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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里昏暗、摇曳、飘忽不定的灯光,震耳欲聋的音乐,穿着暴露的漂亮女郎,疯狂摇摆着身体的男男女女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金队长在周姗姗的殷勤劝酒下喝了一杯又一杯夜总会的葡萄酒,胡老板也一支接着一支地递上软中华香烟,把不大的包间弄得是烟雾腾腾。胡老板谦卑地说:“与金大队长真是相见恨晚,相见恨晚。金大队长年青、英俊、身手矫健,是真正的警界英豪,前途无量,前途无量!听说前年那个绑架人质案就是金大队长亲自去与绑匪谈判,在谈判中三拳两脚就制服了绑匪,解救了人质。真是了不起,真是了不起!比那些电影里的警察还要精彩,还要精彩!”胡老板像是在对金大队长说,其实是在对周姗姗介绍金大队长的英勇事迹。周姗姗一只手夸张地挽着金大队长的手臂,另一只手端着酒杯:“哎呀,金大队长这么英勇啊!有你在我的身边,感觉到太安全,太幸福了!”说着就跟金大队长碰了一下酒杯说:“我从小就最崇拜英雄,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今天一定要跟我多喝一点酒。来,干了这一杯!我先干为敬。”说完就一干而净。
金大队长喝干了杯中酒,有些谦虚地说:“胡老板,那是过去的事了,好汉不提当年勇。何况那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我就做喜欢和金大队长这样谦虚的人交朋友。来,来,来。满上,满上,我也和金大队长干一杯。”胡老板举起酒杯:“什么都不说了,全在酒里了。为今天能交金大队长这样一个让坏人闻风丧胆的英雄朋友,为我们公司有了金大队长这样一个威震四方的保护神,干了这一杯。我先干为敬。”说完就一仰脖子把满满的一杯酒倒进了喉咙里。
胡老板向周姗姗使了一个眼色,站起身来:“金大队长你慢慢喝,我去方便一下。小周,你要把金大队长陪好哟。”说完就走出了包间。
胡老板一走,周姗姗就开始更加放肆地抱住金守一的胳膊,用她那涨鼓鼓的乳房在金守一的身上摩擦着,口中嗲声嗲气的说道:“金大队长,你再给我讲一个你破案的故事嘛。我最喜欢听你讲故事了。”
金守一的手也开始不老实了起来,他的手伸进周姗姗的衣服乱摸,一边摸还一边喘着粗气说:“不准再叫我金大队长了,这样叫太生份了。”
周姗姗站起来坐在金守一的怀中,抱着金守一说:“那我就叫你金哥好不好?金哥哥,金哥哥,就摸我那儿嘛,噢,噢,我要,我要,我好舒服哦。”周姗姗一声金哥哥把金守一叫得是魂不守舍,两个人就在沙发上滚成了一团。
金守一就在沙发上与周姗姗完成了苟且之事,但金守一当时并不知道胡老板已经把这一切都录了下来,成为后来让金守一为自己办事的把柄。
实际上,就在这一刻,胡老板与金大队长之间的身份已经互换了,在这之前胡老板是求金守一办事,当然这要办之事是并不合法的事情,金守一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在这之前金守一是占主动的一方,胡老板是求人的一方。但在这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易位了,表面上看胡老板仍然还是低声下气的在求金守一,但实际上金守一是不得不办胡老板所“求”之事,实际上是胡老板在命令金守一办事,金守一从这一刻起已经沦为了胡老板的一条狗。
不过,胡老板是聪明的,他还是不会轻易去得罪金守一,他深知要让狗能够忠心耿耿为主人服务,喂给狗一些肉骨头是少不了的。所以,他每次要托金守一办事都要给金守一相当的报酬,也经常同金守一到那些高档娱乐场所“潇洒”,胡老板还把金守一介绍给他的朋友。从那一次以后,金守一的老板朋友就越来越多,金守一也就成了那些高档娱乐场所的常客了。
29。…第二十八章
刘宏超一拿到律师资格证书后马上就离开了那家自己已经工作了好多年的而现在已经濒临破产边缘的国有工厂。在1990年代初,中国的律师行业正处于一个大发展的阶段,1980年代后期恢复的律师行业到了1990年代已经发展到主要是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主,也就是说从所有制来说已经从公办转向了私有。律师事务所不但要自负盈亏,要承担一切风险,还要每年向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部门缴纳各种费用和税金的义务。而律师对事务所则主要是律师个人从自己承接的每件案子所收费用中按事务所的规定扣除一定比例后归自己所得。也就是说律师个人办的案子越多,所收的费越多自己也就得的越多。于是,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为争案源就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按理说,市场经济有竞争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法律市场也需要优胜劣汰,只有优胜劣汰人们才能得到好的法律服务。但这毕竟是理论上的事情,而在现实中并非完全是这样。有那么一些律师并不是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法律的范围内为自己的当事人服务,而是热衷于与“有关人员”拉关系,只要与某些具有执法权的“有关人员”拉上关系,他们的案源就会源源不断,他们就会很快的发财,他们就会成为打官司时的“常胜将军”,他们甚至就会成为可以从看守所或者监狱里把人弄出来的神通广大、手眼通天之人!
