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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人生-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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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沙眯眼,飞扬的沙尘中,那些人最后地记忆是自己正在紧张地装新弹夹。



这已经不是战斗了,一群普通人让一名吸血鬼靠近身边。只剩下单方面的宰割了……



舒畅悠闲地在帐篷中踱着步,翻检着这些人的各种物品。他一边拧开通话器。呼喊格伦赶来支援,一边不紧不慢的打开首领的箱子,从里面拿出几件崭新的长袍,漂亮地丝质内衣,换下自己身上那套污秽的衣服。



格伦赶来还有一段时间。舒畅更衣完毕,他提着马灯,晃晃悠悠地走出帐篷,目的明确的走向营地几个特制的大箱子。他虽然脚步坚定。但这样一盏孤灯,漂浮在死寂的、毫无人气的营地里,却像鬼火一样,妖气森森。



“手表……,箱包……。雪茄烟……,葡萄酒。我就知道,必定是这些征收高税的奢侈品,否则。他们长途跋涉无利可图。”



等格伦赶到营地时,营地里已是另一番景象。数十盏马灯在地上摆成一个奇怪的符号,舒畅盘坐在***中央,身边堆满了大大小小地盒子,他满脸全是满足的表情,像是人生大事了结而流露出的得意与畅美。



“这是什么?”格伦没理营地里的状况,到处倒卧的尸体说明了一切,他指了指舒畅,想知道他如此怪异地原因。



“这……”,舒畅用手指划了划脚前这片***:“北斗天罡大阵——七七四十九盏灯,斗转星移……怎么样?我完全模仿电影上的设计,很有气势吧?”



格伦一指舒畅脚下地盒子:“我是问这东西。”



“表,手表,世界名表,排名在世界前三十位的名表各个都有,你挑!”



据说,人一生消费的手表数量,世界平均水平在2。7块左右伯人酷爱摆弄名贵手表,他们一生人均消费11块手表,而且表。



美军在进行阿富汗战争时,他们深入到极为荒僻地山区,却发现一个令人咂舌的现象,那些极穷困、极寒酸的牧羊老头,手腕上带的都是几世纪的古董名表。



这场战争使许多美国士兵发了大财,他们在山区里收购的温彻斯特古薰枪、古董打火机为他们的腰包添了厚厚的一笔,但惟独手表,令美军士兵收购起来很难。



那些阿富汗老农民很在行,他们肯与指针式机械表交换,那些电子玩意,他们不屑一顾。仅偶尔流出的几只古董表极大的轰动了收藏界,也让大拍卖行美美赚了一笔。



阿拉伯人自有一套对手表的定义,他们只钟爱那些品质卓越名表。这支驼队显然走惯了商路,他们携带了品种繁多、款式各异的名表,装满了两只大箱子。其余的货品则是名牌旅行箱包,各类名酒和最高级的高夫雪茄、罗宋雪茄及古巴雪茄。



格伦显然对这些手表没有兴趣,他比较中意手腕上的动功能电子表,这只电子表是军用类型,它携带有微型通话器、GPS和简单的计算功能,类似手机、步兵通话器、全球定位器的混合体。所以,舒畅的慷慨并没得到响应。



“你摆这么多灯就为了看看手表?”格伦不屑的扬起了眉。他的意思很明确,既然舒畅取得了最后胜利,他完全可以从别人的记忆中获得货物的总量与价值,没必要像个捡了糖果的孩子一样挨个显摆。



舒畅有点不好意思,他讪讪的收起了手表,将他们装入箱内,令箱子恢复原样。



格伦在营地刨了个大坑,他将那些匪徒的衣物全部扒下,而后挨个检查他们的牙齿,以防留下身体特征。检查完的尸体被他推入坑中,掩埋起来,那些衣物则扔进了火堆。而后,他将一些装食物的箱子拆开,也扔进火堆燃烧。



大火越烧越旺,格伦这才转向首领帐篷,将那里头的尸体连帐篷一起扔进大火。



火光熊熊,映红了半个天空,舒畅则忙着整理驼队的货物。



天蒙蒙亮时,舒畅他们才牵着长长一队骆驼返回布阿井。琳达迎了上来。



“昨晚的大火,几十里外都能看得见火光。我让图拉姆查了一下,可他说,无法查出附近是否有人迹路过。不过,他说有个无线电信号在快速接近这里……我认为,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



当然无法查出来。卫星搜索只能检查周围是否有电子设备发出的信号,如果过路的商队为了省电没有开机,想在茫茫沙漠中寻找几个微弱的红外线,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些手表!”格伦语气郑重地提醒。



“什么?”琳达望向了驼队。



“这支商队在走私手表与名牌箱包,里面还有些女士珠宝表,你可以任意挑选,数量不限。”舒畅依旧慷慨。



“这批货价值多少?”



