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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帝国-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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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方打听,朱大仙痛苦的发现,他已经不在地球了,这是一个叫天行大陆的鬼地方,交通靠走,通信靠吼,泡妞靠父母。
悲哀啊,他穿越了,传说中的灵魂穿越,而且穿越到了传说中的精灵王子的身上,并且有了个欠揍的名字——爱德华,还有一个漂亮的妹妹——艾丽莎。
话说艾丽莎是个漂亮的小妞,比传说中的美神还漂亮,朱大仙见了她,就像在沙漠里行走N年的大汉见到了水源,那种欲望差点把他撕裂,不过,他们有一层尴尬的“哥妹”身份,再渴望,他也没勇气干出勾引‘妹妹’的畜生勾当。
精灵的生命是漫长的,痛苦的过了五十年,朱大仙还是一如既往的帅。五十年,他捣鼓出了一个牛B的暗杀组织,起了个牛B的名字——天行者。他的口号是:只要有钱,国王老子也照杀。
五十年的时间,天行者日夜壮大,名声显赫,大陆上人人闻风丧胆,朱大仙窃喜不已。
前两天,朱大仙和帝国一大佬搭上了线,接了一笔大生意,杀几个躲在将军羽翼下的小毛贼。
任务太简单,报酬却很丰富,朱大仙寻思着干完这笔生意就退休休息,安心从操败家子的勾当,泡泡妞,打打灰机过点幸福的小日子,几十年积攒下来的金币,足够他挥霍几辈子了。
天行者有大批高手坐镇,几个小毛贼,朱大仙本不用亲自出手。但他刚好路过,见对方居然干掉了自己好几个低级手下,他怒了。
MD,老虎不发威,当他是病猫啊!
于是,看准了那几个小毛贼的藏身之地,他藏在茂密的灌木丛里蹲哨,天空彻底陷入黑暗后,他一股脑使出‘灭世技能’三连射‘几十伙’,有把握能将石头也射成碎片。射完后正躲在灌木丛里偷笑,背后突然蹦出个白色的大怪物差点把他吓死,好不容易避了开去,鬼叫着跑进来一人。
哼,鬼叫鬼叫的,怕别人发现不了他吗?
朱大仙冷笑着,又使了一次‘灭世技能’三连射,精灵可都是百步穿扬的好射手,看他还不死。
朱大仙做梦也没想到,一个三连射非但没把对方射死,反而引起对方愤怒,对着自己胡乱开枪!!
横飞的子弹,熟悉的枪声,他确定,对方使用的就是杀伤力巨大的枪。枪和弓箭,完全不在一个杀伤档次上,虽然他距神射手仅一步之摇,但朱大仙明白,遇到了枪,他这个神射手连毛都不算,哪里有不逃跑的道理?
他狂奔三天,对方锲而不舍的狂追三天,朱大仙差点吓破了胆。
“哇靠,不就射了你几箭吗,又没把你射死,你他M至于追这么久吗?”一头扎进传说中的迷雾森林,朱大仙彻底没力气逃跑了,扶着一颗大树呼呼直喘,对远远吊在身后骑着白色怪物的家伙大骂。
他跑得累,紫风一点也不累,见朱大仙不跑了,他也不追,骑在嘿咻背上,远远的吊着。此时听他大骂,他也不生气,咧咧嘴,笑道:“行啊,你他M让我射几枪,你要是不死,老子就不追了。”
事实上,紫风也不大确定这人是不是朱大仙,只是声音和形态真的很像,外貌却是迥然不同的。在异界‘孤独’这么就,就算这人不是朱大仙,帅哥也权当他是了。
既然是朱大仙…………
哼哼,小样儿,敢拿箭射老子,非玩死你不可!他恶毒地想。
毕竟穿越五十年了,荏苒的岁月将之前的记忆搓磨得差不多了,紫风龌龊的长相和下流的声音朱大仙看着是很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也没往那方面想,此时听到他不要脸的话,恨不得跳上去咬他两口!“放屁,你他M用的是枪,老子用的是弓箭,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射几枪?你他M好意思说?靠,有本事咱们交换一下,让老子射你几枪试试。”
换了一幅‘下流’的壳,朱大仙还是一个鸟德性,紫风很想大笑,“行啊,你过来让老子先射两枪,老子再把枪给你,让你射老子几枪。”
先让他射几枪,那自己还有命射回去吗?朱大仙脸都气绿了,大骂一声,转身继续发足狂奔,“去你MD,当老子是傻逼啊。”
紫风咧嘴一笑,一拍嘿咻中间的死人头,继续狂追,“你不傻,只是笨了点罢了。”
嘿嘿,小样儿,累不死你。
朱大仙的奇遇,帅哥自然是不知道的。他想:就不信他没看到自己,明知道是自己他还胡乱的射?紫风气啊,非要折磨死他不可。再说,这家伙,明明长得像个侏儒,此时赫然却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大帅哥,那种帅,隐隐有超过自己的势头,这点,自认很帅的紫风相当不爽。
迷雾森林,位于河边城市斯里兰卡以北百十公里处,绵延一片,无边无际,千里之外的帝都,俨然也在迷雾森林覆盖之内,可想而知它有多么广阔。
迷雾森林,古树参天,藤蔓横生,长年有浓雾笼罩,它就像一座巨大的迷宫,走进去了,很难走出来,迷雾森林因此得名。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大陆魔兽盛行的年代,这里是各种高级魔兽聚集的地带,甚至有人在此见过传说中好色的巨龙。




第一百二十三章 损友见面,分外眼红
加上常年浓雾笼罩,自古,迷雾森林便是一个死地,就算魔兽‘灭绝’了,也没有多少人愿意踏足。
原因很简单,没有魔兽了,偌大的迷雾森林除了野兽就是参天的古树,野兽没有多少利用价值,古树到处都是,没有必要为了那点没有价值的东西冒着迷路的风险来此探险,一旦在森林中迷路,是很危险的。
之所以一头扎进迷雾森林,朱大仙的目的很简单,利用熟悉其地形的优势,彻底摆脱身后不知疲惫的家伙,不过事实证明,他很失败。他靠两条腿跑,人家靠翅膀在天上飞,能摆脱得了吗?
