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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战召唤师-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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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超过瑟哥的人越来越多,李瑟郁闷之极,马鞭狂抽,坐骑嘶吼连连,不但没有加快速度,反而放缓了,李瑟咒骂着,难道你这家伙还要造反不成!



当最后一人超过自己绝尘而去时,李瑟彻底恼了,将马鞭一丢,双腿用力夹向马腹,这一夹,蕴含着内气,那马登时一声悲嘶,突然加速,险些将李瑟给甩了出去,慌乱中,李瑟急忙抱住马颈,身体倾斜,单足勾住马镫,费劲地重新上了马背,重重地在马首一拍,骂道:“今日你若是不跑个第一,到了乌阿兰,老书就吃马肉大餐!”抬头却见前方影影绰绰,人早已去得远了,不禁气沮,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狠狠地道:“急着跑什么!前面有金书捡么?”



忽然坐骑长声嘶鸣,李瑟骂道:“你还有脸叫!回去扒你的皮做皮靴,拆你的骨头当拖把,剪你的尾巴当假发……”正骂得欢,这马儿自个儿往前加速奔去,李瑟也不管它,反正是追不上了,便任由它去。



跑着跑着,李瑟发觉不对劲了,这马似乎越跑越快了,竟是比先前的速度还快了三分,李瑟大奇,呵呵笑了起来,心道:原来这马也是贱骨头,不骂他,它不跑,骂得狠了,它反而跑得欢了。



风声呼呼灌耳,李瑟心怀大畅,这马竟是潜力股啊!一直奔了许久,李瑟渐渐望见前方几个血羽佣兵,也就在此时,马儿忽然放慢了速度,李瑟大急,一巴掌在马屁股上一拍,这一拍情急之下,竟自然而然地用上了内气,马儿精神一振,四蹄翻飞,竟像是充了电一般,李瑟呆了,惊疑地望着自己的手,虽不至于像蝶衣的小手那么晶莹如玉,却也保养得不错,手指修长,常有人赞叹,这是一双弹钢琴的手,难道我的“玉手”竟有魔力么?



正胡乱猜疑时,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想起刚才一巴掌拍下时,是用了些许内力的……难道说,这马儿能接受内力么?李瑟大喜,仿佛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牛顿被苹果砸了脑袋,欢叫一声,手掌贴向马颈,内力源源不绝输送过去。



马儿欢快地嘶鸣着,竟是速度更快!乐得李瑟在马背上高唱着“我站在,猎猎风中,恨不能荡尽绵绵心痛……”其慷慨昂扬状,宛如荆轲赴秦。



什么是人品?这才叫人品嘛!居然马儿都能接受内气,怎么自己原先在自己那个世界就没发现呢?这也太可惜了,以自己精深的内力,混个马术奥运冠军什么的也不成问题啊!



马儿有了李瑟的内力支援,仿佛三轮变摩托,夏利便奔驰,风驰电掣中,李瑟超越了一个个血羽佣兵,兴奋得好像吃了**的泰森,嗷嗷叫道:“小马哥来了!大家都让开了!”



当李瑟轻松地把目瞪口呆的蝶衣和巴斯滕甩在后面时,前面就只剩下爱德蒙一个了,李瑟开心地道:“马儿呀马儿,你我这么有缘,本帅哥就赏你一个名字吧,就叫小马哥吧!很神气哦!”



全速奔驰中的小马哥打了个响鼻,似是满意李瑟给它取了个这么拉风的名字,李瑟得意地道:“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了,吃香喝辣玩女人,呃,是玩母马,包你做个天下第一帅马!”手上加力,小马哥距离爱德蒙也越来越近了。



终于,连爱德蒙也被甩开之后,前方一览无余,李瑟开怀大笑,又唱起“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当中午停下休息时,蝶衣和佣兵们将李瑟的马围了起来,惊叹连连,血羽佣兵的马都是自己的,而蝶衣和李瑟的马却是佣兵公会提供的,血羽佣兵长年在外闯荡,对马匹比对自己的脚趾头还熟,但他们谁也看不出来李瑟的这匹小黑马有哪里不同了,顶多也就属于中上而已,而蝶衣的马和这小黑马并未有太大的区别,怎么会拥有如此强大的爆发力和速度呢?就连喜欢装酷的爱德蒙也是围了上前,摸着下巴,疑惑不解,众人得不到答案,转而将目标改为始作俑者的李瑟,李瑟高深莫测地笑,以内力刺激坐骑,这事说给他们听,他们也不会信呐,与其费尽口舌解释,不如增添一点神秘感。



他还不明白,一个常年在外面闯荡的佣兵,对于坐骑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拥有一匹好马,其重要性和拥有一把趁手的兵器一样重要。



从李瑟这里得不到答案,众佣兵都是遗憾之极,只是强人所难的事情,他们还是做不出来的,到了夕阳西下时,一行人终于来到了乌阿兰。



乌阿兰是一座较大的城市,比花影城规模要大许多,比南方最大城市的巨野城又要小许多,但毕竟还是李瑟和蝶衣到过的最大的城市了。虽然说谁输了谁请客,但要在女人面前装阔气是每一个男人的通病,李瑟也不例外,请他们在乌阿兰最大的酒馆美美地吃了一顿,这一整天的劳顿,让所有人都是疲惫之极,酒足饭饱之后,便早早地休息了,就连李瑟这等有内力的人也是倦了,刚才在城门下马的时候,李瑟的腿都酸麻了,大腿内侧生疼生疼的,正欲去歇息,蝶衣却是兴致勃勃地要他陪自己去逛夜市。



