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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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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尖叫着,喊着救命,用脚掌拍打地面。她的声音都快要压过了音乐声,林肯从回忆里爬了出来,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弓着背,摊开双手。缩回黑暗里,想要表明自己并没有危害性。但那个女人还是叫嚷个不停。
    可卡因摄取过多会引起恐惧与被害妄想,这点林肯当然也知道,他惶恐不安地盯着那扇正在被不断撞击的门,他该说些什么,对了,他什么都说不出,他压根儿不明白自己是怎么出现在这儿的,他想要逃跑或找个地方隐藏起来,连着手铐脚镣的铁链把他拴住了,他只能在两平方以内的圈子里面打转。
    一个男人冲了进来,穿着古怪,黑色的尖耳朵帽子和披风,紧身衣,靴子——他就像是个增肥了一百磅的蝙蝠侠,他的手里拿着枪。
    林肯举起双手,在他想着该怎么解释的时候,一颗子弹穿透了他的大腿,然后是第二颗,它打断了他的胳膊。他嚎叫着摔倒在地上,翻滚着,想要用手按住流血的地方。
    “我希望我没有来得太晚,”“蝙蝠侠”抑扬顿挫地说道:“我亲爱的玫瑰,”他为女人解开了绳子,那是个活结,一拉就开,女人跳了起来,搂住他的脖子,热情地吻着黑色面具下的那张嘴。
    “我知道你会来救我的。”她用更为娇柔做作的声音回答道,“我的英雄。”她用大腿摩擦对方的两腿之间。
    “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男人戏剧化地按住了胸膛:“一个危险之极的魔鬼!他已经杀了六个和你一样漂亮动人的女孩儿,用丝袜勒死她们,挖出他们的子宫(女人恰到好处地惊呼了一声,做出想要昏倒的样子),我一直在找他——他的脚印沾满了血迹,他的气味充满恶臭,他鬼鬼祟祟地在黑暗里窜来窜去,跑的飞快……唔,我有四次差点就抓到了他,我们在五十三层的大厦顶上搏斗,在高速公路上彼此追逐,争夺直升机的控制权,他安装炸弹,我拆除炸弹……亲爱的,如果不是我,总统的女儿恐怕也难逃厄运……上帝保佑,正义终将得到胜利,今天我终于能将新的罪恶终止于此了!”
    那么长的一段话,他说起来颇有点吃力,幸好他的女伴极有眼色,她总是能适时地送上她的嘴唇和舌头来让他好好歇歇。
    “好吧,”男人说,“等会儿,我还有正事要做。”他把她推开点,走到距离林肯大约有两三步的地方。
    “我……”林肯玩命地挪动着自己的舌头,它有点知觉了:“我是……我不是……罪犯。”
    男人愣住了,他藏在面具后的眼睛以一个可怕的速度眨着。
    “也许。”
    他叹了口气:“但我用一百万元买了你,”他悄悄地说道:“浪费是一种不好的行为。”
    他开了枪,子弹穿过了林肯的脑袋。
    “这就是罪恶的下场!”他高声说,大义凛然。
    (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罪恶(2)

接下来,顺理成章的,英雄和被他拯救的美人儿死死地粘巴在了一块,他们争先恐后地脱掉对方的衣服,亲吻、抚摸、揉捏和掐,在地毯上滚来滚去,尽情地、疯狂地、歇斯底里地做/爱,没错,每部电影的结尾都是这样的,而且每次都会换一个女人,混血的,纯种的,西方的,东方的……他也是这么做的,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放荡。
    他现在很兴奋,他是个勇敢无畏的战士,就在刚才,他杀死了一个恶人,一个怙恶不悛的罪犯,一个活该在地狱里呆上百八十年的魔鬼,一股子热气从他扣扳机的手指冲上来,沿着胳膊一直冲向他的心脏和大脑,他都能听见耳朵里的血管蹦蹦直跳,他闭上眼睛,期待着热气往下沉,好让他另一个重要的部分激昂起来——可今天不知是怎么了,他的下面始终是软塌塌的,他使劲而在女人的胸部和腿上、脸上磨蹭,却总是徒劳无功。
    “好吧,”他爬起来,气喘吁吁地说:“我们需要一点调剂。”
    他爬起来,抓起脖子上的钥匙,从一个上锁的柜子里取出一包大约四分之一克的可卡因,“很纯,百分之九十九。”他把它倾倒在一把银勺里,点燃,青色的烟飘了起来,他立即凑上去深深地把它们吸进鼻孔里,那女人也想要,被他一把推开。
    女人气恼地倒在地上,她知道自己得不到什么好处,也就不再爬起来了。黑人被打烂的脑袋距离她留着尖指甲的手只有几英寸,流出的血和脑浆沾满了她的手背,还带着点温热,女人无动于衷地看和感受着这一切——第一次的时候她害怕的几乎要发疯,但她确实没受到伤害。等可卡因的劲儿过去,她的雇主就会变回那个彬彬有礼,胖乎乎的老好人,她每次都能拿到一千块,有时还有小礼物,一只金戒指或是几只口红,她很快就习惯了,看着别人死去的折磨远比不上她刚成为妓女时的痛楚与毒瘾发作——再说了,她傻乎乎地笑了起来,被打死的是个坏人。罪犯,这样的人总要死的,不是一枪穿心就是掉下悬崖。要么就是被怪物咬掉脑袋。
