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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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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又让不拜。顷之,除领军将军,加散骑常侍,本州大中

正。十二年,致仕,拜金紫光禄大夫,常侍如故。是岁,高祖北伐,季恭求从,

以为太尉军咨祭酒、后将军。从平关、洛。高祖为相国,又随府迁。

宋台初建,令书以为尚书令,加散骑常侍,又让不受,乃拜侍中、特进、左

光禄大夫。辞事东归,高祖饯之戏马台,百僚咸赋诗以述其美。及受命,加开府

仪同三司,辞让累年,终以不受。永初三年,薨,时年七十六。追赠侍中、左光

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子山士,历显位,侍中,会稽太守,坐小弟驾部郎道穰逼略良家子女,白衣

领郡。元嘉二十七年,卒官。

弟灵符,元嘉末,为南谯王义宣司空长史、南郡太守,尚书吏部郎。世祖大

明初,自侍中为辅国将军、郢州刺史,入为丹阳尹。山阴县土境褊狭,民多田少,

灵符表徙无赀之家于余姚、鄞、鄮三县界,垦起湖田。上使公卿博议,太宰江

夏王义恭议曰:“夫训农修本,有国所同,土著之民,习玩日久,如京师无田,

不闻徙居他县。寻山阴豪族富室,顷亩不少,贫者肆力,非为无处,耕起空荒,

无救灾歉。又缘湖居民,鱼鸭为业,及有居肆,理无乐徙。”尚书令柳元景、右

仆射刘秀之、尚书王瓒之、顾凯之、颜师伯、嗣湘东王彧议曰:“富户温房,无

假迁业;穷身寒室,必应徙居。葺宇疏皋,产粒无待,资公则公未易充,课私则

私卒难具。生计既完,畲功自息,宜募亡叛通恤及与乐田者,其往经创,须粗修

立,然后徙居。”侍中沈怀文、王景文、黄门侍郎刘岂攵、郄颙议曰:“百姓虽

不亲农,不无资生之路,若驱以就田,则坐相违夺。且鄞等三县,去治并远,既

安之民,忽徙他邑,新垣未立,旧居已毁,去留两困,无以自资。谓宜适任民情,

从其所乐,开宥逋亡,且令就业,若审成腴壤,然后议迁。”太常王玄谟议曰:

