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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榛轻轻安慰着:“没事了,别怕,有我在。”如果换一个场景,花珞一定会觉得这句“有我在”特别的矫情,但此刻这句话真能给她一丝安心。泪水连连的她没有发现王榛的异样,这一晚,她睡得特别安稳。
黎明过后是巨大的黑暗,她不知道这一晚会成为他们最后的时光。
第二天一早,她身边已没有王榛的身影,穿上拖鞋来到客厅,看到茶几上有一张白纸:珞珞,我不在,记得照顾好自己。
不好的预感纷至沓来,打他电话:您好,你所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又匆忙跑去他家,开门的是一位陌生的中年女人。她告诉花珞这里原本的主人搬家了,听说要移居国外。
移居国外四个字如一记惊雷打在她心上,踉跄着回家。
夏梦闻声赶来,客厅里到处都是酒瓶子,烟灰缸里是满满的烟嘴,花珞瘫坐在地上,从未感觉如此地无助。
夏梦一把拽起她:“你是傻逼啊!喝酒就算了,抽什么烟啊!”
她靠在沙发上喃喃道:“夏梦,你不知道我好难过,昨天晚上还在我身边,今早人就失踪了。之前还对我说什么挚爱来着,怎么突然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了呢?你说这是为什么啊?”
夏梦心疼地抱起她:“也只有你这种笨蛋才会相信他说的屁话,世上最不可信的就是男人的承诺,最不可信,没有之一。”
她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下来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竟排了全班倒数第二。她免不了要被老师一顿臭骂,庆幸的是在她的苦苦哀求与三千字的保证书下,老师并没有让爸爸知道她真实的成绩。
高三时,她卯足了劲学习,将所有落下的都恶补回来,关于王榛的那些东西也都抛之脑后。
偶尔觉得着实太累,就拉上夏梦和沐临去网吧玩上一两个小时游戏。
高考过后,人都瘦了一大圈,但即使这样也值得,最终还是考上了全市最好的大学——博阳大学。
夏梦和沐临也同时考上了,为了庆祝,花珞拉上他们去唱K。
KTV里,花珞扯开嗓子唱,唱得撕心裂肺,唱得泪如雨下,压抑了一年的心痛都在这一刻喷薄而出。
夜深,沐临和夏梦把醉意阑珊的花珞送回家,夏梦将花珞扶进去,花珞死活不肯让她走。隔了好久花珞有了睡意,她为花珞掖好被角,自己坐到电脑前打魔兽去了。
去博阳报到那天,王榛的舍友找到花珞,告诉她王榛是被逼无奈离开的,他爸没收了他的手机,把他绑上了飞往国外的航班。后来,他爸公司又出了一些问题,又逼他政治联姻,娶了全球十强腾跃集团的千金。
她捂住耳朵:“我不听我不听,不要在我面前替他掩饰,如果他真的一点都不情愿的话,那为什么会在茶几上留下那句话?他让我照顾好自己就说明他自己也打算离开。”说到最后,她几乎是用吼的,逃似的回家,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的大街:“王榛,若我再遇见你,是以转身然绕道,还是以强颜欢笑?”
☆、四:一语成谶终其一生
大学那几年,花珞时常拉着沐临和夏梦去唱歌,偶尔还去网吧玩游戏玩通宵。
那晚,他们又去唱歌,靠在吧台上的花珞突然被一阵忽明忽暗的歌声吸引。
嘈杂的环境中,那声音如清泉流进她的心房。抬眼望去,竟是一个超级无敌杀马特的吉他手在唱。花珞对她的穿着嗤之以鼻,却从心底里喜欢他的歌声。一时心血来潮竟站上台去要跟那人拼歌。
那人用明亮的眼睛盯着她:“这位小姐,你确定要跟我拼歌?”
花珞二话不说接过麦克风唱起来,一曲毕,夏梦都替她捏了把汗。不过,花珞其实唱得也不赖。
那吉他手对她笑笑,将麦克风定在支架上,边弹边唱。歌声那么美,花珞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一晚,吉他手脸上的笑容一直都在,后来,花珞走了,他才惊觉自己笑了。尽管不知道她的姓名,他却记住了她。
回到宿舍,花珞魂不守舍,夏梦靠近她耳朵:“在想什么呢?”
“哦…没。”
夏梦坏笑:“你不会是在想那个杀马特吧?”
花珞嘿嘿地笑了两声:“真不愧是我的死党诶!”
夏梦给她白眼,说她没出息,连杀马特都看上了!
花珞急了:“我是喜欢他的歌声好不好,况且我就喜欢杀马特怎么了?我就对他一见钟情了!”
夏梦摇摇头,懒得跟她废话,自己上床睡觉去了!
后来,花珞常常跑去那里,为的就是听他唱歌,看他一套更比一套杀马特的衣服。再后来,这就成了她每天的必修课。
有那么一天,吉他手唱完歌,已是深夜。花珞还在吧台前坐着,便向她走来。
两人一起走到公园,坐在长凳椅上,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放下怀里明显不再崭新的吉他。
他坐在花珞身边,就像见到老朋友一样闲聊着。
他告诉花珞他叫苗笙,是个孤儿。从小就喜欢音乐,在孤儿院的时候他很努力的学习音乐,后来长大了,就靠自己仅有的音乐天赋当了驻唱。靠唱歌来维持生活。
听他说完,花珞眼里有晶莹在闪烁。
透过霓虹,看到苗笙长长刘海下的脸,原来那么精致。可是他为什么要用长长的头发遮住呢?或许和她一样,其实内心是很孤独的吧!
