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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朗的笑声又再度袭来。我才反应过来自己那贪嘴的糗像,抬眼那无辜的眼神正对孟恩高高的鼻梁,恍然间又闹了个大红脸。
“爱彼之貌容兮,香培玉琢,美彼之态度兮,凤翥龙翔。”嘴中如此呢喃着,他的眼神流连失神,用指尖轻轻描画我脸的轮廓。我对陌生人多少敏感,脸上的茸毛有些发痒,却也不敢有反抗的举动。手心一松,只听“哐啷”一声,他见我把碗放下,方回神垂手,只换了个灿烂容颜:“哈哈,连吃东西都这么好看。你爱吃我带来的糜子么?真是太好了,下次让厨子多做些,再拿糜粉烙饼给我的押不芦花尝尝!”
好似故意无视我先前的尴尬,他这般说着,又极为自然地从食盒里拿出高嘴壶,倒出满满一杯递予我手上:“这还有奶茶,你喜欢甜的,我加了好多糖。”
感受着手心传达的温热,我每啜一口,心都砰砰直跳。偷偷看他,他总是贪恋地看着我,满眼是浓得化不开的情,纯纯的喜欢。他看的是我,对么?远离爱情那么长时间的我一想到这,忽然有些动心。虽然我知道,真正的“她”不是我,我只是莫名其妙的一个暂时的代替品,却也矫情地有些少女心事萌动的幸福。喝着蒙古纯正的奶茶,看着清晨眼前阳光似的男子,想起现在貌似非富即贵的地位,真像梦境一般不真实……
等等,押不芦花?这个词,好像是自将军洞回来昏睡之后听到的莫名其妙的声音里,反复吟唱过的词吗?莫非,现在的一切,从到大理的第一天开始,早有注定?!
我在大理曾作过一个置身于草原里吟唱有“押不芦花”歌谣的梦,绿草地,白羊群,蒙古歌谣,还有殿外和黑暗中耳边那低声的回应……难道李宓将军真应了我的愿望,换个方式给我十年的穿越生活?那么租房的邻居小伙子带我到将军洞真的只是迷信么?这一切和庙门口算命测字的老头又有什么关系呢……
“押不芦花,押不芦花……”孟恩轻拍着我的肩。
我一回神:“啊?怎么?”
仰起头一看,孟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旁,眉头皱成一团:“你脑子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一直问你,你却只是呆呆……”
“我……” 打住了他,我问得有些急切:“孟恩,我今年几岁了?”
只见孟恩先是一楞,满头的问号,后似乎恍然大悟充满笑意。他这一连串的情绪反应,看得本来疑惑重重的我,现在更是懵懂到不行。“傻瓜,原来你在想这个。”他俯下身环住我的肩,抱得紧紧的,“嗯,你十四了,明年我就可以到云南去向梁王提亲。那时候,父皇应该能给我建府了,嗯,真想早日把你娶到家里来。”
他痴痴说着,像是对佛祖倾诉自己最大的愿望。原来我的突然一问,让他以为刚才我在踌躇该用什么方式和他提结婚的事,最后用岁数来唤醒他。想到他会错的意,窘得我脸上又是一片潮红。十四,十年……难道真是宿命,即使换了时空,我所在的这个身体,与我原本的身体一样,终将在二十四岁的大好年华时,香消玉损!这就是穿越的十年之约,十年之后,我仍会被带走!
我被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心也随之不安。孟恩用手指淡开我不知何时皱起的眉头,又轻轻捏捏我的脸,暖暖的他多了一丝狡黠的笑:“我的押不芦花怎么脸都吓白了?难道不想嫁我了吗?”
我不理会他的玩笑,却看着他无限的温柔,心顿时回温不少。摇摇头,像个孩子一样喜怒于色,又顺着他的手把头软软地依在他肩上。
这是现在我能依靠的宽厚肩膀……
这是能带走我心中痛楚的感觉的微笑……
这是爱我至深的,温如暖玉的男子,我如何能拒绝呢?
第四章 重新开始
想这身体原来的主人,生得一副好皮囊,却在十四岁豆蔻年华就离开了。因为等死那段时间有意无意的许愿,霸占了另外一个女子的身体和十年人生,我总有些于心不忍。歉意和着自私,现在也无法选择。我不忍去想“鸠占鹊巢”的可鄙,我只知道,既然命运如此安排,那我就只能努力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抓住些难得的幸福。
押不芦花,事已经至此,愿有着二十一世纪现代头脑的我,能将你的人生走得更好吧。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周遭的世界,我们就只好改变自己,用慈悲心和智慧心来面对这一切。
忠你所忠,永不负你的民族和国家;
孝你所孝,敬你父母,尊你祖先,誓代你尽孝道;
爱你所爱,珍惜眼前的男子,生死契阔,与子同悦。
古人早婚原本我已经看得见怪不怪,但眼前孟恩这未成年男孩和怀里十四岁的少女明年就将结婚,好似现代早恋的孩子能被公认般雷人,然而如今我还是其中的主角之一,想到此处,又不禁莞尔。
额下印上轻轻一吻:“我的押不芦花,你的小脑子又想到什么开心的事了,笑得这么灿烂?”孟恩淡淡问,声音温如水般,全无先前的张扬爽朗。
“我在想,我们待会要去哪玩?可不可以……不进宫?”我小心翼翼地问。也许是过去宫斗的电视剧和小说看太多,一小到宫廷,就会一脑子阴霾与不安。
“这……”,孟恩似乎有些犹豫,低头见我眼露祈求,灿露一笑,又顺着摸了下我的辫子:“好,依你!”
