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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朴素的女人向神龛前的钱柜内投了两块银元,立刻引起我的好奇心。我借故走
近她的身旁,发现梁所说的唯一特征,右耳边有两颗黑痣。我便等她烧完香后跟着
出来,转了两个弯,又看到梁所说的一辆新型司蒂倍克小轿车停在那里等她。当她
正准备上车时,我将她逮捕,连车一同驶回侦察大队。一经讯问,她立刻供出有关
同党。我将她的同党先后捕到,并追出梁的皮包和七千多元现款。当时梁感到能如
此迅速破案追回原物大为惊奇,我也瞎吹一阵。实际上却是毫不费力,而是对方自
投罗网。
抗战前曾轰动一时的另一件大案,上海不少小报都以〃破案神速〃而大肆吹嘘
过。有一艘木船从安庆装了土特产品准备驶往上海,开船的头天晚上被国民党某部
逃兵两人,勾结专做水上抢劫生意的惯盗三人,半夜冒充检查,将船老板全家五口
和三名船工杀死抛人江中。这五名盗匪做案后将船开往上海停靠十六铺码头,准备
将货物脱手后逃走。我带队将这五个匪徒逮捕,从案件发生到破案不到四十八小时。
说来真是凑巧,我在水上并没有眼线,破获此案不过是〃瞎猫捉耗子〃碰上了。
原来,那只木船的老板有个亲戚熊某,与我有过些关系。熊某那次顺便搭这条船来
上海,匪徒们上船作案时他正下船去找人,回船时恰巧看到有人上船,并听到嘈杂
声音。他一看这情况知道不妙,便躲在暗处观看动静,不久就看到那船解缆向上海
航行,他便乘车连夜赶到上海。天刚亮,他发现这条船向码头行驶,船上的人一个
也不认识,知道出了事。他看到船停在十六铺码头立即打电话告诉我,我就这样把
这案轻易地破获了。
侦缉人员在向人谈起破案经过时,从来不提是靠什么眼线提供线索的。这一方
面是故意显示自己的本领,另一方面凡是当眼线的都害怕匪徒报复,也不愿别人知
道他。因为这些人是没有什么保障的,随时都可被匪徒们的同党杀害。这次破案后,
我只从那一船无主的货物中,提出十分之一还不到的钱给这个眼线,他也就很满足
了。船上的财物照例是主办人得一半,另外的一半归承办的有关人员瓜分。谁也不
会去管被害的〃苦主〃家属了。
我在上海几年中,也遇到过一些非常棘手的大案了,如上海邮政总局一次被抢
去现金四万多元。此案当时轰动全国,我和许多侦缉人员奉令限期破案。这件案子
虽发生在公共租界的北四1;!路,但邮政总局却不属于租界警权保护范围之内。抢
劫犯共有四五人,趁邮局向银行解缴现金时,将盛有现金四万多元的几个邮包抢走,
还当场打死一个看门的人,乘着一辆抢来的出租汽车逃逸。我们后来发现这辆汽车
被遗弃在沪西郊外,是匪徒先去租一辆汽车,将车驶往郊区后即将司机拘禁捆绑在
一间小草房内,由一人看守,事成之后再把汽车开往该处通知看守人逃走,将车抛
弃。
我和许多人研究案情后,断定被打死的看门人是个内线,当他给匪徒指明盛满
现钞的邮包后,正准备与匪徒们一同上车逃走时,警铃与警笛狂呜,匪徒不愿停车,
又怕留下他会供出其他的人,便发枪两响将其击毙。我们查明,这个看门人原籍苏
北盐城,匪徒遗下的弹壳是驳壳枪弹,因此推断这个案子是苏北帮的土匪干的。因
为上海帮的盗匪一般都爱用小手枪而不用驳壳枪。这是因为在大城市内作案使用小
手枪便于携带、隐藏,而在外地作案则要求射程远、威力大,所以大都爱用驳壳枪。
我奉命带着三名老探员去苏北侦察,从上船起就和帮会取联系。老探员有一套
办法,一上船就能找到帮会关系,到一个小地方住旅店也是这样。他们最引人注意
的手法是把手提箱等向地上一放,从身上掏出手铐,一头把行李锁上,一头锁在固
定的东西上。这样一锁之后,便毫不在乎地走开,一会就会有人来代为照料,回来
时便会自动来打招呼。他们住旅店锁房门也是用手铐,所以一路上到处都可以与地
头蛇取上联系。我当时还很担心这样明目张胆地出门办案会泄漏身份,他们却满不
在乎。经过一个多月,跑了苏北几个县以后,居然找到线索而将此案破获,追回三
万多元。这主要是通过各县帮会分子提供线索。因为这些盗匪抢到几万元巨款回到
家乡后便大肆挥霍,引起人们的注意。这样辗转相传,我们才能根据这些线索找到
有关匪犯。
我在常德警备司令部和洞庭湖警备司令部任稽查处长期间,常德城区很少发生
大的抢劫案,而四乡及附近集镇却不断发生大小案件。在前后三年中,我都是依靠
稽查处第一组组长胡葆文与惯匪有勾结,才保住城区不出大案。这个胡葆文被人叫
做〃葆哥〃的组长,专门窝藏盗匪坐地分赃。这些抢劫乡镇的惯匪,做案之后每每
住在他家。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装聋作哑,不去拆穿他,只要城内不出事便可交代
得过去了。
