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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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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说:

你们是我共患难的朋友,素知我为人,我可以容忍朋友的无情,但不容忍朋友的大错误-大是大非上的错误。因此,虽然我与彭老师渐行渐远、与廷朝形同隔世,我仍忍不住要写这封信向你们进言。天下能被彭老师虚心受言的人,恐怕也不多了,我敢说我是最后的一位。印度诗人说感谢光明但别忘了在黑暗中执灯的朋友。-我久历人间冷暖,我从黑暗中来,也将回归黑暗而去,我不奢求别人的感谢,但不希望与我同行过的老朋友在光明中目为之眩。该说的话,总归还是不免一说。先“自救”方足以言“台湾自救”你们三位先知,三十年后难道全无“自救”之处吗?我真的不信啊!

信发出后,彭明敏、魏廷朝全无回音,理都不理;谢聪敏来电话,大意说老彭说政治是要夺权的,你李敖谈那么多是非干嘛!我说知识分子不谈是非只搞权力,是你们最大的堕落,我真为大家悲哀。

这封信写了我最后的劝告-三十年后最后的劝告,我知道彭明敏是执迷不悟了。他永远不再是三十年前还有灵光、清气与理想的“脱俗”彭明敏了。

谈起我这封信的三位收件人,我认为谢聪敏最识大体,他在牢里诬攀李敖是台独,为人卑鄙,但出狱后,在彭明敏等台独分子恩将仇报,在海外发行攻击李敖杂志之际,曾挺身而出,写文点破:“就李敖和台湾人的关系来说,我认为台湾人欠他的比他欠台湾人的更多。”这是谢聪敏的公道处,他在诚惶诚恐中,仍不忘仗义执言;至于魏廷朝,他和我私交极深,我不在家的时候,他可以替我看家,可见我对他的信任。

以他跟我的深交,在牢里诬攀我是台独,我想他内疚最深。他出狱后只和叶菊兰、谢聪敏来看过我一次,从此形同隔世,三年五载,才见上一面,吃一顿饭,不过有重要的事,他还是认为非李敖莫办,我的回忆录出版后,他还来找我写一封信给台大法学院院长许介鳞检举台大弊案,并说这是许介鳞的意思。我奇怪,问他为什么这样处理,他说许介鳞认为由李敖出面检举,收信人可挟李敖自重,才好下手清除弊案。我为之失笑,我说你用我口气写来,我签名好了。他欣然照办。

至于彭明敏,就复杂得多,他从回台湾后,在应付李敖上面,可谓盘盘皆错,并且一误再误。更不幸的,是他又节外生枝,引发出一个爆破点。事情是这样的:远流出版公司老板王荣文送了他出版的《彭明敏看台湾》等书给我,其中收有“原载于《中国时报》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四日”的一篇。“卜大中专访”-《为毕生理想再尽心力》一文,是专访彭明敏的。

该书第三十五页有这样的对话:

问:你对省籍纠纷有何看法?

彭:我认为情形已经不严重了,以后会更加和缓。我早年提出的“台湾自救运动宣言”当中,就主张台湾人与外省人一体合作,共建台湾。但是我被拘禁之后,政府对军公教各方面说明的时候,故意隐去这一段,反而诬称我提倡杀尽外省人,用以分化省籍之间的感情。我赞佩的人当中有提携我的外省籍师长,如胡适先生、萨孟武先生、傅斯年先生等等。也有外省籍好友,这说明我绝不是一个狭隘的省籍主义者,台湾不能分成本省外省两个族群互斗,那只会带来灾难,应该合作才是。我也同意在政党比例代表中有某种比例的大陆籍国会代表,但比例必须合理,产生方式也要有一定的民意基础,这样能使外省人有安全感。

我一看之下,为之一震。因为“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四日”的《中国时报》原文,并不如此。原文在“我赞佩的人当中有提携我的外省籍师长,如胡适先生、萨孟武先生、傅斯年先生等等,也有外省籍好友”和“这说明我绝不是一个狭隘的省籍主义者”之间,明明有九个字,被彭明敏暗中删掉了,这九个字是:

包括反对台独的李敖。

明明《中国时报》当天的原文有这九字真言,却在《彭明敏看台湾》一书中给删掉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看法有二:

第一、他是越王勾践型的寡情人物,是“可与同患,难与处安”(可以共患难,不可以共安乐)的人,在“台湾人出头天”的时代到来以后,李敖的利用价值已近于零,所以对李敖要敬而远之;第二、由于李敖有一定的影响力,又反对台独,而他们当年又诬陷李敖是台独,使李敖家破人散、冤狱缠身、饱受刑求、坐牢多年,他们对李敖的定位、跟李敖的关系变得十分复杂,造成他们内疚和不便,因此但愿渐行渐远,力谋“脱身”,以策安全。不过,李敖待朋友虽然宽厚,却非易与之辈,你对他过分不起,他极为难缠。而彭明敏、魏廷朝、谢聪敏三位,“脱身”之道,随其智愚,各有不同。李敖拜他们三位之赐,坐了大牢,出狱以后,谢聪敏、魏廷朝至今尚能与李敖马马虎虎相处不被反目,而彭明敏却独独不能,原因何在?一言以蔽之,彭明敏的一误再误使然耳!

