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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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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云高挑的身影,在烛光般微弱的路灯下,伫立良久。

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而他也不是当年的他。但我们却在彼此的身上,看到了一些不曾改变的一些珍贵:很傻、很傻的坚持,傻得让人想流泪,又不甘心流泪。
这一晚,易笙一夜未归。

轮回

遇见秦云之后,我的心莫名有了一些平静,不能说多么好,但至少我已经能安安分分地坐在屏幕前,中规中矩地码字了。
一连闭关半个多月,我很顺利地完成了稿子。虽然写着、写着,我突然就让那个磨人的男主角投奔上帝,在婉婉不甘的尖叫声中,毫不犹豫地交了稿。
在过去五年里一直坚定不移地写着HE的我,第一次让男主毫无预警地扼杀在WORD的结局里。而自始自终一直默默无闻的男二号,怕是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地,就那样抱得美人归了。从此,翻身的男二和大胆忘却过去的女主一起过上了不好不坏,但现实中大多数人都在过的淡定日子。
割舍一份感情到底是什么样的痛,又是不是在割舍之后,真的能就这样过上甘于平淡的日子,自始自终没办法狠心彻底实施的我,其实也不那么清楚。但既然那样的情节,女主的挣扎、矛盾到最后的决绝自然而然地流泻在我的脑海里,我就把它们写出来了。
我一直很尊重本能,不管是画画,还是写书。
太多经验告诉我,很多事情想得越多,只会更加迷茫。
我点燃一支烟,将它搁在满是封面样本的电脑屏幕边,任由它无声无息地污染着室内的空气。袅袅的灰色薄雾点点上扬,细细长长,正好覆住屏幕下方的时间显示。
18:00。我侧过脸瞄见答案后,忍不住挑了挑眉,视线落在了手机上,它果然配合着准时准点得震动了下。
我不看也知道发信人一定是秦云,他每天都会发短信给我,并不很烦,回不回都没关系,也不会有更频繁的联系。他就像个尽职的家庭管家,三天催我一次按时吃饭,两天催一次按时睡觉。
我想,他约莫是猜到了我的作息,只会比大学时更加紊乱,更加的无药可救。
其实这种关怀方式并不能让人觉得温暖,至少对我而言是完全没有效果。若换成别人发,可能还会让我觉得敷衍和做作,没准儿还会拉入黑名单。
我承认我深受狗血电视剧毒害,看多了那种一边亲昵地搂着娇艳年轻的小三,一边给在家的老婆发消息说“亲爱的,今天我要加班,你和孩子早点睡,别等我了,好好休息,不然我会心疼”的垃圾场面,所以对这样的关心一点儿真的好感也没有。
因此,即使这个发短信的人是秦云,我也没有特别的感动。我喜欢的一直都是卓奇对宋依初的那种,纵然平日里刻薄冷淡,但在她需要一些什么的时候,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一定是他。根本不需要任何求助,任何通知。
他知她,如自己。
我一直觉得这样的感情只存在于细水长流的青梅竹马之间,可原来它根本不曾属于过我和易笙。
在我所有动摇所有困难的日子里,出现在我身边的人,从来不是他。
我怔忡地把玩着轻巧的手机,屏保上用的照片是当年青涩的自己,天空阴阴的,笑容小小的。
这半个多月,易笙似乎一直没有回来。
没有一通电话,没有一个短信,没有一点消息。
*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拨打键:“你今天有空么……方便的话,一起去吃个饭吧……”
其实,我一直都是知道的,莫名的、毫无理由的知道,秦云的短信并非真的为了叮咛些什么,他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一个电话。
既然已经交了稿,既然易笙不在,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满足这个时时证明自己还在我身边的男人呢?我到底是个肤浅的,虚浮的,经不起寂寞的女人。
我自嘲地笑了笑,却还是毫不犹豫地穿上了尽能体现我优点的连身衣裤,化了一个不很张扬的淡淡粉妆,拿上自己最满意的画本,走出了隔离我和世界半个多月的门。然后,再次意外地对上了一张熟悉刻骨的脸,俊俏的,让人微笑:“回来了?”
他微忡,打量了下我的着装,才不很肯定地不答反问:“你要出去?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了。”我很直接地打断他,很高兴的,嘴角一直维持着上扬的姿态:“今天不方便让你送。”
在他再说些什么之前,我已转身大步离开。
我不管自己这样看着像不像在逃,我只是反反复复不停地告诉自己:郝郝,这不是逃跑,更不是逃避,这只是开始,一个真正的了断的开始。
放心吧,易笙,我不会就这样离开,不会这么简单地离开你的世界。
因为,我要你这一生都刻骨铭心的记住我,时时刻刻,年年岁岁,永世不忘。
然后我会离开你,会去寻找新的幸福——只有没有你的存在才能得到的幸福。
*
意外的,我在楼道外遇见了开车来接我的秦云,他先看了看我,复而看向我身后。
我反射性地转过头,果然看到了追了出来的易笙。
他显然跑得有些急,额头上有细细的汗水,但西装革履,皮鞋锃亮,没有一点点的狼狈。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好像像那年站在树荫下的少年,无比阴郁地看着我和秦云。
过去,现在,未来,在这一瞬间,交错得恍恍惚惚。
我甚至有种不知道自己在哪个时间的晕眩,但也仅仅只是那么一瞬,秦云已握着我的手腕,将我塞进了副驾驶座。他的身型比之过去愈发高大,狭长的丹凤眼里有当年没有的坚毅。
而易笙,也没有再上前。他沉默地看着我们,然后,微笑。
他一手插在口袋里,像个青春倨傲的少年,对这厢的我们潇洒地挥了挥手。
见状,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有种发自内心的冷意,让我止不住的哆嗦。
我匆忙地低下头,抱着膝盖,忐忑、害怕得毫无理由。
秦云面不改色地坐上驾驶座,目不斜视,然应该握着换挡器的手,却很用力地握住我的。
那是……比我更加冰凉的温度。
我低声笑了:“放心,我没事的。”
我还能有什么事呢?这么多年不都好好过来了么,现在这些又算得上什么呢?
秦云默默看了我一眼,许久,才轻轻“嗯”了一声,推动手柄发动车子,一言不发地将我带到了附近一家装潢温馨的私房菜馆。

