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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途之屋-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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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就成为了她的动机——不会再有别的了,因为她和威尔逊过着理想的家庭生活。但是,凶手能够看到露西的这些动机说明凶手知道他们。他知道约瑟夫·威尔逊其实就是约瑟夫·肯特·金鲍尔;他知道约瑟夫·威尔逊一死,露西·威尔逊就能得到约瑟夫·肯特·金鲍尔10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
  「知道这两件事的凶手,一定是不知如何得知了被害者既是金鲍尔又是威尔逊,也知道他已经过了好几年双重身份的生活。」
  「但是如果凶手知道被害人过着双重身份的生活,他也知道他杀的不仅仅是约瑟夫·肯特·金鲍尔,也不仅仅是约瑟夫·威尔逊,而是他们俩。那么这个人就不是以任何一种单独的身份被杀的,而是同时以这两种身份被杀害的。至于这一点如何重要,我想留给你们来判断。」
  「恐怕还得留给你来判断。」波林杰笑着说。
  「哼!如果杀害了金鲍尔…威尔逊这个双重身份的人的凶手,知道他杀的是金鲍尔…威尔逊。那么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他是如何知道他的双重生活的?他怎么会既认识纽约上流社会的金鲍尔,又认识费城的流动小贩威尔逊呢?几年来,金鲍尔一直小心谨慎地隐藏着他的双重生活这个秘密;几年来,金鲍尔显然没有出过错,引起过怀疑;而且威尔逊也在同样的时间里保守了他的金鲍尔这个身份的秘密。根据比尔在凶杀案发生当晚对我和德琼说过的话,威尔逊曾经告诉过比尔没有人知晓那个小屋的存在。然而,凶手选择了这个半途之屋作为杀害他的场所。是的,金鲍尔的确打算在那天晚上向比尔和安德丽亚透露他的秘密,但是他还没有实现他的愿望就被谋杀了。如果他也打算告诉给第三个人,他当然会在那天晚上之后才告诉那个人。可是凶手却知道整个故事,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的?
  「这是一个符合逻辑的问题。」法官点了点头。
  「它也有一个符合逻辑的答案。」埃勒里慢吞吞地说。
  「但是他会不会只是出于偶然,」坐在沙发上的比尔问,「才知道整个故事的呢?」
  「这种可能性,当然是有的。但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金鲍尔,据我们所知,从未放松过警惕。如果说那两封电报偶然落入了凶手的手中,那也只能泄露半途之屋的位置——我真是喜欢这个叫法!但是凶手要是只知道这个地方的位置的话,好像是不够的。他一定在发电报那天——也就是金鲍尔被杀害那天之前就知道了金鲍尔的秘密、他不但知道半途之屋的位置,还知道金鲍尔真正的妻子是谁,在哪儿住,她的特征和背景;他还要有时间来策划他的杀人计划,找到露西的车,了解她星期六晚上一个人看电影的习惯,才能因为她缺乏不在现场的时间证明而陷害她。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不是一天,可能要超过一周,如果他必须秘密地进行调查的话。不,比尔,很难说这是个意外的发现。」
  「那是怎么样的呢?」波林杰大声说。
  「怎么样?凶手只有一个方法才能知道这些的,这么简单,我不可能忽略。既然从逻辑上不能完全消除凶手对金鲍尔双重生活的偶然发现,我们就先抛开这一有可能的实际存在。金鲍尔就是在他决定面对现实,而准备把他双重生活的实情告诉他双方家庭的代表之后不久,才被杀害的。如果你认为他忏悔的第一步就是把他的保险受益人由他的重婚的妻子杰西卡改成真正的妻子露西,那么这也太过巧合了。你不明白吗?他的双重生活有了记录——九项记录,可以这么说:新的受益人的名字和地址以及更改过的八项保险条款!于是,紧接着这些记录,他就被谋杀了。我怎么能不怀疑凶手就是以这种方法得知金鲍尔就是威尔逊的,或者威尔逊就是金鲍尔呢?任何知道此项变动,或者看过保险单的人,都有可能去调查,通过保险单上的名字和地址了解到这个秘密,跟踪金鲍尔停留在半途之屋,而且在两星期之内发现所有需要的东西,来计划这起谋杀案并暗示露西就是凶手。」
  露西轻轻地哭泣着,安德丽亚搂着她的肩膀安慰她。
  「那么现在,」埃勒里说,「我已经可以完整地描绘出凶手的模样。我会把他的特征一条一条地列出来。
  1。凶手是个男人。
  2。凶手是个抽烟的人,很可能抽的是烟斗,而且可以肯定他的烟瘾很大。因为只有沉溺于烟草的人才会在谋杀现场等待被害人时,还一定要抽烟。
  3。在作案的时候,凶手带着有类似徽标之类可以辨别身份的纸包火柴。