当然,谁都清楚,这些律师一旦与“有关人员”拉上了关系,有了大量的案源以后,特别是有了那些可以收取丰厚报酬的案子以后,他们向当事人所收取的报酬是不会自己一个人独吞的,他们会慷慨的与“有关人员”分享。他们深知,只有如此利益均沾,才会形成利益共同体,他们的财源才会源源不断。而那些没有关系的律师就只能捡一点别的有关系的律师不屑于做的案子来做,勉强维持,而这些案子往往都是收入少,甚至没有收入,或者难度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子。
刘宏超记得在他进律师事务所的第一天事务所的主任,一个年纪与刘宏超差不多的中年律师在事务所会上的一席讲话。主任是这样说的:“我们所的一些律师老是在抱怨没有案源,没有案源。难道我的案源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啊?我给你们讲一个词‘舍得’,什么叫‘舍得’,我们的老祖先造词很懂得辩证法,没有‘舍’,那儿来的‘得’?所以说,要先学会‘舍’,你才有‘得’。就像钓鱼一样,你没有鱼饵,光甩白杆,鱼怎么会上钩?老实给你们说,我得到的这些案子,你们看那件案子不是几万几十万的律师费?但我每件案子起码都要送出去百分之二十以上,这也是现在我们这一行的规矩。你如果不送,那就只有这一次了,说不定你案子还要打输,名声还要搞坏。”主任的一席话说的是众律师纷纷点头称是,而刘宏超则感到瞠目结舌,大开眼界。
刘宏超到律师事务所以后慢慢的熟悉了律师界的业务和“规矩”,加上他相比那些年青律师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知识结构,刘宏超的业务能力很快在事务所崭露头角,许多年青律师遇到疑难问题总是喜欢向刘宏超请教,而刘宏超也毫无保留的与他们共同探讨。刘宏超很快适应了自己的新职业。
有一次,刘宏超因为一件刑事案子认识了一位公安分局的警察,刘宏超刚从分局办完事情刚回到事务所就接到了这位警察的电话:“喂,刘律师吗?啊,我就是刚才见过面的尤警官。你看你等一会儿4…5点钟的时候有没有空,我们两个在东门街的那个春来茶楼见面?有些事情我们交换一下意见,你看怎么样?”
刘宏超一听电话里的声音脑海里马上就浮现出来那位尤警官那尖耳猴腮长得有些猥琐的样子。尤警官个子不高,不知道是不是用心太多的缘故人长得很瘦,以至于脸颊上的肉都很少,高高的颧骨只被薄薄的一层皮肤勉强包住,额头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蜿蜒在他的头上,嘴唇上留着稀稀拉拉的几根黄胡须,从长满了被烟熏得焦黄的大板牙的嘴里不断地喷出烟雾来,两只手还习惯性地不断掰来掰去,发出咔咔的响声。
刘宏超没有拒绝尤警官的邀请,他知道如果马上拒绝尤警官,那正在办的案子可能会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再说自己也想看看这些“有关人员”到底有些什么名堂。
东门街的春来茶楼在二楼,当刘宏超到茶楼时尤警官已经先他一步在茶楼的一个包间里等他了。
“你好,你好。”刘宏超一边打招呼一边找了一个座位坐下。
“刘律师,你咋个才来呢?你迟到了哈,我们的规矩是迟到的人给茶钱哦。哈,哈,哈哈。”尤警官掰着手指,打了几个哈哈巧妙地把今天是哪个付茶钱的信息告诉了刘宏超。
坐下后尤警官就像审问犯人一样把刘宏超的一切问了个够。他主要是问刘宏超搞律师工作有多久啦?平时主要是接民事案子还是刑事案子啦?民事案子的收入有多少啦?刑事案子一般是怎么收费啦,等等等等。
刘宏超当然不会完全老实地告诉尤警官,他只是应付地回答了尤警官,然后问道:“尤警官今天叫我来有何见教?你今天怎么还有空闲时间到这儿来喝茶?”
尤警官嘿嘿一笑:“我每天下午都在这儿喝茶。工作比命长,做得完吗?匀到起做嘛。”他又掰了一下手指点燃一支香烟说:“你们律师其实并不懂……”说到这儿他看了一眼刘宏超。
“不懂啥子呢?”刘宏超听了他的半截话有些莫名其妙。
“你们律师都喜欢去做民事案子,认为民事案子收入高。是不是?”尤警官又停下来用询问的口吻看着刘宏超。
“其实也不全是这样。民事案子的收入是比刑事案子的收入高一些,但拖的时间比较长。”刘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