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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依旧是一名独行佣兵,不过却开始接起了一些较为官方的任务了,比如说侦查、押解、潜伏、监视之类的事情,凭着我过人的眼力和警觉性,我干的不错。那个时候,我的收入才渐渐稳定了下来,开始存钱满足我的小梦想了。这些任务,算是我的经济来源,但是也是这些任务,却一次次地将我向前推。比如说剿灭一些什么东西的任务,最多的还是在整个大陆上流窜的小恶魔和地精什么的。就是在1次剿灭了几个小恶魔,从他们身上搜出第一块晶石之后,我才算是正式的走上了靠剑吃饭的道路。晶石有很多作用,可以用来交换各种珍稀物品,可以用来召唤各种各样的神话生物,最重要的是,晶石可以强化自己的身体素质。在此之后,我又向着骑士们学习了各种战斗、生活技巧之后,我就单独地离开这骑士堡,开始了我自己的冒险生涯。
说是冒险,其实我也没走太远,就是朝着边境线走去,到达了伊特尔帝国,在帝国的领土里开始了我自己的修炼。地精,不是什么好对手,主要是太狡猾了,谁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给你意想不到的致命一击呢?而且,收入与付出有时候不成比例啊。小恶魔,这才是好目标,基本上都能赚上一笔,如果打到晶石,那就是一笔横财了。至于其他的,向偶尔会出现的各种鬼怪啊,各种变异的动植物啊,各种体形诡异的昆虫啊,我都有涉猎过,也攒了不少晶石或者其他的贵重物品,金币自然是存在银行里了,还能吃利息呢。晶石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我用来强化自身,剩下的则和其他的贵重物品一起藏了起来。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掌握了第一个主动能力,“咆哮。”几个朋友说我咆哮的声音像是龙下嘶吼,所以在那个时候,就有人称呼我为“龙吼者”米纳斯隆德,不过人不多就是了。再后来,我就一边继续寻找各种各样的巢穴,能够自己打掉的,自己打掉。一个人干不过了,跑回去拉了兄弟来一起干、一边接各种各样的任务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就这样,随着无数次的出生入死以及乐于助人,我的武技和我的名字都有了不小的名声,在小地方还是可以听听的。原本我以为我这辈子走的路就是一条孤身闯天涯的路了,但是总会有事情跑出来打断我的计划,一次很简单的任务,却将我拴在了一小片土地上。
帮助村民们击退入侵的强盗,很简单的任务,已经干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可以说是熟门熟路。不过一般而言,我不喜欢在村民们面前屠杀强盗,那样子太血腥了,跟我的形象不怎么相符。我更乐意的是跟着强盗们的探子回到他们的老巢。这样子可以肆无忌惮的展示我的武艺,同时说不定还有什么意外收获。到最后,自然要收集几个人头带回去给村子里门的长老村长们之类的看看的,算是完成任务的证明吧。原本几天就可以了结的任务,却让我在这个小村里留了两年多的时间。“村长,介意村子里多一个人么?我可以帮你们训练你们自己的守护力量哦,免费的。”这是我见到她之后,对着村长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让村长发愣的一句话。不过很显然,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有人会拒绝,村长很自然的同意我留了下来,还给了我一间小房子供我居住。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教头生活。
其实,也不好说我被什么美色吸引了吧,只是喜欢而已。反正,从今以后我就在这个小村子住下了。养活自己还是很容易的,不要说平日里教导村长里的小伙子锻炼各种技艺,就是平时偶尔上山打猎都足够我维持生活了。更不用说我还有数之不尽的后手,其实也就是我以前满大陆“打劫”的的结果了。就是这样,因为种种原因,我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人也渐渐安稳了下来。然后吗,当然就是为了完成我离家前的愿望了,赚上一笔钱,然后找个女人回家过日子。钱吗,已经有一笔了,而且还是不小的一笔。至于女人,近水楼台,希望能够先得这一弯明月吧。
过了不久,就按照计划开始走了。没什么浪漫的,就是感觉对了就在一起了,而且在这个时代,哪有时间给我们这些小民们浪漫啊,能好好过日子就不错了。所以,就是很按部就班地盖一栋自己的房子,然后就是求婚、结婚了。一切都像是顺水推舟,没什么曲折,没什么惊险。总之,很平淡,而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喜欢上了这种平淡的日子了。
