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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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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女儿。她平时都很乖,就是不能等我练完功再喂食。”



王氏闻言一愣,那时不比现在,没人把宠物当亲人,更没有拿狐狸当宠物的。再看唐百华目光迷离,耳朵和鼻子尖尖的,牙齿也很细小而锋利。她更伸出细窄的红舌舔拭幼仔,王氏母女骇然。



“你……不要害我们!”



“我也不想害你们,只是我们这一族类专门以人为食,你们就认命吧。你们人类说的好,‘早死早好’。况且你们可以轮回转世,何必舍不得今世这一副皮囊,不如舍与我们果腹吧。”



王氏听罢,抱起红绢发足狂奔。唐百华不慌不忙尾随之。王氏茫然不辨方向,径往山之深处奔去。跑了约二里地,面前突现一条小路,王氏沿路而行。红绢从母亲肩头往后看,不见唐百华的踪影,心里觉得奇怪,忽然猛醒,“娘,不要走这条路。这是她变出来诱惑我们的。”



王氏始觉,弃路又奔。身后小路消失,一片茅草上方空中昂然站立着唐百华,而不远处有一洞穴。“又被那丫头看穿了。”她恨恨地说。



小狐狸发出咕噜声,在她怀中不安分起来,爪子抓破了她胸前的衣服。



“够了,我的孩子饿了。”话毕,她伸出手,手已化为利爪,指甲红光闪闪,骤然长至丈许,蓄力向王氏抓去。惨叫声不绝于耳,利爪刺穿了王氏的身体,红绢因被抱着,毫发无损,但见母亲扑地而绝,骇然哭晕。



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仿佛在家中,母亲陪在身边,用温软的丝巾擦拭自己的脸庞,这是一场梦吧,她想。猛醒,见一红色的舌头在自己脸上舔来舔去,大惊,却是小狐狸。红绢反应迅速,一掌挥去,小狐狸卒不及防,被击中,身子晃了晃。它大怒,扑上来对红绢一通撕咬,红绢举臂隔挡,它的力气比红绢大,推不开,片刻,红绢的衣服已被撕碎,皮开肉绽。



一只长爪子把小狐狸揪走,“宝贝,现在不能咬死她,她是我们下个月的粮食。”这是唐百华的声音,她现在已变回原形,一只两米长的火狐狸。



小狐狸冲红绢呲牙狂叫一番,但听从母亲的话,不再袭击她。



红绢举目四顾,这个山洞十分宽敞,洞口正对月亮,因此洞内虽无火光也很明亮,两壁旁遍陈白骨,洞中央有一个吃得只剩半截的女尸,红绢瞥见女尸所穿的裙子,“娘——”又晕死过去。



再次醒来,母亲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小狐狸还在舔着地上的血迹。



唐百华扔给一条裙子,“你娘的裙子给你做被子吧,千万别太快被冻死。”



人若悲痛到了极点,即忘了恐惧,红绢厉声骂道:“妖孽,你不得好死,我死后化成厉鬼绝不饶你。”



唐百华哈哈大笑,“你死到临头还嘴硬,厉鬼怎么样,我们妖怪岂会怕鬼。”



红绢冷笑,“你不怕鬼,我便再世为人,学习道术,追杀你们母女,我要剥你的皮,抽你的筋,我要把你女儿活活勒死,用强酸浸泡,烧得它片骨不存,叫你这亲娘都认不出来,然后把它搓骨扬灰。你们妖怪没有轮回转世的机会吧?这副皮囊一定很金贵吧?哈哈哈……”她的声音凄厉,这番话更不像一个八岁的孩子说出来的,小狐狸听得毛发直竖,钻进母亲怀里。



“住嘴!”唐百华被激怒了,她一把将红绢提起来,牙齿咬得咯咯直响。红绢不惧,闭上眼睛,只求速死。僵持半晌,唐百华把她掷回地上,“我不会让你这么便宜就死。轮回转世,你以为那么简单?你以为你可以不喝孟婆汤?”



红绢默然无语。



“我会好好饲养你,等你长胖点儿再吃。你将成为我女儿第一个猎物。”



红绢不解其意。从此唐百华常常弄来些瓜果菜蔬给她。初时她不肯吃,然而年纪太小,耐不住饥饿,又希冀有人来救,只好勉强食之。



唐百华与她无话,整日忙于训练小狐狸的捕猎技巧。红绢从旁看了,渐渐明白猎物的含意,不由胆寒,因无武器,偷偷藏一根两尺长的人骨在身上。



一个月之期,既慢且速。农历八月十三,上午,阳光明媚之时,唐百华将她带至洞外。红绢沐浴在久违的阳光中,恍若隔世。



“跑吧,尽你的全力跑,你跑得出这座大山就可以赢得生的机会,反之就做我女儿的午餐吧。”



红绢不知自己是怎么跑起来的,她从来没有跑得如此快过。她没有心情考虑,唐百华是否在骗她,生的希望哪怕只有一线也不能放过。



风声从耳后响声,小狐狸也在奔跑,这是它第一次捕食,母亲在关切的注视它,它爱母亲,它要让母亲以它为骄傲。它追上了那个小女孩儿,她怎么可能比它跑得快,它有四条腿,而且比她强壮很多,它咬住了她的腿,这个位置不正确,应该咬咽喉的,它太着急了,等不到与她并行的那一刻。



