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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巢-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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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挪威斯克地区曾经看过这种中世纪的完全用木头造的教堂。它们已经完全被视做文物。但在这里,它依然被使用着。奇异的造型,粗犷的气质,古朴的精神,非常迷人。翁弗勒尔的木头不怕风吹日晒,木教堂历经数百年,只是有些发黑。它非但没有朽损,居然连一条裂缝也没有。

我注意到教堂地下室的外墙上有一种小窗,窗子中间装一根两边带着巨齿的铁条,作为〃护栏〃。这样子挺凶的铁条就是当年锯木头的大锯条吧!那么里边黑乎乎的,曾经关押过什么人?这使我们对中世纪的天主教所发生的事充满了恐惧的猜想。

教堂里的光线明明暗暗,全是光和影的碎块,来祈祷的人忽隐忽现。对于古老的管风琴来说,木头的教堂就是一个巨大的音箱。赞美圣母的音乐浑厚地充满在教堂里。再有,便是几百年也散不尽的木头的气息。

教堂里的音乐是管风琴,教堂外的音乐是钟声。每当尖顶里的铜钟敲响,声音两重一轻,嘹亮悦耳,如同阳光一般向四外传播。翁弗勒尔的房子最高不过三层,教堂为四层楼房;钟声无碍,笼罩全城。最奇异的是,城内的小街小巷纵横交错。这空空的街巷便成了钟声流通的管道。无论在哪一条深巷里,都会感到清晰的钟声迎面传来。

最美的感觉当然就在这深巷里。

我喜欢它两边各种各样的古屋和老墙,喜欢它们年深日久之后前仰后合的样子,喜欢它随地势而起伏的坡度,喜欢被踩得坑坑洼洼的硌脚的石头路面,喜欢忽然从老墙里边奔涌出来的一大丛绿蔓或生气盈盈的花朵……我尤其喜欢站在这任意横斜的深巷里失去方向的感觉。在这种深巷里,单凭明暗是无法确认时间的;正午时会一片蓝色的幽暗,天暮时反而会一片光明——一道夕阳金灿灿地把巷子照得通亮。

在旅游者纷纷离去之后,翁弗勒尔又回复了它往日的节奏与画面。街上很少看见人,没有声响,常常会有一只猫无声地穿街而过。店铺不多,多为面包店、杂品店、服装店、酒店、陶瓷店、船具和渔具店,还有几家古董店,古董的价钱都便宜得惊人。对于钟情于历史的翁弗勒尔来说,它有取之不尽的稀罕的古物。

在那个小小的城堡似的旧海关前,一个穿皮衣的水手正在挺着肚子抽着大烟斗,一只猎犬骄傲地站在他身边;渔港边的小路上,一个年轻女子推着婴儿车悠闲地散步,婴儿的足前放着一大束刚买来的粉色和白色的百合;堤坝上,支个摊子卖鱼虾的老汉对两位胖胖的妇女说:〃昨天风大,今天的虾贵了一点。〃

这些平凡又诗意的画面才是画家们的兴奋点吧!

我忽然发现天空的色彩丰富无比。峥嵘云团堆积在东边天空,好似重山叠嶂。有的深黑如墨,有的白得耀眼,仿佛阳光下的积雪。它们后边的天空,由于霞光的浸入,纯蓝的天色微微泛紫,一种很美很纯的紫罗兰色。这紫色的深处又凝聚着一种橄榄的绿色。绿色上有几条极亮的橘色的云,正在行走。这些颜色全都映入下边的海水中。海无倒景,映入海中的景物全是色彩。海水晃动,所有色彩又混在一起。这种美得不可思议的颜色怎么能画出来呢?

我的伙伴问我什么时候去参观〃布丹美术馆〃。他说那里收藏着许多印象派在翁弗勒尔所作的画。我说,现在就去。他笑了,说:〃你真沉得住气,最后才去看画。〃

我说:〃要想了解画家,最好先看看吸引他们的那些事物。〃

永恒的敌人

永恒的敌人

——古埃及文化随想

我面对着雄伟浩瀚、不可思议的金字塔,心里的问号不是这二百三十万块巨石怎样堆砌上去的,也没有想到天外来客,而是奇怪这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竟是一座坟墓!

当代人的生命观变得似乎豁达了。他们在遗嘱中表明,死后要将骨灰扬弃到山川湖海,或者做一次植树葬,将属于自己最后的生命物质,变为一丛鲜亮的绿色奉献给永别的世界。当天文学家的望远镜把一个个被神话包裹的星球看得清清楚楚,古远天国的梦便让位于世人的现实享受。人们愈来愈把生命看做一个短暂的兴灭过程。于是,物质化的享乐主义便成了一种新宗教。与其空空地企望再生,不如尽享此生此世的饮食男女。谁还会巴望死亡的后边出现奇迹?坟墓仅仅是一个句号而已。人类永远不会再造一个金字塔吧。

但是,不论你是一个怎样坚定的享乐主义者,抑或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当你仰望那顶端参与着天空活动的、石山一般的金字塔时,你还是被他们建造的这座人类史上最大的坟墓所震撼——不仅由于那种精神的庄严,那种信仰的单纯,更重要的是那种神话一般死的概念和对死的无比神圣的态度与方式。

古埃及把死当做由此生度到来世的桥梁,或是一条神秘的通道。不要责怪古埃及人的幼稚与荒唐,在旷远的四千五百年前,谁会告诉他们生命真正的含义?再说,谁又能告诉我们四千五百年后,人类将怎样发现并重新解释生与死的关系,是不是依旧把它们作为悲剧性的对立?是不是反而会回到古埃及永生的快乐天国中去?