“小民贫匮,远就荒畴,去旧即新,粮种俱阙,习之既难,劝之未易。谓宜微加

资给,使得肆勤,明力田之赏,申怠惰之罚。”光禄勋王升之议曰:“远废之畴,

方翦荆棘,率课穷乏,其事弥难,资徙粗立,徐行无晚。”上违议,从其徙民,

并成良业。

灵符自丹阳出为会稽太守,寻加豫章王子尚抚军长史。灵符家本丰,产业甚

广,又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

九处。为有司所纠,诏原之,而灵符答对不实,坐以免官。后复旧官,又为寻阳

王子房右军长史,太守如故。悫实有材干,不存华饰,每所莅官,政绩修理。前

废帝景和中,犯忤近臣,为所谗构,遣鞭杀之。二子湛之、渊之,于都赐死。太

宗即位,追赠灵符金紫光禄大夫。

渊之,大明中为尚书比部郎。时安陆应城县民张江陵与妻吴共骂母黄令死,

黄忿恨自经死,值赦。律文,子贼杀伤殴父母,枭首;骂詈,弃市;谋杀夫之父

母,亦弃市。值赦,免刑补冶。江陵骂母,母以之自裁,重于伤殴。若同杀科,

则疑重;用殴伤及骂科,则疑轻。制唯有打母,遇赦犹枭首,无骂母致死值赦之

科。渊之议曰:“夫题里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恶之,况乃人事。故殴伤咒诅,

法所不原,詈之致尽,则理无可宥。罚有从轻,盖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谓。

江陵虽值赦恩,故合枭首,。妇本以义,爱非天属,黄之所恨,情不在吴,原死

补冶,有允正法。”诏如渊之议,吴免弃市。

羊玄保,太山南城人也。祖楷,尚书都官郎。父绥,中书侍郎。玄保起家楚

台太常博士,遭母忧,服阕,右将军何无忌、前将军诸葛长民俱板为参军,并不

就。除临安令。刘穆之举为高祖镇军参军,库部郎,永世令。复为高祖太尉参军,

转主簿,丹阳丞。少帝景平二年,入为尚书右丞。转左丞,司徒右长史。府公王

弘甚知重之,谓左长史庾登之、吏部尚书王准之曰:“卿二贤明美朗识,会悟多

通,然弘懿之望,故当共推羊也。”顷之,入为黄门侍郎。

善弈棋,棋品第三,太祖与睹郡戏,胜,以补宣城太守。先是,刘式之为宣

城,立吏民亡叛制,一人不禽,符伍里吏送州作部,若获者赏位二阶。玄保以为

非宜,陈之曰:“臣伏寻亡叛之由,皆出于穷逼,未有足以推存而乐为此者也。

今立殊制,于事为苦。臣闻苦节不可贞,惧致流弊。昔龚遂譬民于乱绳,缓之然

后可理;黄霸以宽和为用,不以严刻为先。臣愚以谓单身逃役,便为尽户。今一

人不测,坐者甚多,既惮重负,各为身计,牵挽逃窜,必致繁滋。又能禽获叛身,

类非谨惜,既无堪能,坐陵劳吏,名器虚假,所妨实多,将阶级不足供赏,服勤

无以自劝。又寻此制,施一邦而已,若其是邪,则应与天下为一;若其非邪,亦

不宜独行一郡。民离忧患,其弊将甚。臣忝守所职,惧难遵用,致率管穴,冒以

陈闻。”由此此制得停。

玄保在郡一年,为廷尉。数月,迁尚书吏部郎,御史中丞,衡阳王义季右军

长史、南东海太守,加辅国将军。入为都官尚书、左卫将军,加给事中,丹阳尹,

会稽太守。又徙吴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太祖以玄保廉素寡欲,故频授名郡。

为政虽无干绩,而去后常见思。不营财利,处家俭薄。太祖尝曰:“人仕宦非唯

须才,然亦须运命;每有好官缺,我未尝不先忆羊玄保。”

元凶弑立,为吏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寻加光禄大夫。及世祖入讨,朝野多

南奔,劭集群僚,横刀怒曰:“卿等便可去矣!”众战惧莫敢言,玄保容色不异,

徐曰:“臣以死奉朝。”劭乃解。世祖即位,以为散骑常侍,领崇宪卫尉。寻迁

金紫光禄大夫。又以谨敬见知,赐赉甚厚。大明初,进位光禄大夫。五年,迁散

骑常侍,特进。玄保自少至老,谨于祭奠,四时珍新,未得祠荐者,口不妄尝。

八年,卒,时年九十四。谥曰定子。

子戎,有才气,而轻薄少行检,玄保尝云:“此儿必亡我家。”官至通直郎。

与王僧达谤议时政,赐死。死后世祖引见玄保,玄保谢曰:“臣无日磾之明,以

此上负。”上美其言,戎二弟,太祖并赐名,曰咸,曰粲。谓玄保曰:“欲令卿

二子有林下正始余风。”

玄保既善棋,而何尚之亦雅好棋。吴郡褚胤,年七岁,入高品。及长,冠绝

当时。胤父荣期与臧质同逆,胤应从诛,何尚之请曰:“胤弈棋之妙,超古冠今。

魏犨犯令,以才获免。父戮子宥,其例甚多。特乞与其微命,使异术不绝。”不

许。时人痛惜之。

玄保兄子希,字泰闻,少有才气。大明初,为尚书左丞。时扬州刺史西阳王

子尚上言:“山湖之禁,虽有旧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熂山封水,保为家

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

又如兹。斯实害治之深弊,为政所宜去绝,损益旧条,更申恒制。”有司检壬辰

诏书:“占山护泽,强盗律论,赃一丈以上,皆弃市。”希以“壬辰之制,其禁

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

朝顿去,易致嗟怨。今更刊革,立制五条。凡是山泽,先常熂爈种养竹木杂

果为林,及陂湖江海鱼梁鳅鮆场,常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官品第一、第

二,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

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赀簿。若先已占山,

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

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从之。

益州刺史刘瑀,先为右卫将军,与府司马何季穆共事不平。季穆为尚书令建

平王宏所亲待,屡毁瑀于宏。会瑀出为益州,夺士人妻为妾,宏使羊希弹之;瑀

坐免官,瑀恨希切齿。有门生谢元伯往来希间,瑀令访讯被免之由。希曰:“此

奏非我意。”瑀即日到宏门奉笺陈谢,云闻之羊希。希坐漏泄免官。

大明末,为始安王子真征虏司马,黄门郎,御史中丞。泰始三年,出为宁朔

将军、广州刺史。希初请女夫镇北中兵参军萧惠徽为长史,带南海太守,太宗不

许。又请为东莞太宙。希既到镇,长史、南海太守陆法真丧官,希又请惠徽补任。

诏曰:“希卑门寒士,累世无闻,轻薄多衅,备彰历职。徒以清刻一介,擢授岭

南,干上逞欲,求诉不已,可降号横野将军。”

初,李万周、刘嗣祖籍略广州,事在《邓琬传》。太宗以万周为步兵校尉,

加宁朔将军,权行广州事。希既至,而万周等并有异图,希诛之。希以沛郡刘思

道行晋康太守,领军伐俚。思道违节度,失利,希遣收之。思道不受命,率所领

攻州,希遣平越长史邹琰于朝亭拒战,军败见杀。思道进攻州城,司马邹嗣之拒

之西门,战败又死。希逾城走,思道获而杀之。府参军邹曼率数十人袭思道,已

得入城,力不敌,又败。东莞太守萧惠徽率郡文武千余人攻思道,战败,又见杀。

时龙骧将军陈伯绍率军伐俚,还击思道,定之。赠希辅国将军,惠徽中书郎,嗣

之越骑校尉。

希子崇,字伯远,尚书主客郎。丁母忧,哀毁过礼。及闻广州乱,即日便徒

跣出新亭,不能步涉,顿伏江渚。门义以小船致之,于是进路。父葬毕,不胜哀,

卒。

沈昙庆,吴兴武康人,侍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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