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李敖杂文作品选-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奇情”是一种异乎“俗情”的表现方式,一般人的举手投足、喜怒哀乐,按照人情之常,大家都差不多,做得差不多,反应得也差不多,但是“奇情”就做得、反应得不一样,我举汉武帝的李夫人为例。 

中国人描写女人的美,用“倾国倾城”,最早就是对李夫人说的。李夫人被形容为“北国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成为绝代佳人、美的偶像。可惜红颜薄命,得了要命的病,最后缠绵病床,眼看就死了。汉武帝跑去看她,想见最后一面,可是李夫人却拒绝了。--为了给情人留下一个□光照人的好回忆,而不是一个风姿憔悴坏印象,她拒绝了“人情之常”的诀别。从“俗情”观点看生离死别,大家见最后一面乃情所必至,理所当然,怎能不见?可是从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观点看,却不见更好,“相见争(怎)如不见”更好,不见更美、更要得、更漂亮,这就是“奇情”。 

十年前,我看过一场《小英雄》的电视剧,描写毕佛的父亲,一天收到老情人的电话,说要路过此镇。此镇正是他们当年旧游之地,如今男婚女嫁,颇思旧梦重温,于是相约一见。不料那天到来,两人却阴错阳差,老是碰不到:他到甲处,她竟刚离开;她到乙处,他又方才走。最后交错了一下午,也缘悭一面。到了晚上,他收到老情人留下的一封信,大意说,虽没碰到,她却一下午把旧游之地,一一重临,见景生情,有不少美的回忆。最后转念一想,忽然觉得,两人如果不再鸳梦重温,永远保留“记得当时年纪小”的印象,岂不更好?于是她留书而去,走了。从“俗情”观点看,大家好了一回,情缘未了,见面一个,乃情所必至,理所当然,怎能不见?可是从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观点看,却不见更好,“相见争如不见”更好,不见更美、更要得、更漂亮,这就是“奇情”。 

“奇情”论者的价值判断,是绝世的,是独立的,它对得失的衡量与鉴定,与“俗情”标准不同。“俗情”的标准是“尽”字,“奇情”标准却是“舍”字。“尽”是一切事情都随波逐流的做,做到胃口倒尽、感情用光、你烦死我、我烦死你为止,一切都“赶尽杀绝”的干法,不留余地,也不留余情。市井小民在男女情变或婚姻破裂时候,最容易犯缺乏节制的“尽”字,最后经常是和平开始、战争结束,“赶尽杀绝”,一切反目相向,丑八怪已极、不漂亮已极。这是“俗情”标准。 

相对的,“奇情”标准却高竿得多,因为它能“舍”。“舍”是一种智慧、达观、艺术、决断的结合,它的特色之一是常把“进行式”转变成“过去式”,它常在“俗情”标准的中点上,做为终点,在“看起来还没完”的节骨眼上,戛然而止,宣告完了。“舍”是速决,是早退,是慧剑斩情,是壮士断臂,是为而不有,是功而不居,是浓抹处淡妆,是无情处有情。 

介之推不言禄,是一种“舍”;鲁仲连不受酬,是一种“舍”,以他们的功德,“言禄”“受酬”按“俗情”标准,也是应该的,可是按“奇情”标准,他们进一步表现了“舍”却是神来之笔,点睛之妙,益见其高。 

在人类历史上,有太多太多“舍”得动人的奇情故事,我最欣赏的一个,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唐太宗是历史上最有“奇情”气质的英雄人物,柔情侠骨,一应俱全。在打天下的政治斗争中,当然他有和人一样的霹雳手段,但在这些政治性的“俗情”以外,他有许多“奇情”,使江山多彩,为人类增辉。在打朝鲜那一次,他因补济困难,必须退兵,退兵前,却送礼物给敌人,表示对他们守城不降的欣赏,这种对敌人的心胸,绝不是小鼻子小眼的现代政治人物干得出来的。 

