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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4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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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纳之。未几,给事中王徽以牛玉事劾大学士李贤,得罪。宁率六科论救,由是

浸与内阁忤。会王竑等荐宁堪佥都御史清军职贴黄,与岳正并举。得旨,会举多

私,皆予外任。宁出为汀州知府,以简静为治,期年善政具举。

宁才高负志节,善章奏,声称籍甚。英宗尝欲重用之,不果。久居谏垣,不

为大臣所喜。既出守,益郁郁不得志,以病免归。家居三十年,言者屡荐,终不

复召。

无子。有二妾。宁没,剪发誓死,楼居不下者四十年。诏旌为“双节”。

王徽,字尚文,应天人。天顺四年进士。除南京刑科给事中。宪宗即位数月,

与同官王渊、朱宽、李翔、李钧疏陈四事。末言:“自古宦官贤良者少,奸邪者

多。若授以大权,致令败坏,然后加刑,是始爱而终杀之,非所以保全之也。愿

法高皇帝旧制,毋令预政典兵,置产立业。家人义子,悉编原籍为民。严禁官吏

与之交接。惟厚其赏赉,使得丰足,无复他望。此国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

其冬,帝入万妃谮,废吴后,罪中官牛玉擅易中宫,谪之南京,徽复与渊等

劾之曰:

陛下册立中宫,此何等事,而贼臣牛玉乃大肆奸欺!中宫既退,人情咸谓玉

必万死。顾仅斥陪京,犹全首领,则凡侍陛下左右者将何所忌惮哉?内阁大臣,

身居辅弼,视立后大事漠然不以加意。方玉欺肆之初,婚礼未成,礼官畏权,辄

为阿附。及玉事发之后,国法难贷,刑官念旧,竟至苟容。而李贤等又坐视成败,

不出一言。党恶欺君,莫此为甚。请并罪贤等,为大臣不忠者戒。

臣等前疏请保全宦官,正欲防患于未萌。乃处置之道未闻,牛玉之祸果作。

然往不可谏,来犹可追。臣等不敢远引,请以近事征之。正统末,有王振矣,讵

意复有曹吉祥。天顺初,有吉祥矣,讵意复有牛玉。若又不思预防,安知后不有

甚于牛玉者哉?夫宦者无事之时似乎恭慎,一闻国政,即肆奸欺。将用某人也,

必先卖之以为己功;将行某事也,必先泄之以张己势。迨趋附日众,威权日盛,

而祸作矣。此所以不可预闻国政也。内官在帝左右,大臣不识廉耻,多与交结。

馈献珍奇,伊优取媚,即以为贤,而朝夕誉之。有方正不阿者,即以为不肖,而

朝夕谗谤之,日加浸润,未免致疑。由是称誉者获显,谗谤者被斥。恩出于内侍,

怨归于朝廷,此所以不可许其交结也。内官弟侄授职任事,倚势为非,聚奸养恶。

广营财利,奸弊多端。身虽居内,心实在外。内外交通,乱所由起,此所以不可

使其子侄在外任职营立家产也。

臣等职居言路,不为苟容,虽死无悔,惟陛下裁察。

诏谓“妄言邀誉”,欲加罪。诸给事、御史交章论救,乃并谪州判官。徽得

贵州普安,渊茂州,宽潼川,翔宁州,钧绥德。奏盖钧笔也。侍郎叶盛、编修陈

音相继请留,不纳。最后御史杨琅言尤切,几得罪。

微至普安,兴学校教士,始有举于乡者。却土官陇畅及白千户贿,治甚有声。

居七年,弃官归,言者屡荐,终以宦官恶之不复录。徽尝曰:“今仕者以刚方为

刻,怠缓为宽。学者以持正为滞,恬软为通。为文以典雅为肤浅,怪异为古健。”

