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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途之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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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序言
  ·第一章 悲剧
  ·第二章 踪迹
  ·第三章 审判
  ·第四章 陷阱
  ·第五章 真相
  序言
  如果以我的想法作为标准,那么一直追随着埃勒里·奎因的执着的侦探小说迷,一定会发现他最新的成就是多么令人惊讶。
  作为埃勒里·奎因最狂热的崇拜者之一,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有什么比人的生老病死更理所当然的事,那就是奎因每一个案件的系列化的标题。从《罗马帽子之谜》到《西班牙斗篷之谜》,他确定书名时巧妙的系列化还是完整的。我想这种一贯的重复使我认为它会是一成不变的,至少是在有限的陆地地名没有用完时,是无限延伸的。
  然而,突然,就像六月飞雪……《半途之屋》!
  「这是你的错误,」一听到这个消息,我立刻对埃勒里说,「在研究过你的那些案件之后,使我学会了对任何事都问『为什么』。那么,这是为什么?」
  埃勒里看上去有点吃惊:「这又有什么不同呢?J。J?」
  「我承认这也许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这就像是,哦,你在看短篇小说时,一个文雅的人物突然冒出一句『混蛋!』似的。」
  「这真是个不恰当的比喻。」埃勒里反驳道。接着,他又笑着说,「不过,我得承认你说的那种情景的确有点不合逻辑。」
  「如果你一定要这样,倒也没什么,」我说,「可是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到底是为什么?」
  「这很简单,是该亚使我失望。」
  「是谁令你失望?」
  「该亚,大地女神。」
  「你的意思是说你已经没有选择地名作为题目的余地了吗?算了吧,埃勒里,你自己也知道,这是胡说八道。」
  「你这样说话时请保持微笑。」
  「我希望你能严肃一点!我已经看过初稿,可我怎么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把它叫做……哦,比如说……」我一边说着,一边在想,事实上,我在来的路上一直在想它应该叫什么名字。
  但是还没等我说出来,他就说:「你是不是觉得应该是像《瑞典火柴之谜》之类的名字?」
  「我发誓,」我大叫道,「你简直就像是魔鬼一样。是啊,用这样的名字又有何不妥?这正好符合一贯的规律嘛。」
  「但是,J。J。」他低声说,「这次不是瑞典火柴啊。」
  「别自以为是,埃勒里。我当然知道不是瑞典火柴。但是,在《希腊棺材之谜》中的棺材也不真的是希腊风格的,可你还是叫它《希腊棺材之谜》,是不是?还有《荷兰鞋之谜》也跟木底鞋没什么关系吧!所以,别找这样的借口。」
  他笑了起来:「其实,是埃拉·阿米蒂给了我这个名字,我觉得非常合适,不得不用。」
  「你在故事中就是这样说的,」我突然插道,「但是,我并不相信。而且,我到现在也不相信。」
  「看来你今天心情不错啊,刚开始你说我的解释是胡说八道,现在又说我是个骗子。」
  「埃拉·阿米蒂!全是她搅的,这个女人已经进入了你的生活了吗?」
  「你说话越来越不着边际了。」
  「《半途之屋》,嗯,我想也还可以吧。」
  「还可以?听着,你还没抓住它的美丽。」埃勒里挥舞着手臂说,「对于威尔逊案件来说,特伦顿小屋就是中心,生活的中心,大众的中心。那里是费城和纽约之间轨迹距离的等分点,多么巧妙的名字啊!」
  我肯定当时我的嘴是张开的。
  「还有它对侦探小说的适用性,简直就是完美无缺!你要问为什么,我告诉你,J。J,这个半途之屋的确是意味深长啊!」埃勒里大声叫嚷,异常兴奋。
  「我没觉得,」我皱着眉说,「如果小屋要是在纽瓦克或伊丽莎白,那还得叫四分之三途中的小屋?」
  「噢,你别这么咬文嚼字吗,」他有些不耐烦地说,「事实上,特伦顿也不是百分之百地在费城和纽约的正中间。埃拉的这个词组更多是充满寓意的,我是说完全是比喻的手法。从逻辑性的观点来看,最重要的是被害者死于半途之屋,这个中途停留地,这个中心,这个暂时停留地。这提出了一个什么逻辑性的问题?你和我一样清楚,而且你知道这一切……」
  「好吧,好吧,」我无力地说,「我相信你。」
  「想想那些罪犯,」埃勒里晃动着他的烟斗说,「在程序上,半途之屋对罪犯代表着什么?这才是重点。如果我没能回答这个逻辑性的问题,我不会得出这个罪犯必须了解的结论。」
  埃勒里就是以这种方式回答了我的问题;如果你对他的回答还是感到困惑,我的建议是赶快读这本威尔逊案件的故事。
  J。J。麦克
  写于纽约
  还有,我一直处于写作的兴奋之中,没敢和埃勒里提。但既然我有充分的自由来写这篇序言,我要借此机会提出我对这本书的书名的一个更好的建议:《三城记》。
