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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方法1-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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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官学
国子监。是国家管理学校的主要机构,又是国家的最高学府。官员七品以上子弟可入国子学,较之唐代有所放宽。国子监北宋前期设判监事二人,总管监事;直讲八人,讲授经术;此外有丞簿和专管刻书之责的书库官和监门官各一人。元丰以后,改设祭酒一人,分掌各项事务。
太学。招收八品官员以下的子弟和庶民的俊秀者,设立后,取代国子监成为国家最高学府,在王安石兴学时太学实行三舍法。太学人数时有增减,最盛时期在崇宁元年,上舍生200人,内舍生600人,外舍生3000人。校舍建筑相当完备。课程内容,基本以《五经》为教材,南宋中期逐渐增入程朱语录及《四书》。太学设博士十人,担负教授经术和训导的责任。考试之法,主要有私试、公试两种。私试一月进行一次,孟月试经义,仲月试论,季月试策,由学官主持;公试一年举行一次,初场考经义,次场考策论。
宋代中央官学尚设有若干专门学校,分别由国子监和各职能部门统辖。
律学。宋初于国子学中置教授法律的博士。熙宁六年(1073年)单独设置,隶属于国子监。入学资格为命官和举人。分断案及律令两科,习古今刑书,新颁条令第。
算学。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建立,隶属于太史局,学生定额210人。入学资格为命官和庶人。学习《九章》、《周髀》、《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算法及天文等。此外须兼习一小经,愿修大经者听便。
书学。徽宗时立,由翰林书艺局管辖。习篆、隶、草三体字,兼习《说文》、《尔雅》、《论语》、《孟子》,自愿修习大经。
画学。徽宗时立,由翰林图画局管辖。学生分“士流”与“杂流”。宋代的画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美术专业学校,学生除习绘画外,须习《说文》、《尔雅》、《方言》、《释名》四种书。“士流”须兼选习一大经一小经;“杂流”则诵小经或读律。
医学。宋初设立。初属太常寺,神宗时隶属于提举判局。后改属国子监,后又改隶太医局。医学分为方脉科、针科、疡科。方脉科的教材以《素问》、《难经》、《脉经》为大经;以《巢氏病源》、《龙树论》、《千金翼》为小经。针、疡二科的教材,除去脉经另增三部针灸经。
武学。仁宗时立,不久即停废。神宗时重又建立。学生以百员为额,习诸家兵法,弓矢骑射等术。南宋亦设武学。
(二)地方官学
宋代地方官学有州(府军监)学和县学两级。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开始诏诸州、府立学;学者二百人以上,允许设置县学。崇宁元年(1102年)要求所有州、县一律置学。崇宁三年确定“增县学弟子员,大县五十人,中县四十人,小县三十人。”各学教官称教授,州学二人,县学一人。教学内容主要是经义和诗赋。宋代地方官学在学校管理方面稍有改进,主要是:(1)设置主管地方教育的行政长官。崇宁二年(1103年)置各路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学校,每年前往各州县巡视一次,考查教师之优劣及学生的勤惰。(2)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通令全国各学一律采用“三舍法”,由县学生选考升入州学,州学生可贡入太学。(3)拨给学田,保障经费。仁宗即位初,即诏赐兖州学田。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诏诸州给学田以赡士,从而为地方官学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经济保障。
(3) 宋代“兴文教”政策
宋初的统治者强调“文治”,推行了“兴文教”的政策。
1)重视科举,重用士人
2)“三次兴学”,广设学校
3)尊孔崇儒,提倡佛道
(4)北宋三次兴学与“三舍法”
第一次兴学:范仲淹在宋仁宗庆历四年主持的,史称“庆历兴学”。
第一,令州县立学。
第二,改革科举考试内容,去掉帖经和墨义,着重策论和经学。
第三,振兴太学。
将胡瑗的“苏湖教学法”引进太学,创立了分科教学以及学科的毕修与选修的制度,体现了对当时教育流于形式的批判。
第二次兴学: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宁年间主持的,史称“熙宁兴学”。
第一,改革太学,创立“三舍法”。
第二,扩建和整顿地方官学。
第三,恢复与创立武学、律学、医学等专门学校,以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才。
第四,编撰《三经新义》 ,作为统一教材。
第三次兴学:蔡京在宋徽宗崇宁年间主持的,史称“崇宁兴学”。
第一,全国普遍设立地方学校。
第二,建立县、州、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
第三,扩建太学。
第四,恢复设立医学,创立算学、书学、画学等专科学校。画学中国古代唯一举办过的专门的美术学院。
第五,罢科举,改由学校取士。
