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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I-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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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笼子里那个毛乎乎的野兽,他撕扯着生肉,就像撕扯棉花糖一样。我吸了口凉气,说:“还是算了吧。”



我们又干了一些别的杂活,削好晚上吃的土豆,帮着修理一辆汽车的轮胎,花了一小时油漆一辆大篷车的车顶。埃弗拉说大多数日子都是这样,在营地上转悠,看有什么事要做,谁需要帮忙就帮一把。



傍晚,我们把一大堆罐头和碎玻璃搬到了双肚拉莫斯的帐篷里。这位超级大胖子什么都吃得下去。我想留下来看他怎么吃,可是埃弗拉把我拖走了,拉莫斯在台下吃东西时不喜欢别人在旁边看着。



我们有许多时间可以支配。休息的时候,我们讲自己的故事,告诉对方自己从哪里来的,怎样长大的。埃弗拉的父母是普通人,他们生下他时吓坏了,把他丢在孤儿院里。他四岁时,一个坏心肠的马戏班主把他买了出来。



“那段日子真悲惨,”他轻声说,“他老是打我,把我当蛇一样对待。他把我关在一个玻璃笼子里,让人们掏钱来看我,取笑我。”



他在那个马戏班里过了漫长而痛苦的七年,被拉到各个小镇上展览。他觉得自己是个丑陋的怪物,一无是处。最后,是高先生救了他。



“一天晚上,”埃弗拉说,“他从黑暗中突然出现,在我笼子跟前站了很久,一句话都没说,我也没说话。”



“马戏班主来了,他不认得高先生,但猜想这是个有钱的主儿,有意要买我。所以他就说了个价钱,退后一步,等着回话。”



“高先生有几分钟没说话。然后他左手抓住那马戏班主的脖子,捏了一下,那个家伙就瘫到地上,一命呜呼了。高先生打开笼门对我说:‘我们走吧,埃弗拉。’我想高先生能看透人的思想,要不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



埃弗拉沉默了,眼神遥远而恍惚。



“想不想看点儿绝活?”他终于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当然。”我说。



他转过脸对着我,伸出舌头,舔到上嘴唇,接着又舔到了鼻子!



“噫——!恶心!”我兴奋地叫道。



他缩回舌头,嘻嘻一笑。“我有世界上最长的舌头,要是我的鼻子够大的话,我可以把舌头从鼻孔里一直伸上去,然后再绕回到嘴里。”



“不可能!”我大笑道。



“也许不可能。”他咯咯笑道,“不过反正是够长的。”他又伸出舌头,这次是舔鼻孔,舔完这只再舔那只。看着虽然倒胃口,却十分好笑。



“这是我见过的最倒胃口的动作。”我笑着说。



“我打赌你希望自己也能这么做。”埃弗拉说。



“就是我会,我也不想做。”我撒了个谎,“你舌头上不会粘到鼻涕吗?”



“我没有鼻涕。”埃弗拉说。



“什么?没有鼻涕?”



“是啊,”他说,“我的鼻子和你们的不一样,没有鼻涕、脏东西和鼻毛。我的鼻孔是全身最干净的地方。”



“它有什么味道吗?”我问。



“你去舔舔蛇的肚子就知道了。”他说,“味道是一样的。”我笑起来,说我并不那么感兴趣!



后来,暮先生问我这一天干了什么时,我简单地说:“交了一个朋友。”



第十章



我们已在马戏团里过了两天两夜。我白天和埃弗拉待在一起,帮他干活,晚上跟暮先生学习吸血鬼的功课。我睡得比以前早了,但很少在凌晨一两点之前上床。



我和埃弗拉建立了牢固的友谊。他比我大,但是很害羞——也许是他过去的经历造成的——因此我们很合得来。



第三天,我看着这些大篷车、小汽车和帐篷,觉得自己在这个集体里已经待了好多年。



我开始感觉到一直不喝人血的后果。我的身体已不如以前强壮,行动也不如以前敏捷,视力下降,听觉和味觉也比以前迟钝了。我依然比做人的时候强壮和敏捷,但我能觉出我的力气在减少,每天都减少一点。



我不在乎。我宁可损失一些元气,也不愿去喝人血。



那天下午,我和埃弗拉在营地边上休息时,忽然发现灌木丛中有一个人影。



“那是谁?”我问。



“旁边村里的一个小男孩,”埃弗拉说,“我见过他在附近转悠。”



我观察着灌木丛中的男孩。他竭力避免被人发觉,但对我这样感官敏锐(尽管已不如以前)的人来说,他就像一头大象那样明显。我很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就转身对埃弗拉说:“咱们来开个玩笑。”



“什么玩笑?”他问。



“靠近点,我告诉你。”



我对他耳语两句,他笑着点头,然后站起来,假装打了个哈欠。



“我要走了,达伦,”他说,“待会儿见。”



