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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是个叛徒,同时也是个傻瓜。
只要不给别人立坏榜样,做什么样的傻瓜都悉听尊便。我们只要求傻子老老实实,这样他才可以说他是君主政体的基础。克朗查理的思想狭隘到使人难以想像的地步。革命的幻影迷得他眼花缭乱。他受到了共和政体的蒙蔽,后来又被抛弃了。他是他的国家的耻辱。他这种态度是十足的大逆不道!他离开自己的国家,就是一种侮辱。他像逃避瘟疫似的,躲开公众的幸福。他自愿走放逐的路,只是为了避免看到举国狂欢。他把王位视作传染病。他是被他叫作验疫所的王国的欢乐中的一面黑旗。怎么!他居然对重建的秩序,兴盛的国家,复兴的宗教这么仇视!居然在宁静的生活里投下一个黑影!憎恨兴高采烈的英国!甘心作蔚蓝的晴空中的一个黑点!这简直是一种威胁!他居然反对全国人民的意志!不同意全体人民所同意的东西!如果不是滑稽,就是令人讨厌。这个克朗查理没有注意到大家可以跟着克伦威尔走入歧途,但是应该跟着蒙克回来。看看人家蒙克。他统率共和政府的军队。流亡国外的查理二世听说他为人刚正,写了一封信给他。蒙克是个德智兼备的人,起初隐蔽不动,后来突然间率领军队解散了反叛的议会,把国王拥上王位。蒙克被封为阿尔倍马尔公爵,获得拯救社会的荣誉,发了大财,替他那个时代增添了不朽的光辉,得了嘉德勋位,还有葬在西敏寺的希望。这才是一个忠君报国的英国人的光荣。克朗查理爵士绝不会想这样尽自己的责任。他固执地迷恋着流亡生活。拿空话安慰自己。骄傲使他麻木。其实什么良心啦,人格啦,等等,到头来也不过是几个字眼。我们必须往深处看。
克朗查理没有往深处看。他的良心有近视病,在采取行动以前,他先凑到跟前仔细瞧瞧,嗅嗅味道。这就是他令人讨厌的地方。一个心灵脆弱的人做不了政治家。把良心看得太重,往往使人优柔寡断。顾虑好像一个面对权杖而没有胳膊的残废人,一个面对着结婚幸福的阉人。千万要小心,这种顾虑会把你引得太远。不近人情的忠实如同一条通到地窖里去的扶梯一样。一级,一级,接着又是一级,你就到了黑暗里了。聪明人会退回来,只有傻子才留在那里。良心不应该随随便便这样认真。不然,你就会一步一步陷入政治节操的黑暗里。结果就无法自拔了。克朗查理爵士的情况就是如此。
到了末了,这些原则就变成了深渊。
他双手背在身后,沿着日内瓦湖散步,多么好的前程!
在伦敦,大家有时提起这个流亡者。他在舆论法庭之前差不多可以说是个被告。有的人替他辩护,有的人攻击他。辩论结束之后,幸亏他愚蠢无知,才宣告无罪。
前共和政府的许多热心家,现在都依附斯图亚特王朝了。这一点是值得表扬的。当然,他们多少总要说他几句坏话。和气的人总是讨厌顽固分子的。有一些受皇上宠幸,在朝里地位高的知情达理的人,对他这种可恶的态度讨厌透了,于是就自然而然地说:“他没有回到皇上这儿来,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好位子……”“他想要大法官的位子,可惜皇上已经给了哈以德爵士了,”等等。他的一个“老朋友”甚至低声说:“这话是他亲口对我说的。”林诺·克朗查理虽然深居简出,有时也会碰见几个被判了罪的流亡者,或者犯了弑君罪的人(像住在洛桑的安德烈·布鲁东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上边的这些话也会传到他的耳朵里。克朗查理不过微微地耸一下肩膀,表示他毫不在乎。
有一次,他耸耸肩膀,又嘟嘟囔囔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可怜那些相信这种事情的人。”
4
连查理二世这个好人也瞧不起他。在查理二世统治下,英国不单单是幸福,而是欣喜欲狂。复辟好像重新上漆的一幅年深日久的发黑的油画;过去的又重新出现了。美好的古风也跟着来了,美丽的妇女又出来治理国家。爱浮林就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在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到:“穷奢极欲,亵渎圣器,凌辱上天。在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亲眼看见国王在游戏殿里跟朴茨茅斯、克莉夫兰、马萨林和另外两三个宫女在一起;所有的宫女都差不多不穿衣服。”我们觉得这种描写有点儿不怀好意,不过,爱浮林是个爱发牢骚的清教徒,沾染了共和政体的梦想。他自然不会欣赏各国的君王在这些盛大的巴比伦式的狂欢中所作的有益的榜样,这种狂欢毕竟带来了享乐的资料。他不懂得恶习的用处。有一句格言说:要是你喜欢风骚女人的话,那就不要革除大家的恶习。要不然,你就是个爱蝶而灭蛹的傻子。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查理二世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有一个叫克朗查理的叛徒,可是詹姆士二世却很注意。查理二世的统治,比较马虎,他就是这个作风;我们必须承认,他的成绩倒不怎么坏。有时水手会在挡风的绳子上打一个松松的结,风一吹结子就紧了。这就是风暴愚蠢的地方,老百姓也是如此。
