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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时光-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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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翊微笑地凝视着显示器,一页页画面翻过,他却一直没有说话。对一个离开中国七年多的人,估计也绝对不会有时间关注中国流行歌坛的人,只怕连方文山是谁都不知道,此时此地,有陆励成的珠玉在前,想立即选择出一首恰如其分的歌曲绝对不是那么简单。可是,如果拒绝,又会显得不近人情,让老板质疑和同事的相处能力。

我心里对陆励成“敬畏”中的“敬”字消失了。何必呢?如此步步为营、咄咄逼人!

我装做要添酒,站了起来,斟满酒后,却没坐回原位,好似随意地坐到拿着遥控器的同事身旁,凑在她身边,笑说:“让我玩一下。”嘴里客气着,手上却没客气,从她的手里拿过了遥控器,随手翻到周华健的栏目,半屏着呼吸问宋翊:“《朋友》怎么样?虽然是老掉牙的歌,可绝对是好歌,也算应景,可惜没有《同事》!”

Young对我分外友善,笑着说:“等着你创作给大家唱呢!”

大家都哄笑起来,我却紧张得手指打战,眼前的那个人侧头看向我。第一次,他真真正正地把我看进了他的眼中。

他笑着拿起话筒:“好!就这首。”

因为歌曲耳熟能详,所以大家都情不自禁地跟着宋翊合唱。在犹太老头看来,气氛虽然没有陆励成和Young合唱的时候热烈,却更有一股众志成城的感觉。

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

有过泪有过错,还记得坚持什么

……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宋翊端起酒杯,一边唱着一边向大家举杯,我也立即端着酒杯站起来,大家见状,纷纷拿起自己的酒杯,站起来。

音乐已停,宋翊的歌声却未停。

“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大家在宋翊拖长的“一生情、一杯酒”声音中,聚拢成圈,热情地碰着酒杯,高呼“Cheers!”

香槟酒飞溅出来,在女生的惊叫声、男生的嘲笑声中,大家的欢笑也飞溅出来。

陆励成也和大家笑碰着酒杯,眼光却是几分阴冷地盯着我,他那句沉重的威胁压到了我的心上。

当歌声再次响起时,我悄悄退出了包厢。人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我却觉得宁得罪小人,不得罪陆励成这样的人,小人即使恨我,不见得有能力搞我,陆励成却绝对有能力玩死我,我该怎么办?

心中有事,脚步匆匆,不知道谁在地上洒了一摊饮料,高跟鞋一滑,人就结结实实摔到地上,鞋子竟也飞了出去。行走在楼道里的人都看向我。我又是疼,又是羞,疼倒还罢了,那种丢人的羞窘感更让人难受。我一边手忙脚乱地拽裙子,防止走光,一边想要赶紧站起来,正努力挣扎,一双手稳稳地扶住我,有了助力,我很快就站稳了。

“谢谢,谢谢!”真的是谢谢,虽然只是一扶而已,可此时此刻就是拯救我于水火。

他转身去帮我捡起飞出去的高跟鞋,走回来,弯下身子,将鞋子放在我脚边:“先穿上鞋,再活动一下手脚,看看有没有伤着。”

我正低着头整理西裙,听到声音,身体一下子就僵住。

他关切地打量着我:“受伤了吗?哪里动不了?”

突然间,我就泪盈于睫,也许是这么多年不为人知的酸楚,也许是尴尬丢人,也许是他关切的温言软语,也许只是此时此刻他的近在咫尺。

他却以为我是痛得要落泪,忙蹲了下去:“你叫……Armanda,对吗?抱歉!”他一手轻握着我的脚腕,一手拿着高跟鞋,替我穿鞋,“忍一忍,我们立即去医院,需要给谁打电话吗?”

这一切如同我的一场美梦,隔着薄薄的丝袜,他掌心的温度让我有眩晕的感觉,我痴痴呆呆地站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帮我穿好高跟鞋后,扶着我,向前行去。有一瞬间我的手几乎完全在他的手掌中,那一瞬间,我真想握住他的手,告诉他,我是苏蔓呀!我已经喜欢了你很久很久很久。可是理智知道那样只会让他以为我神经错乱,我深吸了几口气,定了定心神,拽住了他:“宋翊,我没受伤,刚才就是……就是大概觉得太丢人了,所以一时情绪失控,不好意思。”

他停住了脚步,侧头看向我,眼中有几分意外的惊讶。估计如今已经很少听到人连名带姓地直接叫他了。

我立即结结巴巴地改口,“对不起,对不起!Alex,Mr。Song,Director Song……”

他笑起来:“我叫宋翊,你可以叫我Alex。”

他向我伸出了手,我也力持镇定大方地向他伸出了手,两人的手握在了一起,我微笑着说:“我叫苏蔓,苏东坡的苏,草字头的蔓,因为算命先生说我命中缺木,所以取的这个名字。”

