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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了多久了,教授。”坐在莫恩斯左首的小伙子说道,他坐在福特车的大方向盘后面显得那样地失落和无助,至少跟莫恩斯自己的感觉一样,他的声音虽不柔和,却适时地将莫恩斯从他的忧郁的思索中拉了出来。小伙子显然也错解了莫恩斯迷茫的目光,他从方向盘上抬起右手,指着前方,那里有条小路离开本身不很宽的主道,几米后就消失在了茂盛的灌木和巨大的漂砾之间。小路太窄了,要不是年轻司机用手指着,估计莫恩斯都不会看到它。“不到一里路,我们就到了。”
“噢。”莫恩斯明白,这回答如果不像侮辱的话,怎么说也有点不礼貌。可他的司机还很年轻,认识不到里面潜在的伤害——或者是不想认识到,反正动作更猛地摆着手,同时双脚来回踩踏福特车的离合器和刹车。
莫恩斯兴趣不大地顺着那看似没有目标的动作观看了一会儿。他没学过开车,也没有学开车的欲望。他体内的实用主义者明白汽车的用处,也懂得尊重它,汽车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完他骑马或坐马车至少需要三四个小时的路程。可他本人觉得汽车可疑,如果不说是神秘的话。有可能是由于他在汤普森度过的四年时间。这时间没有长到让技术进步从他身上滚过,因为即使在那个偏僻的地方也有报纸,在报纸的帮助下他能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可他在旧金山下火车时就明白了,汤普森似乎并不真的生活在过去,而是生活在时代的边缘。当然,那里也有汽车,但它们一直都是异物,是怪物,人们看到汽车会停下脚步,掉转头,说不定还意味深长地笑笑:竟有这种新式疯狂,它肯定坚持不了多久。反过来,旧金山正好相反。虽然半小时来他们就一直在远离那座城市,他们现在穿越的山丘同汤普森所处的丘陵根本没有区别,他还是觉得不仅是来到了另一个地方,某种程度上还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如果不说另一个宇宙的话。
“如果路有点巅簸,我但愿您不会有事。”司机接着说道。莫恩斯疑问地看了看,那个金发快到肩膀的小伙子做了个跳动的手势,莫恩斯真希望这手势同他形容的颠簸不吻合。“这条路直接翻过山去。有些常见的坑坑洼洼,不过不用担心——我熟悉。”
“主路呢?”莫恩斯迟疑地问道。
“绕山二十里,要么就这条。”小伙子说道,好像这样回答就足够了似的。莫恩斯没有再说什么;这么一种答复——而且是以这么一种口气——只能是出自一个年龄还不够大、还不知道生活经常准备有什么令人不快的意外的人的口。跟这样回答的人进行讨论毫无意义。
但略一犹豫后他还是问道:“我们真的这么急吗?”
“您累了一整天了,教授。”小伙子回答道,“我想,早一点到对您有好处。”他笑笑,声音突然有点紧张,他迅速仔细地观察莫恩斯,清澈如水的淡蓝色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这是莫恩斯坐上他的车以来的第一次,“我当然也能……”
“不,不,没事。”莫恩斯打断他道,“您就走您熟悉的路吧。我认为,您知道您在干什么,贵姓?”
“汤姆。”小伙子回答道,“您就叫我汤姆好了。您也可以跟我以你相称。我本来叫托马斯,但没有人这么叫我。连格雷夫斯博士也不这么叫。”
“你认识博士很久了吗,汤姆?”
汤姆摇摇头。“我是在这儿长大的。”
这期间他已经将车速减到接近徒步的速度了,还在继续减,最后差不多是停下来了。汤姆将变速杆继续往前推,响起“咯咯”的声音。看得出他很费劲,双脚又做了一遍那一系列复杂的踩踏动作,车子右拐,离开铺有沥青的主道。它的后轮一落上坚硬的地面,右前轮就陷进了一个坑里,那么猛,整部车像被猎枪击中的猛兽一样晃荡了一下,莫恩斯的牙齿也狠狠地磕碰了一下,好不容易才忍住痛,没有叫出声来。他本能地望向前方,准备看到前轮掉落,车子再前冲一段,摇晃着倾斜,像只空转的陀螺一样翻倒。可福特车却“呼哧呼哧”地爬出坑,再次加速。
“对不起。”见到莫恩斯掉转头望他,汤姆急忙道歉道。他难为情地耸耸肩,试图堆出一脸请求原谅的微笑,结果却是显得更年轻了,最后看上去像个将父亲的车借出来兜风玩的孩子。“我总是忘记这个该死的兔子洞!”
