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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文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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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教育”二字,是为第一股;次做“教育改进”,是为第二股;“中华教育改进”是第三股;加上“社”字,是第四股。层层递进,如他由督军而升巡阅使一样。齐燮元本是廪贡生,这类文章本是他的拿手戏;只因时代维新,不免也要改良一番,才好应世;八股只剩了四股,大约便是为此了。最教我不忘记的,是他说完后的那一鞠躬。那一鞠躬真是与众不同,鞠下去时,上半身全与讲桌平行,我们只看见他一头的黑发;他然后慢慢的立起退下。这其间费了普通人三个一鞠躬的时间,是的的确确的。接着便是韩国钧了。他有一篇改进社开会词,是开会前已分发了的。里面曾有一节,论及现在学风的不良,颇有痛心疾首之概。我很想听听他的高见。但他却不曾照本宣扬,他这时另有一番说话。他也经过了许多时间;但不知是我的精神不济,还是另有原因,我毫没有领会他的意思。只有煞尾的时候,他提高了喉咙,我也竖起了耳朵,这才听见他的警句了。他说:“现在政治上南北是不统一的。今天到会诸君,却南北都有,同以研究教育为职志,毫无畛域之见。可见统一是要靠文化的,不能靠武力!”这最后一句话确是漂亮,赢得如雷的掌声和许多轻微的赞叹。他便在掌声里退下。这时我们所注意的,是在他肘腋之旁的齐燮元;可惜我眼睛不佳,不能看到他面部的变化,因而他的心情也不能详说:这是很遗憾的。于是——是我行文的“于是”,不是事实的“于是”,请注意——来了郭秉文博士。他说,我只记得他说,“青年的思想应稳健,正确。”旁边有一位告诉我说:“这是齐燮元的话。”但我却发见了,这也是韩国钧的话,便是开会辞里所说的。究竟是谁的话呢?或者是“英雄所见,大略相同”么?这却要请问郭博士自己了。但我不能明白:什么思想才算正确和稳健呢?郭博士的演说里不曾下注脚,我也只好终于莫测高深了。

还有一事,不可不记。在那些点缀会场的警察中,有一个瘦长的,始终笔直的站着,几乎不曾移过一步,真像石像一般,有着可怕的静默。我最佩服他那昂着的头和垂着的手;那天真苦了他们三位了!另有一个警官,也颇可观。他那肥硬的身体,凸出的肚皮,老是背着的双手,和那微微仰起的下巴,高高翘着的仁丹胡子,以及胸前累累挂着的徽章——那天场中,这后两件是他所独有的——都显出他的身份和骄傲。他在楼下左旁往来的徘徊着,似乎在督率着他的部下。我不能忘记他。

三第三人称

七月a日,正式开会。社员全体大会外,便是许多分组会议。我们知道全体大会不过是那么回事,值得注意的是后者。我因为也忝然的做了国文教师,便决然无疑地投到国语教学组旁听。不幸听了一次,便生了病,不能再去。那一次所议的是“采用他,她,牠案”(大意如此,原文忘记了);足足议了两个半钟头,才算不解决地解决了。这次讨论,总算详细已极,无微不至;在讨论时,很有几位英雄,舌本翻澜,妙绪环涌,使得我茅塞顿开,摇头佩服。这不可以不记。

其实我第一先应该佩服提案的人!在现在大家已经“采用”“他,她,牠”的时候,他才从容不迫地提出了这件议案,真可算得老成持重,“不敢为天下先”,确遵老子遗训的了。在我们礼义之邦,无论何处,时间先生总是要先请一步的;所以这件议案不因为他的从容而被忽视,反因为他的从容而被尊崇,这就是所谓“让德”。且看当日之情形,谁不兴高而采烈?便可见该议案的号召之力了。本来呢,“新文学”里的第三人称代名词也太纷歧了!既“她”“伊”之互用,又“她”“它”之不同,更有“佢”“彼”之流,窜跳其间;于是乎乌烟瘴气,一塌糊涂!提案人虽只为辨“性”起见,但指定的三字,皆属于也字系统,俨然有正名之意。将来“也”字系统若竟成为正统,那开创之功一定要归于提案人的。提案人有如彼的力量,如此的见解,怎不教人佩服?

