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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风,你来啦。”分别的岁月只凝成了这样一句话,牙牙用尽所有的勇气道。有时从不幸中振作远比承认幸福的降临来得容易。有些人认为自己的一生就是一场悲剧,那是因为他从不认为自己有过喜剧,即使是自己正在经历。
“恩,我回来了。”同样是简简单单的话,却引得两人会心一笑。
“云小子,你何时有个这么大的弟弟了?”孙权抢先回过神来,表明立场,我叫你哥小子,那你就是小小子。“青骥你还有个哥哥啊。”绿衣努力地在自己的脸上画出一个弯,明显是青骥比较高,咋缩水成弟弟了?“孙权(绿衣),这是我双胞胎弟弟(哥哥)。”牙牙和云风同时向孙权、绿衣介绍道。不愧是双胞胎,默契成这样了。可是绿衣还是觉得别扭,两人虽然有那么一点像吧,可是不是像一般的双胞胎那样长得一模一样,难道是异卵双生?
“原来是云小弟,失敬失敬。”孙权此时完全一付大哥模样。绿衣依旧默不做声,她现在盘算的是主子的想法,青骥是主子亲自救回来的,不到半年就成了天艾山庄的庄主。一月前又因保护云筝不力,罚了可以说是大姐大的红炎,如今又想让她接替蓝雨的位子掌控医暑,这个云筝真的只是华佗的徒弟那样简单?
“这些天,家兄有劳兄台照料了。”云风说得很客气,那种客气让牙牙很陌生,她开始想一个问题:阿风怎会喊我哥哥,只因为我是一身男装?
“阿风,洛阳的一切可好?”牙牙认为云风应该做得有些成效了,光看旁边的那个绿衣少女就知道,对了,那少女是谁?“还好。”云风又指着绿衣为牙牙解沂道,“这是我朋友绿衣,和此地鸿雁楼的老板是远房亲戚,此行我是来陪她寻亲的,没想到碰到了你。”牙牙本想来一句“真是无巧不成书”,可转念一想如今穿越成风,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用过,最后只道:“好巧。”
绿衣也陪着作戏:“可不是,看来一切是命中注定啊。”她又看了看孙权,这么大的金龟不知道自己吊不吊得到。“我们此番就是在鸿雁楼下榻,如不嫌弃,我们就此一同回去可好?”孙权看了看日头,推思着华佗他们也该回鸿雁楼了,他恰巧回头,见绿衣盯着自己,意识一下子回到当初初见牙牙时她盯着自己的眼神,整一大灰狼,磨着刀,两眼放光地看着砧板上的小绵羊!他轻咳两声:“不知绿衣姑娘可认识金玉楼的老板。”
孙权的问话完全是没话找话,目的是让绿衣收敛着点。可落到绿衣的耳朵里就是另一番意味了。自己嘛,就是金玉楼的老板,问这问题的是谁?是孙权,孙权是谁,是未来东吴的最高统帅。他可不是一般人,那他问的也决不是一般问题,他一定是有了什么苗头,开始怀疑我了,那些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我绝对要装得不知道,没准还能推进那金龟的走路速度,提前进入我的陷阱中:“公子说笑了,那金玉楼的老板怎会和我这种小老百姓认识?”
可就是这一句话引起了孙权的怀疑,他自小便学着察颜观色,自己的成长史就是一演戏说谎的宏伟巨著。绿衣虽然有商业头脑,但绝对没演员天分连云风也觉得有些别扭的话在孙权耳中更是别扭,此时也只有绿衣浑然不知地继续说着和牙牙一蹦一跳地拉着云风往鸿雁楼走。云风表面笑着,心下却想着绿衣那边。狼与羔羊的地位转变还真是快啊。
与此同时一辆马车停在不起眼的街角。“主子,你看这?”一个短发青年对着窗前的白发男子跪道。
“无妨,虽然绿衣口无遮拦,却也知道轻重。”白发男子说着便咳了起来。“主子!”短发青年一脸惶恐,“是否要叫蓝晃?”
白发男子抬抬手道:“不用,你且通知青骥、绿衣,明日一早便前往洛阳。”“是。”短发男子领命,正要退下,被白发男子叫住“黄雀,我们也在此过一晚。”短发男子听候有些为难,但主子说出口的话从没收回过:“属下明白。”
白发男子重新靠在马车窗上,看着那抹灰影越走越远,薄唇一展:“别来几度秋风?”
齿轮开始慢慢转动,有些人注定相遇,注定分离。有人说这叫命运,有人说这叫常情。
我们的绿衣同志也是穿越来滴,嘎嘎!