  第一章 悲剧
  「特伦顿是新泽西州的首府。根据1930年的人口调查显示,包括大人和小孩共有123356人。这里最初被叫做特伦特镇,是为了纪念皇家地方行政官威廉·特伦特。(你知道吗?克洛潘海默先生?)它坐落在特拉华河畔,当然特拉华河是美国最美丽的河流。」
  一个干瘦的小个子男人谨慎地点了点头。
  「特拉华河?听着,这可是乔治·华盛顿在1776年圣诞节时战胜了,哦,现在叫做雇佣兵的地方。」大个子胖男人喝了一大口啤酒,继续说,「那是个可怕的暴风雨天,老乔治和他的孩子们驾船准备穿越特拉华河,却碰上了雇佣兵。他们打败了这帮强盗,自己却毫发未伤。这就是历史,发生在什么地方?特伦顿,克洛潘海默先生,就是特伦顿!」
  克洛潘海默先生揉着他干瘪的下巴,伤感地低声咕哝着什么。
  「为什么,」胖男人砰地一声放下啤酒杯说,「你知道吗?特伦顿曾经差一点成了整个国家的首都!事实上,国会会议就曾经在这个小镇举行,克洛潘海默先生,那时要投票在这条河的一边选出联邦政府所在地!」
  「可是,」克洛潘海默先生小心地指出,「首都是在华盛顿啊。」
  胖男人冷笑了一声:「政治,克洛潘海默先生,这就是为什么……」
  这个怪异的大个子,看上去有些像赫伯特·胡佛,一直在向克洛潘海默先生那干瘪的耳朵里灌输着特伦顿的光荣历史。邻桌的一位戴着夹鼻眼镜的瘦小的年青人一边品味着他面前的猪手和德国泡菜,一边饶有兴趣地听着他的长篇大论。但是,他听了半天也没弄明白这个胖男人要向小心翼翼的克洛潘海默先生推销些什么东西。是什么呢?特伦顿城?好像不大可能……
  直到从克洛潘海默先生口中听到「大麦」这个词,他才弄明白。克洛潘海默先生显然是对酿造啤酒有兴趣,而这个胖男人无疑是当地商会的代表。
  「真是啤酒厂的理想场地,」胖男人脸上堆着微笑,「啊,这里,参议员!还有那儿,克洛潘海默先生……」
  谜底揭开了,那个瘦小的年青人也没有兴趣再听下去了。面对面前的猪手和泡菜,他现在的谜题只是肉和饮料,不再有影响他食欲的谜题了。胖男人已经离开半个钟头了。斯泰西…特伦特饭店的酒吧虽然不大,但是顾客很多。
  可是在穿着红白相间制服的服务生繁忙地接待客人和木制吧台后玻璃杯的叮当作响中,他却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陌生人在陌生的地方。坐落在政府西街,首府大厦的旁边,斯泰西…特伦特饭店的客人经常说着另一种语言,空气中弥漫着有关立法的争论。瘦小的年青人叹了口气,他对这些政治小团体一点都不了解。
  他叫来服务生,要了一盘苹果派和一杯咖啡,顺便问了下时间。8点42分,还可以。他正要……
  「埃勒里·奎因,你这个老狐狸!」
  他吃惊地抬起头,看到一个和他一样又高又瘦的年青人伸出手来,对着他笑。
  「怎么啦,比尔·安杰尔,」埃勒里说,声音中充满了喜悦;「我相信我的眼睛不会看错吧。比尔!坐吧,坐啊。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服务员,再来一杯啤酒!你究竟是……」
  「你能不能一次问一个问题?」年青人笑着,坐到椅子上;「我看你的脾气还是这么急,像是扣动了扳机一样。我刚才在外面探头往里看有没有什么熟人在里面,找了足足有一分钟才认出你这个丑陋的爱尔兰人。你最近怎么样?」
  「马马虎虎,我想你是住在费城吧。」
  「是啊,我来这儿是办点儿私事。还在作侦探吗?」
  「狐狸可以换皮,」埃勒里引用了一句谚语,「但却改变不了习惯。你想听这句话拉丁语怎么说吗?噢,对了,我深厚的古文功底一向让你生气。」
  「还是那个埃勒里,你在特伦顿做什么?」
  「只是路过,我刚从巴尔的摩办案回来。啊,比尔·安杰尔。真是很久没有见面了啊。」
  「是啊,该死的,已经快11年了。不过狐狸还是老样子。」安杰尔的黑眼睛中透出一种坚毅和克制;但是埃勒里觉得在他们久别重逢的喜悦下面掩藏着一丝隐忧,「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变化?」
  「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埃勒里挑剔地说,「鼻孔比以前收紧了些,鬓角的头发也更稀疏了。衣袋被削尖的铅笔刺破——说明你工作努力;衣服还像从前那样不讲究,也没有熨过,但裁剪得很合身;在表现出一股自信心的同时也露出一丝谨慎的颤抖……比尔,你已经老了。」
  「那只是你的推论。」安杰尔说。
  「但是你基本上还没有变。还是那个喜欢为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打抱不平的小伙子,还是那个英俊的小狗。比尔,我在报上看过有关你的消息。」
  安杰尔有些脸红,他端起酒杯:「他们从来都是散布一些胡说八道的废话。那个柯里案件是个幸运的突破。」
  「幸运?我一直严密地关注这个案子。桑普森——那个纽约地方检察官——告诉我说那是全年最出色的案件调查。他预测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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