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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无岁月可回头-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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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是睡觉的学生,也是在笑声中惊醒,睡眼惺忪听完了整节课。
  成欢听得津津有味,她读的小说大多都是当代的,名家名作也有,网络小说也有,至于古代的,除《红楼》、《三国》之外,其余很少碰过。今天被他这么一讲,倒是生了想去看一看《山海经》之类的念头了。
  到最后,听得他说道:“每人把自己的名字和学号写在纸上交上来,就可以下课了。”顿时台下欢呼雀跃,为自己没有逃课而感到幸运。
  课虽结束,雨还不停。于是成欢慢吞吞最后一个交的。
  一张白纸,上书“成欢”二字,龙飞凤舞,胡应生朝着她笑:“字写得不错。” 
  好歹也练了好几年的书法啊。成欢最喜欢别人赞她字好,此时听到称赞,心里得意高兴,看着黑板上三个字回道:“胡老师的也很好。”
  胡应生看着台下的女生头顶湿发,便问道:“你也没带伞?”
  成欢给他解释了一下,只听他说:“咱俩还真是有缘,都是两只半路落汤鸡。”
  既然开了话题,自然又往下谈了许多关于课堂所讲内容。
  偌大的教室,灯火通明,窗外风雨如晦,玻璃上映着两人侃侃而谈的身影。
  不知不觉雨声渐小,成欢想起晚上还有专业课的作业要赶,匆匆和应生告别而去。
  人已走光,一下子教室里静的可怕。胡应生收拾讲稿等物,默默叹了口气。他已经很久没和人如此言谈甚欢了,每次只要一谈这些文史之论,给人家推荐好书,身边的同龄朋友都对他避之不及,有的随口敷衍,有的借故离去,因此他虽然朋友很多,大都是泛泛之交。难得遇到一个爱看书能听他讲话的人,可惜自己只代上一节课;她匆匆离去,自己竟也忘了问电话号码,但毕竟对方是女生,问了也觉得唐突。他胡应生向来不是特别主动之人,若是有缘,自然能再见。
  还是随缘吧。
  关灯走出教室的时候,他如是想。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走两条线,一是现在,而是过去。

  ☆、再遇

  “叮铃……”
  从睡梦中醒来时,窗外雨已停歇,许久未见的太阳竟在这个午后露了脸。她竟然靠着日记本睡着了,还好没有流口水。收起它来,划开手机锁屏,是孙来义发来的信息:
  “难得周末放晴了,约起?”
  成欢看着洒在地板上的阳光,就像铺了一层金辉,毫不犹豫地回道:“好。”
  那边像是等着她回复一般,没过几秒便发了来:“十分钟后到。”
  孙来义和她小学同窗六年,大概也能称的上青梅竹马吧。不过一个从小到大都是成绩优良的“别人家孩子”,一个就是上了个普通大专学校。在她还在大学认真听课时,孙来义早就在父亲的资助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创业奋斗了。现在经营这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也算小有成就。不同的道路,曾让他们渐行渐远。也是机缘巧合,再见面都已长大成人。虽不再是当年的小孩子,但好歹同学一场,熟悉起来也是容易的。
  还在纠结着穿什么衣服的时候,孙来义已经出现在她家门口。剑眉薄唇,棱角分明。他今天特地挑了一件白衬衫配了深灰休闲西装,一条黑裤,简单却又不失风度。
  其实今天是他生日,本想逢着周末,也能好好畅快一番。他知道成欢本就不爱出门,碰上这阴雨连绵的天,岂不是雪上加霜。真是搅得他什么心情也无。不料下午却是天公作美,于是赶紧约成欢出来,今年的生日实在是不想一个人孤单过。
  整了整衣领,他轻轻按下门铃。
  只听得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孙来义?门没锁,你直接进来吧,拖鞋给你放门口啦!”
  “阿欢?”推门而入,换上那双基本上是他专属的老式棉拖,轻车熟路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马上就好,你等一会啊。”
  他环顾四周,温馨依旧。这套房还是他帮她看的,小区环境优雅,治安严谨,况且租金适中,最重要的是很方便她上下班。他自己住的和园离这里不过三分钟车程,离得近些,互相也有个照应。
  玄关上的鞋架里还摆着另外两双棉拖,和他脚上的以及成欢穿的都是她奶奶戴着老花镜一针一线做出来的,都是同一款式,花样也都是些龙凤花卉之类。老人家年近八十,还纳鞋底做棉鞋,每一双鞋都带着江南人独特的韵味。他和成欢都是土生土长的Z市孩子,九十年代出生的他们,都对老一代的手工制品特别有感情。
  成欢家里来客少,除她父母不定期来看看之外,剩下的大概也只有他了。所以他脚上这双飞龙在天花样的棉拖,倒也像是成了他的专属。
  他给自己倒了杯水,随手翻起了茶几上的那本《孤雁》。不过只是略看标题而已,文学这东西,对他而言倒不如看股票来的有意思。
  成欢从卧室出来,今天她也是一件休闲衬衫配着高腰牛仔裙,外搭鹅黄小衫,黑发高高挽起,露出修长脖颈。面上略施粉黛,整个人看起来阳光清爽。
  “去哪儿啊?”她笑问,露出右颊小酒窝。
  “先走了再说。”合上杂志起身,单手插着口袋,潇洒的很。
  下楼,上车。成欢按了播放按钮,正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熟悉的语调缓缓流出,她跟着小声哼了几下,却发现旁边人也不发车,直勾勾的看着自己。不禁摸了摸脸:“我脸上有东西?”可是明明光滑的很啊。
  孙来义见她傻傻呆呆的样子,摇了摇头笑道:“没有没有。”
  “那你干嘛……”话刚说一半,孙来义探过身来凑近她,伸手拉过她右肩上方的保险带:“真不知道你要我帮你系多少次……”声音慵懒而有点无奈。
  他这个动作,让两个人靠的很近,成欢听着他清浅呼吸,平和而温热,吐了吐舌头嘿嘿一笑:“下次绝对记住!”