讨论的中心点是在女人,就是在“她”字。“人”让他站着,“牛”也让它站着;所饶不过的是“女”人,就是“她”字旁边立着的那“女”人!于是辩论开始了。一位教师说,“据我的‘经验’,女学生总不喜欢‘她’字——男人的‘他’,只标一个‘人’字旁,女子的‘她’,却特别标一个‘女’字旁,表明是个女人;这是她们所不平的!我发出的讲义,上面的‘他’字,她们常常要将‘人’字旁改成‘男’字旁,可以见她们报复的意思了。”大家听了,都微微笑着,像很有味似的。另一位却起来驳道,“我也在女学堂教书,却没有这种情形!”海格尔的定律不错,调和派来了,他说,“这本来有两派:用文言的欢喜用‘伊’字,如周作人先生便是;用白话的欢喜用‘她’字,‘伊’字用的少些;其实两个字都是一样的。”“用文言的欢喜用‘伊’字,”这句话却有意思!文言里间或有“伊”字看见,这是真理;但若说那些“伊”都是女人,那却不免委屈了许多男人!周作人先生提倡用“伊”字也是实,但只是用在白话里;我可保证,他决不曾有什么“用文言”的话!而且若是主张“伊”字用于文言,那和主张人有两只手一样,何必周先生来提倡呢?于是又冤枉了周先生!——调和终于无效,一位女教师立起来了。大家都倾耳以待,因为这是她们的切身问题,必有一番精当之论!她说话快极了,我听到的警句只是,“历来加‘女’字旁的字都是不好的字;‘她’字是用不得的!”一位“他”立刻驳道,“‘好’字岂不是‘女’字旁么?”大家都大笑了,在这大笑之中。忽有苍老的声音:“我看‘他’字譬如我们普通人坐三等车;‘她’字加了‘女’字旁,是请她们坐二等车,有什么不好呢?”这回真哄堂了,有几个人笑得眼睛亮晶晶的,眼泪几乎要出来;真是所谓“笑中有泪”了。后来的情形可有些模糊,大约便在谈笑中收了场;于是乎一幕喜剧告成。“二等车”,“三等车”这一个比喻,真是新鲜,足为修辞学开一崭新的局面,使我有永远的趣味。从前贾宝玉说男人的骨头是泥做的,女人的骨头是水做的,至今传为佳话;现在我们的辩士又发明了这个“二三等车”的比喻,真是媲美前修,启迪来学了。但这个“二三等之别”究竟也有例外;我离开南京那一晚,明明在三等车上看见三个“她”!我想:“她”“她”“她”何以不坐二等车呢?难道客气不成?——那位辩士的话应该是不错的!

1924年7月14日,温州。

(原载1924年《时事新报》副刊《文学周报》第130期)

背影 说梦

伪《列子》里有一段梦话,说得甚好:

“周之尹氏大治产,其下趣役者,侵晨昏而不息。有老役夫筋力竭矣,而使之弥勤。昼则呻呼而即事,夜则昏惫而熟寐。精神荒散,昔昔梦为国君:居人民之上,总一国之事;游燕宫观,恣意所欲,其乐无比。觉则复役人。……尹氏心营世事,虑钟家业,心形俱疲,夜亦昏惫而寐。昔昔梦为人仆:趋走作役,无不为也;

数骂杖挞,无不至也。眠中啽呓呻呼,彻旦息焉。……”

此文原意是要说出“苦逸之复,数之常也;若欲觉梦兼之,岂可得邪?”这其间大有玄味,我是领略不着的;我只是断章取义地赏识这件故事的自身,所以才老远地引了来。我只觉得梦不是一件坏东西。即真如这件故事所说,也还是很有意思的。因为人生有限,我们若能夜夜有这样清楚的梦,则过了一日,足抵两日,过了五十岁,足抵一百岁;如此便宜的事,真是落得的。至于梦中的“苦乐”,则照我素人的见解,毕竟是“梦中的”苦乐,不必斤斤计较的。若必欲斤斤计较,我要大胆地说一句:他和那些在墙上贴红纸条儿,写着“夜梦不祥,书破大吉”的,同样地不懂得梦!

但庄子说道,“至人无梦。”伪《列子》里也说道,“古之真人,其觉自忘,其寝不梦。”——张湛注曰,“真人无往不忘,乃当不眠,何梦之有?”可知我们这几位先哲不甚以做梦为然,至少也总以为梦是不大高明的东西。但孔子就与他们不同,他深以“不复梦见周公”为憾;他自然是爱做梦的,至少也是不反对做梦的。——殆所谓时乎做梦则做梦者欤?我觉得“至人”,“真人”,毕竟没有我们的份儿,我们大可不必妄想;只看“乃当不眠”一个条件,你我能做到么?唉,你若主张或实行“八小时睡眠”,就别想做“至人”,“真人”了!但是,也不用担心,还有为我们掮木梢的:我们知道,愚人也无梦!他们是一枕黑甜,哼呵到晓,一些儿梦的影子也找不着的!我们徼幸还会做几个梦,虽因此失了“至人”,“真人”的资格,却也因此而得免于愚人,未尝不是运气。至于“至人”,“真人”之无梦和愚人之无梦,究竟有何分别?却是一个难题。我想偷懒,还是摭拾上文说过的话来答吧:“真人……乃当不眠,……”而愚人是“一枕黑甜,哼呵到晓”的!再加一句,此即孔子所谓“上智与下愚不移”也。说到孔子,孔子不反对做梦,难道也做不了“至人”,“真人”?我说,“唯唯,否否!”孔子是“圣人”,自有他的特殊的地位,用不着再来争“至人”,“真人”的名号了。但得知道,做梦而能梦周公,才能成其所以为圣人;我们也还是够不上格儿的。

我们终于只能做第二流人物。但这中间也还有个高低。高的如我的朋友P君:他梦见花,梦见诗,梦见绮丽的衣裳,……真可算得有梦皆甜了。低的如我:我在江南时,本忝在愚人之列,照例是漆黑一团地睡到天光;不过得声明,哼呵是没有的。北来以后,不知怎样,陡然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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