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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千阙歌-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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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需要克制什么,比如有一件事,我就很有兴趣知道,既然你朋友开着酒吧,卖的又是你喜欢的红酒,为什么你有一段时间常常去阿风那里?”
他没一点迟疑地回答,“我想碰到你。”
跟往常一样,他总能坦白得不落下风,但是她仍然不解,“你怎么知道我跟阿风是朋友。”
“五年前,你留了一张CD在我家,主唱就是阿风。”
她记得那张CD,更记得她离开他家的情形。流年逝去,旧事随风,眼前竟还是他,她怅然若失。他眯起眼睛,警告地捏她的下巴,“不许想你的前男友。”
她苦笑着,“你可把我想得太多愁善感了。”
“刚好高翔认识阿风,而且对这张CD也有印象。我回来后,他带我去了阿风的酒吧。”他放开手,半带调侃,半是认真地说,“你看,我怀念了你这么长时间,又这么用心重新遇见你。你居然不感动吗?”
她看着他,隔了一会儿,顾自笑了,“对不起,我的心不够软,没那么容易被感动。而且我认为,”她拨弄着他衬衫纽扣,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他,“你的目的是征服,不是感动我。”
“被征服和被打动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你只是不打算让我轻易得逞而已。”
“那多别扭。我只打算好好享受这个过程。”
他好一会儿没再说话,她窝到沙发里,调整着身体,找到最舒服的姿势,却没法放松下来,这些天看的案子如同过电影一般在脑海中回放,那些案子比她相象的更复杂,不过她并没有找到韩启明预报的大案子,始终无法松驰下来。她不知道出神了多久,再看傅轶则时,发现他仍在喝酒,神情淡漠地看着前方,似乎也在想什么想到出神了,面前摆的酒瓶已经空下去大半。
“喝了这么多,你待会儿不要开车了,让我来开。”
傅轶则没有回答。她也不多说什么,翻皮包找出笔记本和笔,匆匆记下刚想到的几个疑点,准备明天到办公室再重新看一下几个案子。
“我们走吧。”他突然站起了身。

以下接出书版
司凌云与傅轶则上去,跟高翔道别,走到门口,一个高挑的女郎已经站在那里,正是在台上演唱过的可可。她卸过妆,换下了演出时穿的亮片晚装,穿着T恤、牛仔短裤加平底鞋,手里拎了个大包,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向外张望,她一转头看到司凌云,马上认出了她,跟她打招呼,“嗨,你好。还记得我吗?”
司凌云笑道:“当然记得,你的歌唱得真好听。”。
“谢谢,”她显得十分开心,“我刚签了合同,一周有三天在这边驻唱,下次你来喝酒,记得告诉我你喜欢听什么歌。不过这个酒吧的风格就是唱爵士和怀旧老歌,完全是老男人的品位,选择有限。”
她这么无拘无束,口无遮拦,自有一股洒脱不羁、让人乐于亲近的味道,司凌云也禁不住微笑,“那你自己喜欢什么风格?”
“我比较喜欢电音摇滚,不过阿恒也说我的嗓子其实适合唱爵士、民谣。”
“你是要走吗?我们可以带你出去,这里似乎很难等出租车。”
“不麻烦你了,阿恒说他来接我,我正在等他。”
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了酒吧门口,曲恒摘下头盔走了过来,他扫一眼司凌云与傅轶则,淡淡地点点头,将另一只头盔递给可可,“走吧。”
可可对他们挥下手,跨上摩托车先走了。司凌云伸手,“车钥匙给我。”
傅轶则拿出钥匙交给她,上车后她调整座椅,发动车子,不一会儿,远光灯内出现那辆摩托车,可可的长发随风飘扬起来,她双手紧搂着曲恒的腰,下巴搁在他肩头,跟他说着什么,两人姿势十分亲密。司凌云赶上去,摩托车放慢速度驶到路边让她超过去,可可再度笑着对她挥手,而曲恒也侧过头来,视线与她瞬间交错而过。
“你注意到她,不仅因为她声音特别吧。”
司凌云没想到他会提起她进酒吧时随口说的那句话,可是这样的细枝末节如果也需要辩解说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反而荒唐,她一时无话可说。
傅轶则仍然用那种调侃的腔调说:“这女孩子知道你是她男友的前女友吗?”
她恼火地说:“过去那么久的事,需要知道吗?”
“有时候,我们都得面对一些难堪的真相。”
“谢谢你的今日金句,我以后出来之前,一定先探头打听一下,有没有什么真相等着让我难堪。”
“也许我们双方诚实一点,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司凌云气结反笑,“轶则,幸好你说的是双方诚实,不然我只好认为你想充当神父听我告解了。对不起,我没什么可忏悔的,而且我也负担不起别人对我无条件坦白。”
“很好,又是你讲求的事事公平,这条界线画得可真妙啊,简直可以抵挡任何问题。”
司凌云默然了。她想,这个晚上的所有争论似乎都起源于几年前她声称曲恒是她男友,她从未想到那一个谎言的影响会绵延至今。幸好她与傅轶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恋爱,不然怎么经得起这样的相互隐瞒与刺探。
到了傅轶则住处地下停车场,司凌云停好车,与他一起上电梯,他按了34楼,她按下一楼,“你刚出差回来,好好休息,我打车回家。”电梯到了一楼,她正要出去,他一把将她抓住,用力之大,她险些脱口惊呼出来。她又惊又怒,可是眼见几个人走进来,挣扎起来未免难看,只得不动。电梯上上停停,到了25楼,里面重新只剩他们两人。
“你干什么?”
