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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全集-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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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想出这个名字,倒是为了一个西籍女友,因为她的种种遭遇,使我总想到
其他许许多多在我生命中经历过的女友们,她们的故事,每一篇都是夏娃的传奇。
当时,很想在这个标题下,将她们一个一个写出来。后来,我又不想写这些人了。
可是专栏得开了,夏娃这个名字我还是很爱,因为它不代表什么,也不暗示什么,
专栏既然要一个名字,我就用了下来,它本身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一句使我十分心惊的话,他说∶“除非太卑鄙得
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的写自己的事情。”

我有一阵常常想到这句话,使得写作几乎停顿,因为没有写第三者的技巧和心
境他人的事,没有把握也没有热情去写自己的事,又心虚得不敢再写,我不喜
欢被人看视成无耻的人,可是老写自己生活上的事,真是觉得有些无耻。

后来我们搬家了,新家门口每天早晨都会有一匹白马驮著两个大藤篮跟著它的
主人走过,沿途叫卖著∶“苹果啊!”

每听见马蹄哒哒的来了,还不等那个做主人的叫嚷,我就冲出去靠在栏杆上看
,直看到他们走远。

这匹马天天来,我总也不厌的看它,每当荷西下班回来了,我照例按压不住内
心的欢喜向他喊著∶“今天马又来了!”

马总是来的,而我的喜悦,却像当初第一次见它时一样的新鲜。

有一天,再也忍不住了,跟荷西说∶“我要把这匹马写出来。”

他说∶“有什么好写的,每天来,每天去的。”

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我要把它写下来,说我天天看见一匹马经过,不知为什
么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动。

后来,我又想到许多我生命中经历的事,忍不住想写,不写都不行,当时,总
会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老写自己的事是无耻的每想这句话,心中便
气馁得很,呆呆的坐下来看电视,什么也不写了。可是那匹马啊,一直在心底压著
,总得把它写出来才好。

又有一阵,一个朋友写信给我,他说∶“你总不能就此不写了,到底你做的是
文以载道的工作!”

我被这句话吓得很厉害,从来没有想到载什么东西的问题,这更不能写了,不
喜欢那么严重。

以后有一段长时间就不写什么了。

今天荷西下班来对我说,工地上有个工人朋友家住在山里面,如果我们跟他回
去,可以去看看这人养的猪羊,还有他种的菜。我们去了,挖了一大筐蔬菜回来,
我的心,因为这一个下午乡间的快乐,又恨不得将它写了下来。久已不肯动笔的人
,还是有这种想望。

回来后我一直在写作的事情上思想,想了又想,结果想明白了,我的写作,原
本是一种游戏,我无拘无束的坐下来,自由自在的把想写的东西涂在纸上。在我,
是这么自然而又好玩的事情,所以强迫自己不写,才会是一种难学的忍耐,才会觉
得怅然若失,我又何苦在这么有趣的事情上节制自己呢!

象现在,我在上面把那匹马写了出来,内心觉得无比的舒畅,这真是很大的欢
喜。我做这件事,实在没有目的,说得诚实些,我只是在玩耍罢了,投身在文章里
,竟是如此快乐,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这一点,连自己也
无由解释的,总是这样下去了吧,我毕竟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道理的人啊。

《永远的夏娃》将会是我一些美丽的生命的记忆,在别人看来,它们可能没有
价值,在我,我不如不去想它价值不价值的问题,自由得像空气一般的去写我真挚
的心灵。其实,它不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写了对事情还是一样的,可是既然我想
写了,我就不再多想,欢天喜地的将它们写出来吧!


 拾 荒 梦


永远的夏娃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
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
,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
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
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
,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
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
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
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
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
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
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
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著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
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
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
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
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
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
乱写著∶“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
,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
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
我是拾著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
。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
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
,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
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
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
样一面跑一面跟著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
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
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
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
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
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
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著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
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
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
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
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著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
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著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
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著的
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
阿巴桑坐著,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
东西。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
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
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
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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