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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末开过,*
杯子是空的,
她够着身体找出来,
在依阿华,
中央河流域某地,
我用眼睛望着她,
这双眼曾见过,
吉瓦洛人的亚马逊河,
也曾见过丝绸之路,
骆驼行旅扬起的尘土,
追随我身后,
飞向杳无一物的
亚洲的苍穹
当弗朗西丝卡剥掉那瓶依阿华瓶盖的封皮时,她看见自己的指甲,希望它长一些,保养得好一点。干农洗不能养长指甲,至目前为止,她从来没有在乎。
白兰地。两只玻璃杯放在桌上。她准备咖啡时,他打开瓶子在两只杯子里斟上酒,倒得到恰到好处。罗伯特·金凯对晚饭后的白兰地是有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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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想他不知道在多少人家的厨房,在多少好饭馆里,多少灯光暗淡的客厅里实践过这一小手艺。他不知见过多少纤纤玉手捏着高脚白兰地杯的柱子,长长的指甲伸向他,有多少双蓝色圆眼睛、棕色长眼睛通过异国的夜空凝视过他——当抛了锚的帆船在岸边摇荡,当海水拍打着古老港口的堤岸?
厨房的顶灯太亮了,不适宜喝咖啡和白兰地。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农夫之妻,要让它打开弗朗西丝卡·约翰逊,一个走过晚饭后的草地重温少女时代的旧梦的女人,要把它熄灭。有一支蜡烛就足够了。不过这样太过份了,他会误解的。她打开洗涤池上面的小灯,把顶灯关了,这样不是十全十美,但是比较好。
他举杯及肩向她伸去。“为了古老的夜晚和远方的音乐。”不知怎的,这些话让她倒吸一口气,不过她跟他碰了碰杯,虽然想说“为了古老的夜晚的远方的音乐”,却只是微微笑了一下。
他们两人都吸着烟,沉默不语,喝着白兰地,喝着咖啡。野有一只山鸡鸣叫,杰克——那小狗——在场院里吠了两声。蚊子试着冲向桌子附近的纱窗,有一只不长于思考,却相信自己的可能自己的本能的飞蛾让洗涤池上和小灯引得团团转。
还是挺热的,没有风,现在有点潮湿。罗伯特·金凯微微出着汗,衬衫的头两个扣子解开着。他并没有直面看着她,不过她感觉得到他即使好像在注视着窗外,他视野的边缘也会扫到她他转身时她可以从敞开的衬衫领口看到他的胸部,看见皮肤上小小的汗珠。
弗朗西丝卡正享受着美好的情怀,旧时情怀,诗和音乐的情怀。不过是他该走的时候了,她想。冰箱上的钟已指到九点五十二分。收音机是法伦·扬在唱着一支几前的老歌,弗朗西丝卡记得那是公元三世纪的殉道者,是庇护音乐和盲人的圣者。
他的酒杯空了。正当他视线从窗外回过来时,弗朗西丝卡拿起白兰地瓶颈,向那空杯子做了个手势。他摇摇头。“要在黎明中拍摄罗斯曼桥。我得走了。”
她松了口气,又深深地失望。她心时来回翻腾:是的,请你走吧:再留下来唱杯白兰地;走吧。法伦。扬并不关心她的感觉,洗涤沁上的扑灯蛾也不关心,她不知道罗伯特·金凯怎么样。
他站着,把一个背包甩到左肩,另一个放在冷藏箱上。她绕到桌子这边来。他伸出手来,她握着。”谢谢今晚。晚饭,散步,都好极了。你是一个好人,弗朗西丝卡。把白兰地放在碗柜靠外这的地方,也许过些时候会好起来的。”
他都明白了,正如她想到的。不过他的话一点也没冒犯她。他是指的浪漫情调。而且从最好意义上讲是认真的。从他柔和的语言和说这些话的神态中她看得出来。不过她有一点不知道,那就是他当时真想对着厨房的四壁大喊,把以下的话刻进白灰中:“看在耶稣的份上,理查德·约翰逊,你真是像我认定的那样,是一个大傻瓜吗?”
