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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瞬芳华-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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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春节两个人去水上公园滑冰,回来的时候老公的表不见了,沿着原路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那瞬因此心里堵了好久,总觉得不吉利。谁知道过了两个月,那瞬家里来个农村的亲戚,在她的房间住了一夜,走了之后那瞬自己那块表竟然也不见了。那瞬气坏了,冲着妈妈一顿喊:“都是你那些穷亲戚,一定是她们拿的。”妈妈心里也不得劲,急忙打了电话去询问,大人是否认的,又去问自己那同来的孩子,孩子死不承认,这事也就不了了知。那瞬晦气了好一阵子,老公到没说什么,可是埋怨是少不了的。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一切都是预兆,分手的预兆。表先分开了,然后是人。
研究所离市区很远,那瞬打了一辆摩托车。这个城市真有意思,摩托车竟然可以出租。那瞬刚到老公这里的时候,一天走到街上,不停的有摩托停在自己身边,问她用不用捎一段。当时那瞬心里着实美了一阵子,想不到自己的魅力这样大,走到街上竟然有人主动搭讪要捎自己一程。只可惜这些摩托骑士没有几个帅气的,各个都土了吧唧的。当然那瞬都是拒绝的了,谁知道你能把我捎那去?可别把我给卖了。
回家跟老公一讲,老公笑的不行:“傻丫头,那些是出租摩托的,你以为他真捎你呀?是要给钱的哈哈哈。”,“呵呵,我说呢,我魅力咋这么大,到处有人撩闲,原来是这样。”那瞬心里也觉的好笑。后来她把这事说给天涯听,天涯也笑的不行,越发觉的这女人简单的可爱。
现在那瞬迷上了坐摩托。也许每个女孩子都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梦想,那就是象'天若有情'里的吴倩莲那样坐在潇洒的刘德华的摩托后面,长发随风飘动,闭上双眼,任凭心上人把自己带到海角天涯。可是老公没有摩托,他一直想买,婆婆不同意,那瞬也不同意,骑摩托车出事的例子还少么?那瞬可不想因小失大。现在有了这种坐车方式可真不错,本来就晕车,这回好了,又快又省事,不晕车还过了坐摩托的瘾。唯一可惜的是不能把手象电影里那样紧紧搂住骑车人的腰了。
摩托很快,七扭八拐中到了研究所的门口。那瞬下了车,一块刻着“市工业化仪表研究所”牌匾首先印入眼帘,稳身望去,依稀见得到几栋半新不旧的楼房,院里还有几棵银杏树。这个时候的她不会想到自己在这个新的工作单位会遇到天涯,一个完全俘虏了她心的中年男人。知道能怎么样呢?这一步早晚的迈进去,没有回头路了。即使离了婚,原单位也是回不去了,听说她的位置已经被人顶替了,前面的路在崎岖,也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第三章 ☆那瞬芳华☆ 三