“再见,埃弗拉!”我大声回答。等他走后,我站起来独自朝营地走去。



我走到灌木丛中那男孩看不见的地方,又调转身来,用大篷车和帐篷做掩护,先朝左走了一百米,然后匍匐前进,知道与那男孩处于同一条线上,再悄悄朝他摸过去。



还差十米时我停了下来。我在他后面一点的地方,他看不见我。他的眼睛还在盯着营地。我朝他另一侧望去,看见了埃弗拉,他比我靠得还近。埃弗拉用拇指和食指做了一个“OK”的手势。



我俯下身子,呻吟起来。



“哦——哇——”



那男孩身子僵住了,紧张地扭头张望,他看不见我。



“谁?”他问。



“呜哇——”埃弗拉在另一侧叫起来。



那男孩赶忙把头转向另一面。



“谁?”他喊道。



“嗷——嗷——嗷——”我学起大猩猩叫。



“我不怕,”那男孩一边朝后蹭一边说,“你们只不过是在开一个讨厌的玩笑。”



“咿——咿——咿——”埃弗拉尖声怪叫。



我摇动一根树枝,埃弗拉把灌木摇得哗哗响,我又朝那男孩身前扔了一块石头。他的脑袋像木偶一样转来转去,拿不准是逃走还是留下来更安全些。



“喂,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他说,“可我——”



埃弗拉已经爬到他身后,趁男孩说话的时候,他伸出舌头舔着那男孩的脖子,并发出蛇一样的咝咝声。



这下那男孩再也忍不住了,他尖叫起来,没命地跑了。



埃弗拉和我追着他跑,狂笑不已,孩不断发出怪叫。他从荆棘丛中跑过,好像感觉不到有刺,一边高喊救命。



几分钟后,我们厌倦了这个游戏,准备让他逃走,不了他绊了一下,倒进了一片高草丛中。



我们站住了,用目光在草丛中搜寻,却看不到他的踪影。



“他在哪儿?”我问。



“我看不见。”埃弗拉说。



“他没事吧?”



“我不知道,”埃弗拉有些担心地说,“他也许掉到一个大洞里了。”



“小家伙?”我喊道,“你没事吧?”没有回音。“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我们只是开个玩笑,我们没有——”



身后有人冲上来,一只手按在我的背上,把我推倒在草里,埃弗拉和我同时倒下了。我们爬起来,惊诧得说不出话,却听见身后有人大笑。



我们俩缓缓转过身,原来是那个小孩,正在捧腹大笑。



“上当啦!上当啦!”他手舞足蹈地唱着,“我早就看到你们了,只是故意假装害怕。我偷袭成功啦,哈哈,嗷——嗷——嗷,咿——咿——咿——”



他取笑着我们,我们感到自己很蠢,但互相望望,又不禁大笑起来。他刚才把我们引到了一块结满带刺的种子的草地上,我们俩从头到脚粘满了草籽。



“你看上去像一棵会走路的植物。”我取笑埃弗拉。



“你看上去像可爱的绿色巨人。”埃弗拉回敬道。



“你们看上去都傻乎乎的。”那个男孩说。我们瞪着他,他的笑容收敛了一些。“就是嘛。”他咕哝道。



“你大概觉得这很有趣吧。”我吼道,他点了点头。“好啊,我要告诉你,小孩,”我逼近一步,做出最恶毒的表情,威胁地停顿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是很有趣!”



他高兴地笑了,对我们能看到事物光明的一面感到欣慰,然后向我们伸出手来,一人一只。“你们好,”握手时他说道,“我叫萨姆·格雷斯特,很高兴认识你们。”



“你好,萨姆·格雷斯特,”我握着他的手,心想,“看来这是第二个朋友。”



他确实成了我的朋友。但当怪物马戏团离开此地时,我却衷心希望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



第十一章



萨姆的家离这儿大约有一公里远,他有爸爸妈妈、两个弟弟,一个小妹妹,三只狗、五只猫、两只虎皮鹦鹉、一只海龟,还有满满一个水族箱的热带鱼。



“就像住在挪亚方舟上,”他笑道,“我一有机会就往外跑。爸妈也不管,他们认为小孩子应该有表现自己个性的自由。只要我夜里回家睡觉。他们就放心了。就是我偶尔逃学,他们也不在意。他们认为学校是灌输教条的专制机构,只会摧残精神,扼杀创造性。”



萨姆总是这么说话。他比我年纪还小,但是从他的话中可听不出来。



“这么说,你们俩是剧团的?”他把一片腌洋葱卷在嘴上问道——他爱吃腌洋葱,到哪儿都带着一小塑料瓶这玩意儿。我们已回到了营地边缘,埃弗拉躺在草地上,我在低处的一根树枝上坐着,萨姆在我头顶上方爬树。



“这是什么剧团?”我们还没来得及回答第一个问题,他又问道,“车上没有什么标记?我一开始还以为你们是游客呢。观察了一阵之后,才断定你们是个什么剧团。”



“我们是恐怖的主人,社会变化的精英,超现实的大师。”埃弗拉说,显示他也会像萨姆那样咬文嚼字地说话。我希望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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