三舍法是在太学内部建立起严格的升舍考试制度,对学生考检和选拔力求做到平时行艺与考试成绩相结合,学习优劣与对他们的任职、使用结合,这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太学教学质量,同时又把上舍考试与科举考试结合起来,融养士与取士于太学,无疑提高了太学的地位。总之,三舍法是中国古代大学管理制度上的一项创新,他不仅对宋朝的学校教育产生了积极作用,而用对后来元、明、清的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将太学生员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个等级,生员依学业程度,通过考核,依次升舍。初入学为外舍生,相当于预科生或旁听生。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平时有品行(“行”)和学业(“艺”)的考察记录,每月由任课教师举行“私试”,每年由学校举行“公试”,外舍生考试和平时行艺合格者可依次升入内舍。内舍生,每两年由政府派员与学校会同举行上舍试,考试和平时行艺合格者可依次升入上舍。上舍生中学行卓异者,可由太学主判直接推荐做官,等于科举及第。其他人根据学业成绩,可分别得到免发解、免省试的待遇,等于减少了部分科举考试的程序。王安石的长远目标是逐渐让“三舍法”取代科举考试。
(5)“苏湖教法”
“苏湖教学法”,是胡缓在主持湖州学时创立的一种新的教学制度。
提倡经世致用的实学,主张“明体达用”,其内容是在学校内设立经义斋和治事斋,创行“分斋教学”制度。
经义斋主要学习《六经》经义,以培养高级统治人才为目标;明体
治事斋分为治兵、治民、水利、历算等科,旨在培养具有专长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达用
在“苏湖教学法”中,学生可以主治一科,兼学其他科,创立分科教学和学科的必修、选修制度。这在世界教育史上是最早的。
(6)积分法
〃积分法〃是累积计算学生全年学业成绩的方法; “积分法”作为一种学生学业考核方法;始于宋代;到元代趋于完善。
(7)“五等黜陟法”
考试成绩评定为五等;根据成绩对生员的身份进行黜陟。黜陟:指人才的进退;官吏的升降。
(8)“监生历事”
监生到监外“历练政事”或称实习历事,这是一项培养官吏的重要措施。此制是洪武年间为满足当时官吏不足的需要而创立的,规定凡是在监十余年者,派到六部诸司历练政事,诸司教习政事,并考察其勤惰。历练3个月,进行考核,勤谨者送历部备案待选。
(8)社学
社学和义学也属于启蒙教育机构;均起源于宋;元;一般为地方社会所创办。社学属于社会乡里设置的基础学校;虽是官方通令办的;实际上还是群众自办的。
2。书院的发展  
(1)书院的产生与发展
书院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它以私人创办和组织为主,将图书的收藏、校对与教学、研究合为一体,是相对独立于官学之外的民间性学术研究和教育机构。
书院始于唐代,当时其性质相当于皇家图书馆。唐末五代战乱学者,隐居山林讲学,吸引了一些士子前来求学,书院开始具有讲学授徒的功能。但唐末五代的书院数量少,规模不大,故其影响有限。
宋代书院兴盛:由于唐末五代官学衰落,学校不修,学者求学而又没有适当的求学之所,因而选择了创建书院这种教学形式,来满足世人求学的需要。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北宋科举取士规模日益扩大,而宋初官学却长期处于低迷不振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书院应运而生,起到了填补官学空白的作用,作为广大士子提供读书求学的场所。
第二,朝廷崇尚儒术,鼓励民间办学。
第三,佛教禅林制度的影响。
第四,印刷术的应用,使书籍变得极为便利,是促成宋代书院兴旺发展的重要基础
(2)《白鹿洞书院揭示》与书院教育宗旨
白鹿洞书院,原为唐后期李勃兄弟隐居读书处。南宋时期朱熹修复,征集图书,筹措经费,并亲任洞主,亲自掌教。制定《白鹿洞书院揭示》作为书院的学规和教育宗旨,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教育目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为治学顺序;“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为修身之要;“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处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为接物之要。
《白鹿洞书院揭示》,是朱熹为了培养封建统治人才,而制定的大学教育方针和大学生守则。集儒家经典成语。总的来说,它要人们遵循封建伦理道德。
(3)东林书院与书院讲会
东林书院,由东林学派领袖顾宪成等复创。其特点是,将学术与政治结合,另一特色就是定期举行学术会讲。
讲会制度的历史意义:讲会制度在官学中是没有的,书院通过讲会把书院的讲学活动扩展为地区性的学术活动,许多学派的学者,不远千里到这里来宣扬自己的学说或者与其他学派交流主张,取长补短,这就促进了思想的流动和思想的发展。
(5)诂经精舍
话经精舍和学海堂是清朝后期阮元,先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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