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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礼仪课让我疲倦,把猎犬的相关知识又听一遍则简直是枯燥到痛苦的地步,等到他放我去上其他课的时候,我一溜烟就跑不见了。
那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都恍恍惚惚、心不在焉,浩得威胁我说,要是我再不专心,她就要好好鞭打我一顿。然后她对着我摇摇头,叹了口气,跟我说去吧,等我有心上课的时候再回来。我当然乐得照办。我脑袋里什么也装不下,一心只想着要离开公鹿堡、要真的出门旅行了,而且是一路去到遥远的洁宜湾。我知道我该奇怪他们为什么要带我去,但我相信切德很快就会告诉我。我们会走陆路还是水路去?我真希望刚才有问博瑞屈这件事。我听说过通往洁宜湾的道路状况不太好,但我不介意。煤灰和我从来不曾一起展开长途旅行。但是如果走海路,坐上一艘真正的船……
我绕路走回堡内,这条小径穿过一片长着稀疏树木的多岩山坡,若干桦树和几棵赤杨在这里挣扎求生,不过主要还是没什么特色的灌木丛。阳光和微风在高处的树枝间嬉戏,洒下斑驳光影,让白昼的空气中充满兴奋。我抬头透过桦树的叶子看向耀眼阳光,再低下头来时,国王的弄臣站在我面前。
我骤然停下脚步,大吃一惊,随即反射性地往两旁看看国王在哪里,虽然他会出现在这里是很荒谬的事。但这里只有弄臣一个人,而且是在户外,在太阳底下!想到这里,我双臂和脖子上的皮肤都绷了起来,汗毛直竖。堡里每个人都知道国王的弄臣受不了日光。每个人都知道。但是,尽管每个仆役和厨房女佣闲聊时都很有经验地这么说,此刻弄臣就站在这里,浅色头发在微风中飞扬。在他苍白肤色的对照下,他那身丝质杂色衣的红和蓝看起来鲜艳得惊人,但他的眼睛倒不像在堡内光线黯淡的走廊上时那么没有颜色。他在日光下仅仅几尺外盯着我看,我注意到他眼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蓝,仿佛是一滴淡蓝色的蜡滴在白色浅盘中。他的皮肤也并非那么苍白,因为在这里、在斑驳的阳光下,我看得出他全身的皮肤都透出一点粉红。我突然胆怯地醒悟到,那是血的颜色,是红色的血透过一层层皮肤所显露出来的颜色。
弄臣毫不理会我在低声说什么,他高举一根手指,仿佛不只是要让我的思绪暂停,更是要让我们周遭的时间暂停。但我专注无比地盯着他的手指,弄臣露出满意的微笑,露出东一颗西一颗小白牙,像是婴儿的新生微笑出现在男孩的嘴边。
“斐兹!”他尖声说。“斐兹疯只匪沟发捉。只非吠有。”他突然停下来,又对我露出那个微笑。我不甚确定地回看着他,没说话也没动。
那根手指又高举起来,这回是翘着我摇动。“斐兹风之费狗法座。支沸非疣。”他歪着头看我,他那蒲公英绒毛般的头发随着这个动作又朝另一个方向飘扬。
我逐渐没那么畏惧他了。“斐兹,”我小心地说,用食指点点自己胸口,“斐兹,就是我。对,我叫斐兹。你迷路了吗?”我试着让声音听来温和又安慰,不想吓到这个可怜人。他一定是不知怎么跑到城堡外面来了,所以他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孔才这么高兴的样子。
他用鼻子深吸一口气,然后猛摇头,摇得他满头头发飞散开来,像被风吹袭的蜡烛火焰。“斐兹!”他强调地说,声音有点发哑。“斐兹丰知肥狗发作。只飞废油。”
“没事的。”我安抚地说,稍微弯下身,虽然我其实并不比弄臣高很多。我摊开手掌,轻轻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来吧!来,我带你回家,好吗?别害怕。”
弄臣突然垂下双手,然后抬起脸朝着天空翻白眼。他眼神定定地重新看向我,噘起嘴来仿佛要吐口水一般。
“快来吧!”我又朝他招手。
“不!”他说,声调明显的很是恼火。“听我说,你这个白痴。斐兹逢治妃狗发作。只费肥油。”他鞠个躬,转过身沿着小径往上走。
“等一下!”我追问,尴尬得连耳朵都红了。要怎么才能不失礼地跟人家解释说,多年来你一直以为他不只是弄臣而且还是智障?我不知道。所以我只说:“你说这么一大堆又飞又发的东西是什么意思?是在取笑我吗?”