朱大仙想得很好,本想利用迷雾森林茂密的古树阻挡那怪物的飞行,从而为自己争取宝贵的时间逃跑,但他万万没想到,那白色的怪物居然可以随意改变身体的大小,在古树林立的丛林中来回穿插,如履平地,飞得那叫一个爽,骑在其上龌龊的家伙,笑得那叫一个阴险。
又狂奔了一天,还没能甩掉对方,朱大仙彻底绝望了。跑不掉就不跑了,大不了和他拼了。有枪了不起啊,不就速度快点威力大点吗,弓箭是全环保无污染的,杀人于无形,照样弄死他!
“MD,不跑了。”实在跑不动了,朱大仙一屁股躺在地上,白眼横翻,就差口吐白沫了,大口喘息了一会儿,挥手叫道:“杀人也要给人家喘息的机会吧?老兄,你太猛了,我认输,认输。不跑了,打死不跑了。”
骑着嘿咻飞得离他近了些,见其帅得一塌糊涂的脸庞,尖尖的耳朵,蓝色的大眼睛,酷毙了的鹰勾鼻,高挑的身材,细长结实的臂膀,尤其一身紧身黑衣,将他倒三角的身材衬托得无懈可击,此时虽然脸色惨白惨白的,但明显比自己要帅那么一点点。紫风那个气就不打一处来。卖狗啊,明明是丑陋的侏儒,居然眨眼间就变得这么漂亮,还有天理吗?“朱大仙,你他M的再跑啊,只要老子愿意,随时可以在你的小白脸上开两个洞!”唔,那英俊的脸,不就是一标准的小白脸嘛。
紫风酸溜溜的想着。
其实他没那么小气——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帅,最主要的,他是气朱大仙居然没认出他来,话说虽然将头剃光了,但紫风大帅哥可是一点也没变,还是这么的帅。
陡然听到朱大仙这个久违的称呼,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朱大仙愣了足足一分钟,这才皱眉问道:“你是谁?”
听这话,紫风相当的不爽:“你他M的装什么逼啊,不会换了幅小白脸的皮囊,连脑子也锈逗了吧?是老子,紫风!”说着,他召回嘿咻,几天来终于下地,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紫风?
唔,熟悉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
耶耶耶,这副龌龊的长相,这么下流的名字,这么恶心的声音,这么装逼的笑容……不就是五十年前自己那个最佳损友吗?哇靠,他怎么也在这里,而且一点也没改变?
朱大仙终于想起来了,哪里还顾得喘息了,稀里哗啦与他几个熊抱,瞬间泪流满面,“金刚?呜呜呜……老子以为你挂了,你他M怎么会在这里?哇靠,不对啊,五十年过去了,你怎么还是这个鸟样子,难道你他M吃了传说中的不死金丹?”
金刚,自然是紫风威武的外号了。
果然是朱大仙,而且他终于想起自己来了,紫风非常激动啊,来到异界半年多了,本以为再也见不到以前的朋友,谁知道,随便被暗杀一下都能遇到个死党,实在是……太感谢卖狗的了!
两人几个熊抱,一种熟悉的幸福萦绕在心头,帅哥紫风也是泪流满面。“朱大仙,你终于想起老子了。老子以为,你他M的发达了就不认朋友了呢、”顿了顿,他鬼叫道:“耶耶耶,不对啊,如果没记错,老子穿越的时候你还趴在女人肚皮上爽呢,老子才来半年,你他M怎么就说过去了五十年?”
“半年?”朱大仙呆了呆,转而目露凶光,嘿嘿道:“嘿嘿,你他M早就认出老子了是不是?”
紫风很诚实,点点头,道:“嗯,那天晚上你一鬼叫老子就知道是你,你的声音,化成灰老子也不会忘记、”刚说完,他就觉得不妙、
果然,朱大仙漂亮的脸蛋猛地抽搐了一阵,仿佛黑夜里陡然跳出来的恶魔,伸出一双细长的手臂死死掐着他的脖子,咆哮道:“那你他M的还追老子追得这么凶?天呐,老子差点累死你知道吗?”
紫风被掐得直翻死鱼眼睛,急忙拍拍他的手,朱大仙这才不甘的放开了。“咳咳……我又没叫你跑,是你自己要跑的!”紫风很无辜。
朱大仙漂亮的脸蛋又抽搐了一阵,这才气馁的挥挥手,顿时萎靡了下来,道:“算了,你他M就是这幅死德性,不就射你几箭嘛,不折磨死老子你不会甘心的。现在,我快被你折磨死了,说吧,你他M怎么会在这里?”
“和你一样,我穿越来的……”于是,紫风翻翻白眼,一五一十将从穿越到现在的经历告诉了他,没有丝毫隐瞒,他对朱大仙的信任,丝毫不亚于紫岚。
“你是说,太平公主兼暴力女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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