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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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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寻复领护军。后废帝即位,进右光禄大夫,加侍中,领安成王师,加亲信二

十人。又领本州中正,出为吴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禄如故。元徽二

年,迁使持节、都督南兖徐青冀益五州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兖州刺史,侍中如

故。

永少便驱驰,志在宣力,年虽已老,志气未衰,优游闲任,意甚不乐,及有

此授,喜悦非常,即日命驾还都。未之镇,值桂阳王休范作乱,永率所领出屯白

下。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锋遂攻南掖门。永遣人觇贼,既返,唱云:“台

城陷矣。”永众于此溃散,永亦弃军奔走,还先所住南苑。以永旧臣不加罪,止

免官削爵,永亦愧叹发病。三年,卒,时年六十六。顺帝升明二年,追赠侍中、

右光禄大夫。子瑰,升明末,达官。永弟辩,太宗亦见任遇,历尚书吏部郎,广

州刺史,大司农。辩弟岱,升明末,吏部尚书。

庾登之,字元龙,颍川鄢陵人也。曾祖冰,晋司空。祖蕴,广州刺史。父廓,

东阳太守。登之少以强济自立,初为晋会稽王道子太傅参军。义旗初,又为高祖

镇军参军。以预讨桓玄功,封曲江县五等男。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豫州别驾从

事史,大司马主簿,司徒左西曹属。登之虽不涉学,善于世事,王弘、谢晦、江

夷之徒,皆相知友。转太尉主簿。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击节驱驰,退告

刘穆之,以母老求郡。于是士庶咸惮远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

大军发后,乃以补镇蛮护军、西阳太守。入为太子庶子,尚书左丞。出为新安太

守。

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请为长史、南郡太守,仍为卫军长史,太守如

故。登之与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为之佐,意甚不惬。到厅笺,唯云“即

日恭到,”初无感谢之言。每入觐见,备持箱囊几席之属,一物不具不坐。晦常

优容之。晦拒王师,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许,语在《晦传》。晦败,登之以无

任免罪,禁锢还家。

元嘉五年,起为衡阳王义季征虏长史。义季年少,未亲政,众事一以委之。

寻加南东海太守。入为司徒右长史,尚书吏部郎,司徒左长史,南东海太守。府

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怀,而登之性刚,每陈己意,义康甚不悦,

出为吴郡太守。州郡相临,执意无改,因其莅任赃货,以事免官。弟炳之时为临

川内史,登之随弟之郡,优游自适。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登之初至临川,

吏民咸相轻侮,豫章与临川接境,郡又华大,仪迓光赫,士人并惊叹焉。十八年,

迁江州刺史。疾笃,征为中护军。未拜。二十年,卒,时年六十二。即以为赠。

子冲远,太宗镇姑孰,为卫军长史,卒于豫章太守,追赠侍中。炳之,字仲

文,初为秘书、太子舍人,刘粹征北长史、广平太守。兄登之为谢晦长史,炳之

往省之。晦时位高权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独与抗礼,时论健之。为尚书度支

郎,不拜。出补钱塘令,治民有绩。转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未就,徙为丹阳丞。

炳之既未到府,疑于府公礼敬,下礼官博议。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案《春秋》

桓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纪。《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

无外,其辞成矣。’推此而言,则炳之为吏之道,定于受命之日矣,其辞已成,

在官无外,名器既正,则礼亦从之。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职,未接之民,必有

其敬者,以既受王命,则成君民之义故也。吏之被敕,犹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见

阙其被礼,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愚怀所见,宜执吏礼。”从之。迁司徒左西

属。左将军竟陵王义宣未亲府板炳之为咨议参军,众务悉委焉。后将军长沙王义

欣镇寿阳,炳之为长史、南梁郡太守,转镇国长史,太守如故。出为临川内史。

后将军始兴王浚镇湘州,以炳之为司马,领长沙内史。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

司马如故。

于时领军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

殷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炳之游二人之间,密尽忠于朝廷。景仁称疾不朝见

者历年,太祖常令炳之衔命去来,湛不疑也。义康出藩,湛伏诛,以炳之为尚书

吏部郎,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顷之,转侍中,本州大中正。迁吏部尚书,

领义阳王师。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宾客干诉非理者,忿詈形于辞色。素无术学,不为

众望所推。性好洁,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床。时陈郡殷冲亦

好净,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炳之好洁反

是,冲每以此讥焉。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炳之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

泰、主客令史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

书旧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虽有八座命,亦不许。为有司所奏。上于炳之

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为

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炳之所行,非

暧昧而已。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

不知复何以为治。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暠见待不轻,废锢累

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若言炳之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

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

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

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陛下圣睿,反更迟迟于此。炳之身上之衅,既自

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诸恶纷纭,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

耳。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

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臣蠢,

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

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

事不足伤大臣。尚之又陈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

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此非为不

解,直是苟相留耳。由外悉知此,而诬于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虽

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

免侍中官。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

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于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

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又云:‘不痴

不聋,不成姑公。’敢作此言,亦为异也。”

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曰:“尚书旧有增

置干二十人,以元、凯丞郎干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干阙,不得时

补。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

不宜复留。’得臣此信,方复遣耳。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

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

日月之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臣与炳之

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

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

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

无以堪命。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遗之,便复款然。市令

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刘

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庶,若新发于州。国吏运载樵荻,无辍于

道。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选

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

太尉知耳。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

原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德愿谢太尉。前后漏泄志恩,亦

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已也。自从裴、刘

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

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尚之答曰:“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

谢汲公犯颜之直,至于侍坐仰酬,每不能尽。昨出伏复深思,祇有愚滞,今之事

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且居

官失和,未有此比。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方复有尹

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非但亏点王

化,乃治乱所由。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今曲阿

在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古人云:

‘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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