她送他出去,站着他的卡车旁等他把东西装进去。小狗穿过场院跑过来围着卡车嗅来嗅去。“杰克,过来。”她轻声而又严厉的命令它,于是那狗过来坐在她旁边,大口喘着气。
再见,多保重,手把门关上。他转动那老旧的引擎,使劲踹着油门,车子嘎嘎喇喇地开动了,他从窗口伸出头来笑着说:“我想这车需要调音了。”
他换挡,倒车,又换挡,然后在亮光中穿过场院。刚好在进入黑暗的小巷之前他的左手伸出窗口向她召手,她也挥手相报,虽然明知他看不见。
当卡车沿小巷开出时,她跑过去站在暗中注视着那红灯随着车的颠簸上下跳动。罗伯特·金凯向左转上了通往温特塞特的大路,炎热的闪电划破夏空,杰克一跳一蹦回到廊下。
他走后,弗朗西丝卡赤身裸体站在镜台前。她骨盆因生过孩子稍微张大一点,乳房还很结实好看,不太大不太小,肚子稍微有点圆。在镜子里看不见双腿,但是她知道还是保持的很好的。她应该更经常地剃剃汗毛,不过好像也没什么意思。
理查德对性生活的兴趣不太经常,大约两个月有一次,不过很快就结束了,是最简单的,不动感情。似乎也不注意什么香水剃汗毛之类的事,所以人很容易邋遢起来。
她对于他更像一个生意合伙人而不是其它。她本人的一部分觉得这样挺好。但是她身上还有另外一个人的骚动,这个人想要淋浴,洒香水……然后让人抱起来带走,让一种强大的力量层层剥光,这力量她能感觉到,但从末说出过,哪怕是朦朦胧胧在脑子里也没有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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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穿好衣服,坐在厨房桌子边在半张纸上写字。杰克跟着她到外面那辆福特小卡车旁,她一开车门它就跳了进去,坐到了旅客座位上。当她把车倒出车棚时,它把头伸到窗外,回头看看她,又伸到窗外。她把车开出小巷,向右转到县公路上。
罗斯曼桥一片漆黑。不过杰克先跳下去在前面探路,她从卡车里拿出一个手电,把纸条用大头针钉在桥左边入口处,然后回家。
星期二的桥
黎明前一小时罗伯特·金凯驶过理查德·约翰逊的信箱,嚼一口银河牌巧克力,咬一口苹果,把咖啡杯子放在座位上夹在两腿中间以免泼翻。他经过朦胧月色中的那所白房子时抬头望一望,摇头叹息男人多愚蠢,有些男人,多数男人。他们至少可以做到喝杯白兰地,出门时不要摔那百叶门。
弗朗西丝卡听见那辆走调的小卡车经过。她躺在床上,光着身子睡了一夜,这是她记忆中的第一次。她能想象金凯的样子,头发被车窗卷进的风吹起,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拿着一支骆驼烟。
她倾听车轮隆隆向罗斯曼桥的方向逐渐杳然。她开始在脑海里翻腾叶芝的诗句:“我到榛树林中去,因为我头脑里有一团火……”她表达这首诗的方式是介乎教学和祈求之间。
他把车停在离桥比较远的地方,以便不妨碍他摄影的构图。他从车座后面小小的空间拿出一双胶皮靴,坐在车的踏板上解开皮靴的带子换上。把一只有两根带子的背包背在双肩,三脚架的皮带挂在左肩,右手拎着一只背包,通过陡峭的河岸向水边走去。
要用技巧把桥放在某一角度以便在构图上突出来,同时要收进一角小溪而避开桥入口处墙上那些乱刻的字。桥后面的电话线也是个问题,但是通过精心确定框架也可以处理好。
他把装好柯达彩卷的尼康相机拿出来装在三脚架上,拧紧螺丝钉。相机装着24毫米镜头,他换上他最喜欢的105毫米镜头。东方已显出灰朦朦的光线,他开始试验他的构图,把三脚架向左移二英尺,调整了陷入溪边烂泥中的那只脚,把相机带子绕在左腕上,这是他在水边照相时经常做的,因为由于三脚架倒在水里而损失的相机太多了。
红光出现,天空渐渐亮起来。把相机向下拉六英寸,调整三脚架的腿。还不对。再往左移一英尺,再调整架腿。把相机在架顶放平,镜头调整到5/8。估计一下原野的深度,通过高焦距的技术把它放到最大限度。把拉线套紧在扳机上。现在太阳百分之四十在地平线上面,桥上的旧漆变成一种暖红色,这正是他所要的。
从左胸口袋中拿出光谱仪,对到1/8。需要曝光一秒钟,不过柯达胶卷能坚持到这一极限。从取景器望过去。“那桥入口处挂着什么鬼东西?”他叽咕着。“一片纸。昨天并不在那儿呀。”
扶稳三脚架,跑上岸去,身后的阳光迅速追上来。那张纸整整齐齐的别在桥上。把它撕下来连大头针一起放进背心口袋里。赶紧跑到岸边,下去,走到相机后面,太阳已升起百分之六十。跑得气喘吁吁,再拍一次,重复两次以便留底。没有风,草纹丝不动。为保险起见,照了三两秒的三张一秒半的。
把镜头调到1/16,整个程序再重复一遍。把三脚架和相机拿到小溪当中去,安置好,印上脚印的淤泥向后移去。这段连续镜头再完整地拍一遍。装一卷新的柯达彩卷,换镜头,把24毫米的装上,把105毫米的放进口袋,涉水而上,离桥近些,调整。对好,核对光线,拍三张照,再照几张备用作为保险。
把相机竖起来,重新构图,再拍,同样的场景,依次拍摄。他的动作没有一点不灵便之处,一切都是那么娴熟,每个动作都有道理,意外情况都得到效率的专业化的处理,不落痕迹。
上得岸来,背着器材穿桥,同太阳赛跑。现在进入紧张阶段。抓出已经装好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的相机,把两架相机都套在脖子上,爬上桥后的树。树皮扎破了手臂——“去他妈的!”继续爬。现在高高在上,从一个角度望见桥,小溪上正闪着阳光。用特写仪把桥顶单独划出,然后是桥的背阴影面。就在水边读仪器的指数,把相机架好,拍九张照片,再拍备份照,把相机放在塞在树桠杈之间的背心上,换相机,换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又照了十几张。爬下树,再下河岸,架起三角脚,再装上柯达彩卷,构图从第一批一样,不过是从小溪对面照的。把第三架相机从包里拉出来,那是架旧sp测距离的相机,现在是拍黑白照了。桥上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