浪漫摇摆的烛火,耐心剥着虾壳的他,说不出话的我,多么像多年前那个无言结局的生日。
秦云和我,我和易笙,易笙和秦云。
我突然吃吃地笑了起来,带着一点点神经质的疯狂。
这么多年来来去去,我们却仿佛陷入了同一个轮回里,不断重复着似是改变又仿佛毫无改变的历史,真是诅咒般的轮回!
还能爬得上来么?我单手托着腮,望向对面挑眉看我的秦云:“我们真是一群疯子……”
看不开的疯子、折腾没完的疯子、无药可救的疯子!
生活中碎碎的烦恼何其多,物价上涨,天灾连连,而我们却还挣扎在这种漩涡里,不可自拔。
蠢的真不简单!爱情果然是生活最奢侈的甜点,我将秦云剥好的虾子全送进了空空的肚子:“明天,我会去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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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

夜色浅浅,星光满天。
酸雨的时代里,可谓是久违的美丽。
我跳下车,和因为接到紧急Call要赶去加班而一脸歉疚的秦云挥了挥手,便自己走进了大院。四周冷冷清清的,有着浓稠的萧瑟感,扑面而来的旧时气息几乎湮没了空气。
这方曾让人无比羡慕的高档住宅区,如今因为陈旧,变得有些荒凉。
可尽管如此,我对它却依然有着止不住的喜欢——我是在这里遇见易笙,也在这里爱上桀骜不驯的他,我在这里大哭大喜过,在这里被亲生母亲背叛,又被亲生父亲抛弃……
最后,我还在这里伤害了我最深爱的人。
然后,再度和他相遇。
这里,有我的全部,我最满的记忆,我成长的轨迹,我灵魂的皈依。所以即便现在名下已有多处房产,我也不曾动过搬离的念头。
带着怀念的心情,我惬意地在院子里来回踱了三两圈,享受着嘴里美好的余味,享受着曾经没心没肺的童年,心情也慢慢变得干净起来。
我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一路小跑上微旧的楼道,不算太意外地在顶楼的拐角处,发现自家门口坐着一坨大大的黑影,那么可怜地蜷缩成一团。
我停下了脚步,凝神静望着他,像看着一个游离在寂静中的颓废的灵魂。
一直知道易笙是多变的,如同五彩的棱镜,折射着各种各样的光芒,让人读不尽:他可以孤傲,可以倔强,可以无赖,也可以阳光自信,可以西装革履一副雅痞模样。
可原来,他也可以这样的颓废。
我静静地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心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只能木然地僵在原地,目不斜视地看着他比弹钢琴的优雅女子更加美丽的长指,毫无意识地捏着一根细细的长烟——那明明已点燃许久,却仿佛根本不曾抽过一口的烟,正是我最爱的牌子。
我看着他无神地、傻傻地瞅着一星红亮,慢慢地烧向自己。
淡淡的靡白映照着他清俊的面容,那么陌生,那么美。
我和他,如今,不过咫尺距离。
*
不知时间过去几何,他终于转过了头,目光落到我身上时,微微一怔。随即,缓缓绽开了笑:“郝郝,你回来了!”
那笑容很特别,如暖阳灿烂,又似月光婆娑,绽放在昏暗的楼道里,有种难以形容的炫目。
多么值得怀念的笑容,在事隔多年之后,竟还能有再见的日子!我无言以对,默默走了过去,跨过他,拿出钥匙,准备开门。
他一把抓着我的手,紧紧的,像要握断我的手,强行将我拽进他的怀里。
冰凉的怀抱,冰凉的气息,喷在耳后,激起一阵止不住的颤抖:“不要走,郝郝,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我笑了:“易笙,很俗哦。”
他没有理我,更紧地抱着我,像赌气一般地强调:“郝郝,你是我的。”
哈,多么耳熟,多么烂俗,像极了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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