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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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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有些愧疚。那估计也是她的第一次,可我却连过程都记不清楚,是真的记不清楚……
“我只是不停地回想着你说过的话,你说要做一个贤妻良母,为另一个我见都没见过的男人洗手作羹汤,你说你将来……要嫁给他……
“我不敢面对她,做了一个差劲的男人,在事后逃避了她。
“她很凶悍,除了我妈之外,她是第一个甩我耳光的女人,但我并不生气,甚至觉得这样很好,我得到了解脱。这样,我就不欠她了……
“郝郝,你也许会觉得我是个恶劣而差劲的人。但是,我不是你,她也不是秦云。
“她到底为我做了多少,我甚至没有机会去感受,我一直都在想着你,想要怎么办才能把你抢回来……
“我去参加她的婚礼,是想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得到了幸福,是想确定她会不会在你回到我身边后,变成一枚隐形炸弹……
“我很庆幸,她看上去很不错,对当年的一切都释怀了。
“郝郝,我知道自己很卑鄙,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男人,对你尚且如此自私,又何况是别人?
“郝郝,我从来……都只有你而已。”
我没有哭泣,只是流了很多的泪,仿佛要将身体里所有的水分抽干。
易笙一直抱着我,吻着我的发顶,长指轻轻地擦拭着我眼角不断滴落的水珠。
**
很久之后,我才沙哑着嗓子,轻轻地问:“易笙,那个女孩……叫苏菲?”
“……恩。”易笙的声音非常郁闷尴尬,间接承认了不喜欢女性生物的他会让同一个女生在他身边呆上好些年的原因——
在我们交情还算不错的年岁中,他也曾为我买过女性用品,牌子就是苏菲……
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个时候,一个满脸羞窘的大男孩从阳台的那边,对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的我恶声恶气地说话,然后直着手臂将卫生巾递了过来。
那口是心非的可爱模样,让人忍不住想要会心一笑。
我轻轻勾起唇角,将脸贴上他的手臂,非常诚恳地呐呐了一句心里话:“哥,你果然是个变态。”
……

第九章 一辈子那么长
世界上最强势的不屑,是不管对方往你身上泼多少脏水,都能云淡风轻地走过。
蔑视,首先要站在另一个高度。
争论这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自己太把对方当一回事儿。
——BY郝仁日记

