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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夜间活动过于频繁,让自己整天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软趴趴的,180的高大个加上棱角分明的脸庞,却莫名奇妙地像是被蒙上一层灰纱一样,相面书上这算是乌云罩顶,这是极其不利的。
范启泽掬了把水,使劲地用手掌擦了擦脸,这挺舒服的,不过自己却从手指缝中看到一些极不想看到的东西。
镜子里的某个角落像是站着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女人,身穿着红色,不,是被血染红了的连衣裙,面孔模糊地看着范启泽的后背。
脑子里面像是有一个电铃一样,大声蜂鸣起来,猛地一回头,范启泽只发现那个最多是个幻觉,早就不见了,角落中空无一物,不过这一惊让他更加全身软绵绵,只能缓缓地挪动身子,往门口走去。
大白天的活见鬼了,这算是啥事情啊,真不该一大早地就赶着去看什么凶案现场的,百无禁忌,百无禁忌,范启泽心里头默念着,回到办公室,林涵手撑着腮帮,玩着网络扑克牌,头也不回的跟他说道:
“你精神太差了,自然会诸事不利,有空好好休息几天吧。”
范启泽对这个神奇小子已经没有精力再去研究什么了,他的建议真是好,但是去哪儿找那几天呢?
盼什么就不来什么,好的不灵坏的灵。副总的秘书又颠儿颠儿地跑来通知今天晚上的应酬事项。
范启泽无可奈何地答应下来,使劲挠了挠头从抽屉里面翻出各种药丸,一把一把地吃着。
“怎么你还得负责应酬啊?”
林涵转过椅子,看着范启泽,很想问问关于明敏的事情,但是话一出口,却改成了这一句,心想免得唐突。
“是啊,我们部门一般没有事,看我个子大,好带出去也好当个保镖吧。”范启泽愁眉苦脸地吃着药,至于自己做了落跑新郎的事情,从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午饭时间,范启泽兴致冲冲地带着林涵跑去吃一家著名的店子,拉着他来到停车场,找到自己好多时间没有开过的汽车。
每天喝多,自然开不了车,所以这台旧款的萨博已经满是灰尘,像是下了场尘土雪一样。
“车牌子不错,可这可能开不了吧,出门算有碍市容啊!”
“那你有车么?”
林涵的车就放在一旁,范启泽见了这个废铁一般的车子,大呼自己的车要是算有损市容,这车就是给国家抹黑嘛!
说完冲过去要打开门,咔一声车门把崩掉了,车门也开了。
范启泽傻眼了,这车像是纸糊的,能不能发动还是问题,想着就要钻进车里去试。
林涵想要阻止他的行为,因为里面有个东西很可能把他吓着,话还没有喊出来,车里像是炸响了地雷一样,传出几声巨大的吼叫声。
范启泽猛地从车上倒着滚了下来,双手撑着身子,指着车里喊道:“你车里有什么啊?”
看到出事儿了,林涵哭笑不得,将后座门打开,叫了声:“长绒棉,出来吧。”
话音落地,一头如同小牛犊般大小的圣伯纳狗从里面慢悠悠地出来,在林涵身边坐下,直愣愣地看着狼狈不堪的范启泽。
“这叫长绒棉,我的助手,今天头天上班,他死活不肯放行,才顺便带来了,没事吧?”
范启泽看着这头如同牛犊一般的大家伙,怎么都想不通会有人带着这个来上班,不过看看手上的车门把,心头倒是有点释然,合着还可以看车!
林涵一边解释这狗最大的爱好是睡觉,所以放在后座,一边翻出铁丝,将门把捆上,就算修好了。然后人狗上车,这才开往饭店。
吃饭的时候,林涵担心地看着范启泽的脸,上面那团倒霉催的黑气还没散去,整个人萎靡得不行。
“长绒棉是很懒的,平时叫都嫌费力,今天朝着你这么叫,说明一件事情。”
范启泽拨拉着碗里的饭粒,漫不经心地问为什么。
“说明你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东西缠身,至少,缺少人气。”
“自然,我最近快成了酒精试验的小白鼠了,每天都在挑战极限。”
“好好保重吧。”
林涵这一席话倒是让范启泽感动不已,看来事故救援部来个同事也不是坏事嘛,何况来的还是个如此有趣的家伙。
林涵看着他,想问他逃婚的事,可不知道为啥,他却开不了口,只是默默地吃着盘子里面的东西。
而范启泽也很想把昨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可最终他还是没有这个胆子,这一顿午饭,充满了打着哈哈的敷衍。
晚上范启泽照旧杀往夜总会,准备继续试验酒精耐受度,在第一杯喝下去之前,使劲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再喝多,免得又出事情。
可第一杯下肚之后,在满堂称赞小范豪气海量的声音中,还会有第二第三和更多杯。
就这样,一会儿功夫,他眼前景物又慢慢模糊起来,身旁的欢声笑语变得缓慢和变调,渐渐混成一团。
