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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爱神-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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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赫说:亲爱的,去关爱他们吧。



没办法,既然神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关爱一下吧。



我眼前出现的是一个欢天喜地的婚宴



新娘看起来很年轻,圆圆扁扁的脸,梳着黑而光滑的发髻,涂着红而艳的唇膏,笑的很快乐



新郎壮壮的、黑黑的、保守的笑着,正在一杯一杯的被人灌酒,看来他的酒量不错,眼中一直保持着适度的清醒



我看不出来这样的美满中,有我什么事



人声喧哗后,是夜深人静,我几乎要忍不住打哈欠,天,有没有比这更无聊的?难道我要接下来看他们洞房花烛?



别以为我是开玩笑,是真的,那新娘已经准备好了,洗好澡,换了大红的丝绸吊带睡衣,把头发放下来披满了肩头,搽掉了唇膏,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



现在,就差新郎哥出场了。



上帝保佑我别生针眼,我无聊的自怨自艾,我这样的绝世美女(虽然是暂时的),要猫在这里看人家新婚洞房,什么事啊。



就在此刻,耳边忽然浮出一段清晰的独白:我今天结婚了,可你知道,我爱的一直是你,六年了,似乎有三次,我有机会得到你,到最后,却又失去了,到底是天在玩我还是你在玩我?我已经不想追究,只是,今天,我真的结婚了,你呢,你在哪里?



声音略略沙哑,却是那个饮了千杯也不醉的新郎。



这样平凡的男人也有值得我这个爱神关注的伤心往事???



六年前,新郎还是个学生,住在挤挤挨挨的男生宿舍



这天,大家都出去玩了,只剩他还在温习功课。城市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永远不平等,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今天来到这座城市,这个学校,他费了多大的力气。



没有付出就得到是不会珍惜的,不像他,他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保有得到的一切。



有人轻轻的敲门。这一定不是忘了带钥匙的舍友,那帮土匪回来,从来都好像要拆门一样,哪会这样斯文。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白皙明净的肌肤,粉红色的嘴唇,浅浅粉绿色的复古衬衫,窄腿的低腰牛仔裤



他不是没有拍过拖的小毛头,却不知为何呆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话好。



他真怕一开口,就把她给吹化了。



她仍然静静的,带着微笑站在门外,不急,不忙,也好像不意外,似乎她早知道门内有个他,而他一定是这样的表情。



三个月后,他终于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向她说“我爱你”



她却睁大了眼睛,不置信的说:我只当你是个小孩子,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心中像有美丽的玻璃花破碎成粉末。



她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低着头想了又想,忽然微笑:要不,我给你一天机会,试一试?



玻璃花复活,透明而且美丽。



一天后,玻璃花重又变成粉末。



她说:不行,你实在只是个孩子,没办法,对不起。



可是谢谢天,她仍愿做他的朋友。在她应付无穷无尽的追求者的间隙,她总会时不时的想起他来,会跑到他身边和他聊聊天。



他不知能不能算快乐,能不能算知足,却也就罢了。



他在尽一切努力让自己快一点长大,快一点变成大人,快一点配得起她。



两年后,他毕业了,工作还不错,政府部门,用爸妈的话说:咱儿子,有出息。



在农村,他算是争气的了。



其实毕业分配时,有家跨国公司请他,也有一家家乡的政府部门请他,可是,他都没有去。



因为她说过:啊,小孩子要毕业了?不要离开这座城市好不好,我喜欢这里,我是不会走的,你走了,我就见不到你了。



她还说:也许,你能留下来的话,我会考虑要不要接受你啊。



她边说边笑,一半真一半假,弄得他一点识别能力也没有了。



留在这座城市,一半是为了她的笑,一半是为了彻底的跳出农门,他不要自己以后的孩子,也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辈子,他要他的孩子,也和城市的孩子一样从小学钢琴学跳舞,见多识广。



老乡为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普普通通一个人,没什么好与不好,却与他年貌相当。更重要的,她是这个城市的户口,她是家里的独女,并且,她对他很好,很快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一点也不捉弄他,不逗他,还会吃他的醋,紧张他,这让他安心。



她却又出现了,她说:你真的留下来了?那么,我们交往吧。



那一刻,他的头顶好像有百灵鸟在唱歌,有鲜花在盛放,他的嘴唇不受自己控制,自动答:好啊好啊好啊。



他抱起她,清晰的感觉到,什么是幸福的眩晕。



他在想:明天,明天就去和那个她说,分手,毕竟,爱的是她。



第一次约会后,她却又消失了。



凭空消失,一点缘由都没有。



打电话,她关机,找上门去,她搬家了,找到公司,她辞职了。



她就像太阳升起时草地上的一颗露珠,消失的无影无踪。



接下来的三年,他没放弃过对她的寻找,他始终不相信,这样的幸福,怎么会凭空消失,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他有时甚至想,会不会是他做了场梦?还是她根本就是传说中半夜来敲书生门的狐仙?否则,怎么会出现的这样离奇,又消失的这样彻底?



