观着局势变化。
小萧云和小子衿被这难得一见的场面深深吸引了。小子衿内心更是小鹿乱撞,心都提到嗓子眼来了,不是小香舌压住,一准跳了出来,紧张得她整个胸膛发凉,小手紧紧地抓住小萧云的手,手心沁着冷汗。
而小萧云则显得镇定得惊人,根本不像一个八岁的小孩所应有的反应。
只是没人知道,这场面和他经历过的几场暗杀场面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了。他还清晰地记起第一次杀人的情景,那是他四岁那年,在杏花村,在影子面前,手刃了一个奄奄一息的杀手。杀完人后,小萧云浑身颤抖不能自已,三魂六魄不知所踪,吐的一塌糊涂,还连续做了几天噩梦。
擅于学习的小萧云呼吸平稳,心率正常,定睛凝视着动物的厮杀,不放过任何一个动作,不放过任何一个战术,清亮双眸在黑夜中闪烁着灵动的光芒。
忽而,两个小孩惊得几乎叫起来。
第二卷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第六章 月色下,一场激战(二)
天上的月光静静地泻在这片雪地上,如同洒下无数银光,明亮如昼。
银色月色下,露出雪地半米高的鳞毛蕨草向两边轻轻分开,现出一只金黄毛色并带棕黑色圆斑的猛兽。
这头猛兽目光炯炯盯着猪獾吃肉的方向,无声无息地匍匐前进,从上朝下看,它那蜿蜒游动的脊椎犹如一条蜿蜒流畅的花蛇。
小子衿惊讶地瞪大了双眸,整个身体都倚向了小萧云,娇躯微颤,问道:“小七哥,那是什么怪兽啊?”
小萧云微微眯起双眼,冷冷盯着那头猛兽,沉声道:“金钱豹。”
小子衿并没有听过什么金钱豹,所以也不知道它的厉害,只是知道这头猛兽的名字之后,反而镇静下来,眼里满是好奇,双眸一眨一眨的,想看清楚金钱豹的真实面目。
金钱豹秘密潜行到开阔地边沿,距离野猪尸体的二十米处,在一个它可以瞬间发起攻击的距离,它舒舒服服伏下身子,旁观这场狼群与猪獾的缠斗,充分显示了猫科动物特有的智慧和耐心。
猪獾赶跑了狼群,赢得了食物,满意地哼哼着,舔了舔刚才不小心被狼群偷袭咬伤的伤口,挪过身子,准备享用这顿来之不易的夜宵,这一会儿,它显露出些许疲惫和放松。
一声沉重的低吼压着地皮滚来,猪獾吃惊地抬起头,它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就看到了更厉害的对手。
草丛里的豹子出现了。它威风凛凛,低低吼叫。猫科动物又分为豹属和猫属,虎、狮、豹都是豹属,它们的喉部构造与猫属不同,舌骨悬器长而软,便于大块肉的吞食,怒吼起来,声音势大力沉,振聋发聩。
这只金钱豹的吼声虽然不高,却充满杀气和震慑力,足以使三百米内一些弱小的哺乳动物瘫痪在地上。
月色婆娑的密林内,这只金钱豹充满自信,它不会去和群狼争夺食物,但面对一只久战的猪獾,它志在必得。豹子一边慢慢走向猪獾,一边用前掌拍打着地面,它没有采用猫科动物的突然袭击方式,而是以罕见的示威行动,公开向对手发出警告,让它滚开。
坏脾气的猪獾气得嘴歪眼斜、打嗝放屁,大发雷霆,它嘶叫着扑了上来,争斗了半夜才到口的食物,怎能让豹子白白捡走!看到猪獾公然挑战,豹子被激怒了,它躬下了身,在大吼一声的同时,凌厉的前爪兜头就是一把。
猫科动物的柔韧、敏捷和爆发力在自然界堪称一流。
它前掌的攻击快如闪电,铁钩似的利爪一下就让猪獾额头上开了花。
狂怒中的猪獾暂时还不知道疼痛,它打了个滚,昂头张嘴再咬过来。豹子凌空剪起,这是猫科动物的独有本领,它落在猪獾背上。待它再弹开,猪獾身上几处血肉模糊了,淋漓的鲜血从额头上流下,甚至糊住了猪獾的眼睛。
猪獾终于感到疼了,也知道遇上了比自己更暴烈的对手,何况,与狼群的纠缠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体力。
懂得森林法则的猪獾不再恋战了,它爬起身,拖着尾巴就逃掉了。
双方斗的时间不长,但没有多少的相互试探和威慑,一出招就使出全力,企图一招制敌于死地。金钱豹显然技高一筹,打跑了猪獾以后,昂着头四周环视了一圈,以胜利的姿态蹲在那里,坦坦的,两只耳朵机警地转动不停,检索四周是否还隐藏有更凶悍的对手。
