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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万水人海中-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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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新环境,苏一有许多新鲜心气的新感受,她在网络上和许素洁或宋颖聊起多伦多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让她们只有侧耳倾听的份。



宋颖半真半假地打过一行字问她:“看你在那边好像如鱼得水。家乡人家乡事还惦记吗?”



她搁在键盘上的手停滞片刻,又运指如飞:“此间乐,不思蜀。”



家乡人家乡事——苏一很明白宋颖在含蓄地问什么。然而那段已经决裂的感情,如同刘阿斗已经灭亡的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念念不忘只是徒增烦恼,不如“此间乐,不思蜀。”



许素洁则更关心另一方面:“你和程实现在怎么样?”



她如实相告:“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一周才见一次面。不过他每次来了我都很高兴,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他简直就是我唯一的亲人。”



当初申请学校的时候,苏一刻意没和程实申请同一所大学,他在多伦多另一所名校读硕,两所学校的距离相隔甚远,交通也不太方便,加之入学初要突击强化语言关,他一周才能过来看她一次,每次来了都会带她去唐人街的川菜馆吃上一顿好饭。



多伦多Spadina街一带有着城中最繁华热闹的华裔社区——速成唐人街。街道两旁的店铺都是中文招牌,方块字怎么看怎么赏心悦目。苏一跟着程实来到这里,恍惚中都有一种置身国内的感觉。



程实带苏一找到那家川菜馆,还没进门,她先看到竖在门口的偌大彩排上辣子鸡水煮鱼等一道道无比熟悉的菜名。对于思乡的肠胃而言,这是多么强烈的诱惑,光看那张菜牌她都要垂涎三尺。



一盘辣子鸡端上桌后,她风卷残云般三下两下就干光了。水煮鱼又辣又烫,她烫得滋滋吸气,却又舍不得放下筷子,真像从饿牢里放出来的人一样。



“鱼要慢点吃,小心别被鱼刺卡到了。”



程实的提醒,她一口鱼肉塞进嘴,含糊不清地回答:“放心吧,我知道要怎么样吃鱼。”



话刚说完,心突然一痛,像是有根鱼刺被误吞下去梗在心头。



是谁教会她吃鱼的?是钟国。因为钟国特别爱吃鱼,她也随他爱上了吃鱼。多少个盛夏的夜晚,他们像两只猫一样到处找鱼吃,吃遍了南充的大街小巷。那时候她还不太会吃鱼,曾被鱼刺卡到过,是他带着她去医院解决了那根“如鲠在喉”的鱼刺。从那以后,他再带她吃鱼都很小心,总是把鱼肉剔去刺后再给她吃,让她吃在嘴里甜在心里。



苏一放慢了吃鱼的速度,最后那盆鱼甚至没吃完,程实问她要不要打包带回宿舍去吃,她摇摇头:“不用了”



再来这家川菜馆吃饭时,她不再点水煮鱼,改为水煮肉。鱼——曾经是她所欲也,但现在,她决绝地决定从此对它不再问津。



如此决绝的方式,只因为它代表着她最深刻的……



来到加拿大几个月后,新鲜感也过去了,寂寞,就轻而易举地缠上身来。



因为诸事小心谨慎,苏一虽然性格开朗,在学校里交到的新朋友却十分有限。除了和刚到校的那天认识的女生刘畅来往较多外,基本上没有太熟络的朋友。



(9)刘畅是广州人,身材小巧容貌清秀肤色偏黑,来多伦多将近一年后,她准备搬出学生宿舍和男朋友一起合租。她男朋友也是一位来自广东的留学生,苏一见过很多次了,他个子很高,相貌一般,但在刘畅眼中却是“好靓仔”的。和刘畅的频频来往,苏一不知不觉跟着她学会了不少粤语的日常回话,口音十分纯正。有时去唐人街,遇到有小摊小贩操着一口粤语叫卖的,她能用粤语砍价,让对方误以为是自己人,慷慨地算她便宜的,她满口“唔该唔该”地道谢而去。



时间进入5月后,多伦多迎来了一年中最美的季节——夏季。



夏季一到,学校里夏季学期的学生也开始坐不住了,夏日风光无限好,年轻人无论如何做不到无动于衷,上课的人眼看着变少了。



苏一也跟着刘畅他们出去玩过一次,一行七八个年轻人去休伦湖露营。北美五大湖,她最初领略的是安大略湖的风光,已经美得令她沉醉。可休伦湖的风光更加美上几分,湖水是最清澈最干净的碧蓝,蓝的甚至胜过头顶的蓝天。



如斯没劲如斯风光,更吸引苏一的却另有其人。同行年轻人中一个名叫方中华的天津男生,他有着高大的身形,英气勃勃的面孔,笑声特别响亮爽朗,她忍不住频频注意他。



刘畅有所察觉:“你对方中华有好感吗?可是他年纪比你小,今年才二十岁,性格也比较幼稚,你最好别玩姐弟恋。”



苏一连忙否认,但从休伦湖归来后,她和方中华开始有来往,刘畅好心地再次提醒:“苏一,方中华跟你不合适。他虽然是我们学校留学生中最有背景的一个,可是这种公子哥根本靠不住。他的女朋友多得以打计算,你跟他玩不起的,小心啊!



