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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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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治,故主雠法则可也。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

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

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入;

镆铘传体,不敢弗搏,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

之慼。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

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

离俗隐居,而以非上,臣不谓义。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

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

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也。先

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毋或作恶,从王之路。”古者

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

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

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

佞,奸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

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馀,上之任势使然之。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

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

无非法。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贷错,制不共门。

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曰:巧匠

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故绳直而枉

木断,准夷而高科削,权衡悬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

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

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

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

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

上下不别矣。

二柄第七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

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

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故世之奸臣则不然,所恶则能得之其主而罪之,所爱则能

得之其主而赏之。今人主非使赏罚之威利出于己也,听其臣而行其赏罚,则一国

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归其臣而去其君矣。此人主失刑、德之患也。夫虎之所

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则虎反服于狗矣。人主者,以

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故田常

上请爵禄而行之群臣,下大斗斛而施于百姓,此简公失德而田常用之也,故简公

见弑。子罕谓宋君曰:“夫庆赏赐予者,民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杀戮刑罚者,

民之所恶也,臣请当之。”于是宋君子罕用之,故宋君见劫。田常徒用德而简公

弑,子罕徒用刑而宋君劫。故今世为人臣者兼刑、德而用之,则是世主之危甚于

简公、宋君也。故劫杀拥蔽之主,非失刑、德而使臣用之而不危亡者,则未尝有

也。

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者,言与事也。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

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

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

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昔者韩昭

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觉寝而说,问左右曰:“谁加

衣者?”左右对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杀典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

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故明主之畜臣,

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

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

人主有二患:任贤,则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妄举,则事沮不胜。故人主好

贤,则群臣饰行以要群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则人主无以异其

臣矣。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齐桓公妒而好

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燕子哙好贤,故子之

明不受国。故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人主欲见,则群臣之情态

得其资矣。故子之托于贤以夺其君者也,竖刁、易牙因君之欲以侵其君者也。其

卒子哙以乱死,桓公虫流出户而不葬。此其故何也?人君以情借臣之患也。人臣

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今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

缘以侵其主,则群臣为子之、田常不难矣。故曰:“去好去恶,群臣见素。”群

臣见素,则大君大蔽矣。

扬权第八

天有大命,人有大命。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病形;曼理皓齿,说

情而捐精。故去甚去泰,身乃无害。权不欲见,素无为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而待之,彼自以之。四海既藏,道阴见阳。左右既立,

开门而当。勿变勿易,与二俱行,行之不已,是谓履理也。

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

皆用其能,上乃无事。上有所长,事乃不方。矜而好能,下之所欺。辩惠好生,

下因其材。上下易用,国故不治。

用一之道,以名为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徙。故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

令事自定。不见其采,下故素正。因而任之,使自事之;因而予之,彼将自举之;

正与处之,使皆自定之。上以名举之,不知其名,复修其形;形名参同,用其所

生。二者诚信,下乃贡情。

谨修所事,待命于天。毋失其要,乃为圣人。圣人之道,去智与巧,智巧不

去,难以为常。民人用之,其身多殃;主上用之,其国危亡。因天之道,反形之

理,督参鞠之,终则有始。虚以静后,未尝用己。凡上之患,必同其端;信而勿

同,万民一从。

夫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覈理而普至。至于群生斟酌用之,万物皆盛而

不与其宁。道者,下周于事,因稽而命,与时生死。参名异事,通一同情。故曰:

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阴阳,衡不同于轻重,绳不同于出入,和不同于燥湿,

君不同于群臣。凡此六者,道之出也。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

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祷。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也。

凡听之道:以其所出,反以为之入;故审名以定位,明分以辩类。听言之道,

溶若甚醉。唇乎齿乎,吾不为始乎;齿乎唇乎,愈惛惛乎。彼自离之,吾因

以知之;是非辐凑,上不与构。虚静无为,道之情也;参伍比物,事之形也。参

之以比物,伍之以合虚。根干不革,则动泄不失矣。动之溶之,无为而改之。喜

之则多事,恶之则生怨。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上不与共之,民乃宠之;

上不与义之,使独为之。上固闭内扃,从室视庭,参咫尺已具,皆之其处。以赏

者赏,以刑者刑,因其所为,各以自成。善恶必及,孰敢不信!规矩既设,三隅

乃列。

主上不神,下将有因;其事不当,下考其常。若天若地,是谓累解。若地若

天,孰疏孰亲?能象天地,是谓圣人。欲治其内,置而勿亲;欲治其外,官置一

人,不使自恣,安得移并!大臣之门,唯恐多人。凡治之极,下不能得。周合刑

名,民乃守职;去此更求,是谓大惑。猾民愈众,奸邪满侧。故曰:毋富人而贷

焉,毋贵人而逼焉,毋专信一人而失其都国焉。腓大于股,难以趣走。主失其神,

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主不蚤止,狗益无已。虎成其群,以弑其母。

为主而无臣,奚国之有!主施其法,大虎将怯;主施其刑,大虎自宁。法刑苟信,

虎化为人,复反其真。

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欲为其地,必适其赐;不适其

赐,乱人求益。彼求我予,假仇人斧;假之不可,彼将用之以伐我。黄帝有言曰:

“上下一日百战。”下匿其私,用试其上;上操度量,以割其下。故度量之立,

主之宝也;党与之具,臣之宝也。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故上失扶寸,

下得寻常。有国之君,不大其都;有道之臣,不贵其家;有道之君,不贵其臣。

贵之富之,彼将代之。备恐恐殆,急置太子,祸乃无从起。内索出圉,必身自执

其度量。厚者亏之,薄者靡之。亏、靡有量,毋使民比周同欺其上。亏之若月,

靡之若热。简令谨诛,必尽其罚。

毋弛而弓,一栖两雄;一栖两雄,其斗々。豺狼在牢,其羊不繁。一

家二贵,事乃无功。夫妻持政,子无适从。

为人君者,数披其木,毋使木技扶疏;木枝扶疏,将塞公闾,私门将实,公

庭将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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