[烽火狼烟起,谁家筝风:第三十九章雨裹乱红,不记来时路(一)]
青晃和青鸾看见云风和绿衣,有些奇怪,但也装作不知,蒙混了过去。华佗看见云风很是高兴和意外,两人拉了一段家常后云风就被拉到自己的房间,道“阿风,刚才我不便问,这一年多你到底过地怎样?”从小到大云风说谎没有一次逃过她的眼睛,无论是多么成功的伪装。很少人做事只凭直觉,可牙牙对于云风的事向来只凭直觉,而且百试不爽,当然除了老虎那件事。
云风看着牙牙,道:“阿风过的很好,姐姐无须挂心。”牙牙双手在云风脸上那么一拧道:“你是我弟弟,你说没说谎我心里清楚。阿风,这世上除了死去的娘,我最亲的也就只有你了,难道你连我都要瞒?”牙牙见云风低下头去,活脱脱一个挨老师骂的小学生,摸着他的头道:“阿风,从前是我想的简单了,这一路与叔公走下来,我才知道从前和你说的什么打劫豪强,扶助菜人的事对你一个小孩子都太难了。”
云风眼睛有些涩涩的,小孩子,但是他已经十二岁了,不能再懦弱了。他突然站起抱住牙牙:“姐姐,阿风是大人了,可以保护你。”牙牙想笑,十二岁还是个小学生,自己十二岁在干嘛?永远是电视零食加考试,可是她笑不出来,如同儿时的那几个馒头一样,她觉得自己上辈子的二十年是白活了,竟然还比不上这个十二岁的小孩子。
“阿风,告诉姐姐,这一年多,你到底过得如何?那绿衣又是何人?”牙牙轻轻拍着云风的背道。
云风没有回答,他想起主子的命令——让牙牙接替蓝雨的位子。他很明白蓝雨是怎么死的,他不想让牙牙步他的后尘,可是主子说出的话从来没有收回过,他很矛盾,是劝还是不劝?良久他放开牙牙道:“姐姐一年前我受了重伤,是主子救了我。”
“主子?主子是谁?”牙牙不喜欢阿风叫别人主子,那让她感觉不舒服,就好像阿风的前途和命运掌握在了别人手中,只要那人一个不高兴阿风就会永远不见一样。可是她又好奇,何人有这样的本事让一向骄傲的阿风也愿意追随?
“主子是个病人。”阿风看着牙牙桌上的那踏纸,“一个连蓝雨也医不好的病人。”蓝雨?牙牙顺着云风的目光看去,难道蓝雨和张雨有什么关系?“只是病人?”牙牙拿过那笔记,“那姐姐帮你医好他怎样?”云风没有说话,他说不出话,他感觉像像一个叛徒将自己的姐姐出卖了:“不,你不要去,不要去治,连叔公都说没把握。”这一句让牙牙确定张雨就是蓝雨,因为华佗与阿风谈话时只提到张雨,那么如此一来张雨花了大半辈子医的就是阿风口中那位主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救了阿风一命,那姐姐就救他一命。”牙牙说着,心里不知为何很激动,她突然很想见见云风口中的主子,仿佛有人在催促着她:去见他吧,去见见他吧。“可是姐姐,主子的病,蓝雨说主子的病只可缓解不可根治。而且,而且他曾断言主子活不过三十。”云风将拳头握得紧紧的,他还记得当时蓝雨的死状,全身上下连一滴血也没有了。他死前的嚎叫,犀利地像传自地狱,那已经不是人的声音而是野兽,垂死挣扎的丧钟。
“姐姐这几年可不是和叔公白学的,阿风放心。”牙牙给了云风一个大大的微笑。到最后角色转换,云风反倒成了被说服的人。
“孙公子没事要往哪去啊。”绿衣逮着刚出门的孙权道,“夕阳无限好,不如我俩出去走走?”孙权本想去找牙牙结果碰到了这么个大门神。“绿衣姐姐”他很无害地笑着,睁着那两大眼睛装可爱,“就快吃饭了。”绿衣整了整袖子,将鞭子藏得更隐秘了些:“呦,刚才还姑娘姑娘的,这会儿怎么成姐姐了?”
孙权将嘴咧得更大了:“一看就知道你比我年岁大不是。”“你!”绿衣深呼一口气,“我和青骥同年,你都叫他云小弟了,怎么着也得叫我声小妹啊。”孙权跟着孙策也算是阅女无数了,可就没见过这么胡搅蛮缠的:“如果绿衣姐姐也有个叫云筝的胞兄,我是不介意吃点亏。”
绿衣心想说话这行当她向来是打便天下无敌手,今天算是碰上知己了,正打算开战,却闻到一股香味,这香味普通人闻不出来可地宫中却人人皆知:主子!“正好我肚子也饿了,看来是要开饭了。”绿衣就这么回房了,弄得孙权不明所以,本来还以为会打持久战的。
白发男子靠在车窗上,望着远出的灯光。他已经维持着这样的姿势有三个时辰了,丝毫没有要动一动的预兆。“主子,绿衣来了。”黄雀微微将帘子掀开一道逢。白发男子没有回答,依旧看着那灯光,眼中有些痴迷。“主子。”黄雀小心地又唤了一声。白发男子眼波微动,道:“将盒子给她。”
“是。”黄雀小心翼翼地拿了白发男子脚边的绿盒子,又将车帘慢慢放下,生怕弄出一点响动。白发男子依旧靠在车窗上,他从怀中掏出一支玉簪,指腹滑过玉簪的端头,他知道那里本来应该有一个字,他将袖子一抖,手中当即出现一把精致的匕首,他要刻字,可是他却下不了手。就这样僵持着,他忽然薄唇一扬,将玉簪插入白发:“黄雀,起程。”
“可是‘‘‘‘‘‘”可是不才说要过一晚的吗?“是,主子。”黄雀将马缰一挥,直奔洛阳。
绿衣将盒子抱在胸前,两眼无神。都说夏雨来得快,可这会儿秋雨来得更快,人家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