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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赋-第4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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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听过公子党新任大公子的奇闻异事吗?据说这个人本领通天,而且有吉人天相,怎么弄都死不了,连青城都搞不定的人,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彪悍啊。”坐在最左边的那个公子哥终于说话了,裂开嘴一笑,阴森酷寒。他样貌一般,也没有什么特别令人眼前一亮的气质,年纪也最小,二十五岁,可却是三个人中最残暴的,犹如一头暗夜中伺机而动的豹子,总是静静窥视着被狩猎的猎物,然后等时机一到,就张开血盆大口,将猎物的骨头咬碎。他叫朱王道,父亲是重庆警备区司令员朱枯藤,从小就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理论教育儿子,才养成了朱王道如狼似虎的暴戾性格。

“什么他娘的彪悍,老子打的就是彪悍!”郑龙生一脸狂妄,那口气,绝不是打肿脸充胖子。

“得了吧,郑龙生,你丫也就欺负一下白面秀才、无胆匪类这些个善主。”朱王道邪魅而笑。

“放你娘的臭屁!你少给老子卖狗皮膏药,我在北京卫戍三师干仗那会儿,你小子还不知道在哪个娘胎里呢。别以为你丫拿刀捅过几个人,砍断几条胳膊,就是孔夫子挂腰刀——文武双全了。”郑龙生的暴脾气一上来,就像漏底的豆子筒,什么话都会往外倒,好在他还知道身处何地,声音尽量压着,没有惊扰到旁人。

“靠,你少给我咬文嚼字,咱大老粗一个,靠玩嘴皮子不好使。”朱王道没有跟他一般见识。

“嘿嘿,认输了吧?”郑龙生得意笑道,跟争强好勇的毛头小孩没什么大的区别,幼稚。

“想我认输很简单,哎,龙生,你瞅见那边那个单身女孩了没?”朱王道指了指右上角。

郑龙生循着他的手指望过去,看到三桌开外,有一个女人孤独坐在那里,点头道:“看见了。”

“漂亮不?”朱王道不怀好意道。

“贼漂亮了。”郑龙生两眼放光道。

“咱说好了,如果你能过去搏红颜一笑,咱就服你,以后以你为榜样。”朱王道夸下海口道。

“当真?”郑龙生惊喜道,他已经不止一次被朱王道奚落只会欺弱怕强了,今儿就要争口气。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朱王道拍拍胸脯道。

郑龙生大喜过望,立即起身,端着一杯葡萄酒就往那个女人而去。

他身材魁梧,样貌俊朗,平时泡个妞简直易如反掌,曾创造过一天换五个女友的惊人纪录。

可惜,不是所有女人都是外表主义,至少这个女人不是,她冷冷地回绝了郑龙生的搭讪。

任凭他说得天花乱坠,她的反应只有一种:一脸冰霜傲气,回答只有一个:这里不欢迎你。

郑龙生没想到这个女人软硬不吃,自己反倒吃了一个闭门羹,只得灰溜溜地走了回来,沮丧。

而朱王道一开始还一脸同情,偶尔从嘴角喷出一口气,但到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捂着肚子笑。

“笑个屁啊,那个女人是尊石佛,厥屁股望天,有眼无珠!”郑龙生不服气道。

“龙生,都说女人是衣服,那件衣服,是你穿不起的牌子,你就认了吧。”田野狐淡笑道。

“那个女人你认识?”郑龙生有点惊讶道。

“嗯,她就是甄青衫的未婚妻,纳兰葬花。”田野狐淡淡道。

“啥?”郑龙生吓得下巴都快掉了,要是这周围有甄青衫的人在,自己就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龙生,你太有种了,佩服佩服,从今儿起,咱就以你为榜样了。”始作俑者朱王道忍笑道。

“滚你的乌龟王八蛋。”郑龙生狠狠骂了一句自己的损友,一股后怕从脊梁骨一直凉透盆腔。

“唉,你说为啥哥就没有甄青衫那种命,可以一尝芳泽呢?”朱王道嗫嚅道,凝着纳兰葬花。…;

“啧啧,你丫也就是以猪为王道而已,还像癞蛤蟆吃天鹅肉?”郑龙生不失时机地打击道。

“嗯,我以后就以你为王道了。”朱王道反戈一击。

郑龙生一愣,气绝,他又不是那种口若悬河的人,只得闷闷将那杯葡萄酒一干而尽。

“纳兰葬花是咱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曾经在学校跟她无数次擦肩而过,衣服都快擦破了,也没擦出火花来,真是失败啊。”朱王道撑着下巴,一脸的花痴状,瞅着纳兰葬花那沉鱼落雁的清丽容颜,心里一种惆怅感油然而生,虽然他知道这朵花自己是永远无法采撷的,但凡是男人都有一种征服欲,自己想得到的,却有心无力,失落也很正常。