有次军政部官员的家属所乘木船在桃源附近被匪搜劫,抢去不少黄金和贵重物
品,军政部严令限期破案。我听说这些抢匪都住在胡葆文家中,由于案情重大,被
劫的是军政部官员的家属,不能像对待一般商民一样应付敷衍,便决定要破案。有
天晚上我亲自带人去胡家,正碰上胡和几个人在大吃大喝。他一见我去,知道已走
漏风声,便向我提出条件,为匪徒们说情,答应交出两个人和退还一部分赃物。我
考虑再三,为了希望以后不在城内出事,也只好同意不办主犯,由他们交出两个从
犯来顶替。他们交出的两个〃匪徒〃,我一问,原来是两个农民,因为无衣无食被
雇去搬运赃物,每人只得到十元,便作为〃替罪羊〃被处死刑,这件案子便这样算
是破获了。像这一类侦探与盗匪合伙破获的案件,我亲自处理和听到的还很多,这
里就不再多举。
侦缉人员也曾采用过一些西洋的所谓〃科学办法〃,在许多侦缉机关里设立指
纹、法医、警犬、理化、检验等机构,以利于案件的破获。但是这些从外国学来的
东西,每每由于主管人员的调动也随之变更。留德的主张采用德国办法,留意、留
日、留美的又主张采用自己学过的一套,甚至连一个指纹究竟应采用亨利爱德华式
或白脱里式也始终不能统一,各地都是自己各搞一套。许多老侦探对这些新鲜玩意
更是毫无兴趣。我过去虽然也提倡采用洋办法,实际上,我搞这项工作约有十年,
破获的案件数以百计,很少是用这些办法破案的,主要还是靠老一套经验和无数的
眼线。
过去侦缉人员办案,很少依靠指纹。这是由于一般人对现场保护缺乏常识,每
次发生凶杀或重大窃盗案,还不待侦缉人员到场,事主家属和看热闹的人早把现场
弄得很混乱,往往在一件遗留的凶器上沾满了新的指纹,而把凶手的指纹破坏了。
如果凭这种指纹去找凶手,十有九回不可靠。加以反动政府的治安机关中,没有建
立系统的指纹机构,也没有大量的资料可以核对,所以等于虚设。
最可笑的是抗战胜利后,美国为帮助反动派镇压中国人民的革命运动,赠送的
一些所谓科学的刑事器材,试用结果说明,它也只能成为点缀品。我亲自看到使用
美国审讯用的〃测谎侦察器〃去审讯窃盗嫌疑犯,十多人中没有一个问对了的。而
老侦探们那种审讯办法,只要对那些惯窃们劈头问上几句黑话,对方便立刻和盘托
出,我自己就有过这样的经验。我第一次按照一般审讯程序去问一个窃犯时,除了
问出姓名年龄籍贯等外,其余都不得要领,怎样也问不出来。这时在旁边看热闹的
一个老侦缉人员走到他身边,提起他一只耳朵用江湖黑话问了他几句,他立刻改变
态度老实招供了。
我曾和上海法租界管理政事部侦探处长饶伯泽和侦探长普来西会同办过一些刑
事案件,这两人都是巴黎有名的老侦探。他们在讯问嫌疑犯时,开始还照他们在法
国老一套方式,一边问一边迅速用打字机把问答的要点打在纸上。最后他们问不下
去了,总是照例伸伸懒腰不耐烦地把犯人交给中国籍的部下去刑讯。一顿拷打之后,
等犯人供出了案情,他们才继续接下去问。
反动政府的各级侦缉机关,有些成立虽有很长时间,可是一直到全国解放前都
还是用那套腐朽陈旧的老办法。
在旧社会里,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侦缉人员对待那些被他们认为触犯法律刑
章的人,随心所欲地处理而不会有人过问。反动政府也曾假仁假义地颁布过皇皇明
令,禁止对犯人施用肉刑拷问,法院也不收被打得皮开肉绽的犯人。有些受过刑的
人被送到法院后控告侦缉人员对他酷刑逼供,法院照例传讯这些被告去质询。我在
上海便经常为了打伤犯人而被法院传讯,但这完全是一套官样文章,传讯由他传讯,
酷刑照样施行,反正去了法院也只是说说不能使用肉刑,可是从来也没有因为这些
事而当庭扣押过侦缉人员。相反,法院有时遇到重大案件没有办法,却以发交侦缉
机关侦讯为名,交给侦缉人员去用酷刑逼供。一九四七年,孙科在上海哥伦比亚路
二十二号的公馆失窃,为上海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第七大队长肖复权破案后,窃犯移
送法院后反供。因事关院长大人公馆发生窃案问题,法院不能不认真处理,以求讨
好院长。法院不便自己动刑,便发还原办单位复审。肖复权把这些翻供的窃犯重重
地痛打一顿之后,再送法院去时,果然不再翻供了。
在解放之前,治安机关对犯人施用肉刑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被认为是公开的
〃官刑〃。其实,在这些官刑以外,还有许多侦缉人员暗中采用的惨无人道的私刑。
一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人权的侦缉人员,对那些被他们看来比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