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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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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夫人专宠,及旁崩,兆庶归咎张氏焉。

安帝元兴三年,荆、江二州界竹生实,如麦。

义熙二年九月,扬武将军营士陈盖家有苦荬菜,茎高四尺六寸,广三尺二寸,

厚三寸,亦草妖也。此殆与吴终同象。识者以为苦荬者,买勤苦也。自后岁岁征

讨,百姓劳苦,是买苦也。十余年中,姚泓灭,兵始戢,是苦荬之应也。

义熙中,宫城上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亦草妖也。蒺藜有刺,不可践而行。

生宫墙及驰道,天戒若曰,人君不听政,虽有宫室驰道,若空废也,故生蒺藜。

羽虫之孽

魏文帝黄初四年五月,有鹈鹕鸟集灵芝池。案刘向说,此羽虫之孽,又青祥

也。诏曰:“此诗人所谓汙泽者也。《曹诗》‘刺共公远君子近小人’,今岂有

贤智之士处于下位,否则斯鸟何为而至哉!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独行君子,以答

曹人之刺。”于是杨彪、管宁之徒咸见荐举,些所谓睹妖知惧者也。然犹不能优

容亮直而多溺偏私矣。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妖水鸟集于国中”。

黄初元年,未央宫中又有燕生鹰,口爪俱赤,此与商纣、宋隐同象。

景初元年,又有燕生巨鷇于卫国李盖家,形若鹰,吻似燕,此羽虫之孽,又

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异,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其后宣帝起

诛曹爽,遂有魏室。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秃鹙鸟集邺宫文昌殿后池。明年,魏武王薨。魏文帝

黄初三年,又集雒阳芳林园池。七年,又集。其夏,文帝崩。景初末,又集芳林

园池。已前再至,辄有大丧,帝恶之。其年,明帝崩。

蜀刘禅建兴九年十月,江阳至江州有鸟从江南飞渡江北,不能达,堕水死者

以千数。是时诸葛亮连年动众,志吞中夏,而终死渭南,所图不遂。又诸将分争,

颇丧徒旅,鸟北飞不能达堕水死者,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过渭,又其应乎!此

与汉时楚国乌斗堕泗水粗类矣。

景初元年,陵霄阙始构,有鹊巢其上。鹊体白黑杂色,此羽虫之孽,又白黑

祥也。帝以问高堂隆,对曰:“《诗》云‘惟鹊有巢,惟鸠居之’,今兴起宫室

而鹊来巢,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天戒若曰,宫室未成,将有他姓制御之,

不可不深虑。”于是帝改颜动色。

吴孙权赤乌十二年四月,有两乌衔鹊堕东馆,权使领丞相朱据燎鹊以祭。案

刘歆说,此羽虫之孽,又黑祥也。视不明、听不聪之罚也。是时权意溢德衰,信

谗好杀,二子将危,将相俱殆,睹妖不悟,加之以燎,昧道之甚者也。明年,太

子和废,鲁王霸赐死,朱据左迁,陆议忧卒,是其应也。东馆,典教之府;鹊堕

东馆,又天意乎?

吴孙权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为南阳王,遣之长沙,有鹊巢其帆樯。和

故宫僚闻之,皆忧惨,以为樯末倾危,非久安之象。是后果不得其死。

孙亮建兴二年十一月,有大鸟五见于春申,吴人以为凤皇。明年,改元为五

凤。汉桓帝时有五色大鸟,司马彪云:“政道衰缺,无以致凤,乃羽虫孽耳。”

孙亮未有德政,孙峻骄暴方甚,此与桓帝同事也。案《瑞应图》,大鸟似凤而为

孽者非一,宜皆是也。

孙皓建衡三年,西苑言凤皇集,以之改元,义同于亮。

武帝泰始四年八月,有翟雉飞上阊阖门。天戒若曰,阊阖门非雉所止,犹殷

宗雉登鼎耳之戒也。

惠帝永康元年,赵王伦既篡,京师得异鸟,莫能名。伦使人持出,周旋城邑

市以问人。积日,宫西有小儿见之,遂自言曰:“服留鸟翳。”持者即还白伦,

伦使更求,又见之,乃将入宫,密笼鸟,并闭小儿户中,明日视之,悉不见。此

羽虫之孽。时赵王伦有目瘤之疾,言服留者,谓伦留将服其罪也。寻而伦诛。

赵王伦篡位,有鹑入太极殿,雉集东堂。天戒若曰,太极东堂皆朝享听政之

所,而鹑雉同日集之者,赵王伦不当居此位也。《诗》云:“鹊之强强,鹑之奔

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其此之谓乎!寻而伦诛。

孝怀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有苍白二色鹅出,苍者飞翔冲

天,白者止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白祥也。陈留董养曰:“步广,周之狄泉,盟

会地也。白者,金色,国之行也。苍为胡象,其可尽言乎?”是后,刘元海、石

勒相继乱华。

明帝太宁三年八月庚戌,有大鸟二,苍黑色,翼广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

射而杀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获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祥也。及闰月戊子而

