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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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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你的意思,克鲁伊。”无可置疑,克鲁伊听到了希尔比夫妇的全部谈话。
“哦,天哪,太太,”克鲁伊又笑了,说,“别人都把黑奴租出去赚钱呢!咱们可别在家里白养着一群人啊!”
“嗯,克鲁伊,那我该把谁租出去呢?”
“天哪,我可没主意。只是山姆说路易斯威尔有一家蒲垫铺,需要一个做糕饼的能手,还说每周给四块钱的工资呢,他是这么说的。”
“噢,克鲁伊——”
“噢,天哪。我想,太太,萨莉可以单独做点事了,萨莉在我手下学着做也有段日子了。说实话,她的手艺和我的也差不离了,如果太太您肯让我出去做的话,我就能赚够那笔钱。我做的糕点不管放在哪一家蒲垫铺都不会让太太丢脸的。”
“是糕点铺,克鲁伊。”
“天哪,太太,反正也差不多,字眼总是那么别扭,我总爱出错。”
“可是,克鲁伊,你舍得离开孩子们吗?”
“天哪,太太,两个男孩子都长大了,能干活,还干得不赖呢。萨莉可帮着照顾我的小女娃,这娃娃精神好着咧,也不用老是照看。”
“路易斯威尔离这儿可不近呢!”
“天哪,谁在乎这个呢?它在河的下游,离我家老头子不远吧?”克鲁伊望着希尔比太太问道。
“不,它们还相隔好几百英里呢。”希尔比太太答道。
克鲁伊的脸色立刻黯淡了。
“别难过,到了那儿,你离他总比这儿近吧?”
“克鲁伊,你尽管去吧,你挣的每个子儿我都原封不动收起来做你丈夫的赎金。”
克鲁伊的黑脸立即满面生辉,熠熠闪光,犹如一朵乌云在明媚阳光的照耀下变成银白色。
“天哪,太太,您真是太好了。我刚才还琢磨着这事呢。我自己什么都不缺,衣服、鞋都有,每一厘都能省下来。一年有多少个礼拜,太太?”
“五十二个。”希尔比太太回答说。
“天哪!这是真的吗?一礼拜四块钱,一年多少呀?”
“二百零八块。”希尔比太太答道。
“噢!”克鲁伊惊喜地叹道,接着问,“我要多久能筹足这笔钱,太太?”
“大概要三四年吧。不过,克鲁伊,也不必你一个人等呀,我们也可以添补些。”
“我可不愿听到太太们说去教什么课,老爷说的对,这不行。只要我有一双手,我们家的人就不会到那种地步。”
“别担心,克鲁伊,我会顾全家里的面子的。”
“哦,我原本没什么打算,山姆要把几匹马赶到河边去,他叫我和他一块走,我这就去收拾一下东西。如果太太没意见的话,那我明儿一早就走了。对了,还得麻烦太太写一张通行证和一封推荐信。”
“噢,克鲁伊,如果希尔比先生不反对,我一定会把事情办妥。我这就去和他商量商量。”
希尔比太太上楼去了,克鲁伊大婶欢天喜地地回屋去准备。
乔治走进克鲁伊大婶的小屋时,她正忙着整理孩子们的衣服。“天哪,乔治少爷,你大概还不知道吧,我明天就要到路易斯威尔去了。”
克鲁伊招呼说:“我想了想,还是把妹妹的东西收拾一下,把一切弄得整整齐齐。我可要走了,乔治少爷。每个礼拜四块钱呢,太太答应要把它们攒起来赎我家老头子。”
“唷,”乔治说道,“这可是桩好差事呢!可你怎么去呢?”
“明天我和山姆一块走。乔治少爷,现在您能坐下来写封信给我家老头子吗?对,把这事儿告诉他。”
“那当然,”乔治说,“汤姆叔叔收到我们的信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我去房间拿纸和墨水。然后呢,克鲁伊大婶,你看我们还可以把新添马匹的一揽子事儿也告诉他。”
“现在就写,开始吧,乔治少爷。你在这儿写信,我去弄点鸡肉和别的菜。唉,你和你可怜的老婶子一起吃饭的机会可不多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花谢草凋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71122 3:22:49 本章字数:5956

  
生命在一天天逝去,对汤姆也不例外。转眼两年过去,尽管他思念着远方的一切,但也从未感到过异常痛苦,因为人的情感就如一架装备完善的竖琴,只有“崩”一声弦都断了,才可能彻底打破和谐之音。当我们追忆那些充满贫困忧愁的日子时,总忘不了每一刻悄然流去的光阴曾带给我们的那些安慰和乐趣,因此,即使我们不是十分快乐,也不至于特别痛苦。
汤姆在他仅剩的《圣经》上读到了圣徒保罗的故事,他开始学会“在任何处境下都随遇而安了”,这对他是一条非常有用的原则,这也与他由阅读《圣经》而养成的深思的习惯很相称。