空气燃烧时,原来火焰是透明的。我整个身体就在这晃动的火焰里灼烤,大太阳通过沙漠向我传达了它的凛然之威;尽管戴着深色墨镜,强光照耀下的石山沙海依然白得扎眼;我身上背着的矿泉瓶里的水已经热得冒泡儿了,奇怪的是,瓶盖拧得很严,怎么会蒸发掉半瓶?尽管如此,我来意无悔,踩着火烫的沙砾,一步步走进埋葬着数千年前六十四个法老的国王谷。

钻进一个个长长的墓道,深入四壁皆画及象形文字的墓室,才明白古埃及人对死亡的顶礼膜拜和无限崇仰;一切世间梦想都在这里可闻可见,一切神明都在这里迷人地出现。人类艺术的最初时期总与理想相伴,而古埃及的理想则更多依存于死亡。古埃及的艺术也无处不与死亡密切相关。他们的艺术不是张扬生的辉煌,而是渲染死的不朽。一时你却弄不清他们赞美还是恐惧死亡?

他们相信只要保存遗体的完好,死者便依然如同在世那样生活,甚至再生。木乃伊防腐技术的成功,便是这种信念使然。沉重的石棺、甬道中防盗的陷阱、假门和迷宫般的结构,都是为遗体——这生命载体完美无缺地永世长存。按照古埃及人的说法,世间的住宅不过是旅店,坟墓才是永久的居室;金字塔的庞大与坚固正是为了把这种奇想变成惊人的现实。至于陪葬的享乐器具和金银财宝,无非使法老们死后的生活一如在世。那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了装饰着死,还是创造一种人间从未发生过的奇迹——再生和永生?

即使是远古人,面对着呼吸停止、身躯僵硬的可怕的尸体,都会感到生死分明。但是在思想方法上,他们还是要极力模糊生死之间的界限。古埃及把法老看做在世的神,混淆了人与神的概念;中国人则在人与神之间别开生面地创造一个仙。仙是半神半人,亦人亦神。在中国人的词典里,既有仙人,也有神仙。人是有限的,必死无疑;神是无限的,长生不死。模糊了神与人、生与死的界限,也就逾越死亡,进入永生。

永生,就是生命之永恒。这是整个人类与生俱来最本能、也最壮丽的向往。

从南美热带雨林中玛雅人建造的平顶金字塔、到中国西安那些匪夷莫思的浩荡的皇家陵墓、再到迈锡尼豪华绝世的墓室,我们发现人类这样做从来不只是祭奠亡灵,高唱哀歌,而是透过这死的灭绝向永生发出竭尽全力的呼唤。

死的反面是生,死的正面也是生。

远古人的陵墓都是用石头造的。石头坚固,能够耐久,也象征永存。然而四千五百年过去了,阿布辛比勒宏伟的神像已被风沙倾覆;尼罗河两岸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金字塔,都被窃贼掏空。曾经秘密地深藏在国王谷荒山里的法老墓,除去幸存的阿蒙墓外,一个个全被盗掘得一无所有。没有一个木乃伊复活过来,却有数不尽的木乃伊成为古董贩子们手里发财的王牌。不用说木乃伊终会腐烂,古埃及人决不会想到,到头来那些建造坟墓的石头也会朽烂。在毒日当头的肆虐下,国王谷的石山已经退化成橙黄色的茫茫沙丘;金字塔上的石头一块块往下滚落;斯芬克斯被风化得面目全非,眼看要复原成未雕刻时那块顽石。如果这些石头没有古埃及人的人文痕迹,我们不会知道石头竟然也熬不过几千年。这叫我想起中国人的一句成语:海枯石烂。站在今天回过头去,古埃及人那永生的信念,早已成为人类童年的一厢情愿的痴想。

世界上最古老的神庙——卢克索神庙和卡纳克神庙,已经坍塌成一片倾毁的巨石。在卢克索神庙的西墙外,兀自竖立一双用淡红色花岗岩雕成的极大的脚,膝盖以上是齐刷刷的断痕,巨大的石人已经不见了。他在哪里,谁人知晓?这样一个坚不可摧的巨像,究竟什么力量能击毁并把它消匿于无?而躺在开罗附近孟斐斯村地上的拉美西斯二世的几十米的石像,却独独失去双脚。他那无以伦比的巨脚呢?我盯着拉美西斯二世比一间屋子还大的修长光洁的脸,等待回答。他却毫无表情,只有一种木讷和茫然,因为他失去的有比这双脚更致命的东西便是:永恒。

永恒的敌人是什么?它并不是摧残、破坏、寇乱、窃盗、消磨、腐烂、散失和死亡。永恒的敌人是时间。当然,永恒的载体也是时间,可是时间不会无止无休地载运任何事物。时间的来去全是空的。在它的车厢里,上上下下都是一时的光彩和瞬息的强大。时间不会把任何事物变得永恒不灭,只能把一切都变得愈来愈短暂有限和微不足道。可是古埃及人早早就知道怎样对抗这有限和短暂了。

当我再次面对着吉萨大金字塔,我更强烈地被它所震撼。我明白了,这埋葬法老的人类最伟大的建筑,并非死亡象征,乃是生之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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