唐太宗这种“奇情”,最精彩一次,是表现在他对“朋友变成敌人”的心胸上。唐太宗肝胆照人,成功的一大本领是大度“化敌为友”,在群雄并起中,一统天下。天下一统后,他为了特别感谢杜如晦、魏徵、房玄龄、李靖、李绩、秦叔宝、侯君集等二十四位功臣,叫阎立本为他们一一画像,挂在凌烟阁。表示崇德报功,不忘革命情感。不料后来侯君集造了反,被抓住,依法非杀头不可,唐太宗对这位“朋友变敌人”的老同志,非常痛苦。他哭了,他哭著向侯君集说:你造了反,非杀你不可,但你是我老同志,我不能不想起你、怀念你,我再上凌烟阁,看到你的画像,教我情何以堪?你死了,“吾为卿,不复上凌烟阁矣!”(我为了你,再也不上凌烟阁了!) 

这种心胸,也绝不是小鼻子小眼的现代政治人物干出来的!--他们对凌烟阁,怎么也“舍”不得! 

现代小鼻子小眼的政治人物,他们实在俗不可耐,毫无趣味,不但做他们朋友没趣味,甚至做他们的敌人都没趣味,他们连做敌人都不够料。他们今天跟你是“亲密战友”,明天就把你从百科全书或机关刊物中挖出来,一桶黑漆,把你革命勋业全部抹杀,打成“敌我矛盾”,于是,你变成了“懦夫”、变成了“叛徒”、变成了“汉奸”、变成了“大骗子”、变成了“脱离革命队伍的反对派”,、、、、你变得一无是处,你的功绩,全不提了,天下变成他们打的,你若有画像在凌烟阁里,早就拉下来,撕毁,斗臭。天下是他们的了!什么?你是二十四分之一?笑话!滚! 

以理想主义起义的人,最后抛弃理想不谈,反倒连事实都抹杀,见权力起意,这是现代人物最大的“俗情”,最大的反“奇情”的悲剧。 

我清楚知道,随著时代的“进步”,早年人类的一些动人品质,已经花果飘零、消磨将尽。但对我来说,我仍忍不住一种内心的呐喊,使我在俗不可耐的现代,追寻“今之古人”。 

暮色苍茫、苍茫,又苍茫。我失望。 

且从青史看青楼

作者:李敖

李敖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国民族太古老了,古老得一举手一投足,就可能跟过去搭上线。你以为你举的是你的手,投的是你的足,其实不是。你的手和足,只是木偶戏中的手和足,它们全被线上的老相好操纵,这老相好,就是历史。

历史少的民族,了解他们就比较简单,很多事情,从层面入手,便八九不离十;但对背著历史大包袱的民族,像中国民族,要想这样取巧,就绝对不行。从取巧得来的了解,只是雾里看花,好不好看是另外回事,看不清楚是一定的。看都没看清楚,又了解到那儿去?

所以,了解中国人干的事,一个重要步骤是:必得先跟历史搭线,从历史脉络上查考“手足之情”,不念手足之情是不行的。

现在试用娼妓问题,做一个例子。

中国民族职业分类,大类是士农工商,中类是三百六十行,小类没分,要分也有一千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业。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才能研究、呼吁、改善,一路粉饰的行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现在粉饰中的卖人肉行业,形式上只妓女户,骨子里却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厅、地下舞厅、理疗院、和马杀鸡性起的理发厅。我们细察这些粉饰中特色,穷本溯源,会有“手足之情”式的发现,就是:现在妓女户与酒家等的演变,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与固有文化貌合神离,有的与固有文化貌离神合。它们在许多方面,蔚为中国文化的特色,而被洋鬼子望“中”兴叹。

“公营企业”--以充国用

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确属中国文化的特色。例子是:有谁想得到--娼妓在中国,竟是“公营企业”!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份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右边为任字),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就是官妓。《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妓。《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来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沦为官妓。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