“这女人太完美,能入她法眼的牲口,肯定是凤毛麟角的,你知足吧。”田野狐笑着安慰道。

“那也是,我得不到,别的男人也得不到,扯平了,哈哈。”朱王道心理平衡不少。

可忽然,一个男人却坐在了纳兰葬花那一桌,而这个男人既不是甄青衫,也不是纳兰锦玉。

朱王道眉头猛地皱了起来,眼神冰冷如棺,嫉妒之心悄然升起。

“我不是说这不欢迎其他人坐的吗?”纳兰葬花正在低头看着一本杂志,对不速之客冷声道。

“不好意思,其他桌都坐满了,我实在找不到位置了。”来者带着几分歉意道。

而听到这把声音,纳兰葬花的瞳孔倏然睁大,身子开始不自觉地有些轻微颤抖,缓缓抬头。

六主无神。

是他,真的是他。

有半年光景没见到他了吧?哦,好像还没有,只有五个多月,可为什么自己觉得这五个多月比五年还要漫长?忽然想起了晏殊的《清平乐》:“春来秋去,往事知何处。燕子归飞兰泣露,光景千留不住。酒阑人散忡忡,闲阶独倚梧桐。记得去年今日,依前黄叶西风。”在没有他的这些岁月里,自己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梦见他,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与他的过往就如同一部电影一样历历在目,记忆如此之美,值得灵魂为之粉身碎骨。

而现在,梦终于自空中滑落,所有的喧闹繁华只剩下寂静的声音,还有,自己与他的心跳声。

近在咫尺的纳兰葬花定力再好,也经不住一个男人眼对眼的深情对望,心境兴起了点滴涟漪。

这难道就是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的最美的惊喜吗?

不得不说,世界上最奇妙的,莫过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有些人即使在认识数年之后都是陌生的,见面也只是互相微笑点头,彼此之间总似有一种隔膜存在,仿佛盛开在彼岸的花朵,遥遥相对,不可触及。而有些人在出场的一瞬间就是靠近的,仿佛散失之后再次辨认。那种近,有着温暖真实的质感。

“你,还好吗?”萧云静静凝望着这个在他心里始终挥之不去的女人,语气温柔似春风拂面。

“我过得还可以,不好不坏,不惊不喜,一切只是还可以。”纳兰葬花从震惊中平静下来。

“你说谎,我能看得出来,你过得并不好,并不开心。”萧云柔声道,很想给她个温暖拥抱。

“你别自作聪明了,我过得很好。”纳兰葬花微笑道,神色依然不动如山地与萧云对视,但微颤的双手泄腾了她内心的剧烈挣扎。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应验了她十八岁那年曾经对韩雪说过的一句话:我希望找到这样一个人,即使我微笑着说“我还好”的时候,他也能察觉得到我的痛苦。

天底下的真爱,莫过于此吧?

6 第二十三章 打狗

 

泡酒吧的男人是寻找刺激的,而女人,多半是受过刺激。

萧云晓得这个道理,所以他能猜到独自在名流会消磨时间的纳兰葬花必定是心里头难以解忧。

可他没有猜到的是,纳兰葬花对他竟会如此的排斥,话还没说够五句,就让服务员赶他走了。

朱王道瞧见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人灰头土脸地离开纳兰葬花那一桌,笑容霎时如冰雪消融。

男人的心理有时就是这样孩子气,大家好,不一定是真的好,大家不好,却有可能是真的好。

萧云走了几米,回头瞥了眼依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纳兰葬花,轻轻叹了口气,沮丧走了出去。

在一间包房里,一盏宫闱吊灯傲然亮着,墙壁采用色彩各异的手绘丝绸壁纸包裹,古色古香。

萧云没离开名流会,而是来到了这家包房,他推门而进的时候,房里的几个人立即起身恭迎。

三男一女。

三个男的萧云都认识,公子党一处向日葵的头目肖遥,六处清道夫头目余承东,还有就是这些日子以来一直陪伴着萧云的保镖小组组长黄江陵。至于那个女的,萧云是头一次见,眼生,年龄估计有三十四、五岁了,个儿不高,但身材匀称,风姿绰约,一身端庄典雅当然也是价格不菲的纪梵希职业套装,妆淡精致,容貌虽算不得沉鱼落雁,气质却是极不俗,当萧云推门进来的时候,她恰好用纤细手指端着一杯上等的西湖龙井茶,被萧云这突然一吓,有些颤颤微微的,洒了几滴茶水到桌面上,她不动声色地用手轻轻拭去。

“大公子,可把您给盼来了,来来来,快上座。”肖遥出身官宦世家,这些礼仪熟稔于心。

萧云也没推辞,坐在了四个人中间的位置,那个女人适时递上了一杯龙井茶,萧云皱了皱眉。

“大公子,您可能还不认识她吧?她叫王筝,是咱组织在北京的负责人。”余承东介绍道。

“哦!原来你就是王筝啊?锦玉老跟我提起你,说你在北京干得非常出色,要没你,公子党肯定没法在北京立足。”萧云由衷赞赏道,刚刚对这个心思细腻的女人生起的狐疑也随即烟消云散。因为这个女人在公子党内部的名声实在是如雷贯耳,几乎是受顶礼膜拜的,毕竟一个地下组织想在这片等级森严的皇城脚下苟延残喘,是亟需要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援交手段的。

“哟,不敢当不敢当,我只是做份内事而已,大公子才是咱组织的传奇人物。”王筝娇笑道。

虽然谁都听得出来这是一句逢迎的话,但从王筝这个风云女人口里说出来,就是让人舒坦。

萧云很受用,笑得很开怀,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后,忽然缓缓道:“有一件事,我觉着奇怪。”

“啥事?”肖遥皱起了眉头。

“我听人说,这家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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