莫恩斯伸舌舔舔牙齿,以为会闻到血腥味,但它失望了,松了口气。他的下腭虽然咯咯响,好像受了电击一样,可他似乎并没有真受伤。
“就开始一段路这么差。”汤姆慌忙保证道。见没有回音——看来他将莫恩斯的沉默当成了责备,这也不无道理——他急忙补充说:“等过了山崖就好了。”
这回莫恩斯的目光没有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相反,他借此机会仔细端详起他的年轻司机,这是驶出旧金山后他头一回这么做。莫恩斯流露出愧疚,他承认,到目前为止他根本没有将汤姆真正当成一个人来看,他更多的是将他当成福特车一样的附属品;也是格雷夫斯派来接他的机械马车的活的延伸物。他在脑海里向汤姆道歉,发现他确实还很年轻。那巨大的方向盘和似乎需要使出全身力气才能踩下的沉重脚踏真的让他显得像个孩子,估计他也比一个孩子大不了多少。他体形瘦弱,给人弱不禁风的印象。莫恩斯估摸他在十七岁左右。微鬈的齐肩长发更给他增添了稍许女性脆弱的特征,一想到汤姆毫无怨言地从列车上拎下、放进福特车行李舱的两只箱子,莫恩斯更觉得不安了。箱子里装着他的全部世俗财产,由于大部分都是图书,箱子很沉。
“你多大了,汤姆?”他直接问道。
莫恩斯注意到这个问题让他的司机有点难为情。汤姆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等了一会儿,好像集中精力盯着前面灌木、岩石和枯草间蜿蜒的车辙似的。莫恩斯本人尽量不向那个方向张望。他猜不透这孩子在这里是如何辨别方向的。他觉得这里根本没有路。
“17岁。”汤姆终于说道,不舒服地深吸一口气,然后补充道,“差不多。”
“差不多?”
“我不清楚我具体什么时候出生的。”汤姆承认道,“我父母——我相信——可能是在我一岁的时候,将我装进一只篮子搁在了教堂的台阶上。好心人收下我,对我的年龄进行了估计。”他一脸尴尬,好像他父母未能或不肯照顾他是他本人的责任似的,又补充道:“这种事在这儿司空见惯。威尔逊警长做过一些调查,只不过劳而无功。”
一开始莫恩斯觉得很奇怪。可后来他意识到了他这是在哪里。这里离人口密集、工业发达、商业繁荣的旧金山相对很近,这很容易掩盖那个事实:国内这一部分的别名“野蛮西部”不是徒有虚名。铁路、汽车和轮船本身并不能将这里的居民自动变成文明人。至少不能将所有的人变成文明人。
“现在你为格雷夫斯工作。”他肯定地说道。
“已经较长时间了。”汤姆说道,显然很高兴能换个话题。他又换档了,脚下离合器发出的响声好像它在试图穿过薄薄的铁皮,将它折磨人的齿轮钻进他们的小腿肚似的。汤姆笑了。“我是个打杂的。我劈柴,干活,送信……什么事都做。”
“有时还要去火车站接那些除了伤害你、做不出什么好事来的客人。”莫恩斯说道。
他从汤姆脸上看出自己又犯了一个错误。显然小伙子没听懂这句话背后的歉意。他迷惑地望望他,又盯了路面一会儿,耸耸肩说道:“不是经常。我们这里很少有客人来,格雷夫斯博士请一支运输队为我们提供需要的一切。”
“什么东西?”
“不是很多。”汤姆又耸耸肩回答说,“食物,偶尔有几样工具……”他再次耸耸肩,“上礼拜运来几只大箱子,不过它们很轻。我相信箱子里是空的。”
“空箱子?”
“那些箱子很奇怪。”汤姆证实道,“简直像棺材,只不过要大得多。格雷夫斯博士亲自监督卸货,负责将它们运下去。”
莫恩斯警惕起来,“运下去?”
“运去博士的密室。”
“他带你去那儿了?那你也知道格雷夫斯发现的是什么了?”
汤姆支吾了一阵。他明显地在回避莫恩斯的目光,不难看出,当莫恩斯默默地等着他回答时,他感觉多么不自在。
“不知道。”他最后说道,“他们在那里发现了什么东西,在一座洞窟里,在很深的地下。我只知道这么多。除了博士只有他最亲信的同事才可以进入挖掘地点。”
“可你一定偷偷看过?”莫恩斯以轻微的亲密口吻追问道。
这下汤姆在他的座位上扭动得更厉害了,莫恩斯明白他这回用对了口吻。年轻人很容易上当受骗。
“我没看到多少。”汤姆承认道,“有一回博士忘记锁门,我确实大胆瞟了一眼。是雕像。”
“雕像?”
“是刻在山崖里的大雕像。”汤姆证实道,“还有文字。也许还有图画。”他哆嗦了一下,好像一股冰冷的风突然袭击了他,虽然车子里太暖和而不是太冷了,他的手指更紧地握住方向盘。“我说过了:我没看到多少,我也不能呆太久。格雷夫斯博士对他的研究工作严格保密。我们不得谈论。在营地工作的每个人都不得谈论,其他的研究人员也不准。”
至少后者让莫恩斯觉得不大可能。尽管他生命中的最近几年是在主动流放中度过的,但他跟科研界同仁交往的时间还没有过去太久,还没有让他忘记一切。科学家们喜欢拿他们的发现和进步自夸,讲给每个想听听情况的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