用尽了一切他所能想到的办法,终于,有一天,他找到了她。



这时,单位里刚刚有他要升职的传闻,听说只要政审通过,就没有其它问题了。



一旦升职,他就是这座城市的正式一员了,并且,他会分到他自己的第一套房子,这对他,对他远在老家农村的父母兄弟,都至关重要。



当然,这对于他现在的女朋友,那个本地户口的独生女,也一样重要,他一旦拥有户籍和职位,他们就可以结婚了。毕竟,订婚已经这么久了,所有亲戚朋友同事都见过了,只差这一步。



她却又一次出现了。



电话里,她笑嘻嘻的问他:还没结婚呢?再不结我可回来嫁你了。



他脑中出现一瞬间的空白,像被抽空了脑细胞,什么也不懂得去想了。



他问她:为什么上次又消失了?



她停了一会,问他:你难道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



你的女朋友,找过我。



什么都明白了。



却什么都遇到了一起。



他却没想到那么多,立即回答:我在等你,一直爱你,我们结婚。



最初的兴奋过后,他却越来越无法全身的投入爱她的感觉中去。



是的,他是那么爱她,可是,房子呢?职称呢?还有,婚约呢?



如果重新去追求她,消息一旦传开,职称还能评上吗?会不会有负面影响?房子分不到手,以后即使和她在一起了,怎么照顾她呢?而对于那个她,是不是太不公平?



终于,他悄悄的和那个她领了结婚证。



领证的那个晚上,他喝多了,他大着舌头打电话给她,翻来覆去的说:我爱你,大不了我离婚还不行吗?我爱你,大不了我离婚还不行吗?



她在电话中的声音越来越遥远,终于消失。



第二天,他睁开眼睛,头痛欲裂,再找她,她又消失了。



他知道,六年后的这一次,她是真正从他的生命中,消失。



今天是他的新婚之夜,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房子、职称、前途、户口、甚至新娘的感情。



可是,他心底的痛,如水漫过沙漠,又冷又快又痛又刺,无法可施。



我问老赫:他今天叫我来,到底想怎样?他岂非已经作了选择?他要的,岂非已经很明白?



老赫温柔的看着我,答非所问的说:我永远只要你,除你之外,天地万物,不过是一场空。



我心酸而痛,泪盈于睫,明知这话并不是说给我听,我却仍身心俱醉。



“咣”一声巨响,有团东西破墙而入,月光照射下,我依稀看到,是两个人。



一个人长身玉立,一个人妩媚无双。



阿瑞斯!阿芙!



第十四章 掌上舞



 阿瑞斯与阿芙据说是从赫拉的宫殿中逃出来的。



他们不肯多谈,我也就不敢多问--此刻心情奇差,阿芙回来后,我的美艳立即消失。恢复了本来面目的我连老赫看也不敢看一眼,唉,谁知他会怎样轻视我呢



阿芙带回一只小猫,碧绿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细的线,说不出的诡异。



自从有了它,阿芙的双手再没得闲过,随时随地得抱着它。我倒不知道神也要养宠物,好死不死怎么养只猫。听说猫身上的细菌最多,且又天性凉薄,喂不熟,要来干嘛?



阿芙回来的当天,老赫与她密密的谈了半宿。



第二天,他跟我说,他要回天界几天,办完事才来找我们。



话是对着我说的,眼睛却看着阿芙,我心里,似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老赫没有像阿瑞斯那样当场表演飞天给我看,他只是静静的步行到了路口,转过弯,不见了。



意外的是,阿瑞斯竟送着老赫一直到路口。



两个男人一路上什么都没说,沉默着,直到分开。



老赫走了后,阿瑞斯也少了很多话,时常缩在屋角想心事,不出声时,我甚至会忽略他的存在



我也变了很多,以前如果有阿瑞斯这样的超级无敌大帅哥在我的家里,我可能会乐的睡不着吃不下的---我现在确实睡不着吃不下,却不是为了这大帅哥,而是为了那个红头发的老赫。他这一走,可还会回来吗?



只有阿芙,仍然维持着旺盛且快乐的精力,美丽着我小小蜗居的每一个角落。



年度时尚人物选了我(当时挂着阿芙样子的假我)做为表演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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