听见这三字从他嘴里吐出,我喜不自胜地“yeah”了一声,却见孟恩又一皱眉头奇怪地看着我,只得吐吐舌头。心里暗训斥自己一番,以后万不可如此随意,我已是元代人,又与统治阶级有关系,切要谨慎,否则小命不保啊!
孟恩看我心情不错,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走。刚出房门哈斯就满面微笑迎了上来:“孟恩少爷,今儿郡主是坐马车,还是骑萨仁?”
孟恩没马上回答,转身看看我,一笑又是露出白灿灿的牙齿:“今天天气不错,别把阿盖郡主闷在马车里闷坏了,你去把郡主的坐骑牵出来吧!”
“是,少爷。”哈斯得令后转身就牵马去了,孟恩继续拉着我往院子外阔步走着……他俩都那么洒脱,全然没有发现我的退缩。看着明艳的太阳,我却愁得没了对策——从小连马都没摸过的我,过去旅游时有让游人以马代步的,都没敢尝试过。现在,居然让我骑马,而且,这是在元朝,“大家”都是蒙古人,一定会“策马于草原”吧……晕啊,难道真要这么快露馅么?
正着急,却看见哈斯已经牵马而至。越来越近,那匹个头不算很大的白马已经向我打着响鼻了,我踌躇自己是该过去装熟摸摸白马的头还是如何,孟恩在后面又笑起来:“萨仁果然是怪脾气,以前我从厩里挑出它时都不曾见它如何示好,两年来也从不让别人骑。自从送给你之后,就只听你的话,连响鼻也只对你打。”说着过来伸手摸摸马的鬃毛,却见这白马很不乐意地甩头抗议,又是一笑,还装可怜地对我说:“这不,小畜生还是不理我。”
我试着学孟恩的动作,轻轻摸着萨仁的鬃,果然它并没什么异样,反而一脸享受地垂下了睫毛,我一收手,它又是朝我一打响鼻。呵呵,果然它还算待见我。马君,萨仁君,以后咱们就是朋友啦,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我在心里默念着,既然作为蒙古这一游牧民族的一员,就得和牛羊马为伍。无法逃避的事,只有安然接受了。
塔娜和哈斯扶我上马,将缰绳递到我手中,就依孟恩吩咐退下了。想来那阿盖郡主从小在雁门关外长大,虽然是府院的贵族小姐,却也是马背上的民族之后人,骑术应该不错吧。于是,我虽然紧张,却也装出一副驾轻就熟的样子,持缰欲挥。转身看见孟恩和随从悄声说了些什么,然后又吩咐手下人都回了,见我正看着他,微笑着一夹马肚跟了上来。萨仁好像也自己能知事,见孟恩的马前行,我并未驱它,它也随其步调匀速走着。还好不是在奔跑,要不我的装模作样也无法继续了,现在还可以应付,也只是直直坐着,与孟恩并驾齐驱,悠悠前行。
慢慢的走出,我才发现我所居住的不过是在类似现代城市郊区的一个院落,离当时的政治中心元大都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这也暗合我意,虽说历史上评价顺帝爱好木工手艺、无心政事,但毕竟元末局势混乱,起义频繁,那大都宫城也并非是一个安全之地。遥想当年元世祖定下的“幽燕之地,龙蟠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且天子必剧中,以受四方朝觐,燕都东控辽碣,西连三晋,背负关岭,瞰临河朔,南面以涖天下”,如今却也岌岌可危,那末朝皇帝怎能不悲哀。
随孟恩一直向前走过生活区,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牧场就那么渐渐跃入眼帘,满目绿色海洋,其实也是我过去很想看到的景色之一。如今这么阴差阳错的能有幸在这里生活,该知足,也该快乐吧!
孟恩其人十分健谈,边走边和我海天阔地大聊着,行至一草厚且干净的小丘,蹬鞍下马,又拉过我的马到树干上拴好,递过手邀我下来。我也有样学样,蹬开右脚踏,送过左手入他手心,偏身下马。幸亏一路上这小白马也配合,我那“新手上路”的身份竟没被他察觉出。
“押不芦花,看你也骑累了,我们去那边坐坐吧。”孟恩自是牵起我到小丘上厚厚的草中坐下,“这次被父皇遣到阿拉善做事,近两个月见不到你,攒了好多好多话,好像怎么也说不完了。”
“嗯。”我微笑颔首,看他说完似乎为一路的聒噪有些难为情,便善意笑着应和。
皱绿,飘红。草场的风像温柔的手一般,吹得我好是惬意。想这穿越一场,我突然有些感动——健康的身体真好,没有死亡和病痛的胁迫,没有彻夜的失眠,没有难耐的腹痛和不规则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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