  4。凶手对金鲍尔和威尔逊夫人都有犯罪动机。
  5。凶手随身没有携带书写工具,或者是不想使用,以免会追查到他。
  6。凶手极有可能是来自金鲍尔这边的人——他蓄意陷害露西可以说明这一点。
  7。凶手对安德丽亚很温柔,从他对安德丽亚的袭击可以看出来。凶手对安德丽亚的母亲甚至更温柔,因为他一次也没有像他威胁的那样去伤害过她。其实,哪怕是一次假装的尝试都会让安德丽亚永远地闭上嘴。
  8。据验尸官说,刺杀金鲍尔那一下,用的是右手。所以凶手是惯用右手的人。
  9。凶手知道金鲍尔更改了他的保险受益人。
  埃勒里微笑着:「在数学中,九这个数字可以有很多花样。我看在这个谋杀案中,九这个数字也有很多花样……由于有了凶手的这九个特征,分析成了轻而易举的事。我只要仔细检查我的嫌疑犯名单,一个一个地去对我这九个特征就行了。」
  「真是绝了,」梅南德法官笑了,「你是说通过这种方法,你就能得出最终的结论吗?」
  「用这种方法,」埃勒里回答说,「我可以把所有的嫌疑人一一地排除,除了一个人。我会逐一地向你们说明。」
  「首先,根据第一条所有的女人立刻被排除了。凶手一定是个男人。这些男人是谁呢?好啦,老贾斯伯·博登是第一个……」
  「噢,」安德丽亚叫道,「你这个可恶的家伙,你是说你居然会怀疑我的外祖父吗?」
  埃勒里笑了:「我亲爱的孩子,在客观的分析过程中,每一个人都要受到怀疑。我们不能因为这个人老了或者那个人年轻漂亮就感情用事。我刚刚说了,贾斯伯·博登。你可能会说,他是个残废的人;他从来没离开过他的家;而本案的凶手是个活跃的人;这些都是实情。但是,我们假设这是一部侦探小说。博登先生的病有可能是装的,他敏捷地偷偷溜出花园大道的家,在夜色笼罩下干了所有这些可怕的事。从逻辑的角度来讲,我们如何站在贾斯伯·博登这边?好了,根据第二条,他完全可以被排除:他根本不吸烟,他的护士可以证明这是真的。另外,既然这不是侦探小说,博登先生处于半瘫痪状态,不可能去杀人。
  「下一个——比尔·安杰尔!」
  比尔从沙发上站起来:「为什么,你这个可恶的叛徒!」他笑着说,「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你真的认为我也有可能?」
  「我当然认为你有这个可能,」埃勒里严肃地说,「我对你了解多少,比尔?我们有十多年没见过面了——在此期间你很有可能变成一个冷血的凶手。但是说真的,你由于不符合第四、第五和第六项条件,也被排除了。那就是,你虽然对金鲍尔有犯罪动机,但是对你自己的妹妹露西没有动机,而她却被凶手所陷害。第五呢——凶手身上没有可用的书写工具。啊,你肯定是有的!」
  「你怎么知道呢?」比尔吃惊地问。
  「你这个笨蛋,」埃勒里叹了口气,「用世界上最简单的方法——我看到的。记得吗?我们在斯泰西…特伦特的酒吧里聊天的时候,我还跟你提到过,从你衣袋里满满的削尖的铅笔来看,你是个很忙碌的人。嗯,这只是凶杀案发生前不久的事。如果你有一口袋铅笔,同时又是凶手,你当然一定会拿出一支来给安德丽亚写那张字条。铅笔,以当今最先进的科技来看,也无法追踪到你。那么第六条呢——凶手是金鲍尔周围的人。你显然不是,所以从逻辑上来看,你被排除了。」
  「噢,真是谢天谢地。」比尔无精打采地说。
  「现在是我们自负的朋友,弗吕赫参议员。我们看到了什么?多么令人惊奇啊!我吃惊地发现弗吕赫参议员符合我们所有的条件!——而且是令人信服的。不过单就他的情况而言,一项我刚刚没有在表中列出来的条件足以把他也排除在外——他留着大胡子。这把胡子可不是假冒的!他为此骄傲自豪了很多年了,长的已经到了他的胸口。没有人能够隐藏这么长的胡子,即使是带着面纱。有一个证人非常清楚地看到那个带面纱的『女人』——加油站的老板。如果这个『女人』有一把这么长的胡子,他不会看不到的。面纱只遮到下巴,盖不住大胡子。而且证人说这个『女人』身材高大,而弗吕赫是又矮又胖。即使他为了杀人把胡子剃掉了,后来我们也看到了他的大胡子,会是假的吗?如果有人还不相信,下次见到他时,拽拽他的大胡子就知道了。」
  「现在轮到我们的朋友是伯克·琼斯。由第八项条件可以立即排除。他在马球比赛中把手臂摔断了,这一点不会有假。所有的报纸都报道了这件事,而且当时有成百上千的人看到。而且,琼斯摔断的是右手,凶手杀人时用的也是右手。从身体条件上来看,琼斯不可能是凶手。」
  「其实凶手的画像已经完成了,」埃勒里平静地说,「而且经过我们一个一个地
  「5。书写工具?奇怪的字条。我去芬奇的办公室那天,他曾经给我一张支票,作为国民人寿保险公司聘请我调查此案的报酬。我亲眼看着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自来水笔,在我面前签了那张支票。当他给我看那张支票时,我看到他的签名是用绿色墨水签的。绿色墨水!很独特,非同一般。他当然不敢冒险用这样的墨水来写犯罪现场的那张纸条。于是,他不得不借助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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