他一声不响,低头吻她,突如其来的压力让她后退,背一下撞上电梯壁痛的微微皱眉。他迫近,手抚上她的身体,她气急败坏的推护着,挣开他的嘴唇,“电梯是有监视摄像头的。”
他低沉的笑,呼吸中有红酒的味道,可是笑声没什么愉悦,反而有几分难以言传的挑衅,“也许你更喜欢我这样演给你前男友看。”
“你喝多了。要表现深情可不是这么个玩法,大家过去都不是一片空白,阿恒跟我……现在是普通朋友。”
电梯停在了34楼,傅轶则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大步走了出去,“这么说你不喜欢看到我为你吃醋?”
“我怕我没有相同的醋意回报给你。”
“又来了,你还真是无时无刻不记得你那些条件。”他放下她,一手牢牢搂她,一手拿钥匙开门,“好吧,我道歉,我确实喝多了。今晚别走,我们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面,我真的很想你。”
她睨他一眼,他已经完全恢复了彬彬有礼的轻松模样,嘴角上扬,笑意迷人地看着她,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颈后,力道温柔。她多少放下心来,又觉得疲倦,也不想再争执,随他走了进去。
傅轶则打开音响,播放的仍是Tom Waits的歌曲。
In a land there's a town  在那里有一座小镇,
And in that town there's a house  小镇上有一所房子
And in that house there's a woman  房子里住着一个女人
And in that woman there's a heart I love  女人有一颗我爱的心
I'm gonna take it with me when I go  若我离去我会将它带走
他走到酒柜那边,拿出酒杯倒着红酒,“你要吗?”
她摇头,“不要。而且你也喝的够多了,远不止高翔说的品酒。”
“别听他的,他豪饮起来比我厉害得多。”他漫不经心的说,仰头喝了一口酒,“我们不止一次在纽约酒吧喝得烂醉,最后他那个书呆子表兄气地说再也不救我们回去了,哈哈。”
“你们喝醉了会做些什么,不见得总是找人吵架吧?”
“我们不止一次打架。别看老高现在一派斯文,当年动起手来狠着呢。”
司凌云再想想高翔那个儒雅的样子,真有些不可思议,“你们一个博士,一个商人,居然结伴喝酒闹事为乐,太神奇了。”
“每个人都有胸中块垒嘛。不过他开始做红酒代理以后,反而喝酒少了很多。”
“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对,很久了。说起来他最先看出我顶多是个二流学者,当不了一流的科学家。我进入风投行业,还是他建议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对她谈起他转行的由来,她不免有些好奇,“他也做风投吗?”
“他是我公司的大股东之一。”
这也是他头一次谈起公司的背景,她回想一下高翔,“他看上去倒确实不像一个酒吧老板那么简单。”
“那么我看上去像什么?”
她上下打量一下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不用我评论,所有人都会告诉你答案,你看上去就是会取得成功掌控局面的那种人,做哪一行倒是其次了。我觉得以你的性格,你要真想成为一流科学家,也一定会做到的。”
“谢谢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去美国之前,很多因素都让我有职业倦怠感了,我想换个环境看看。不过那也没能拯救我的职业生涯,倒让我知道了,没有人是无所不能的。”
“嗯,我很难想象你会觉得无能为力。”
他笑,“凌云你这就不是对我有信心,而是觉得我偏执了。”
“有时候偏执与狂妄才是成功的保证嘛,比如我爸……”
他连忙举手示意她打住,“再拿我跟你爸爸类比,今天晚上的气氛就完全破坏掉了。”
她也笑,“别害怕,我又没有恋父情结。”
他放下酒杯,过来抱住她,深深凝视,“那么你迷恋什么?”
“我不知道,跟你吵完架还进来,也许我就是迷恋跟你上床也不一定。”
“我倒是越来越觉得,其实你对性这个事并不迷恋。”
“单纯迷恋性的女人本来就比男人少得多,更多的时候,我们喜欢的是亲密的感觉。”
“可是你其实很逃避跟我过分亲密。”
“要不要挖掘我的童年回忆供你做心理分析?”
“你看,你又马上警觉了。你现在警惕性实在太高,跟我在一起,甚至不肯多喝酒。要知道,当初我就是被你喝龙舌兰酒的样子迷住了。”他执起她的左手吻她的虎口,声音低低,带着难以言传的诱惑,“以后一直觉得,这里是你身上最性感的部位之一。”
语言是多余的。他这份挑动她身体反应的能力,再度让她起了一丝畏惧,仿佛灵魂虽然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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