    或许那家伙确实是无辜的,但那也只能证明他是个倒霉鬼,倒霉鬼一样会早死,她没什么好内疚的。
    但没能从雇主那偷到点多余的好处让她很不满意,所以当她再次被碾压着的时候。她就像旁边的尸体那样一点反应都不给。
    她的雇主似乎并不在意,他哼哼着,像头猪,又像是在哭,他的手抓着她的肩膀,他抓的太紧了。手指头刺进了她的肉里,她放声大叫,用脚踢他——她的反抗没有起到应起的作用。反而激起了可卡因所引发的凶性。
    男人早就拽掉了那顶用黑色丝绸缝制的尖耳朵帽子,稀疏的黄色头发披散在额头前,汗水和泪水模糊了他的眼睛,幻觉支配着他的思想和肢体,在朦朦胧胧的精神世界里。他成为了他小时候所一直渴望成为的孤胆英雄,他强壮、聪明、矫捷、才能出众。受无数人爱慕崇拜——他在高楼大厦间跳来跳去,耳边风声呼呼,背景是漆黑的夜空和明亮的白色月亮。他的、国家的、人类的敌人一个个地跳出来,但他们在他面前根本就是不堪一击,他挥动拳头,把他们打的血肉横飞——他听得见他们的哀嚎,闻得见他们喷溅而出的鲜血味儿,他既骄傲又满足,却没有放下警惕心,他最大的敌人还没出现,他知道。
    他是在一张旧报纸上看到那个人的,只要一眼他就能知道这家伙必定是他毕生的死敌,一个拥有着智慧与力量,文质彬彬的野兽,他策划的犯罪充满了戏剧性,他的言谈举止——哪怕是谋杀也显得那样优雅别致,他让警察们惶惶不可终日,记者们则为他疯狂,他的崇拜者遍及西大陆各地,有人为他创建了网站,网站的首页图片就是那著名的六根手指。
    他当即出了五百万的私人悬赏,每年递增五十万。悬赏中注明:活的,精神与*完好无损者最佳。如果身体缺少了一部分赏金酌情扣除,精神方面……他是说,疯了或是变成了植物人那就一文不值。他渴望能亲手折磨和杀掉那家伙。
    在幻想中他和那个危险至极的罪犯扭打在了一起,很艰难,他有好几次都面临生命危险,但他最后还是成为了胜利者,他骑在猎物的身上,双手用力扭断“它”的脖子。颈骨断裂的声音是那样的清脆,有那么一瞬间,他清醒了,他马上低头,实际情况令他倍感沮丧,他杀死的不是“食尸鬼”,而是一个他雇来充当“受害者”的妓女。
    “真丧气。”他咕哝道,心里倒真是平静得很,再过一会,负责这笔交易的人会派人来收尾,黑鬼的尸体会被挖出子弹,弄成他老妈也不认得的样子——他们会找出合适的理由来解释的,监狱里总有意外。他可以多付一笔钱,让他们带走这个女人,附近多的是人烟罕迹的森林,随便往里面一扔,饥肠辘辘的狼群和熊在一两天里就能解决掉这个小烦恼。
    他也许还能乘机问问来“接货”的人,那个悬赏有着落了没?
    脸上有黏糊糊的东西留下来,他伸手摸摸,红色的,那个婊子抓破了他的脸,可卡因麻痹了他的身体,他没感觉出来,他又抹了抹伤口,古怪的触感让他不胜厌恶地打了个寒颤——那家伙叫什么?他只记得“食尸鬼”,那群记者和联邦局探员给他起的外号,挺酷的不是?
    名字是什么?他是真的不记得了。
    “霍普金斯,”一个悦耳的声音回答了这个问题:“安东尼。霍普金斯。”
    他昏头昏脑地坐起来,茫然地看着坐在那张高背椅子上的人。
    那个人很瘦,他的膝盖超过了椅子腿,因此微微地耸着,身体略微向前倾,一双指节分明的手交叉着悬挂在膝盖中央。他有着一双灰色的眼睛。几乎全白的头发用发油整理好往后梳,亮光光的,脸上的表情难以形容,人们既能在里面找到慈悲,也能找到残忍。
    “你好,”不速之客说:“我的悬赏者。”
    ***
    撒沙准备了第二份酱汁,鸡骨头熬制,蘑菇黑胡椒的。不管怎么说,这次是他邀请了别西卜和艾弗里,菜肴的口味不能再像之前的那几次为所欲为——撒沙有时会开一两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却不会在餐桌上戏弄自己的客人。
    别西卜两份都尝了尝,似乎觉得都不错,所以他面前摆了两份调料。
    正在发育期的男孩们的胃口永远是不可估量的。他们吃光了那条两磅重的七星斑,一整只鸭子的鸭胸肉,一磅左右,用来佐餐的咸面包,以及一夸脱(容量单位:大约一点一升)朗姆酒葡萄干冰淇淋——每人。
    霍普金斯负责烹饪。别西卜负责收拾餐具,艾弗里只好去整理房间,他们回来的时候都已经洗过澡了,脏衣服丢在轻便的衣服篮子里,艾弗里把它们抱下去,交给洗衣房的管理员。格兰德寄宿学校的规矩在这方面非常宽松。学生们可以自己洗,只需交纳几个硬币,也可以交给洗衣房的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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