  “我发现你眼珠挺黑的。”她的眼睛的确很漂亮,大而明亮,炯炯有神。
  “你今天才发现是不是太晚了。”成欢轻轻推他,“快开车啦。”
  对面的人纹丝不动,喉头滚动,不咸不淡一句:“今天我生日。”
  她瞪大了眼睛怔了怔,不知道该回答什么好,瞬间脑中一团乱麻。她没想到今天是他生日。张口却是:“啊,我不知道……没准备礼物怎么办?”
  一句“不知道”让孙来义心里有些气愤有些酸,但总归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看着近在眼前的粉唇微张,他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你可以考虑给我亲一口。”说的是一本正经。
  成欢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你思春了?!”
  “嘁……我是有多缺女人才亲你。”他直起身来,手握着方向盘,手心竟有些出汗。
  成欢被他气得朝他胳膊掐了一把:“谁这么不长眼能看上你……”
  孙来义自然不和她计较,发车而去。
  一路无话,成欢很久硬是憋出一句:“生日快乐。”
  “不觉得很没有诚意么?”孙来义瞥了她一眼,嘴上这么说,心里却高兴得很。
  “要不我做顿饭给你吃吧,就当给你祝寿了。”
  他轻哼一声:“吃了以后明年今天会不会变成我的忌日?”
  成欢气鼓鼓道:“不吃拉倒,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
  车子随即变道,往沃尔玛开去。
  和园是Z市数一数二的高档小区,小桥流水式的花园,球场咖啡厅健身房,应有尽有。孙来义不喜欢住空荡荡的大房子,所以只买了和园里的小高层公寓,一个人住相当够了。
  傍晚时分,他悠闲坐在自家沙发上,电视里正播着连续剧,却无心去看,只是盯着厨房里围着围裙忙忙碌碌的小女人。
  很有家的味道。
  突然生了想去抱一抱她的念头。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他为了工作创业,为了应酬谈生意,对外人永远带着一张虚假的面具。如今在他身边转着的人,哪一个不是满嘴奉承说着违心之话,哪一个不是带着一张人模人样的面具却藏着一颗阳奉阴违的心。他曾经也满嘴奉承过,挣扎过,反省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和人心。生意场上,不是你吃我,就是我吃你,表面说是朋友,谈的却是利益,真心的能有几个。
  只有对着她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一丝温暖。她不会跟他谈什么生意和金钱,她的眼里只有生活,好好的、幸福的生活,还有她喜欢的那些文学,那些书。成欢对他而言,是出淤泥而不染的。
  他这么想,也这么做了。
  成欢拿着锅盖刚把鱼闷上,突然被身后人一把抱住。
  她靠在他温热的胸膛里,刚要挣扎,却听到身后人低沉的声音:
  “阿欢,让我抱一下。我好累。”
  成欢了解。生意场上打拼的人,有哪个不累呢?
  温香软玉在怀,这一刻真的很希望时间能够静止。但孙来义明白适时放手。
  “菜好了?我帮你端出去吧。”
  晚饭四菜一汤,麻婆豆腐、清蒸茄子、醋溜鲤鱼、酱汁鸡翅,外加西红柿蛋花汤。家常菜色,却也足以。
  饭前成欢先拿出冰箱里的巧克力蛋糕,插上一数字为“27”的蜡烛,点火关灯。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祝孙来义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27岁生日快乐!”
  烛光映着她灿烂的脸,孙来义觉得这简直是他这么多年来过的最心安快乐的一次生日。
  “阿欢,谢谢。”
  谢谢你给我的温暖。
  到晚上竟然又下起雨来,雨势不小,竟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成欢是执意要回去的,孙来义要开车送她,又被她拒绝了。不过步行十分钟,况且她在D大什么风雨没见过,Z市的和那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但孙来义就算不开车,也还是坚持要送她,最后两人协商送到小区门口为止。
  别了孙来义,她一个人打着伞走在马路边。风雨吹得人冷,她也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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