一九九五年六月间,谢聪敏感觉到我将揭发我和彭明敏的往事,亟思挽救,乃一而再、再而三的电话约我,要我务必参加七月五日他订下的一个饭局。饭局是彭明敏、魏廷朝、他和我等人的聚会,可是,我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了。我说:“我不想吃‘最后的晚餐’啦!”我心里觉得:耶稣直到吃“最后的晚餐”时,才被出卖他的人伤了心,但台湾人却比犹太人更巧于此道:彭明敏和魏廷朝、谢聪敏早在最后的晚餐前,就把李敖送上台独十字架了。最妙的是,在被钉上十字架后,他们却又网开一面,说此人并非那稣。所以,直到今天,我还弄不清我的身份是耶稣而死,还是耶稣身边的两名强盗之一而死。悲哉!

彭明敏一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秘密写信给我,大骂他的学生蔡同荣说:“蔡此人实际乱来,应予适当教训。”当然,他口中的“教训”不是情报局局长对江南式的,只是口诛笔伐而已。当谢聪敏感到事情不妙,李敖要把隐忍了三十多年的事写出来“适当教训”的时候,遂有七月五日彭明敏要同我吃饭之举。可是,一切都太迟了,我拒绝了筷子,拿起了笔杆。想当年美国南北战争时,南方总司令李将军(Gen。RobertLee)手下有位大将杰克逊(StonewaIIJackson),受了重伤,失去左臂。当他受伤时,李将军曾写封信给他,说道:“你的情况比我还好些,你失掉了你的左臂,我却丢掉了我的右臂。”(“YouarebetteroffthanIam,forwhileyouhavelostleft,Ihavelostmyrightarm。”)杰克逊收到这封信六天以后,便死了。彭明敏当年失去了左臂,他偷渡消息传来,我顿起李将军之情。遗憾的是,二十四年后,我终于自愿有断臂之举。这是李将军浮生多变了呢?还是杰克逊老而不死了呢?多么难答的答案啊!答案难答,可是将军令下,我决定不再留一手。

也许有人奇怪,以快意恩仇为人生观的李敖,为何却能忠厚隐忍彭明敏这么多年对他的不仁不义。原因有二:第一、我痛恨国民党,彭明敏有志气不加入国民党,我认为这是很难得的。格于岛的局面,台湾人本来像样的、成材的就不多,我一直珍惜这样的台湾人朋友,我希望他变成台湾的胡适,做最有志气、最有学问、最有高度教养的伟大知识分子。第二、大家只看到我穷凶极恶一面,却忘了我豁达大度一面,政治上,我被台独分子诬陷,我不介意。另一方面我又极重感情,老同学刘显叔的太太陈烈看到我写《你不知道的彭明敏》在《商业周刊》前几期的连载,笑着点破:“我现在才知道你李敖的弱点了,原来你是温情主义者!”-我的温情,使我对患难之交有了隐忍。对彭明敏就是最鲜明的一例。

在我发表《你不知道的彭明敏》后,有一个插曲,很逗。

当时彭明敏挑选出来的副总统候选人谢长廷,忽然发表了护航式的谈话,见报以后,我老毛病发了,乃饷以挂号信:

长廷老弟:

上月十四日你当面“敬请李敖先生指正”的书——《谢长廷新文化教室》,我读过了,我特别注意到你那“动态道德观”的立论,那是你在咖啡厅里向我一再陈述的重点。今早看到《联合报》第四版,在报道李敖出版《你不知道的彭明敏》新闻后,有这样一段话:

支持彭明敏参选总统的立委谢长廷则认为,李敖陈述不足以采信,因为并没有“受害人”出面指控彭明敏。

我看了,不禁失笑。照你老弟的法律观点,则希特勒干掉三百万犹太人也自然是不足采信的,因为并没有“受害入”出面指控希特勒-事实上,这三百万犹太人也永远不能出面了,因为他们都被杀光灭口了。不过,没有“受害人”出面并不等于死了三百万犹太人的事实不足采信,事实毕竟是事实哟!

我写《你不知道的彭明敏》,陈述的全是事实,从彭先生诬陷朋友到诱奸女生、从彭先生出卖同志到不义寡情,无一不举证历历,且我自己就是“受害人”,你怎么可以在彭先生只手遮天以后,跟着双乎遮天,说出那种话?是不是你的法律观点认为“受害人”本身之言不客观?你令我回想起我被彭先生诬陷后关在军法黑狱的日子,不论多少“受害人”向军法酷吏喊冤,说被刑求逼供,但军法酷吏们千篇一律的判决总是:“空言狡展,不足采信。”长廷老弟啊,你这次不足采信的话,真使我“故“狱’梦重归”呢!

也许我老了,赶不上你们年轻人的动态,在道德上尤其赶不上,但你的老师李鸿禧跟我一样老。在台大第一宿舍,我住第四室,他注第三室。他成名后,在外张扬,说当年台大有“二李”之称,指李敖和他,是鼎鼎大名的学生。其实,我们但知当时只有李敖“一李”。”二李”之说,膨风耳、牛皮耳、自抬身价耳。如今令师己大大的有名,他为他的令师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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