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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纵横-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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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打算,要有所作为,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陆恒跟方仲行学了这么多年的军略,毕竟不是白学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个地方,闯出一番天地,都离不开强大的战斗力,而一个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过十个人,二十个人,但一百多个人上来,压也把你压死了。



同时,方仲行常常给陆恒讲述,当年太尉大人手下的黑云铁骑,最是精锐,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和南魏的一万大军在战场上相对,也能轻易获取胜利,这时候的方仲行,往往在讲述的时候,情绪又会回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岁月中,面色潮红,神情亢奋,陆恒竟从方仲行的身上,感觉到了那种,马鞭一指,千军万马呼啸冲杀的豪情。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威风啊,想想都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打猎,就是检验一个人的素质,和战斗力的最好方法,如果有胆小怕死,不对自己心意的,便可以从队伍中剔除,以此来选拔出,属于自己的嫡系成员。



这,便是陆恒的得意算盘。



少年热血,激荡飞扬,更何况这些少年年日日舞刀弄棒,那一个不是好事、好动的,听说小少爷要领着大家去打猎玩耍,被选中的少年们一时间欢呼雀跃,而那些没有被选中的,则眼金金的望着这些被选中的少年,羡慕不已。



“你们都回去,拿上衬手的兵器,还要带上一些用具,这次打猎,可是要在外面露营的,一柱香时间,必须准备妥当,到这里来集合,迟到者,将从队伍中开除,对了,你,帮我拿一柄好刀来。”



陆恒站在那里,干脆利落的命令起来,却也是颇有条理。



这时一个胖子,从没有被选中的少年人群中,颤悠悠的走了过来,拉着陆恒的衣袖,求告道:“恒少爷,你去打猎也带上我吧。”



“你?为什么要带上你?”



陆恒打量着这个少年胖子,觉得有几分眼熟,不过府中之人,平素如果见过也很正常。



陆恒微皱眉头,在心中便已经把这少年给否了,太胖了,连脖子都看不见了,那身子,就如一座肉山,足有自己的两个粗,带上他去打猎,怕是给那些猛兽送食去了:“要我带上你,你有什么本事呢?”



“京都的猎场,我大多数都去过,我知道那里的猎物多,而且,我还知道,那一个酒馆,能把猎物做的更加好吃,那一家旅店,服务质量最为上佳。”那胖子一脸骄傲的自我介绍道。



一个被陆恒选中,叫骆义的瘦高少年,凑到陆恒的身边,说道:“恒少爷,这是卫丰卫副总管的儿子,叫卫元,这家伙平时跟卫副总管外出采买,到是把京都的周围都逛了一个遍。”



“而且这卫元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跟他老爹卫丰一样,极会讨价还价,从来都是,有便宜不吃亏的主,不过,和卫元一起到外面吃饭,虽然这家伙每次都喊他来请客,但从来没有真正的掏过钱。”



“不是我不掏钱请大家,是我真的没带啊。”卫元一脸无辜的说明道。



想不到这胖子,竟是这样的一个活地图向导,和采买人才,这时陆恒方才发现,为什么他会觉得这卫元很是脸熟,原来这卫元和他那个胖子老爹卫丰,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当即便决定:“行,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得找一匹壮点的马驮你呢。”



听到陆恒答应带自己去狩猎,卫元立刻进入角色,竟然在那里指派起人手来,俨然已有他老爹卫丰卫副总管的风采:“林三,你去边厢西房,那里有简易的帐篷,简飙,你去拿十来个水囊来,都要灌满了、、、、、、、”



“恒少爷,您看我这样安排可有什么遗漏?”狐假虎威的胖脸转眼间,又已变成了一派谦卑谄笑。



算上陆恒、卫元,一共二十七人,携刀拿弓,更抢劫般的从后院马棚中,牵出了二十七匹骏马,纵身跃上,呼啸而去,急得马房的管事,冲着升腾而起的烟尘,跳着脚,哭一般的喊叫道:“小少爷,你,你这叫我怎么跟老爷交待啊!”



正文 第十六章 手段



在京都的西北方向,有四十多里处,便是首阳山脉,虽然时令已近中秋,但草木仍然郁郁郁葱葱的丰茂,在山风的吹拂下,枝叶飘摇而舞,更有各色鸟类,因为马蹄声的惊扰,冲天飞起。



云淡似纱,天湛蓝的如一块巨大的蓝色水晶,放眼看去,心便也跟着旷达空阔起来。



首阳山区是最佳的猎场,虽然也有祟山峻岭,但更多的地方地势平缓,草深林密,更有数百里的广阔,其中藏有无数野兽,曾被太祖皇帝封为,天下第一纵横之地,是太祖皇帝当年练兵的地方。



不过,随着南魏被灭,虽然西北有匈奴、突厥人的窥视,南有百越不服王化,但国家已是一统,渐渐走入文治裁军的阶段,这昔日的练兵场所,便成了今日的皇家猎场。



说是皇家的猎场,其时各大豪族也多少在这里霸占了一席之地,秋风起,猎物肥,再加上大齐帝国向来祟尚武力,在立国之初,还有通过狩猎来选拔武将的传统,所以前来打猎的人着实不少,驾鹰牵犬,比陆恒他们的架式可是要正规得多,也大多了。