结婚之后,自然不会过上男耕女织的生活,当然了,她是会织布,但是我不会种地啊。于是,我还是只能靠着手中的剑来讨生活。当然了,拼杀这种事情我已经不怎么干了,一般也就是那把训练用的木剑将那些体力过于旺盛的小伙子们打翻在地,然后继续教导,然后继续打翻在地。其实这也不算公平,对于普通人来说,掌握了1种技能的人,那已经可以算是神话生物了,只不过我一直没有告诉他们。所以他们只是觉得我过于敏捷和迅速而已。而要说最残暴的事情,也就是打击一下周围的土匪而已。刚开始的时候,还会有不少的土匪偶尔会跑到村子里捣乱,而我的脾气已经好到无可附加了,最多就是断手断脚但是绝不杀人,这种事情要是让以前那些朋友们知道了,他们立马就会成为神明最虔诚的信徒的。而当土匪们不再来骚扰的时候,我就偶尔会带队出去清扫土匪的老巢,一来可以维护当地的治安,二来土匪巢中总是有不少的东西,作为战利品拿回去老村长可以将他的牙龈露在太阳下小半天,还是很有意思的。最后嘛,那就是还可以给我自己发泄下。以前没注意,说不定我自己还有嗜血倾向,在村子里还需要保持自己的形象,出来了之后就没有必要了。而且我带出来的民兵都是我一手训练的,而且都是见过血的,那么也就不用担心他们回去之后乱说了,毕竟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又都想在村子里有个好印象。
总之,日子就一天一天这么过去了,让我几乎认为这就是我未来人生的轨迹了,最多回趟我出生的那个小山村,然后就这么看着日升日落的一天天过去。反正,我是觉得我离我原本想象中的人生越差越远了,不过想想这样也好,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在杀戮中度过一生呢?现在的日子虽然无聊地令人发指,但也不是那么难过,有她陪着还是挺好的,看来我也陷在这个小山村之中了。
然后,就这样慢悠悠了过了半年的山村生活以及1年的柴米油盐的生活,偶然间得到了神明赐予我的礼物,我的女儿,我打算给她取名为:娜提雅维达?隆德维尔,诞生于神明诞生之日的人。
于是,我基本就认命了,这就是我接下来的人生轨迹。
PS:又是感情戏,写的真是内伤,偏偏还有一章。不过这几章算是主角走上这条路的原因,还是要写的。希望写的可以不狗血吧,这是唯一的愿望了。不过基本上还是拖离不了强盗贵族什么的。现在在纠结下一章是回忆录还是身临其境,让我再想想吧。
PPS:这一章又不迟哦,希望各位多多支持,多多宣传吧!顺便再梦想杯那里给我一些票票呗,个人感觉不靠字数的话,基本上A签就要靠那个了,拜托各位了,我可是真想当一名职业写手啊。可惜,积极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可不想饿死在电脑前。另外,今天晚上要去看电影,明天那章会迟,也就是晚上了目测。不过,更还是会更的,话就放在这里了!
'(第三章 脑海中的刀光剑影)'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运气还真是不错。
当我真开眼睛,看了一眼窗外之后,忍不住地为今天的天气赞了一句。然后看看躺着身边的妻子和女儿,最终还是决定轻手轻脚的下床了。今天还有工作要做呢。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走到了客厅里,从架子上取下来自己场穿的皮甲,单手剑,接着就是出门找我那几个小伙子,今天可是打猎的好时机啊。当然了,走之前当然要再看一眼自己的老婆才是。
“米纳斯老师,来了。”刚出门没几步,就到达了村子里的小练武场。本来这个村子就小,然后我家又住的偏,离得近当然就快了。这个在叫我的小伙子,就是我长期训练的小伙子中的一个,卡卡洛斯。
“没错,今天可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对着他打了一个招呼,然后看看他手中的那把双手剑,“看上去保养的不错,另外,看上去你最近日子过得不错啊,都用兽油来保养了。对了,斯卡尔和卡洛芬他们在哪儿?”再次扫视了周边一眼,确定了眼前只有这么一个人,只能无奈地继续开口问道。
“哦,你说他们啊。”原本坐在石头上的卡卡洛斯站了起来,“斯卡尔今天是不会去了,他今天据说有事情,但是又神神秘秘地不说,打算晚上去找他好好聊聊。同行的还有海格尔、旺达和布鲁诺。至于卡洛芬,他还在家里,可能会迟一点,说是要准备一身好一点的装备,不过我也不清楚是什么东西。然后斯诺克、波将金、艾尔达蒙和登哈洛应该在来的路上了,今天我可是第一个到的,对了老师,今天我们去干吗啊。”
“今天。”我再次抬头看了看太阳,确定了好天气之后,“上午还是继续打猎,不过不会走得太远。我们下午要去清理一个土匪窝,我已经查的差不多了,大约10名土匪,还是新手,我们这些人足够了。”
“有土匪!”卡卡洛斯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好久没有教训这样的人渣了,赶快去打猎吧,快去快回,跟土匪们好好玩玩!”
“那你也得等着,等到人到齐了再说。”说着,就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坐下,然后招呼卡卡洛斯也找了个石头坐着,然后两个人就看着村子里的方向,等待中同伴们的出现。不过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