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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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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是因为什么病痛啊,

这才夺去了斯蒂芬·道林·博茨君的令名。

并非单相思啊,

折磨了这长着一头鬈发的年轻人,

并非胃部的什么病痛啊,

害得斯蒂芬·道林·博茨一命归阴。

啊,都不是的,你便流着热泪倾诉。

当你听着我把他的命运细诉,

他的灵魂已从这冷酷的世界逝去,

只因他不幸坠落了井中。

给捞起了,也挤出了肚子里的水,

可是痛哭吧,都只为迟了一步,

他的英灵已经飞逝远方,

在那至善至伟的圣境——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戏拟当时流行的哀伤诗体,他对这一类诗体很喜爱。

如果说哀美琳·格伦基福特能在不满十四足岁时便能写乘遣凰溃嵝闯鲈趺囱暮檬蔷褪强上攵牧恕2怂担艹隹诔墒挥梅丫ⅰK恍柰O吕聪氚∠氲摹K担姹阋荒ň褪且恍小U馐保绻也坏侥芪乱痪溲涸系模惆涯且痪淠ǖ簦匦驴贰K饽坎幌蓿宦勰闾袅耸裁刺饽浚矗湍苄础V灰切幢У谋阈小C康币桓瞿腥怂懒耍蚴且桓雠怂懒耍蚴且桓龊⒆铀懒耍逦春阋寻选巴焓彼屠戳恕K颜庑┦谱鐾焓A诰用嵌妓担钕鹊匠〉氖且缴缓笫前懒眨俸竺媸情胍枪堇锏娜恕胍枪堇锏娜舜用挥心芨显诎懒涨氨叩模艘换兀蛭核勒呋菟估照飧雒值脑希嗟⑽罅诵┕Ψ颍獠爬闯倭恕4诱庖院螅蟛蝗缜傲恕K永疵挥性固煊热耍皇谴哟讼萘讼氯ィ挥心芑钕氯ァ?闪娜耍以嗌俅蜗铝司鲂模剿巧暗男》考淙ィ页鏊潜窘腥松诵牡募籼纠丛亩涟D鞘窃谒哪切┗刮腋械叫睦锓⒚疲踔炼运行┣樾鞯氖焙颉N蚁不端侨胰耍懒说模钭诺模霾蝗迷谖颐侵溆惺裁锤艉摇?闪陌懒栈钭诺氖焙蛟械乃勒咝聪率缃袼吡耍疵挥惺裁慈宋怂词U庖残硎羌妒掳伞R虼耍以示∧灾匆皇淄焓墒牵恢涝趺锤愕模苁切床怀伞0懒盏恼饧浞考洌依锶俗苁钦淼酶筛删痪弧⑶迩逅3肿潘跋舶哪歉鲅印4用挥腥嗽谡饧浞考淅锼@咸鬃哉樟献耪饧浞考洌」芩械氖桥谂K谡饫镒稣胂撸亩了哪潜尽妒ゾ贰?

至于说到那间大厅,一扇扇窗上都挂着漂亮的窗帘。是白色的,上面画着画,象一些城堡,藤萝在城墙上往下垂;象走下河边饮水的牛群;等等。大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旧钢琴。我估猜,钢琴的里面,准有不少的白铁锅吧。年轻的姑娘们唱着一曲“金链寸寸断”①,弹着一曲“布拉格战役”②,那是再悦耳也没有了。各间房间里的墙壁都是粉过的,大都地板上铺了地毯。这座房子在墙外一律粉刷得雪白——

①为失恋者的悲歌。

②弗朗兹·科茨瓦拉的乐曲,马克·吐温于1878年首次听到,认为是不成腔的作品。

这是一座二合一的大屋子,两所当中有一块宽敞的空地,上面也有屋顶,下面也有地板,有时候在中午时分在那里摆开一张桌子,委实是个阴凉、舒适的去处,没有法子再好了。

何况饭食既美味,又尽你吃饱哩!

第18章 格伦基福特上校——贵族门第——打冤家——《新约全书》——收回了木筏子——木料堆——猪肉和白菜

你知道,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绅士。他全家也一样。正象俗话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值价。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么说的。至于这位寡妇,谁也没有否认过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么个说法,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格伦基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长,皮色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点儿血色。每天早上,总把那瘦瘦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是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眼睛漆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细。他这一辈子,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式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装,白得简直刺眼睛。每逢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他手提一根镶银的红木手杖。他没有轻浮的气息,丝毫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声说话。为人和蔼可亲——你知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他有时候微微一笑,而这是挺动人的。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么一挺,如同一根旗竿站立在那里,再加两道浓眉下目光一闪一闪,那你就一心想往树上爬,然后再探问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动举止,——不论他在哪里,在他的面前,一个个都有规有矩的。谁都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多半总是一片阳光——我的意思是说,他神态象个好天气。一旦他成了层层乌云,那就半分钟之间,一片黑压压的,可吓人啦;而一旦来了这下子,那就够了,一个星期之内,准定不会有什么不恰当之事发生。

早上,每当他和老夫人下楼来,全家人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向他们说一声早上好。在他们两位就坐以前,其他人是不会坐下的。然后由汤姆和鲍勃走到橱柜那儿,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补酒递给他,他就在手里拿着,等到汤姆和鲍勃的也掺好了,并弯了腰,说一声,“敬两位老人家一杯,”他们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你们,于是三个全都喝了。鲍勃和汤姆把一调羹水,倒在他们的杯子里,和剩下的一点儿白糖和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掺和起来,递给我和勃克,由我们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致敬,喝下了肚。

鲍勃年纪最长,汤姆是老二。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两只黑黑的眼睛,都可说是一表人才。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跟老绅士一个样。戴的是宽边的巴拿马帽。

然后再说说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岁,个子高高的,骄傲而挺有气派。不过只要不是在她生气的时候,她总是挺和气的。可只要她一生气,那就象她父亲一样逻辑学德国黑格尔的哲学代表作之一。又称《大逻辑》,,立时立刻,叫你蔫了下去。她长得很美。

再有她的妹妹苏菲亚小姐。不过她是另一种类型。她又文静,又长得甜,象只鸽子。她才只二十岁。

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贴身黑奴空闲得很,因为我不习惯于叫人家服侍我。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

全家人的情况都在这里了。不过,原来还有人的——另外的三个儿子。他们给杀死了。还有哀美琳,也死了。

老绅士拥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汇聚到这里,是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的,耽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里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他们大多是这家人的亲属。男人身上都带了枪。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称是精英啦。

附近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样格调高,系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头,离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时候和大伙儿上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逊家的人,一个个骑着骏马。

有一天,勃克和我两人出了门,到林子里打猎。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声。我们正要穿过大路。勃克说:

“快!朝林子里跳!”

我们跳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神态象个军人。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这人我过去见到过的,他是哈尼·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响,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握紧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不过我们可没有耽搁。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掉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过我没有能看到。我们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钟,——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随后,脸色平和下来,语气柔和地说:

“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什么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他们就喜欢取巧。”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挺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挺阴沉,可全都没有说话。苏菲亚小姐呢,一时间脸色发白。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

等到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光只是我们两人时,我说:

“你真的想杀死他么,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啊?”

“他么?他从没有害过我啊。”

“既然这么说,那你又为了什么要杀死他呢?”

“啊,没有什么啊,——就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说给我听听。”

“啊,”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把他杀了。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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