他又愣了一下,大概因为我很反常地没有说英文名,却报了中文名,而且如此详尽地介绍,似乎唯恐他记不住。其实就是怕他记不住,同校期间,因为我一直追随着他的身影,出现在每一个他出现的地方,这已不是他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可显然,站在光环中央的他从没有真正记住藏身于阴影中的我,他不会记得我们曾选修过同一门《西方音乐史》,不会记得我们一起上过新东方的GMAT班,不会记得我也是自行车协会的小会员,不会知道他的每一次篮球赛我都在场外,更不会知道黑暗的大礼堂里,我就坐在他身旁,他欣赏着大屏幕上的影片《罗马假日》,我只顾着紧张欣喜,酝酿着如何自然地打个招呼,完全不知道电影放了什么……但是这一次,我一定要他记住。刚才叫他,全属未经思考、自然而然,毕竟他的名字在我心中已徘徊了不下千万遍,而报我自己的名字,却是故意,我不是Armanda,也不是Freya,不是他的任何一个优美英文名字下却面目模糊的女同事,我要他记住我叫苏蔓。

两人握了下手后,他笑着说:“虽然一个公司,但这才算是正式认识了。”

我正想说话,身后一个声音含笑说:“Alex,你可不要小看她,让Albert赞不绝口的计划书,她才是真正的灵魂。”

宋翊深看了我一眼,他眼神中的变化,我没有看懂,我只看到他的微笑没有丝毫变化。他很客气地对陆励成说:“强将手下无弱兵,当然不敢小看任何一位你的手下。”说话间,宋翊已经不留痕迹地远离了我。

我觉得我的脚有些颤,好似这才真正摔伤了,一口气堵在胸口,竟是上不来,也下不去。陆励成在一瞬间就摧毁了我多年的梦想,可此时此刻竟然恨不起来,只有浓重的悲哀,压得我摇摇欲坠。

陆励成看到我的表情时,笑容微微一滞,眼中冰冷的黑色中有了别样的情绪。他欠了欠身子,彬彬有礼地说了声“Excuse me”,向洗手间走去,宋翊向我笑点了下头,向包厢走去。很快,人来人往的楼道里,就只有我一个人呆呆地站着。

陆励成从洗手间出来,看到我仍呆站在原地,他停住脚步,远远地凝视着我,冷漠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一双黑色的眼眸暗藏着锋利。我如梦初醒,挺直了腰板,迎着他的视线,微笑着向外走去,可心里却一片茫然。错了!全错了!我和宋翊的相识不该是这样,我要宋翊记住的苏蔓不是这样的。

拒绝了门童叫来的计程车,一个人走在晚风中。

夏日的晚风阵阵清凉,吹散了白天的燥热,也吹醒了我几分,自怨自艾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思索了一会儿,拨通了一个以前关系还算不错的同事的电话,若无其事的闲聊中旁敲侧击地打听着大姐的消息,没想到大姐已经几天没去上班,究竟什么原因,同事也不清楚。

我犹豫了半晌,决定硬着头皮去大姐家,去夜市上买了一盆花,提了些水果就直奔大姐位于三十六层的豪宅。门铃声响了好一会儿,大姐才来开门,见到突然冒出的我,表情没有任何异样地请我进屋,把我准备了一肚子的客套说辞硬是全憋死在了肚子里。

我心内暗自咂舌,这帮人是不是做到一定程度,都要修炼出这么一副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动声色的样子?

大姐身上裹着羊绒披肩,头发蓬乱,脸色发白,宽大的客厅里到处都是吃剩的饭盒,喝剩的果汁盒。她歪到沙发上,一边擤鼻涕,一边问:“什么事情?”

看到她这个样子,我哪里好意思诉苦求助,把花放到茶几上,开始收拾散落在各处的饭盒:“你这几天不是就吃这些吧?”一个个塑料袋上印着的饭店名头还都不弱,亏得大姐能召唤动他们送外卖,可毕竟不是病人该吃的东西。

打开冰箱,空空荡荡,角落里躺着两包榨菜,翻了翻橱柜,倒是还有些米,找出一个新得如同刚买的锅,煮上粥,又将买来的水果一块块切好。

一边看着炉子的火,一边打扫卫生,等把屋子内内外外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粥也差不多了,端给大姐:“拜托!病的时候吃清淡点!”

大姐脸埋在碗前,深吸了两口气:“真香!好久没闻到真正的米香了,没想到你居然挺会熬粥。”熬粥这活,看似简单,可如果火候和水没掌握好,很难熬出有米香的好粥。

我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大学时,宋翊和王帅玩股票玩得身无分文,整天吃白开水和馒头,我隔壁的隔壁的宿舍的一个女生喜欢王帅,想借钱给王帅,被王帅断然拒绝了。我怀着私心,给那女生出主意,让她用小电磁锅熬菜肉粥,等熬好后,用饭盒一装,赶着饭点送到宋翊他们宿舍,就说是她吃不完的,他们想拒绝也舍不得拒绝。

她觉得我的主意倒是好,可实在没耐心做这事,我说反正我最近胃不好,医生让多喝粥,我顺便帮你多熬一点吧,那一个多月,我的宿舍里总是弥漫着粥香。偶尔,我也会和女同学一块儿去给王帅送粥,亲眼看到王帅分给宋翊一半后,我才放心地离开。

配着榨菜,大姐很快就一碗粥下肚,抬起头,看着我,还想要的样子。我摇了摇头,把水果盘推给她:“六七分饱就可以了,吃些新鲜水果,补充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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