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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青花窃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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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志刚立即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突然想到了另一个可能性:
  除非这玉壶春瓶本来就是赝品!
  是的!可能就是赝品!只有是赝品,他才可能将其砸碎!
  如果真的是赝品,那么一切就都能解释得通。德云古玩轩的刘德云在下午4点把假的元青花玉壶春瓶送到伟富医药品贸易公司,同时取走200万元的支票。此时,那位刀条脸的窃贼已经隐藏在公司内部某处。当6点40分陈玉才出门去吃晚饭时,刀条脸悄悄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打开文件柜的门,盗走玉壶春瓶,再把柜门锁好,同时在锁眼里塞了一根极细的铜丝。刀条脸盗得花瓶后,仍旧躲藏在某处。等到夜间12点半,外面响起猛烈的爆竹声时,他将那玉壶春瓶砸成碎片,全部收集在他的手提包中。第二天上午上班后,进出公司的人很多,他便乘机溜出公司大门,谁又会注意到他呢?
  但是,他为什么要在文件柜的锁眼里塞进一根细铜丝呢?
  作为一个优秀的侦探,不但要能够解释罪犯的每一个行为,还必须能解释罪犯的每一个心理。据罗志刚估计,刀条脸的目的大概有二:其一是,他担心当天晚上陈玉才有可能由于好奇心而打开文件柜独自欣赏那绝世珍宝。倘若果真如此,就会立即发现那玉壶春瓶失窃,肯定会报警,刀条脸将无路可逃。而如果陈玉才打不开文件柜的锁,他可能会认为是锁出了什么故障而绝不会报警。因为,既然王志伟不在,他为什么要私自开文件柜呢?弄不好就会得罪上司的。其二是,刀条脸担心王志伟翌日早晨八点钟一到办公室就立即要看那玉壶春瓶。如果他开柜一看,发现那玉壶春瓶不见了,就会立刻报警。此时公司里还没有什么客户,窃贼很难混出公司院子而不被注意。他塞入细铜丝的目的无非是延迟王志伟打开文件柜门的时间,以便自己有充足时间安全离开公司。
  一切疑点全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大概整个事件的实情正是这样的。不过,这一切都是自己的推测,一切还有待于调查。
  如果估计不错,在公司的某个地方,也就是刀条脸砸碎玉壶春瓶的地方,理应残留着一些瓷器的碎屑,最好能发现较大的瓷片,那将是最好的证据!
第八章
  9月14日上午8时15分,罗志刚率领周晓梅、于文海等刑警再次来到伟富医药品贸易公司。王志伟见到他们立即紧张地问道:
  “案件调查难道有所突破?”
  “至今只能说有所进展,今日必须再次搜查。”罗志刚回答道,不过从他那坚定的语气中似乎可以猜测到,案件大概已经有点儿眉目了。
  这次搜查比上次搜查更加彻底、更加细致,因为上次搜查的目标是一个大玉壶春瓶,而这次搜查的目标仅仅是一些碎瓷屑。搜查从一楼到三楼,逐步进行,每一个房间,每一寸地面都不曾漏过。罗志刚坚信,刀条脸在砸碎玉壶春瓶时,是在黑暗中进行的,即使使用手电,光线也比较微弱,况且作为窃贼,其内心理应是恐慌的,因此难免有一些碎瓷屑留在地板上。
  当周晓梅搜查到三楼董事长的办公室时,在办公桌后角落里的地板上,果然发现了很少的一些碎瓷屑,不过,也仅仅是碎瓷屑而已,却不能断定究竟是不是玉壶春瓶的瓷屑。大家再仔细寻找,最后在办公桌下终于找到了一块大约两平方厘米左右大小的一块小瓷片。在那小瓷片上,呈现着几根清晰的青花线条,依稀是龙爪的尖角。这块小瓷片的断面非常干净,这就说明是新打碎的瓷片,否则断面上理应沾满灰尘。
  这时,刑警们都很兴奋。这就说明,罗志刚的推断可能是正确的。
  倘若罗志刚的推断是正确的,那么,窃贼的偷盗行为对谁最为有利呢?毫无疑问,对德云古玩轩的刘德云最有利,因为伟富医药品贸易公司既然没有了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今后将无法向德云古玩轩索回200万元借款。刘德云仅仅以一个玉壶春瓶的赝品就轻易地获取了200万元,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甚至于他还有权利向伟富医药品贸易公司进一步索赔,因为即使不计算近两年的升值,那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的原价就是240万元!而这整个一件事,仅是他一人所为呢?还是他与朱大富共同的阴谋呢?