其论治,尝诵张宣公语“无求办事之人,当求晓事之人”,时皆服其切中。

弘治初,吏部尚书王恕荐起陕西左参议。逾年,谢病还,卒,年八十三。子

韦,见《文苑传》。

王渊,浙江山阴人。天顺元年进士,除南京吏科给事中。素伉直,终顺天府

治中。

朱宽,莆田人,李翔,大足人,皆天顺元年进士。李钧,永新人,景泰二年

进士。宽为南京礼科给事中,翔兵科,钧工科。既被谪,宽进表入京,道卒。翔、

钧皆以判官终。

毛弘,字士广,鄞人。登天顺初进士。六年授刑科给事中。成化三年夏,偕

六科诸臣上言:“比塞上多事,正陛下宵衣旰食时。乃闻退朝之暇,颇事逸游。

炮声数闻于外,非禁城所宜有。况灾变频仍,两畿水旱,川、广兵草之余,公私

交困。愿省游戏宴饮之娱,停金豆、银豆之赏。日御经筵,讲求正学,庶几上解

天怒,下慰人心。”御史展毓等亦以为言,皆嘉纳。

帝从学士商辂请,改元后建言罢官者悉录用。弘请断自践阼而后,召还给事

中王徽等,不许。慈懿太后崩,诏别葬。弘偕魏元等疏谏,未得请。朝罢,弘倡

言曰:“此大事,吾辈当以死谏,请合大小臣工伏阙固争。”众许诺。有退却者,

给事中张宾呼曰:“君辈独不受国恩乎,何为首鼠两端。”乃伏哭文华门,竟得

如礼。

弘在垣中所论列最多,声震朝宁。帝颇厌苦之,尝曰:“昨日毛弘,今日毛

弘。”前后所陈,或不见听,而弘慷慨论议无所屈。钦天监正谷滨受赇当除名,

命输赎贬秩。正一真人张元吉有罪论死,诏系狱。弘等皆固争,终不听。三迁至

都给事中。得疾,暴卒。

邱弘,字宽叔,上杭人。天顺末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数陈时政。成化四年

春,偕同官上言:“洪武、永乐间,以畿辅、山东土旷人稀,诏听民开垦,永不

科税。迩者权豪怙势,率指为闲田,朦胧奏乞。如嘉善长公主求文安诸县地,西

天佛子札实巴求静海县地,多至数十百顷。夫地逾百顷,古者百家产也。岂可徇

一人之私情而夺百家恒产哉?”帝纳其言,诏自今请乞,皆不许,著为令。札实

巴所乞地,竟还之民。弘再迁,至都给事中。

六年夏,山东、河南大旱,弘请振。因言:“四方告灾,部臣拘成例,必覆

实始免。上虽蠲租,下鲜实惠。请自今遇灾,抚按官勘实,即与蠲除。”从之。

万贵妃有宠,中官梁芳、陈喜争进淫巧;奸人屠宗顺辈日献奇异宝石,辄厚

酬之,糜帑藏百万计。有因以得官者。都人仿效,竞尚侈靡,僣拟无度。弘偕同

官疏论宗顺等罪,请追还帑金,严禁侈俗。事下刑部,尚书陆瑜因请置宗顺等于

理,没其赀以振饥民。帝不许,但命僣侈者罪无赦,然竟不能禁也。

京师岁歉米贵,而四方游僧万数,弘请驱逐,以省冗食。又请发太仓米,减

价以粜,给贫民最甚者。帝悉从之。复言:“在京百兽房及清河寺诸处,所育珍

禽野兽,日饲鱼肉米菽,乞并纵放,以省冗费。”报闻。明年使琉球,道卒。

弘与毛弘同居言路,皆敢言,人称“二弘”云。

李森,字时茂,历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负气敢言。

宪宗立,上疏请禁朝觐官科敛征求为民害者。吏部尚书王翱请从其言,帝为

下诏禁止。顷之,言:“近有无功而晋侯、伯、都督者;有无才德而位九列者;

有以画、弈、弹琴、医、卜技能而得官职者。名爵日轻,廪禄日费,是玩天下之

公器,弃国家之大柄也。自今宜择人授,毋令匪才竞进。”且请严军官黜陟,核

逃伍虚粮。皆报可。御史谢文祥以劾姚夔下狱,森偕同官救之,不纳。

明年夏,日食,琼山县地震,森疏陈十事。未几,以贵幸侵夺民产,率诸给

事言:“昔奉先帝敕,皇亲强占军民田者,罪毋赦,投献者戍边。一时贵戚莫敢

犯。比给事中丘弘奏绝权贵请乞,陛下亦既俯从。乃外戚锦衣指挥周彧求武强、

武邑田六百余顷,翊圣夫人刘氏求通州、武清地三百余顷,诏皆许之,何其与前

敕悖也!彼溪壑难厌,而畿内膏腴有限,小民衣食皆出于此,一旦夺之,何以为

生。且本朝百年来户口日滋,安得尚有闲田不耕不稼?名为奏求,实豪夺而已。”

帝善其言,而已赐者仍不问。山西灾,山东及杭、绍、嘉、湖大水,森等请蠲振,

帝并从之。

时帝未有储嗣,而万贵妃专宠,后宫莫得进。言者每劝上普恩泽,然未敢显

言妃妒也。惟森抗章为言,帝心愠。森已再迁左给事中,会户科都给事中缺,吏

部列森名上,诏予外任。部拟兴化知府,不允,乃出为怀庆通判。未几,投劾归,

不复出。

魏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成化初,万贵妃兄

弟骄横,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将别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极谏,

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争之,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其年九月,彗星见。元率诸给事上言:

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证。臣闻

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书

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

膳未闻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玄象,

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

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

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

四方旱涝相仍,民困日棘,荆、襄流民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儆惕,

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马昂,凡有奏报,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

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

望。惟亟罢征税,发内帑,遣官振赡,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异教,每遇生愍之辰,辄重糜资财,广建斋醮。而西僧札实巴等,

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吾仗,缙绅避道,奉养过于亲王。

悖理乱纪,孰甚于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振饥民。仍敕寺观,

永不得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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