1
结婚总归是人生大事,我和易笙自然不想草率。
我和易笙打算找个日子把证领了,然后等孩子生下来,再办婚宴。
我们的婚礼不需要多隆重,但也要庄重温馨,要有长久以来一直爱护我的人的祝福。至于双方家人的支持,我们并不强求。
事实上,只要他们不哭着喊着跑来阻止,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为了宝宝的健康,易笙非常严苛地限制我对着电脑的时间,让我恢复到他刚出现时的健康生活。我乖乖地照做了,像个好孩子一般听从了准爸爸的所有要求——他比我还要有研究精神地阅读了大量参考书。那些东西就算是在爱看书的我眼里,也是非常催眠的工具。
易笙一定会是一个非常好的爸爸,宝宝,你可真走运!我常常偷偷对肚子里的宝宝笑着这般说着,故意对此表示嫉妒和羡慕,让宝宝也高兴高兴、得意得意。
因为有人分担了比较麻烦的部分,所以我有了大量时间,好好思考怎么做一个漂亮百分百的新娘。我在五元书店买了大量美容服饰杂志,认认真真地按照上面写的做保养。
虽然等我生完宝宝再减完肥,怎么看也得再一年,但结婚是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我当然看重。
我从小就梦想成为一个漂亮的新娘,情窦初开就希望自己能像公主一样,风风光光地嫁给我的丑小鸭王子。而现在,这一天终于即将来临,我怎么可能不紧张不在意?
因此尽管我非常清楚自己样貌平凡,再怎么打扮也就一个中上水平,但依然希望那一天的自己,能美得圣洁诱人。
我希望能在易笙的眼里找到惊艳,找到一个无比美丽的配得上他的自己。
为此,我和当年努力学习一样,努力地保养自己,即便是不爱吃不想吃的东西,只要有足够的营养价值,只要对皮肤对宝宝好,我就会往嘴里塞,哪怕孕吐得再厉害,我依然不依不饶地含着眼泪往肚子里吞,看得易笙都觉不忍,还打电话让我的朋友们来劝我。
易笙的这通电话有没有成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给了我们一个碰头的好理由。过年期间原本就是聚会的好时机,大家都有钱有闲,就缺一个大冷天出门的理由。
如今,宋依初要嫁了,我非常潮流地未婚先孕了,黎思雨继承了部分产业变成小富婆了,种种变化让我们有了种不得不聚的觉悟,便齐齐塞进了卓奇为结婚买的房,抢先闹闹新房。
无视卓奇阴冷恐怖的视线,无视易笙担忧到发绿的脸,我们非常纵情地将新家狠狠踩踏蹂躏了一番,包括它未来的主人宋依初在内。她竟完全忘记了这是自己的房子,比我们玩得还疯,又喊又叫又笑又窜,直到我考虑到我家宝宝目前的体力,主动休战,言之无物消停下来。
我们开始讨论彼此的婚礼、蜜月的地点,宴席的摆设,甚至争论要怎么有技巧地要更多的红包。话题之无耻,想法之猥琐,连脸皮非常厚的卓奇和易笙都啧啧称奇:原来,女人才是最可怕的!
由于各种原因,我始终觉得婉婉这辈子是绝对嫁不出去的,所以毫不犹豫地邀她当我的的伴娘。
因为,我无条件相信——就算等宝宝呱呱落地,就算我经过魔鬼课程恢复正常体型,这厮铁定还会是一彻底的单身。
婉婉得到我的邀请后,先是一脸惊喜,随即在我无比淡定的更快慢慢变得复杂。
她到底是了解我的。
果不其然,不过几分钟,她立刻明白了我的想法!水汪汪的大眼睛异常悲愤,粗粗的短指还接抖啊抖的,十足效果:“郝郝,我看上去就这么嫁不出去吗!”
原本为我不请她当伴娘而郁闷地跑去角落画圈圈的黎思雨,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我果然很好嫁!”
我毫无异议,点头认同:“没错,你有钱。”
闻言,宋依初直接笑趴。而婉婉则气得直跳脚,那叫一个暴躁,很暴躁:“郝郝,你这是诅咒,是报复,你嫉妒我身边没有衰男!”
“嗯,没错,各种羡慕嫉妒恨。”我无视易笙不爽的表情,很是用力地点了点头,“婉婉,面对现实吧:你——嫁、不、出、去!”
一击即中。
婉婉在喷出一口鲜血后,彻底阵亡。
她一脸绝望的横躺在软软的纯羊毛地毯上,时不时地抽搐一下,表示自己已离死不远。
可惜,除了我之外,竟没人观赏她卓绝的演技。
一向非常配合的黎思雨在计算过时间后,彻底无视了还倒在地上的婉婉,一脸歉意地看着宋依初:“时间好像不太对啊,小初,郝郝的婚期约莫在你婚后三个月。我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回国两次,我爸肯定不同意。”
宋依初顿时垮了脸,虽然她和黎思雨走得更近,但那丫头毕竟是我的读者我的粉丝,而我的情况又那么特殊——如果朋友都不来捧场,那估计我的婚礼只剩新郎新娘了!
黎思雨心软,怎么可能忍心让我陷入如此悲惨的境地?
这就注定了被牺牲的人只能是宋依初!
宋依初当然不肯了,她的伴娘缺席了,难道拿伴郎替吗?于是,小脸一翻,不经大脑的话直接出了口:“那我也推……”
“不行!”一直保持缄默的卓奇突然出声,一口回绝了她,表情变得异常狰狞,“我不同意,你答应我的!”
虽然同是天蝎座,我不得不承认卓奇的恐怖程度绝对不是小小的我可以比拟的,我甚至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我需要修炼,我需要拜师,他是大魔王!
大魔王发威,天下无敌!
在场的除了宋依初,都被他的表情怔住,包括我在内。只是我还来不及为那张恐怖的脸恐惧地倒吸一口冷气,易笙已捂着我的肚子,还不停在嘴里念叨着:“不看不看,不怕不怕……”
准爸爸的神经质一下扭转了气氛,凝滞的气氛瞬间破裂,只剩下荒诞的搞笑。
婉婉抽搐地朝天翻了个白眼,虽不满倒没有多言。黎思雨则是无知者无畏,左看看易笙,右看看卓奇,小胆儿十足,大大方方地说出了心里话:“……原来再帅的男人,该白痴的时候还是绝对不落人后啊……”
我默默在心里挥了把汗,觉得她应该万分庆幸自己足够迟钝,不然估计没被人揍死,也该死于四道让人脊背发凉的阴狠歹毒的目光。
但所幸迟钝之伟大,让人叹为观止。黎思雨居然还能毫无知觉若无其事地和我肚子里的宝宝打招呼。
我当下觉得才成形的宝宝,都因此崇拜地颤抖了一下……
她太伟大,需要保持距离!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退开一步,把危险的黎思雨踢给厚脸皮的婉婉,任她们就谁比较容易嫁出去的无聊问题再度进行毫无意义的争执。而作为主人的宋依初和卓奇则开始准备晚餐,还不依不饶地为婚期的事情纠结不休。
易笙偷来了整盘水果,献宝似的端到我的面前,欣赏着眼前的闹剧。他一脸满足地搂着我的肩膀,不时在这里撒撒火种,那里挑拨挑拨,再喂我吃块水果,然后为自己的成果笑得前仰后合,无比奸佞。
终于,易笙被忍无可忍的受害者们从沙发中拖了出去,扔到地上就是一顿狠揍,我毫不介意毫不心疼,无视准爸爸被群起激愤的“筒子们”又踢又踩,惨叫连连,兀自看着电视吃着水果,过得非常幸福。
走到那厢的卓奇啧啧称赞我为“最毒妇人心之代表”,我才慵懒地歪着脑袋,看着瘫倒在雪白地毯上的潜意识受虐狂,问:“亲爱的,满足了吗?”
在家当大爷,出门就该受点罪,这样的人生才够 完整嘛。
看,我多为老公着想,我该当选十佳夫人。
我一脸无辜地看着依然赖在地上的易笙,看着他笑意浓浓地凝望着我,温柔又肉麻地轻声呼唤:“郝郝,过来,拉我一把!”
阳光洒在他英俊的脸上,异样的美丽,璀璨了整个冬日。
岁月静好。



—2—
我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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