“很难说,全看走什么销售渠道了。不过,总而言之,一支百人的走私商队,货物总值都在人均数万元,没这个数他挣不上钱。”



“可这批手表……”,琳达幸灾乐祸地看着舒畅:“如果它是真货,那么,每支表上都会有编号与证书,即使是走私,也能查出它的流向。如果它是假货就一钱不值……总之,这批手表卖不出钱来,连送人都不行。因为一旦有人留心它,我们就无法隐藏这次杀戮。”



呀,三千多只手表,全部用来自我欣赏——天哪,不好玩了。



晨曦越来越强烈,舒畅显得越来越烦躁,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频频咬牙露齿,脸现狰狞之色。



琳达只以为舒畅是在心烦手表事件,格伦多少知道点内情,他歪着头看看了舒畅:“你是不是感觉到血液沸腾?”



  第八十章 还有五天的路



畅的脸色像是在苦忍,他现在已说不出话来,听到格他费尽力气只做到轻轻点点头而已。



格伦眼珠转了转,一脚踢起一个大木箱:“用这个!”



那正是那个装手表的木箱,这会儿,舒畅说出话来——“不行!”他声嘶力竭地喊道。



“那么,这个……”,格伦一脚踢起另一只箱子,将里面的盒子扔了满地。此时舒畅已无法开口,格伦没有犹豫,一把拎起舒畅将他塞进箱内。



琳达起初看到舒畅烦躁不安,她摸不清状况,没有插话。等看到格伦与舒畅为手表而发生争执,她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心理——得,又犯了死要钱的毛病。哈哈,你也有今天,看我……



她的目光无意识地扫到满地乱仍的小包装箱,才看一眼,立即尖声惊叫:“不行!天哪,这是路易。威登(LOUISITTON)夏日绽放的菊花……啊,这里,这是浮夸大胆奢华的古驰(Gucci)。



这还有,圣保罗(Polo)、普拉达(Prada)、迪奥(Dior)、巴宝莉(Burberry)、酷茨(Coach)、夏奈儿(Chanel)、D&G、阿玛尼(Armani)



天哪,瞧你干了什么,格伦,你竟把帕特里克。考克斯(Patrick扔到了地上!!!”



格伦正忙着把舒畅装入箱子里,此刻他顾不上争论,快速地检查了一遍箱子确认箱子没有漏风漏光后,他“乒”地一声合上箱子,扯起一块篷布盖上。



这时,太阳跃出地平线。洒下万丈光芒。



阳光下,格伦伸展身体,发出一声兴奋地狼啸。笑声中,琳达抱着大包小包,嗔怒地、怨恨地、不满地冲格伦大喊:“看看你干了什么……你,你怎么骗老板钻进了箱子,里面……透气吗?”



其实。舒畅虽能在阳光下活动,但本质上他依然是个血族,也保留着浓厚的血族特性,比如畏惧阳光——尤其是刚进食过血食后。



在展现普通人特征时,舒畅表现的完全与常人一样:吃普通食物,呼吸同样空气。在日光下行走……等等;而一旦吸食过新鲜血食,舒畅立刻展现出吸血鬼特征——一点阳光就能使他化为尘土。



这特征是舒畅的致命软肋。一直以来他都在竭力隐瞒这点。此次行动前,他要求格伦接应也是为了隐藏这个弱点。不过,现在看来,格伦虽是个闷葫芦,但他一点也不傻。



在白天来临时负责把血族隐藏起来,正是血、狼组合中,狼存在的本职。



完成本职的格伦没有回答琳达,他重重一脚踢飞了一个说不上装什么地包装箱。自顾自下令:“我牵骆驼,你开车——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我不!”琳达一旦坚持起来,她的混脾气一点不比格伦弱:“我要带上这些包包!我一定要带上这些包包!”



在琳达修车时,格伦已经领教过她的倔脾气,当时连舒畅都对此举手投降。此际格伦也不例外,他高举双手:“好吧好吧。20个箱包而已,你捡起来放在车后……我们必须马上出发——现在、马上!”



女人是与传说中的龙一样的动物,见到美丽的、亮闪闪的。可爱地东西,立刻智商归零。而女人与龙不同的一点就是,女人无需亲眼看,你只要告诉她:传闻那东西很流行。她也会如斯响应把智商调整为零。



现在琳达看到了,亲眼!而且那些东西果然如同传说一样,个个亮闪闪、美丽、可爱,更恐怖地是它们都很流行——那么剩下的事就没商量了。



得到批准的琳达动作很快,她闪电般完成了打扫现场的工作。这批高档箱包都是原包装,多采用铁盒、木盒包装,为了在穿越沙漠时不让皮包污损,驼队又细心地在包装上加了一层防尘布。琳达将箱包堆在车后,迭起高高一层,而后心情快乐地发动了汽车,甚至高兴的哼起歌来。



第三天,驼队进入了鲁卜哈利沙漠,舒畅才有力气从大木箱子中爬出。他冲着落日伸了个懒腰,舒服地发出一声呻吟:“阳光,真美丽!我爱你。”



琳达正牵着一匹骆驼,兴高采烈的经过舒畅身边,这时地他正在骆驼右侧。这匹骆驼一左一右驮着两只长条箱,左边是他珍爱的手表箱子,右边则是他自己。



在沙漠中长途贩运,为了防止酷热损坏货物,使货物变形,开裂,运载货物的箱子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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