陆恒领着众少年在草丛间呼啸驰骋,快意非常,虽然玩的开心,但因为没有什么打猎的经验,只有陆恒、骆义等三四个人的箭术,能勉强说得过去,射中一些野兔山鸡之类,收获只能用惨淡来形容。



这时陆恒方才明白,原来打猎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你一意的狂追猛赶,只会把猎物赶的分散逃离,是很难大有斩获的,必须学会围追堵截、迂回包抄,陆恒试着以方仲行所教的军略中,骑队攻击的方式加以指挥,虽然他的指挥生疏无比,错误百出,再加上那些少年并没有经过正规训练,往往行动和陆恒的命令相违,但就算这样,收获也增加了不少。



“你,你,你,刚才我命令你们三个是呐喊驱赶,谁让你们提前放箭的。”



陆恒提着马鞭,对那三个人便是一鞭抽下,风中的呼啸显示出这一鞭的力道非常,同时冷喝道:“这如果是在军中,便是违令,我会砍下你们的头来祭旗的。”



太尉陆平一向以军令持家,这些家将子弟,父辈都是跟随太尉大人征战沙场过的,平时到也没少跟自己孩子提起过纪律的重要性,所以陆恒这样说来,到也不是虚言恐吓。



有一少年,本想抗辩,却见陆恒瞪视过来,眼神陌生而又可怕,流露着冷酷的气息,挂在陆恒腰间的战刀,似乎都随着陆恒的瞪视,发出鸣响啸叫,传达着嗜血的渴望,吓得那少年连忙又把眼光转离开去,不敢再发一声。



后面的打猎仍然是收获极少,但在陆恒的指挥下,相互之间的配合到是顺畅了许多,这时陆恒方才领悟,原来这打猎,果然是训练军队的极佳方法。



中午的时候,所有人都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他们一大早便跟陆恒从家中出来,虽然随身带有食物,但陆恒让他们掏出,一一看过以后,又让他们自己揣了回去,却下令道,谁都不许吃自带的食物。



“咱们是来打猎的,咱们的食物就是在这山上,这草丛间,这天空中,吃自己从家中带来的食物,那算得什么本事?那是耻辱!所以,只许吃今日所打到的猎物。”



今日所打到的猎物?那也太少了吧,那里够吃呢?



这些少年,都是正能吃的年龄,再加上饿狠了,个个都觉得自己能吃下一头牛,他们此刻的目光,看上去就向一群,饿了许久的讨荒者。



找了一个背风处,在陆恒的指挥下,众人下马、拾捡柴木,搭起烤猎物的架子,这时候,一直在打猎过程中,无所做为的卫元,开始大显身手,那双莆扇般大的胖手,有如两只巨大的蝴蝶上下翻飞,竟是无比灵活,拔毛、剥皮、开膛、清洗,每一道工序都是熟练无比,更为神奇的是,这胖子还随身带有调味包,各种调味品一应俱全,转眼之间,火架子上的肉食已香气扑鼻。



人才啊人才,陆恒再次觉得,早上的时候,自己毅然决然的带上了胖子,实在是太英明了。



二十七个人,却只打到了十一只兔子,七只野鸡,还有二十多只云雀,看着已经烤熟,金黄滴油的猎物,这一大群饥荒贼,个个眼睛瞪的铜铃般大小,腹似鸣雷,垂涎欲滴,但陆恒森冷的目光,又压制了他们抢食的念头,一个个神情严肃的坐在那里,看似闭目休息,其时肌肉、神经都保持着紧张,同时盘算着,只要恒少爷喊一声开吃,自己便先把那个最肥的兔子腿掰下来。



卫元把烤好的最大一只野兔,向陆恒奉上,他尽力的使自己咽口水的动作,不是那样容易被人发现,但还是发出“咕”的一声巨。



陆恒没有伸手去接,他对卫元道:“把这些烤好的食物分成二十七份,一人一份。”



“吃完饭后大家休息半个时辰,继续出猎,所打到的猎物,晚上继续这样分食。”



卫元看着陆恒,喃喃道:“恒少爷,我比别人胖,自然也就吃的多,能不能多分一份、、、、、、”



陆恒瞅着卫元,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淡淡的反问道:“你说呢?”



那没有丝毫表情的背后,所藏匿的森冷气息,让卫元觉的整个后脖子都是一阵凉风飕飕的,他连忙叫道:“恒少爷,你就当我刚才放了一个屁,什么都没说、、、、、、”



真是太少了!没吃的时候觉得饿,吃了后,觉得,更饿!



每一根骨头都被舔食的,发着白生生的光。



在半个时辰的休息之后,众人随着陆恒一声令下,都轰然站起身来,准备继续打猎,却不了陆恒命令道:“你们现在把身上带着的食物,都给我掏出来。”



有四个人低着头,面红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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