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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自己的女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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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他是一匹良种公马,她想,脸上泛出一丝笑容,就好像水幽上掠过一只蜻蜓。
  “我这个人除了会赚钱,什么都不懂。”她偏着脸瞅着方为,“我不会生活。我昨天晚上还想,我是个只晓得赚钱的白痴。”
  “你是白痴,那我们大家都是白痴了。”小丽说,“你莫太谦虚了。”
  他们谈论着这些,谈话的氛围渐渐变得融洽了。吧台上搁着功放机和影碟机,正放着轻音乐伴奏的萨克管曲,那低沉悦耳的乐曲在昏暗的咖啡吧里悠悠扬扬地飘荡,好像山风从田野上吹过,给邓瑛一种伤感的青春已逝的联想。“很好听,”萨克管曲完毕时,她说,“它让我想起了我们知青点,想起了知青点前面的那片桃树林和板栗树。”
  “邓瑛,你下过乡?”大力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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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过,下了两年半。一九七三年我高中一毕业就下乡了,那时候我十七岁。”邓瑛回忆起了自己那个时候的模样,那时她扎着两根短辫子,脸又尖又黑,充分体现出一种营养不良的样子。“唉,美好的生活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也下过乡,”志哥说,“不过我是一九七七年下乡,那是最后一班车,七八年就不下乡了。七九年我就招工上来了。”
  “我没下过乡,”大力说,“我七七年高中一毕业就在我母亲单位做临时工,后来就在街道上参军了,操练了两个月,部队开到了越南,但我们那个师一直是预备师,在越南一仗都没打,部队就撤军了,白去了一趟。”
  “那你很走运么,”方为说,“要是在战斗中,说不定被子弹打死了。”
  “说不定我当了英雄也是有可能的。”大力鼓吹自己。“我觉得我是当英雄的料子,那时候我非常想立大功,但老天爷不给我机会。”
  第二章
  几个人坐在老伙计咖啡屋里东说西说,一边听着音响里播出来的乐曲,直到一点多钟,几个人才觉得应该归家了。他们走了出来、志哥和小丽上了方为的本田轿车,这是方为于去年经朋友介绍,在一家当铺里花十万元买的旧车。原车主将这辆本田车做八万元抵给当铺,说是急需要一笔钱用,一个星期后再来赎这辆车,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原车主也没拿钱来赎这辆车,于是当铺老板就将这辆车卖给了方为小姐。三个人上了这辆红色的本田车,方为探出头来,对邓瑛和大力做了个意味深长的告别手势,抛下他们先走了。邓瑛打开车门,上了车,大力从另一边上车,邓瑛轻叹一声说:“你回去还是到哪里去?”
  “我现在还能到哪里去?回去。”
  汽车就缓缓掉了个头,朝来路上驶去。两人沉默着,邓瑛盯着前面,街上除了深沉的夜色和昏暗的路灯及几辆的士疯跑外,什么都没有了。大力在她一旁吹着口哨,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邓瑛想这首苏联歌曲她还在读小学时就会唱了。她们家以前住在一处资本家弃下的公馆里,那个公馆里住着五户人家,其中有一户姓吕的是个大学毕业生,是个长相又矮又丑因而找不到老婆的单身汉,每天一脸心事且忧伤地哼着歌曲,声音时大时小地从他的窗户里传出来,好像一群群蜜蜂飞出来一样,让她的耳朵都听熟了。“你让我想起了我的小时候。”她说。
  大力停止了吹口哨,“为什么?”
  “不为什么。”她没说原因。
  汽车驶到了劳动路,在一条巷子口前停住了。“里面不好倒车。”她轻声说。
  他侧着脸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他轻轻一笑——那是一种男人特有的温柔和亲昵的笑容,让她想起温驯的良种马。他说:“我能亲一下你吗?我觉得你好漂亮好漂亮的。”
  “不能。”她说。
  其实他要亲她何必要问她呢?她瞅着他,她看到他长脸上那双眼睛里燃烧的欲火,那是一种让她心跳的火焰。她真想改口说“你亲吧”,但这样的话她是绝不会说出口的。
  “你下车吧。”她严肃的形容说,她觉得那一刻她像一只老母鸡。
  他下了车。
  她把车停好,举头看了眼她家的窗口,一片黄|色的亮光傲然射出,涂抹在窗前的梧桐树梢上,使那片树梢在黑夜中呈一抹暗淡的黄|色。这是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有一百六十个平方,客厅简直称得上“辽阔”,有四十几个平方;铺着贵妃红花岗石,吊了三级顶,包了门窗,整个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客厅里亮着灯,但没人,丈夫坐在卧室里,卧室里也通明透亮的,卧室旁的洗手间也通明透亮的。丈夫比女人还惧怕黑暗,只要是他在家,就总要把这间房那间房的灯都打开。他问她:“你到哪里去了?”
  “和几个朋友坐在一个咖啡屋喝茶。”她回答,“你又把灯都打开了。”
  “我喜欢亮。”男人说,啪地按燃打火机,点上了支烟。
  他点烟时,她走到了窗旁,一朵红色的蔷薇开到窗户里面来了。她微笑地瞧着这朵红蔷薇,她觉得它开得真美。她的好心情是大力带给她的,并不是她身后这个惧怕黑暗的男人。这个男人很干很瘦,犹如几根柴火棍儿连在一块——那是毒品掠夺了他身上的营养。他吸毒,这让她深恶痛绝。她觉得自己的这一生里,最恨的就是这个男人。
  男人在她身后抽着烟说:“你好久没跟你老公日了,你就不想?”