松松的结很快就变成一个抽紧的结。查理二世的王朝也是这样。
到了詹姆士二世就比较顶真了。其实闹过革命之后也应当稍徽严肃些。他要做一个掌实权的国王,这种抱负实在值得称赞。照他的意见,在查理二世治下不过只画了一个复兴的轮廓。詹姆士二世要建立比较完全的秩序。一六六○年只绞死十个弑君的议员,他认为很遗憾。他是一个真正重建王权的国王。他颁布了许多严肃的法则。他建立了一个真正的司法机构,这比感情作用的雄辩强得多了,因为它首先关心的是社会利益。由于这些保护性的严格措施,大家都称他国家之父。他把司法权交给杰弗利,宝剑交给苛克。苛克是个效法前人榜样的人。这位热心的上校在一天之内把一个共和分子一连吊了三次,每一次都问他:“你肯弃绝共和国吗?”这个坏蛋每次都说“不”。最后一次才把他结果了。“我把他绞了四次,”苛克洋洋得意地说。重新开始处死叛国犯是王权增长的有力信号。李尔夫人虽曾送她的儿子去讨伐蒙茅茨①,但是因为家里窝藏过两个叛徒,也被处死刑。另外一个女叛徒,因为老老实实供认一个浸礼女教徒曾经掩护过她,被宣告无罪,而那个掩护她的女人却被活活地烧死。苛克知道有一个城市赞成共和政体,有一天,为了让他们看看颜色,他绞死了那儿的十九个市民。说实在的,这些报复的行为也是合法的,因为我们记得在克伦威尔的统治下,曾经把教堂里的石头圣像割掉鼻子和耳朵。提拔杰弗利和苛克的詹姆士二世,是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国王。因为他那些情妇长得丑陋,他才实行禁欲。对哥仑比埃神父唯命是从。这位仟海师差不多跟舍米乃神父一样圆滑,但是比较热情。他上半辈子荣任詹姆士二世的顾问,下半辈子是玛利·阿拉各格的灵魂导师。正因为这种宗教的培养,詹姆士二世以后才能坚强地忍受放逐,而且在他隐居在圣日尔曼的时候,表现出一个国王也能应付逆境,怡然自得地摸着瘰疬,同耶稣会士聊天。
①查理二世的私生子,曾领导清教徒背叛英王。
我们不难了解,像这样的一位国王自然要对林诺·克朗查理爵士之流的叛徒保持一定程度的注意。世袭的上议员资格是有一定的前途的,所以很显然,如果能够对这位爵士采取什么以防万一的措施,詹姆士自然不会犹豫的。
第二章大卫·第利—摩埃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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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并不是一辈子都是老头子和流亡犯。他也有过热情的青年时代。哈利逊和没拉特告诉我们,克伦威尔年青时喜欢女人和娱乐,这一点(妇女问题的另外一面)往往就足以说明这是个作奸犯科的家伙。裤腰带松的人,千万不要信任。Malepraecinctumjuvenemcavete。
克朗查理爵士像克伦威尔一样,也有一个放荡时期。听说他有一个私生子,一个男孩。这个儿子是在共和国垮台的时候在英国出生的,这时他的父亲已经出国了。所以他没有看见过他的父亲。克朗查理爵士的这个私生子是在查理二世的宫里充当侍从长大的。大家都称他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他是册封的爵士,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位大家闺秀。当克朗查理爵士在瑞士过猫头鹰生活的时候,这位母亲因为长得漂亮,决定不再绷着脸过日子。她找到了第二个情人以后也就原谅了她第一个野蛮的情人。第二个情人是文明人,甚至还是一个保王党,因为他就是国王。她曾经做过查理二世的情人,尽管时间不长,可是足够使陛下(他很高兴从共和国手中夺回这个美丽的女人)封他的猎获物的儿子小大卫爵士为宫廷侍从。这么一来,这个做了官的私生子不但在宫廷里领一份俸禄,而且还变成一个热情的斯图亚特派。大卫爵士,作了一个时期的侍从,也就是一百七十个佩剑的人中间的一个;接着又升为执戟侍从,也就是说四十个执金戟者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是亨利八世设置的国王随身侍从,在国王的御席上有端碟子的特权。当他流亡的父亲的头发越来越白的时候,大卫爵士却在查理二世手下飞黄腾达了。
之后,他在詹姆士二世手下也很得意。
国王亮了,国王万岁!这就是所谓nondeficitalter,aurells①。
①拉丁文:一个贵人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