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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枢道:“这是天赐美玉与白鹤凌小姐!恭喜!”
叶明参也道:“金玉满堂公司将如约为白鹤凌小姐免费量身定制玉件!恭喜白鹤凌小姐!”
这龙形玉件价值无量,又兼与大明星白鹤凌小姐扯上关系,更是制造足了话题,想着从此刻后各家网站的头版内容,这龙形玉件肯定位居榜首,叶明参内心舒畅,觉得就一个字——值!两个字——超值!
资深娱记这时瞄了一眼自已刚上传的新闻,发现已经变成VIP上架新闻,再看看订阅,他差点没晕过去,唰地陡然升到了100万!
拍卖会刚一开始,就掀起了一个小高潮,各方人马精神都不由一振,期待着下一件拍品的出现。
第二十八章:慈善拍卖会(2勿必拍下它)
更新时间2012…4…921:00:57字数:4212
“感谢叶明参先生、李玉枢先生。下面揭晓第二件拍品,这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慈善家捐赠的。”
拍卖师挥手叫一名助手上台,只见那名助手手里端着一个长方形的白玉托盘,托盘上端端正正放着一块翡翠色似是布料的柔软物体,在白玉为底的衬托下,象是一泓绿波,看得人心里一阵柔软和清远!恨不得立即到这绿波里畅游。
“这就是02号拍卖品——青玉锻。”拍卖师抬眼看看四座,“捐献这件拍品的慈善家只要大家听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关系到这件拍品的来历。”拍卖师的国语讲得很标准,几乎赶得上某知名频道情感类节目的主持人了,为了让现场的嘉宾更加深临其境,他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口气:
城北门外。
陋巷矮居。
我拿起酒壶,喝下今天第一口酒。
粗劣的烧刀子象一条火龙,从嘴里一路滚烫至胃袋中。我又猛地喝了一口,这时,从床上爬起来就一直颤抖的手此时终于变得稳定,不再颤抖。
门外,传来一阵叩门声。
这是爹爹死后,第一次有人来敲我的门。
门吱忸一声开了,门外,她乌发如墨,肌肤赛雪。
十八年前,爹爹背着四岁的我,急促的脚步匆匆掠过深山小径枯黄的茅草,趟过浑浊的黄色河水,爬过常年冰雪堆积的雪山,几乎是一气儿不停地来到这座繁华的城市,落脚在这城北门外,陋巷矮居里。
童年的时候,爹爹几乎不怎么让我出去玩,陪伴他的是一台成天吱吱呀呀响个不停的织布机。屋里为了织布而贮存的青麻常年累月散发出呛人的青涩味。爹爹就这样绩麻织布,除了偶尔到城里将成布换成柴木油盐,他和我一样整天困在屋内。
一座屋子,加个人,是个囚字。我记得很久以前先生教过我这个字。
爹爹和我就是这座屋子的囚徒。
但是我能明白爹爹的恐惧。
十八年前,当爹爹背着我仓惶逃命的时候,我回眸看了一眼曾经住过的地方:原本是豪宅大院的地方,映在我眼眸里的只有一片跳动火红色。我年幼娇嫩的背上,远远地还能感觉到火舌舔食的刺痛。
这样的日子也并非毫无乐趣可言。
天气晴好的时候,爹爹会把我带到屋后一片荆棘环绕的空地上。阳光普照,蜜蜂和晴蜒嗡嗡吱吱地在荆棘花上盘旋飞舞。一篷金针“扑”地掠过清澈干爽的空气,嗡嗡的喧嚣顿时停止,地上落满了那些小飞虫,它们的身上无一例外地插着根金针。
“爹爹,你杀死了它们!”
年幼的我大哭。
“傻孩子,再好好看看。”
我的目光循着爹爹的手指往下看,那些飞虫还在地上一动一动爬行着。金针穿透了它们的那对翅膀,使它们暂时丧失了飞行的能力。
我破泣为笑。
爹爹真会吓人。
从那时开始,爹爹就开始教给我这个如何让金针飞射而又不伤及飞虫性命的游戏。
十三岁那年,爹爹的身体每况愈下。
常年在黑暗屋子里的劳作,让他的眼睛渐渐失去对光线的感觉。他的身躯日渐佝偻。
其实与其说是生活的操劳压倒了他,我更宁愿相信是另一种恐惧让他衰老得如此迅速。
到城里卖布工作逐渐由我来承担。
第一次独自进城,我刚把布挑到城里,就等来了一位好顾客,一下子将我的布全部买走。没想到第一次独自卖布进行得这么顺利,我将换取的一小串铜钱放到怀里,借着愉快的心情决定在城里好好逛逛。
城里可真热闹,杂耍的,卖小吃的,步履匆匆的生意人,腰上挎着短刀长剑的江湖人士,应有尽有。我被这繁华的景色迷住了双眼,一不留神,身上挨了一下撞。我抬起头,一个长满胡须的壮汉正瞪大了铜铃般的眼睛不耐烦地盯住我。
“对不起,大叔,是我不小心。”
他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走了一段,我忽然感觉身上少了些什么。我一摸,怀里的那串铜钱不见了。对了,少了铜钱撞击的“叮叮”悦耳声。我醒悟过来,一定是刚才那个壮汉在一撞之间把我的钱偷走了。我的头皮一下子发涨起来,怎么向爹爹交待呢?