她靠笑容、抽烟、喝酒、打游戏来掩饰自己的孤独,而他却只用唱歌来掩饰。
他们聊了很久,那么投入,苗笙丝毫没有察觉在远处的树下停靠着一辆雷克萨斯,驾驶座上的中年男人叼着一只雪茄。目光一直都未从苗笙的身上移开,直到苗笙和花珞都各自离开以后,他才缓缓驱动车辆向远处驶去。
苗笙遇到花珞,就像是在异国他乡遇到老乡。他们俩待一起,总能恰到好处地释放自己的个性。
那一年花珞上大三,苗笙二十四岁。
一年以后,在花珞二十二岁生日那天,KTV里,花珞举着麦克风:“苗笙,我向你宣战,你敢应战吗?”
她说完挑眉看着苗笙,苗笙丝毫不畏惧她的挑衅:“既然你都敢宣战,难道我一个大男子汉还不敢应战吗?”
花珞嘴角浮起一抹得逞的笑意:“苗笙,你敢当我男朋友吗?”
苗笙显然没有想到她会这么问,有些不知所措,顿时脑袋一片混乱。
原来,苗笙也准备在这一天向花珞表白,而且还在游乐场准备了那么大的排场,苗笙此刻就像泄了气的皮球。
直到花珞的声音再次响起:“苗笙!你不会是害怕了吧!哈哈!”
苗笙一阵脸黑:“谁说我害怕了?我应战了!”
苗笙语落,一阵如雷的掌声响起来。
夏梦急急地把花珞拉到角落:“你干嘛这么急啊?你个大笨蛋。”
花珞一脸茫然,夏梦才告诉她苗笙也准备向她告白。花珞听完整个人都惊了。
慌慌张张地跑去苗笙身边:“苗笙,你没事吧!”
苗笙没好气道:“能有什么事啊!”
接着还是拉起花珞的手去了游乐场,今天的游乐场同往常不一样,这么晚了竟然都还没关门。
门口的那位保安叔叔看到苗笙就是一脸地恭敬,花珞不明白是为什么。
来到游乐场的中心,苗笙蒙住花珞的眼,几秒后放开。地上用紫玫瑰摆了硕大一颗心,游乐场里满是霓虹。
后来又一阵烟花的声音响起,仰起头看到天空中的几个字:珞珞,生日快乐!
当这几个字消失后又是另外几个字:珞珞,我爱你!
看到满天的烟花,花珞不是没有感动,只是不情愿矫情的流泪。她只用一个深深的拥抱回应着苗笙所做的一切。
第二天,花珞还在睡梦中,便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电话里那人,声音里带着沧桑:“请问你是花珞吗?我想告诉你一些关于苗笙的事。早上十点我在远志咖啡屋五十八号桌等你。”
花珞还未来得及说一句话,就已经传来嘟嘟的忙音。
花珞看了看手表,九点整。她翻身下床去洗把脸后,匆匆出门,到达远志时是九点五十五分。
五十八号桌位上,是一个中年男人。头上的若隐若现的白发告诉她,眼前这个人过得或许并不好。
经过一阵洽谈,花珞才知道,原来苗笙并不是孤儿,而是腾跃集团的少爷,只是…和自己一样…没有妈妈。
眼前这个男人,就是苗笙的爸爸。
他十分歉意地告诉花珞:在苗笙五岁时,他的情妇带着个四岁大小的女孩儿去找苗笙的妈妈,告诉苗笙妈妈眼前这个女孩儿是苗笙同父异母的妹妹,且逼着她跟苗笙爸爸离婚,苗笙妈妈由于受不了打击,心脏病突发身亡。此后,苗笙恨着他爸爸。在他十六岁时,他爸爸又把那个害死她妈妈的贱女人和小女孩接进了家,无疑苗笙对他的憎恨又多了一分。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九年来一直都不肯回家。无论日子过得有多苦,他都不会接受他父亲给的一分钱,他嫌那钱脏。
他怀中那把吉他,是他五岁生日时妈妈买给他的,所以他视那吉他如珍宝,那是他妈妈留给他的唯一的纪念了。
苗笙爸爸告诉花珞这一切,并不是渴求通过花珞可以让苗笙原谅自己,因为他知道他没资格。他只是想叮嘱花珞好好爱苗笙。
临近中午,花珞站起身来:“叔叔,我知道了,我会好好爱他的。”说完头也不回。
刚走出咖啡厅,电话就响起:“喂!苗笙?哦,好,我马上过来。”
她挂掉电话,拦了个的士径直去了苗笙的蜗居。虽然房间是很小,但却很整洁。
打开卧室的们,看见苗笙正翻箱倒柜地找东西。啰嗦大半天才拖出两根绳索:“珞珞,我们去攀岩吧!”好多年都没用的绳索终于见了光。
一月的天那么冷,苗笙是想找点刺激的感觉吗?那好,既然苗笙要去,花珞就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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