研究所在当地是比较有名气的单位,主要研究屏蔽电泵和磁力泵阀无泄漏流体系统设备领域的一些产品的设计,工作量不大,技术含量颇高。当地人说起研究所的时候都是肃然起敬,认为在那里面工作的人都是做学问的,加上待遇也不错,比一般地级单位工资相对要高一些,所以虽然没有编制,可是那瞬对能进来还算满意。她站在门口,犹豫着是该先去报到,还是先找大志。
大志是老公的朋友,当初所里有空缺的消息就是他透漏给老公的。那瞬是在省城和老公一起进修的时候认识的大志,在她认识的男人中还从没有见过大志这样的人物,所以她暗自留了心的观察过他:大志高高瘦瘦的个子,眼睛很小,牙齿突出,黑黑长长的脸,猛一看就象一只没进化好的大猩猩,他总是板着脸很严肃吓人的样子。不过那瞬后来见过他温柔的一面,对她一个人的温柔,那是后话,在此不提。大志听说是学体育出身,体态健美,他常年梳一板寸头,象刚从监狱出来似的。不过那瞬觉的大志是她见过的男人中最有男人味道的,男人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不苟言笑才吸引人。
进修的日子里,那瞬常常去找老公,大志和老公住在一起,对他很是照顾。三个人一起在街边吃过盒饭,虽然没说上几句话,可是也算是旧识,按理说应该去先见见他,顺便打听一下研究所的大致情况,心里也好有个底。
进了楼之后,那瞬又改了主意,这里这么大,去哪找他?这么多科室,总不能象个傻子似的到处去打听,初来咋到的给人留下轻浮的印象可不好。还是先报到稳妥一些。
副所长是个年近五旬的老头子,还算和蔼:“是那瞬吧?局里来电话了,说你今天到,我正在等你呢。”那瞬最打蹙的就是和领导打交道,她生平最不拿手说奉承话。杨所长打量着面前这个年轻的女人,怎么看起来这么嫩?能胜任工作么?不过当初是经过几个主任集体考核进来的,应该没什么问题吧?他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研究所的大致情况,然后拿起电话:“欧阳啊,你们头呢?不在?去市里参加展览?谁批准的?唐所长?喔那你来一趟吧,给你们分了个人,你领回去。”那瞬心里一阵好笑:领回去?怎么感觉象给拍卖了?站在这等着人家来领她。唉,上班这么久,来到新单位转身就变成了新人,一切都的按人家的规矩办,凡事还是小心点准没错。
那瞬在原来的单位里有一帮死党,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种,其实就是各个科室几个同龄的哥妹儿姐妹儿的。刚毕业的一群天真浪漫的大学生们,挣到人生第一份工资,手舞足蹈的为自己脱离蛀虫的行列而欢呼。那瞬是单位的一枝清秀的百合花,未婚的那些男孩子对她都虎视眈眈的准备进攻。同科室的大姐也开始热心的拉媒。那瞬只是笑着却并不领情,慢慢的大家也知道她有个未婚夫在外地,就都死了心。本来一心想提拔她的主任看她是属于飞鸽牌的,呆不长久,也就淡了心思。别看她平时不吭声不吱气的,可到了圈子里立马象上了劲的发条,不到5分钟就能抓住全场人的眼睛,她是大家的开心果,按主任的话说,就是“会儿”,麻将牌里的那个“会儿”,到哪都好使的意思。可要是出了欢聚的圈子,那淡然冷静的面容和热闹场中的她判若两人。那瞬自己试着给自己下结论:这也许就是书上说的多重性格了吧?狂热和冷静的极端体现?那应该是洋人星座里的双子座了吧?
那瞬最喜欢双子座和*座,听着就好,又浪漫又高雅,可是她对着日历左排右排自己都是巨蟹座,阳历阴历都排过也还是巨蟹。一个女孩子是巨蟹座多难听!可又不能改了自己的生日啊。名字可以改,生日可不行。
那瞬的名字就是自己改的,爸爸给她起的原名是那燕,多难听啊!全中国有几十万女孩子叫燕吧?土的掉渣。尤其是妈妈叫她“燕儿,燕儿”的时候别提多别扭了。上高中的第一天,班主任点名之前,那瞬告诉老师自己的名字写错了,不是燕是瞬。自此那瞬的名字就叫了开去。
半年之后同学来家里找她,家里才知道她改了名字。爸爸气的胡子直跳,姐姐躲在一旁抿嘴不吭声。哼,她有什么吭声的,她的名字那么好听,那瞬心里气急败坏的想:如果我叫那晖,我也不会改名字,爸爸就是偏心,给我起这么老土的名字!最后妈妈出面解了围:
“算了她爸,要不就给她把户口改了吧,学校都叫开了,改回来还麻烦。”
“都是你生的好女儿!就是主意正,有能耐怎么不改姓?”
那瞬的爸爸那一次是第一回见识到女儿的叛逆的一面,后来真正让他伤心的是女儿失败的婚姻,自己要死要活不听家里的话嫁的老公,最终还是抛弃了她,谁说女儿比儿子省心?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不过气归气,爸爸还是去派出所把户口改了过来,那燕变成了那瞬。但是家里的人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叫她小名。那以后那瞬的圈子里就分成了两派,叫她“燕儿”的都是老朋友和亲人,叫她那瞬的都是高中以后交往的人。
有一次,她和天涯谈起这事,还为名字的叫法讨论过一阵子。天涯认为,就算她的名字里有燕字,大家叫她的时候应该是“燕子”或者“小燕”,决不应该是“燕儿”,他对在燕字后面只加一个儿化音感到很奇怪,他就是那样的一个男人,不管多简单的道理,只要他不明白的地方,就总是喜欢讨论一阵直到弄明白为止。最好笑的是在七月初七的时候,他对无意中知道的“七夕夜”说法感到好奇,一直追问那瞬为什么要叫七夕夜,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还是百姓中流传开来的?那瞬比他更奇怪,如此博学多才的一个男人,怎么会连这个也不知道?一开始她还以为他是故意逗她的,说到后来看着又不象,他竟然是真不知道,而且因此翻了大量的资料去推敲“七夕夜”的由来。天涯就是这样喜欢和人争论,直到对方认输或者自己认输,不过在那瞬的记忆里,好象从来没有见过天涯认输,他总是吃定她。
 

第四章 ☆那瞬芳华☆ 四

(四)
欧阳没想到那瞬这样清新可人,他是个憨厚的小伙子,有点微胖,头发到是黑的出奇,后来那瞬才知道那是假发。那瞬跟着欧阳来到自己的科室,屋里还有一个年轻人,个头跟欧阳差不多,比欧阳瘦一些,很清秀的一个男孩子。见她进来,那个年轻人站了起来:“你先坐这儿吧,只有一个多余的桌子。”
欧阳见状说到:“还没有去抬桌子,没想到你们俩来的这么快,等煦回来,去办公室取一个回来就好了。”原来这个人也是刚进来的,那瞬心里暗自想着:“哦不用了,我先对付几天,你先坐,我没关系。”那瞬走到门口闲置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到底是年轻人,说话间已经熟悉了,和那瞬一起分配来的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叫风。风是个很幽默健谈的男孩子,几句话下来,屋里到也不尴尬,多少缓解了那瞬的紧张情绪。她低沉的心渐渐开朗了一些,科室的人还算可以,只是不知道煦是什么样的人,头儿要是计较,日子也不会好过。这两个人到是还不错。那瞬对科室里的人很在意,每天在一起工作,遇上性格难缠的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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