天色渐渐发暗,我蹲在一座大宅院的犄角里,手托着下巴发呆,肚子则饿得咕咕叫。
一阵清香顺着风吹进我的鼻孔里。
“怎么,小孩,钱丢了不敢回家了?”
她叫我小孩,可是她看上去比我还小。
“怎么?叫你小孩还不服气?铁牛是这城里的惯偷,只有你这种小毛孩才让他得手。”
她的眼睛很清澈,象两汪清泉,宅院外的灯笼虽然灯光昏暗,但我依然能看清她如墨的乌发和赛雪的肌肤。
刚才那阵清香是从她身上飘过来的。
她看我不说话,便轻轻露齿一笑:“好强的孩子,好吧,既然这事让我知道了,我岂有不行侠仗义之理。”
行侠仗义这四个字从她的嘴里吐出来,带着玩笑的味道,她是把这一切当做一场快乐的江湖游戏了。
只见她口中发出一声长长的独特的呼哨,不一会儿,一个穿着蓝色绸杉,外貌英俊的少年急急赶来。她附在少年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少年又匆匆离去。半个时辰之后,少年重又返回,他把一串铜钱扔给我。不待我说声谢谢,少年携着她的手转身离去。夜风中传来他们的开心的私语:“我把铁牛好好地教训了一顿……”
从那时起又过了十年。
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师傅,我想做一匹空前绝后的上好青玉绸缎。”
“我只织粗布,不懂得什么绸缎。”
她的手中金光一闪,一根小小的金针在她掌心里煜煜生辉。
“三个月前,我来郊外打猎,发现了这个。”她掂了掂手中的金针,“金针的传人必能做出空前绝后的上好绸缎。”她镇静地说,认定了我无法拒绝她。
“姑娘,这匹青玉锻真地对你很重要吗?”我问。
“是的。”她的脸上泛起光泽,“两个月后,我的末婚夫要回来了。三年前,他遵从爹爹的意思,到江湖中游历。”一抹红霞飞上她的脸庞,“据他信中说,和他一起回来了,还会有数十位武林人士。江湖中大名鼎鼎的少年侠士李慕白也会和他一起回来。”
“两个月后,你到我这里取货。”我听见自已淡淡地说。
一篷金针在清澈的空气中掠过,地上堆满了飞虫的尸体。我的技艺始终欠缺一成。这一成,是生与死的区别,是成与败的分界。看着自已颤抖的手,我明白,从今天起,我必须戒酒了。
失去酒精镇定的第一天,我的全身发抖,饮食无味,胃里不断泛起酸酸的液体,我强忍着。第二天、第三天……第八天,我用布带勒紧瘦了一圈的腰身,气定神凝,金针闪过,二三十只飞虫纷纷落下,在地上蠕爬不已。
掘地三尺,我从地下起出那个小小的金匣子。打开,里面黑瘦的虫身已经僵硬不动,我差点都要怀疑它已经死了。用金针深深刺入左手大拇指,一颗颗殷红的鲜血滚落匣中,滴在虫身上。半刻之后,鲜血完全渗入虫身下,这只沉睡地下十多年的蚕蛊饱胀起来,恢复了生机。每天一根手指的鲜血,十指刺遍以后,蚕蛊终于变得白白胖胖,除了个头略长,乍一看与一般吐丝的蚕无异。
第十八天上头,我推开通往后山的门。绕过那片荆棘丛,再步行十里的山路,初春中,一棵巨大的桑树奇异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这棵树是爹爹十多年前种下的,直到他过世前,我才明白它的用途。桑树的叶子十分巨大,一片足有脸盆大小,这是从遥远的域外引进来的种,中原只此一棵。我把蚕蛊放在其中一片桑叶上,静静地看了一会它啃啮桑叶,转身下山。
第二天,我再上山,只见整棵桑树上爬满了密密的蚕,它们全是被蚕蛊召唤来的。我认真剔除了其中个头瘦小、不够强健的,在每片桑叶上只留下了一只。一篷金针在叶片中飞过,每一只蚕都在忘我地啃食着桑叶,它们的尾部都被我的金针牢牢钉住,它们的活动范围只限于这片桑叶,嘴边的桑叶啃完了,想要吃到更多的桑叶,它们只能依靠身体的成长和自身不断延展身体的努力才能达到目的。不多也不少,它们的一生,只有这一片桑叶为食。多则日后蚕丝过粘过稠,用这种蚕丝织成的绸锻太滞重;少呢丝又会缺乏韧性,成绸则太单薄。
二十日之后,这些蚕已全部吐丝化蛾。
在距离百米高的山上,红枫林中,我采到了一千只靛青。靛青是这种擅长吐丝的蜘蛛的名字。爹爹说,红枫林是被它们吸光绿叶素才会变红的。更为神奇的是,靛青吐的丝中,含有一种微小的活的寄生虫,将这些蛛丝织进绸缎中,这些寄生虫将会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