这个感觉并不好,如同梦魇一样。范启泽欠了欠身子,走出包厢,往卫生间走去,一路上扶着墙,充分显露醉鬼本色。
一路上撞了几个人,乱了方向,抬头一看自己已经迷迷糊糊地走到了大厅的舞池中间。
DJ在台上卖力地搓着碟子,下面的红男绿女也一样卖力地扭动着身子,空气中有一股子荷尔蒙的味道。
范启泽本来也是精于此道,干脆也就着酒劲一气摆动,晃进了人群。
面前晃过无数个人面,在闪烁的灯光下时隐时现,迷乱不已,范启泽沉没在这个有点痛苦的欢乐中,躲开那一场酒事。
一张女人脸突然出现,紧盯着范启泽,随着他的转动而始终浮现在眼前。与其这张脸漂亮,不如说有点妖魅,在彩妆下面让范启泽一时没法判断。好像很熟悉,却怎么也没法想起来,范启泽停下自己实际上早就变形了的舞步,傻站在舞池中间,直勾勾地看着那个女人。
那是一双迷人的眼睛,不过却深得让人没法控制而掉落在里面,说不上是一种幽怨还是什么,甚至带着一丝恨意,就在不远的地方,和你对视。
范启泽尴尬地摸了摸脑袋,这样对视实在是显得过分失礼,可那女人却不回避,只是火辣辣地看着自己。
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像是过了很久,到那女人后退几步消失在人群中,范启泽才算回过神来,往包厢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跳舞让酒精释放得更加充分,还没有回到包厢就快撑不住,眼皮重得不行,脚下的地毯像是越来越厚了,最后范启泽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前面发了一会呆,便舒舒服服地躺倒在走廊上,头顶的灯像太阳一样照着,让人舒服,不一会就睡着了。
而下了班的林涵走出大楼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身影,那个没了新郎的明敏,她正坐在花坛前面,换了一件小巧的衣服,这朵大麻花一下子成了小麻花,不过依然有着可人的油光外表,以及漂亮的线条。
看到了林涵,明敏站起来,走上前来问道:“今天你又过来办事么?”
“不,从今天开始,我是这里的新员工了,为期两个月。”林涵客气地回答了问题,慢慢的往车场走去,然后又背对着明敏问了一句:“你还在等他?可能等不到了,他一早就出去了。”
听到林涵居然认识范启泽,明敏十分奇怪,于是林涵解释了一番,说自己现在理论上已经是范启泽的下属。
“这样的话,你能再送我回去吗?”明敏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林涵,天色已经慢慢暗下来,看样子真的没法等到范启泽了。
林涵犹豫了一会,才答应下来,鉴于中午的失误,林涵先上车稳住了长绒棉,然后再让明敏上车。
明敏见了长绒棉却欢喜得不得了,一把抱住这头巨犬,使劲抚摸着长绒棉厚实的皮毛。
“这狗叫什么,真好玩!”
“长绒棉,我去新疆做事的时候捡到的,那时候正收棉花呢,就有了这名字。”
明敏对这特别的名字也毫不客气地夸奖一番,弄得林涵和长绒棉一齐“咕”了一声,算作是得意。
这姑娘和长绒棉还真投缘。明敏要请林涵吃饭,又将车引到了午餐的那个地方。林涵看了看这个中午刚过的饭店,心头嘀咕着:“还真是快要结婚的主儿,口味惊人地相似啊。”
明敏点了和中午差不多的菜,一边却还担心着呆在车里的长绒棉会不会饿。
林涵看着这个小麻花,还真是个单纯的主儿。明敏述说着和范启泽在这里相遇到成为男女朋友的过程,范启泽是个风流倜傥的家伙,自然把这个小姑娘迷倒,可是婚礼当天却又逃脱,说自己还没有准备好。
什么还没有准备好,是还没有玩够吧,林涵往嘴里塞着东西,心中暗想。
头顶上的灯光还在照耀着自己的脸庞,而且越来越烫,范启泽像是睡了很久一样,酒精的作用好像全然不见了,心想——难道睡走廊还有这般神奇的功效?
眼睛一睁开,才发现照在自己脸上的不是那盏灯而是火辣辣的太阳,身下不是软绵绵的地毯,而是厚厚的草丛。
这里是哪儿?范启泽揉着脖子站起来看看四周,这是一片干涸了的河床,长满了野草,初秋的露水已经将自己浸得透湿。空旷的河滩上不见一个人影,远处铁路桥孤寂地站立着,现在是早上6点,范启泽自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包和手机都在,除了酒醉后那一段长达8小时的记忆遗失了以外,其他的范启泽还都能想起来,特别是那个妩媚的女孩。走了半天才算走到有人的地方,一打听才知道这儿是城郊芨芨滩村,距离晚上喝酒的夜总会大概20公里。
“是他妈的谁给我弄到这里来了,真是莫名其妙。”他在心底暗暗地骂了一句,然后走到大路边,范启泽开始一个个地给昨晚的人打电话。
“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