倏然,金钱豹猛然起身,冷冷盯向一片树林,不断低吼着,用鼻子噗噗噗地喷洒着满胸涌荡的豪气,一副威武不屈、剽悍不羁的样子。
树林那里闪动着萤绿的光,像幽冥一般。
狼群终于再次出动了,它们的智商高于猪獾,其狩猎成功率也高于猪獾,没有必要因为一头死野猪和那个疯家伙死磕!而金钱豹则不同,独来独往,居高甚傲,不会以命搏命,更好对付。
狼王依旧傲慢地保持着将军般的冷静,深沉地望着金钱豹,并不急着进攻,是那样的谋深计远、老成持重,似乎一直在琢磨金钱豹的特点。
金钱豹仿佛洞穿了狼王是一个狡黠阴险的诡诈之徒,想都没想就直奔狼王过去,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仿佛一道金色的闪电,转瞬间就到了狼王的眼前。
狼王大吃一惊,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琢磨对方的长短并想好对付的计策,在生死的一刹那,当它意识到它根本无法躲避金钱豹的闪电一击时,干脆就顺势倒在了地上,在忍受对方撕咬自己的同时,两只后爪使劲蹬起来抓伤了金钱豹的肚腹。
先示弱,后逞强。
关键的时刻倒在地上,往往能迷惑敌人,出奇制胜。
其他野狼此刻终于反应过来,不等金钱豹脱离包围圈就纷纷咬上它的后背、四腿。金钱豹知道在狼王的后颈上咬了一口,却不能一招致命,便已经萌生退意,又被狼群围咬,怒不可遏却无能为力,狂吼一声,死命逃出包围圈,急慌慌地逃向森林深处。
——————
此时,月色柔柔,森林格外寂静。
大型猎食动物的打斗已把所有的小生灵吓得不敢出声。狼群走到属于自己的战利品身旁,狼王低头嗅了嗅,又舔了两下,然后低嗥一声,饥不能耐的野狼一拥而上,分而食之。狼王显得异常狡猾,在吃食物的时候,还派出一个手下在外围观察,防止敌人的突然袭击。
小萧云和小子衿从未见过如此精彩的动物对弈,这是野生世界中惊心动魄的连环决斗,两人兴奋得难以名状。小子衿更是欢喜,伊始的恐惧早已随风远去,手舞足蹈,得意忘形,仿佛跟豹子那一架是她打的似的。
世界上的事有时的确很奇妙,你认为最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往往偏偏就会发生。
意料之外的事情,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刻来临。
狼果然是世界上最狡猾的动物之一,警惕性极高,小子衿轻微的欢呼声还是被外围侦查的野狼听见,一声报警的狼嗥让狼群迅速集合在一起,凶狠狠地向声源地包围过来。
小子衿吓得躲到小萧云后背,浑身惊颤,不能言语,连眼睛也不敢睁开。小萧云紧紧地将小子衿护在身后,手心攥紧那唯一一颗小石头,全身的肌肉时紧时松,保持在临战状态,准备随时先发制人。
他明白如果现在逃跑更容易暴露目标,因为一逃跑,狼群瞬间清楚你已经惧怕了它们,它们只会变本加厉,有恃无恐。而站在原地不动,反而会使它们迷惑不前,猜不透你到底想如何,因为狼是天生多疑的,碰到它们不明所以的东西往往是先观察好,有了十足把握才会出击迎敌,不会贸然进攻。
森林的所有生灵都安静了下来,等待着。连天上的明月和淡云,连地上的冷雪和空气,都静止不动地等待着,鸟瞰的树木阴影拉得更长更远。
两方在紧张地对峙着。
小萧云微微眯起双眼,死死地盯着狼王的一举一动,因为狼群的所有进攻都有狼王发出号令,而狼王依然蹲踞着,就好像面前的对峙跟它毫无关系,玩味地望着那两个小家伙,如同看着两只玩具般戏谑。
两只野狼左右来回地走着,像两个护卫大王的卫士,视线却始终没有离开小萧云和小子衿,绿色的狼眼透着凶光,那是野兽见到猎物时兴奋的眼神。
世界上什么是最可怕的呢?决不是艰难险阻,决不是洪水猛兽,也决不是荒凉寂寞。最恐怖的是阴沉和絮聒,那是一种不明朗,见不到光明,找不准方向,在一片阴霾的气压下,难以呼吸。
所以国人才会在那十年动乱中如此的迷茫,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