上一章里我们提到乔治少爷已代为回复汤姆的家信,这封信是用小学生圆体字母写成的,十分漂亮,以至于汤姆称赞道:“即使把信放在屋子的那头,从这头也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信中提及家里发生的各种各样令人高兴的事情:克鲁伊大婶到路易斯威尔的一家糕饼店做雇工,她将凭手艺挣下一笔钱,这笔钱会全部储存起来做他的赎金;莫塞和彼得长得很快,在萨莉的照料下,小女娃已经能满院子跑了。
汤姆的小木屋暂时上了锁,不过乔治在信上又说了,等到汤姆回来,他们就将小木屋重新布置一番,并对如何装饰扩建都作了一番绘声绘色的描述。
乔治还在信尾罗列了学校的各项科目,每一科目都用大写的花体字母开头。另外,乔治还把新添的四匹小马驹的名字告诉汤姆。同一段里,也提到他的父母身体很健康。这封信其实简单明了,可在汤姆眼中却是当今文章中最美妙的一篇,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简直是爱不释手,甚至和伊娃商量是不是该镶在镜框里把它挂起来。只是,这项工程有一个障碍,信的正反两面没法同时看到。
随着伊娃的逐渐长大,她和汤姆的友谊也日渐加深。伊娃在汤姆这位忠实温柔的仆人心中的神圣地位简直难以用语言来表达。汤姆一方面把她当作一个凡间的孱弱的孩童加以爱护,一方面又把她当作天上圣洁的天使加以崇拜。他敬慕而温柔的眼神望着她时,就像一个意大利水手凝视着自己的小耶稣神像。全心迎合伊娃的种种雅致的情趣,满足她成百上千种单纯可爱的向往,这是汤姆莫大的快乐。伊娃的种种憧憬就像一道彩虹一样笼罩照耀着她的孩童世界。汤姆变着法儿更换伊娃桌上的摆设,不时为她插一些奇异的花束。汤姆每天清晨到集市时,眼睛总盯着那些鲜花店,回去时,他就满载着为伊娃精心挑选的桃花或是香橙花。每当汤姆远远地看见伊娃从大门内探出金黄色的可爱的小脑瓜,天真烂漫地问道:“噢,汤姆叔叔,今天你给我带了什么?”时,总是欣喜若狂。
伊娃的热情也不亚于汤姆,她处处为汤姆效劳。别看她还是个孩子,朗读起文章来却美妙悦耳。良好的音乐感受力,敏感诗意的想像力和对神圣崇高的事物的天生的向往使得她读起《圣经》来格外优美动听,汤姆还从未听过有谁读得像她这样棒的。起初,伊娃读《圣经》只是为了运这位出身卑微的朋友开心,可没多久,她自身真诚的天性显露出来,被这本神圣的经书所深深吸引。伊娃酷爱这本书,因为它在她小小的心灵中所唤起的神奇的向往和一些强烈而模糊的情感,是大多数富于激情和想象力的孩童所喜爱的一种心灵体验。
伊娃在生活中最喜欢的是《启示录》和《预言书》,书中朦胧飘渺而又无比神奇的意象,热情洋溢的语言,正因为她不能完全理解,所以印象尤深。伊娃和她那位纯朴的朋友,一个老孩子,一个小孩子,有相同的感觉。他们只知道书中所描述的是天国里的荣光,他们的心灵为之欢欣鼓舞,却说不出为什么会这样。可是,在精神领域里,人们无法理解的东西并非一无是处,尽管自然科学上并非全然如此。这是因为,当一个人的灵魂在两个模糊的永恒点(永恒的过去和永恒的现在)之间苏醒过来时,周围的一切是那么陌生,让人毛骨悚然,惊颤不已。光明只照到他周围一小块地方,他必然十分渴望遥远的未知世界。透过灵感的雾柱,他听到人声喧哗,看到人影摇曳,这些与他内心的企盼遥相呼应,那些神秘的景象犹如刻有无人辨识的象形文字的符咒和瑰宝。他将这一切深藏于心,殷切等待有一天能穿越这层雾障,细致地加以辨认。
故事进行到这儿,圣克莱尔一家已暂时迁居到庞切特雷恩湖滨的别墅去了。所有能离开那闷热而肮脏的城市的人们,都受不住炎炎夏日而躲到湖滨去享受清爽的凉风去了。
圣克莱尔一家暂住的避暑之所是一幢东印度式的小型别墅,它的四周用竹子编成精致的回廊,可通向各处花园和游乐场所。别墅的公共起居室正对着一座大花园,园子里来自热带地区的奇花异草争相斗艳,园中有几条小路蜿蜒而至湖滨,湖水在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宛如无数条小鱼在欢呼跳跃——这实在是一幅瞬息万变,美妙无比的图画。
此刻正是日落时分,霞光万丈,地平线上金光灿烂,碧水中倒映出另一面天空,湖面上荡漾着一道道排红或金黄色的波纹。点点白帆,如幽灵般荡来荡去,小小金星在灿烂的光辉中频频眨眼,俯身看自己在湖面上不断跃动的倒影。
花园里地势偏低的一顶藤萝架下,有一张长着青苔的小石凳。一个礼拜日的黄昏,汤姆和伊娃坐在这张石凳上,伊娃的膝盖上摊着一本《圣经》,她念到:“我望见一平如镜的海面,火焰跳跃,闪烁其中。”
“汤姆,”伊娃忽然指向湖面,“那不就是吗?”
“你说什么呢,伊娃小姐?”
“你没看见吗,汤姆?”那孩子说着,一手指向那玻璃般的湖面。湖水上下波动,反射着天空中金色的光芒。“那不就是有火焰跃动的镜面吗?”
“可不是吗,伊娃小姐。”汤姆说,接着唱道:
噢,如果我有清晨的翅膀,
我会飞向那迦南海岸;
圣洁光明的天使啊,
请把我送回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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