虽然如此,看上去红绢已经无力挣脱了,唐百华松了一口气,接着她看到红绢从身上掏出一根人骨,向她的孩子迎头打下去,她惊呼一声,她的孩子受痛松了口。红绢脱身又跑,小狐狸被打得眼前金星乱冒,休息片刻才追上去。也好,唐百华想,第一次捕猎遇上一点儿挫折对幼仔的成长有好处。



红绢的腿受伤了,小狐狸一会儿便追上并超过了她,挡住她的去路。红绢双手握人骨与它对持。小狐狸头上仍痛,见了人骨一时不敢贸然进攻。唐百华赶到,高声命令女儿行动。



此时,忽然鹰啼,犬吠,马嘶齐鸣,一人高喊:“妖孽休得猖狂,拿命来。”人未到,箭先至,两箭射死了唐百华。红绢望那人,年约二十八、九,明眸皓齿,英姿勃发,疑是天神,木然僵立,浑然忘我。



那人对她说了一句,“呆在这里别动。”拍马追小狐狸去了。



过了一盏茶的工夫,他回来,歉然对她说:“被它逃掉了。”随后又补充一句,“不管多久多远,我会替你捉到它的。”



红绢有些失望,不过已经杀死了母狐狸,足慰母亲在天之灵,何况这个貌似天神的大哥哥答应替她寻仇。



而后发生的事,她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个天神般的大哥哥从马上跳下来,迫不及待地把死狐提起来,撕开咽喉,吸干温热的血液,又用刃首将狐狸开膛破肚,取其心生吃,血淋淋的场面活像恶魔转世。



做完这些事情,他心满意足地躺下来,似乎想大睡一觉,眼睛瞥见红绢立在一旁戒备地看着他,赶紧翻身而起,“冒犯冒犯,忘了小妹妹在这里,我太放肆了。”这句话证明他是一个正常的人,可是红绢看他满身的血污,实在无法以平常心跟他对话。



“我叫郑彦,你叫什么?”



红绢不说话。



“你从刚才开始到现在都不说话,不会是哑巴吧?”



“谁是哑巴了。”红绢气道。



郑彦笑了,“这附近一定有妖怪的山洞,今天一定过不了山了,不如在那里歇息。”



“我知道那个山洞,我带你去。”



“这妖怪还满奢侈嘛,住得这么宽敞。”郑彦笑着说。但没人表示赞同,却传来红绢的啼哭声,原来她看到了母亲的裙子。



郑彦收敛笑容,冲赤兔马和狼犬作个手势,它们走向红绢,舔她的手。他自己则忙着剥狐狸皮,架火堆,做晚饭。这顿饭因为已知原因,没有吃成,上几章已经做了交待。



郑彦没吃母狐狸,此举深得红绢好感,她本来以为这位貌似天神,行为却野蛮似鬼怪的恩人,不会眷顾她一个小女孩儿的意愿,他很尊重她,这在当时长尊幼卑的社会里非常难能可贵。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用怕,红绢想。



“小妹妹,我毕竟是个男人,多有不便。况且路途艰险,你吃不消的。”



那天清晨在妈妈坟前问过她姓名后,郑彦就把她带到了附近的市集的驿站,雇了一个老妈子和两个脚夫,让他们把她送回家。红绢哭着不肯分手,愿意跟随郑彦捉妖,郑彦摇头不允,径自离去。



红绢回到家中,齐父大喜过望。然而红绢终日不乐,常常思念郑彦,又想外出找寻妖狐余孽报仇。齐父劝解不了,派人四处打探,得知郑家为浙江首富,但郑彦已经娶亲,有二子,况且郑彦常年在外漂零,不理家务。齐父不想让独女远嫁,更不愿女儿做妾,兼厌恶郑彦的为人,迟迟不遣人报恩,对红绢则推说郑彦在外,访寻不到。红绢长至十六岁,立誓不嫁,寻仇报恩之心日盛,齐父老迈,终不放行。红绢顾虑亲情难舍,况且幼读圣贤书,深知“父母在,不远游”的道理,因此不忍离去。红绢二十岁时,齐父病危,唯一的心愿是让红绢嫁给姨表兄程远。红绢出嫁三天后,齐父辞世。丈夫待红绢如仙女,家里上上下下对她千依百顺,红绢每次提出离家,程远便哭,红绢只得作罢。婚后两年,红绢产下一子,后又生三子一女,再欲离家,程远抱儿跪于门槛,红绢难舍娇儿,只得缓期。程远六十岁亡故,红绢因为儿孙已长成,思念郑彦之心又起,每欲行,儿孙哭拜于路,车不能行。如此蹉跎数十年,红绢一百二十岁时,有一天到曾孙书房巡视,见一本书中夹了一封信,开启而视,纸页发黄,却是齐父的亲笔信。写道:“爱婿亲启,小女幼逢巨变,性情乖僻,汝当怜之爱之。恩人郑彦,真豪杰也,然数年前已坠崖而死,小女对此人思之若渴,万勿告之,以防彼不测。妖狐之仇,当年已报大半,虽遗恨,但不愿小女涉险,彼若欲行,汝当阻之,汝亡,儿孙亦需谨记。此区区父心也。”



红绢看罢,泪如泉涌,既感父亲爱女之深,又恨自己为世俗之情牵绊太久,以致老朽不能报恩复仇。眼前再显郑彦言容笑貌,依稀就在昨日。“恩人既死,生而无意。”红绢悲啼三日而亡。



死后,灵魂出窍,红绢跨过满室哭成泪人的儿孙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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