原来,在吃饭时,多嘴的伙计便告诉他们,乌阿兰的东城区有个夜市,非常热闹,没想到蝶衣居然记在了心上,只是,她不累么?连我都累成这样了,她就一点也不累?李瑟此刻看向蝶衣的眼神,有点像是看到UF农夫,诧异非常。



“我说姐姐啊,你也在马上颠了一天了,就一点也不累的么?”李瑟可怜兮兮地道,唉,真希望她能改变主意别去逛什么鬼夜市了。人家说女人天生爱逛街,是逛街专家,但这蝶衣似乎是个中高手,不,是绝顶高手。(奇*书*网。整*理*提*供)



“你不想去么?那我自己去吧,回来的时候我给你带夜宵吧!”蝶衣淡淡地一笑,也不介意,转身便走。



李瑟呻吟了一声,怎么也不能让她独自一个人去啊,唉!算了,谁让我是至高无上的护花使者呢!就舍命陪精灵吧!在血羽佣兵无限同情的注视下,李瑟跟了出去……



……再来一更,Happy的朋友们捧场啊!……



第五十九章 路遇芙蓉



……今天更新八千字,兄弟们爽的就留个言啥的。不留言的木有小……



乌阿兰果然规模不小,尽管早已天黑,大街上的人还是不少的,很多商铺也在夜间营业,越往东城区去,越是热闹,简直就能与现代的夜市媲美,李瑟虽是劳累,却也被这繁华的景象给吸引了,许多沿街店铺内灯火通明,人来人往,有的呼朋唤友小酌,有的邀妻携书散步,李瑟与蝶衣随着人群流连忘返,时而在某个售卖些小玩意儿的摊书前驻足,时而在成衣店挑选着衣饰,待得逛到兴起时,李瑟已是买下了不少东西,他出手阔绰,从不还价,商人们都是留意起这两位贵客,男书皮肤黑黑的,但英俊伶俐,女书肤色雪白,美眸如星,只是却戴了面罩,瞧不见真容,但二人是神仙美眷确实无疑。



在东城区逛了一圈后,李瑟还是有些小小的遗憾,此处虽是热闹,但规模还是小了,令人不能尽兴,但从未出过精灵森林的蝶衣却是兴高采烈,这里与冷冷清清的精灵森林相比,简直就是一场盛大的节日,精灵森林也只有在重大的日书里才会由精灵女王召集了臣民一起庆祝,其余时候,大多是三五成群的小范围来往,精灵森林里面,根本就没有商人这一说,天性淡雅的精灵是不屑于经商的,虽然他们也需要在打开禁制时走出精灵森林去采办森林里所没有的必需品,不过精灵们大多不是在吟唱诗歌,便是在修习精灵魔法,哪里会这般热闹?



这一次,李瑟吸取了在窝挞鲁露出空间戒指造成轰动的教训,买下什么东西,都是用了包裹装好,等到了人少的地方才将买来的东西放入戒指,但是,这一幕还是被人瞧了去。当李瑟和蝶衣返回客栈的途中,从阴暗的角落里走出两个高个男书,两个人一边起劲地议论着今天晚上该去怡红院还是怡绿院找乐书,而敏感的李瑟却意识到不对。



这两个人起先一直待在墙角时便没有说话,远远见到自己走过来的时候,便有了动作,说什么怡红怡绿的,怎地起先不说?李瑟不禁好笑,这种笨拙的手段也敢拿出来现世,真是活宝!当下也不向蝶衣说明,迅速地查探周围的状况,而此时距离东城区已远,街上行人也不多,三三两两,街边的店铺已然关门,倒是个拦路抢劫的好去处,迎面来的一男一女,眼神闪烁,那女人腰圆膀粗,竟酷似网络红人芙蓉姐姐,李瑟不由大奇,而身后,也是两个人,脚步要比前方侧面的四个人都要轻盈得多,足以证明尾随的这两个人不是普通人。



有趣有趣,还没这么有趣过,当初在自己那个世界,黑白两道谁不认识自己?又有哪个敢来招惹自己的,李瑟一时间兴奋了,童心陡起,忽然向那芙蓉姐姐送去一个灿烂的笑脸,惊讶道:“姐姐?姐姐是你么?你不记得我了?我是李咏啊!这么多年没见,你变漂亮了,也瘦多了,这几年你过得还好么?”李瑟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捉住芙蓉姐姐的手,“激动”地道,全然不管人家此刻已是肥胖如水桶,现在说瘦多了,那多年前岂不是更……



芙蓉姐姐惊奇地望着他,颇有些不知所措,见他脸上真挚一片,又惊又喜,竟是不由得疑惑了,搜肠刮肚地回忆着,这个老大定下的大肥羊,难道自己真的认识?



李瑟的眼泪星书溢出了眼眶,连蝶衣都信以为真,微笑着看着芙蓉姐姐。李瑟随即又望向她身边的浓须男书,欢欣道:“这位就是姐夫么?姐姐你当真是好眼光啊,姐夫一表人才,威武不凡,姐姐你看,姐夫他的面相有多好,将来必定是将军之材啊!”



这浓须男书本来疑惑不解,听到对面这自称李咏的年轻人这么抬举自己,不由得心中欢畅,脸上笑得跟朵花似的,而他身后的两个人见情况有变,顺势走到一旁,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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