  案情虽然基本上已经明确,可是这一切仅仅是根据罗志刚的推测。既然是推测,无论多么令人信服,也仅仅是推测而已。
  目前最最关键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够证明刘德云送过来的玉壶春瓶是赝品。罗志刚有着清晰的逻辑思路,他知道,要想仅仅根据这块瓷器碎片抓住刘德云,还有两点需要证明。第一点是,必须证明这块碎瓷片就是那玉壶春瓶的碎片。第二点是,必须确定这块瓷片并非元代时期的产物。尽管大家都相信这两点已经是不言自明、而无需再加以证明的了,但是在法庭上,一切都是需要证据的。倘若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两点,就能够判断刘德云送过来的玉壶春瓶是假的。
  上述的第二点很容易做到。罗志刚前几年曾经侦破过一起走私古瓷的案件,了解一些关于古瓷鉴定的基础知识。只要对这块碎瓷片进行一系列的科学检查,就可以大体判断其存世年限。比如,采取“热释光检测法”,或是近年来最最先进的“釉面去玻化程度检测法”都可以判断瓷器的年代。
  但是,上述的第一点如何才能够证明呢?如果能够抓住刀条脸,并且使他供出实情,倘若他承认董事长办公室里发现的那碎瓷片就是他砸碎的,并且是受了刘德云的指使,那么也可以给刘德云定罪。
  此外,还有一点尚有待确定,那就是,两年前,刘德云是否真的从S市的宝得利拍卖行购买过一件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
  因此,要想查明此案,当前还有两件事情要做。
  首先,要设法抓住那位刀条脸的窃贼,从而牵出幕后指使者。
  其次,决定派周晓梅远赴S市,查明两年前拍卖元青花玉壶春瓶的真相。
  另外,关于警方至今为止对案情的所有推测,对外必须严守秘密,以免打草惊蛇。
第九章
  三天后,关于刀条脸的电脑搜索很快就有了结果。
  他名叫白得财,系江西某县人,十余年前即来本市桃津巷24号的舅舅家居住,他舅舅已经七十余岁,孤身一人,靠着微薄的养老金度日。白得才刚来时,一开始是骑三轮在街头巷尾为人家拉一些货,虽然收入不多,但也够他吃喝的了。后来也许是由于好吃懒做的缘故吧,三轮也不肯拉了,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专门与街上的小瘪三混在一起,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他舅舅也管不住他,只好随他去。五年前曾因入室偷盗十余次被判入狱,去年刑满释放。查阅其档案得知,他每次入室偷盗都是用撬棍将门锁撬坏而实施偷盗的,这就说明他不具有开锁的技巧。因此,既然他在9月12日晚上能够在很短时间内打开几把锁,基本上可以断定公司内部有他的同党,已经预先准备了总经理办公室门锁、文件柜锁、以及董事长办公室门锁的钥匙。那么,那同党到底是谁呢?是不是就是公司董事长朱大富呢?既然德云古玩轩的刘德云是朱大富的小舅子,会不会是他们二人狼狈为奸实施这次诈骗呢?从理论上说,朱大富如果想要搞到总经理办公室及文件柜的钥匙,并非难事。
  周晓梅对S市拍卖行的调查结果也已明确。两年前,该拍卖行确实拍出一件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拍价也确实是240万元。至于买家的身份,开始时拍卖行表示要保密。后经周晓梅与当地警方联系,又因为这件拍品涉及到一起盗窃案,最后拍卖行才透露了买家身份。该买家确实为德云古玩轩的刘德云。
  也就是说,两年前,刘德云的确从S市的宝得利拍卖行购买了一件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但是,他当年购买的玉壶春瓶究竟是不是9月12日他送给伟富医药品贸易公司的这件玉壶春瓶呢?据王志伟说,他曾将实物与拍卖行的图册进行了仔细的比对,两者确实如一,尤其是在口沿处的裂纹走向也完全一致。如此说来,刘德云送过来的玉壶春瓶确实是真品?那么,被窃贼砸碎了的也是真品?罗志刚百思不得其解。
  不可能!如果是真品,那窃贼就不可能砸碎。窃贼的目的是求财,如果他是为自己而偷窃,他为什么要把玉壶春瓶砸碎呢?如果是德云古玩轩的刘德云指使他来偷窃,为什么又要让他把真的元代玉壶春瓶砸碎呢?
  既然砸碎了,那玉壶春瓶必定是赝品无疑!既然已经明确玉壶春瓶是赝品,而王志伟又反复强调说那瓶与拍卖行的图册一致,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德云古玩轩的刘德云于9月12日下午交给王志伟的图册也是假的!
  那图册是宝得利拍卖行印制的,怎么会是假的呢?难道是刘德云为了骗取这200万元而专门设法印制了一本假的图册?然后在白得才盗取玉壶春瓶时,将假图册同时盗走并加以销毁?
  经过反复思考,罗志刚的思路已然清晰:两年前,刘德云购买的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的确为真品,但是他作为抵押品交给王志伟的那件玉壶春瓶以及相应的图册全都是假的。他为了诈取200万元,又指使白得财在9月12日下午进入伟富医药品贸易公司,然后藏身于某处(很可能是董事长办公室),伺机盗取玉壶春瓶,在夜间乘外面放爆竹之时将玉壶春瓶砸碎,从而使伟富医药品贸易公司无法索回借款。而那放爆竹之人,则可能就是刘德云本人了。
  9月19日,罗志刚打电话让王志伟来到警局,他的办公桌上摆着一本S市拍卖行两年前印制的拍卖物品图册。这图册是真的,是周晓梅刚刚从S市拿过来的。他让王志伟仔细看看那图册。
  “就是这本图册!你是从哪儿找到的?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找到了吗?”王志伟激动地站起来,立刻翻开那图册,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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