帝崩,后遂有苏峻、祖约之乱。

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鸥鸟集殿庭,此又白祥也。是时庾亮苟违众谋,将

召苏峻,有言不从之咎,故白祥先见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乱,宫掖焚毁,化为

汙莱,此其应也。

咸康八年七月,有白鹭集殿屋。是时康帝初即位,不永之祥也。后涉再期而

帝崩。案刘向曰:“野鸟入处,宫室将空。”此其应也。

海西初以兴守三年二月即位,有野雉集于相风。此羽虫之孽也。寻为桓温所

废也。

孝武帝太元十六年六月,鹊巢太极东头鸱尾,又巢国子学堂西头。十八年东

宫始成,十九年正月鹊又巢其西门。此殆与魏景初同占。学堂,风教所聚;西头,

又金行之祥。及帝崩后,安皇嗣位,桓玄遂篡,风教乃穨,金行不竞之象也。

安帝义熙三年,龙骧将军朱猗戍寿阳。婢炊饭,忽有群乌集灶,竞来啄啖,

婢驱遂不去。有猎狗咋杀两乌,余乌因共啄杀狗,又啖其肉,唯余骨存。此亦

羽虫之孽,又黑祥也。明年六月,猗死,此其应也。

羊祸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司徒王导厩羊生无后足,此羊祸也。京房《易传》曰:

“足少者,下不胜任也。”明年,苏峻破京都,导与帝俱幽石头,仅乃得免,是

其应也。

赤眚赤祥

公孙文懿时,襄平北市生肉,长围各数尺,有头目口喙,无手足而动摇,此

赤祥也。占曰:“有形不成,有体不声,其国灭亡。”文懿寻为魏所诛。

吴戍将邓喜杀猪祠神,治毕悬之,忽见一人头往食肉,喜引弓射中之,咋咋

作声,绕屋三日,近赤祥也。后人白喜谋北叛,阖门被诛。京房《易传》曰:

“山见葆,江于邑,邑有兵,状如人头,赤色。”

武帝太康五年四月壬子,鲁国池水变赤如血。

七年十月,河阴有赤雪二顷。此赤祥也。是后四载而帝崩,王室遂乱。

惠帝元康五年三月,吕县有流血,东西百余步,此赤祥也。至元康末,穷凶

极乱,僵尸流血之应也。干宝以为“后八载而封云乱徐州,杀伤数万人”,是其

应也。

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缓,则有常燠赤祥之妖。此岁正月,送

愍怀太子,幽于许宫。天戒若曰,不宜缓恣奸人,将使太子冤死。惠帝愚眊不

寤,是月愍怀遂毙。于是王室成衅,祸流天下。淖齿杀齐湣王日,天雨血沾衣。

天以告也,此之谓乎?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

兹谓不亲,下有恶心,不出三年,无其宗。”又曰:“佞人禄,功臣戮,天雨血

也。”

愍帝建兴元年十二月,河东地震,雨肉。四年十二月丙寅,丞相府斩督运令

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此赤祥也。是时,后将军褚裒镇广陵,丞相扬

声北伐,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赃罪,依军法戮之。其息诉称:“督运事讫,无所

稽乏,受赇役使,罪不及死。兵家之势,先声后实,实是屯戍,非为征军。自四

年已来,运漕稽停,皆不以军兴法论。”僚佐莫之理。及有变,司直弹劾众官,

元帝不问,遂频旱三年。干宝以为冤气之应也。郭景纯曰:“血者水类,同属于

《坎》。《坎》为法象,水平润下,不宜逆流。此政有咎失之征也。”

刘聪伪建元元年正月,平阳地震,其崇明观陷为池,水赤如血,赤气至天,

有赤龙奋迅而去。流星起于牵牛,入紫微,龙形委蛇,其光照地,落于平阳北十

里。视之则肉,臭闻于平阳。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肉旁常有哭声,昼夜不止。

数日,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于陨肉之旁。是时,

刘聪纳刘殷三女,并为其后。天戒若曰,聪既自称刘姓,三后又俱刘氏,逆骨肉

之纲,成人伦之则。陨肉诸妖,其眚亦大。俄而刘氏死,哭声自绝矣。

 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五行下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

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听

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

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寒则不生百谷,上下俱贫,

故其极贫也。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

寒气动,故有鱼孽。而龟能为孽,龟能陆处,非极阴也,鱼去水而死,极阴之薛

也。于《易》,《坎》为水,为豕,豕大耳而不聪察,听气毁,故有豕祸也。一

曰,寒岁豕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痾。水色黑,故有

黑眚黑祥。凡听伤者,病水敢;水气病,则火沴之。其极贫者,顺之,其福曰富。

刘歆《听传》曰有介虫之孽也。

庶征之恒寒,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菽草,

皆恒寒之罚也。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诛罚过深,当

燠而寒,尽六日,亦为雹。害正不诛兹谓养贼,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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