苏一还是否认:”刘畅,你误会了,我和方中华只是普通朋友。“



但她却频频跟着方中华出去,不到一周时间就约会了三次。只要他来邀请她就不会拒绝,不像对待别的男生那样客客气气地保持距离。他也察觉到她对他的不同,笑得有几分得意:”他们都说你这个辣妹子很难接近,其实也不是那么难嘛。“



苏一笑而不语,笑容中有些许苦涩,是方中华看不出来的。



(10)来到加拿大没多久,程实就感觉没车实在很不方便,前前后后折腾了很久才拿到G2车牌(一般公路驾驶证)。拿到车牌他马上买车,然后驾车去了苏一学校,自己有车后就能经常来看她了,而不一定非得是周末。这天就不是周末,他想突然出现给她一个意外惊喜,来到她宿舍楼下时,却看见她和一个男生双双走出来,顿时愣住了。



苏一也看到了程实,有些惊讶:”你今天怎么过来了?”



她的话程实全然没有听到,只是定定地看着方中华,眼神惊愕复杂。方中华微笑着朝他伸出右手:“你好,我叫方中华。”



他眼中的神色更复杂了,勉强一笑:“你好,我叫程实。”



程实意外地来了,苏一抱歉地对方中华说不能陪他出去吃晚饭了,他有些难以理解:“为什么?我们约好在先的。”



言外之意,程实是突然出现,这样冒昧的来访本就十分不应该,何必还迁就他呢?方中华十五岁就来到加拿大留学,思维方式已经潜移默化地西化了不少。苏一没有过多解释,只是坚持:“对不起。”



如往常一样,她和程实一起去了川菜馆吃饭。一路上他都非常沉默,直到再餐厅喝了两杯啤酒下肚,心里的郁闷才借着酒意说出来:“方中华,会不会太巧了,不但长得有几分像,名字也那么像——钟国——中华。”



她蓦地一震:“你怎么知道她像钟国,你又没见过钟国。”



程实反应很快:“以前在成都我带你去哪家表店定制手表的时候,看过你和他的合影啊。”



苏一不再说什么,低下头夹一筷子水煮肉片胡乱塞进嘴里,佯装一心一意吃东西,实际上嚼着那肉片如同嚼木屑般索然无味。



程实也不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一小口一小口啜着杯中的酒,入口只觉苦涩无比。



程实并不介意苏一和方中华的走近,因为他知道她只是在他身上寻找钟国的影子,跟他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他介意的是,在她心里钟国这个人依然存在。千山万水脚下过,为何一缕情丝却挣不脱?她明明已经那么毅然决然地说过从此和钟国再没有任何关系了,可是一个方中华就让她原形毕露,她还是没有完全放下钟国啊!



或许,她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彻底忘记那段生命中最初的爱恋。这方面程实自己非常了解,感情上的创伤若想完全痊愈,从来都需要一个极其漫长与痛楚的过程。



如程实所料,苏一和方中华的来往持续了半年之后,宣告结束。



她对他的感情其实自始至终与爱无关。她喜欢和他在一起,答应他的每一次邀约,完全是因为二十岁的他有那么几分像二十岁时的钟国。尤其笑起来眉眼飞扬的样子,她错眼间都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



可是方中华并不是钟国,二十岁的钟国还是会脸红的大男孩一个,试图和她亲近时每每心跳如急鼓。而方中华虽然年纪轻轻这方面却已经有着历尽千帆的老成,他坦率说过自己十六岁就有了性 经历。



方中华一直想要和苏一有更实质性的关系,可是她却半点这方面的意思都没有,他一再地明示暗示她只当不懂。屡屡碰壁后,他那种西化的坦率又来了:“WHY?难道你还是处 女?你已经二十三岁了不会还没有过性 行为吧?”



这个问题问得太直接了,她又羞又窘:“管你什么事?”



方中华照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老实说,如果你是处 女的话我会很惊讶,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如果还没有过性 行为我觉得很不正常。”



她彻底恼了:“难道十六岁就有性 行为的人才算的上正常吗?”



话不投机,结果当然是不欢而散。方中华从此不再约会苏一,据说他私下里对朋友提及她时,怀疑她是性 冷淡的老处 女。这话辗转由刘畅的嘴传到她耳中时,她真是哭笑不得。



刘畅倒是松了一口气:“看来你还是有脑子,知道不能跟他玩真的。”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2007年踏着加拿大的寒冬而至,新学期苏一搬出了学生公寓,和刘畅做了邻居。



刘畅特别喜欢放粤语歌,因为是她的母语,在异国他乡听起来怎么听怎么亲切。



苏一对方言歌曲一向不太喜欢,她更喜欢国语歌曲,但是有一次听到刘畅的电脑中播放的一首粤语歌,只听了前面几句就不觉怔了:



当年相恋意中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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