  “不想。”
  她觉得他说话很粗痞,是一副彻头彻尾的流氓腔调,可是她却无法摆脱他。他的脸原来很英俊,但现在这张脸却非常难看,瘦得骨头杵杵的,像一只病狗。她懒得理他地摸了摸那朵红蔷薇,将那朵花移出窗户,希望它能接受点儿露水的抚慰。她眼里闪现了在汽车上的那幕,她想倘若大力亲她,她不会反抗。她渴慕爱情拥抱她这些年来,她一直感觉不到爱,感觉不到温馨。这么多年过来了,她好像一直不需要爱情的光临,怎么这一次就那么抵御不了大力的眼光进入呢?她觉得他那片温柔的目光走进了她心里,仿佛一束阳光射进了荒凉的心田。此前,她并不觉得自己荒凉。男人在她身后说:“我们两个搞一下吧?你还站在那里发什么呆?”
  邓瑛转过身来瞥着丈夫,丈夫在她站在窗口眺望夜色的当儿已脱下了毛衣,身上只剩了件黄格子羊毛衬衫,一床印有龙凤图案的缎面被窝盖住了他的大半个身体——那是一具瘦得同死鸡子样的身体,排肋骨什么的可以当洗衣板用了,两个|乳头呈黑色,仿佛上面凝聚着他体内的毒汁似的。她真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她也不明白她为什么没有早早地离开他。她非常厌恶地瞧着他的脸,这张尖尖的脸上遍布着自私、贪婪和淫逸,每一条皱纹都记载着他的一个下流的故事。他是一个行尸走向的男人。她说:“我没有情绪。”
  男人搂住了她的脖子,手伸到她的隆胸上捏了把,“我要日你。”
  “不行,我没情绪。”
  “我有情绪,”丈夫对她要求说,“我刚才吃了‘猛男神丹’,你也晓得的,这种药对我很有用,我已经等不及了,脱衣服吧。”他的手在她Ru房上揉捏着,他开始给她脱衣服。她推开了他的手,说:“我好累的。”
  “我想搞你,你又不肯,你什么鬼?”他恼了,“你们女人到底是什么鬼变的?你要我到外面去玩‘鸡’吗?”
  “我随你。”


  她走进洗手间解手,解过手,她站到洗手池前洗手,边看着壁镜里的自己。她觉得她脸上的肉有些松弛了,眼睛周围似乎有种疲倦的雾。她还觉得她这些天瘦了一点,脸比早一向尖些了。她走出洗手间,丈夫整个儿躺下了,身体侧卧着,瞅着她。她迟疑了下,开始脱衣服,边对她丈夫说:“你莫动我……”丈夫打断她的话说:“你放心,我会有地方发泄的,外面到处都是活生生的‘鸡’。”
  她很反感他对她用“发泄”这个词,更反感他用“鸡”威胁她,她冷笑一声,迈出了卧室,走进了隔壁的书房,这间书房里也有一张同样宽大的席梦思床,铺着被窝和床罩,是给万一来了客人时睡的。她掀掉床罩,钻进被窝,看了眼书柜里的观世音菩萨,便闭上眼睛睡觉。十分钟后,她的大脑刚刚迷迷糊糊地向梦乡游去,就好像一条鲤鱼向一处水洞游去,门开了,丈夫穿着那件格子羊毛衬衫,下身赤裸着撞进来,掀开被窝扑到了她身上。他身上热腾腾的,从毛细孔里释放出了他体内的气味,那是一种类似于鸡鸭身上的气味。小时候,她母亲从节约的角度起见,让父亲在厨房里做了个鸡笼,养了几只母鸡,一心盼望它们多生鸡蛋。她太熟悉这种气味了,丈夫身上就是这种气味。他与她贴近的时候,常常让她禁不住想停止呼吸。在她眼里,他是公鸡变的,他的前世一定是一只鸡冠发达的骚公鸡。她扭开脸,他对着她的耳朵说了句她不愿意听的痞话:“老子今天要日死你!”接着就粗暴地干着……丈夫以前不是这样的男人,他的变化是五年前染上毒品开始的,海洛因扭转了他的人性,使他变成了一个与猪狗为伍的畜生。
  “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惟一的区别就是人比动物更坏。”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坏,“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吃喝玩乐才是人生的真谛。”他用曹操的悲观论调来解释他的堕落,他原来的温柔没有了,有的只是一种对社会和对神灵的亵渎,和一种对财富和对人的价值都表示出极度轻蔑的行径,他甚至都不把自己当人了。“我算什么?”他蔑视自己,“我不过是一只狗,再跳也就是半米高。‘跳’不起来的!”
  这是他作践自己的理由。
  如果不是一九七三年下乡,她也不会认识丈夫田胜,如果当年田胜不对她那么好,那么虚情假意地关心她,她也不会嫁给他。一九七三年她下乡后,在知青点,有三个男知青追她,田胜只是中间一个而且从外貌到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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