“不是。”他暂停脚步,转过身说:“斐兹逢治妃狗发作。只费肥油。据我了解,这是一个信息,是要人采取一项重大行动。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能忍受别人叫他斐兹的人,所以我想这信息是要传给你的。至于它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知道?我是弄臣,不是解梦的人。再见。”他再度转过身去,但这次没有沿着小径继续往上走,而是离开小径踏进旁边的一丛灌木。我匆匆追上去,但是等我跑到他离开小径的那个地方,他已经不见了。我站着不动往这片空旷、洒满光影的树林里张望,心想应该可以看到他经过之后还在摇晃的某棵灌木,或者瞥见他的杂色外套。但是毫无踪迹。
而且他那段莫名其妙的信息也毫无意义。我走回城堡,一路努力思索这次奇怪的遭遇,但最后我把它撇到—边,觉得这事虽奇怪,但只是偶发事件而巳。
切德当天晚上没找我,而是隔天晚上。我满腔热切好奇,沿着阶梯飞奔而上,但是跑到最上层时我停了下来,知道我的问题得稍后再问了。因为切德坐在那张石桌旁,偷溜蹲在他肩上,他面前半摊着一卷新的卷轴,一杯酒压着卷轴的一端,弯弯的手指慢慢往下移,似乎在读着某种清单。我走过去的时候瞥了一眼,上面列着村名和日期,每一个村名底下列着一项项统计——多少战士、多少商人、多少只绵羊或多少桶麦酒或多少斤谷子等等。我坐在桌子另一侧等。我已经学会了不要打断切德正在做的事。
“孩子,”他轻声说,眼睛仍然看着卷轴,“如果有个流氓从你背后偷袭你、往你头上敲,你会怎么做?但是他只在你背对他的时候偷袭你。你会怎么应付?”
我稍微想了一下。“我会转过身去,假装在看别的东西,不过我手上会拿一根又粗又长的棍子,等他来敲我,我就猛然转身狠狠打他的头。”
“嗯,是的。唔,这招我们试过了。但不管我们多么若无其事,外岛人似乎总是知道我们设下了圈套,从来都不会攻击我们的诱饵目标。嗯,事实上,我们倒是骗过了一两批普通盗匪,但是红船劫匪从来不上当,而他们才是我们想伤害的对象。”
“为什么?”
“因为他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最严重。是这样的,小子,我们已经习惯被打劫了,甚至可以说我们已经适应了。我们会多种一亩田、多织一匹布、多养一头牛,我们的农民和城里人总是试着多准备一点,而且要是有人的谷仓被烧掉,或者有哪间仓库在打劫的混乱中失火,大家都会去帮忙重新把它盖起来。但是红船劫匪并不是以抢夺为主、然后在抢夺的过程中造成破坏,他们是专门来破坏的,不管真正抢走什么东西几乎好像都只是顺手而已。”切德顿了顿,盯着一面墙,仿佛要看穿墙壁似的。
“这没有道理,”他困惑地说,比较像是自言自语而非对我说话。“至少我看不出有什么道理。这像是杀死一头每年都生下健康强壮小牛犊的母牛一样。红船劫匪把还长在田里的谷子和稻草都烧光,把带不走的牲口杀死。3个星期之前在托恩斯比,他们放火烧了磨坊,把放在磨坊里一袋袋的谷子和面粉都割破。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他们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专门来造成破坏?他们并没有试图侵占领上,也从来没对我们表示过任何不满或冤仇。小偷可以防,但是他们专门杀戮破坏,行事毫无章法规则可言。托恩斯比不会再重建了,那里的生还者既没有那个心力也没有那个资源,他们离开那里,有些人去投奔其他城镇的亲戚,有些人流落到我们的各个城市里行乞。这个模式我们已经太常看到了。”
他叹了口气,摇摇头理清思绪,当他抬起头来,注意力就完全集中在我身上了。切德有这种本事,可以把一个问题完完全全放到—边去,让人简直以为他已经把它给忘了。此刻他宣布的口吻仿佛这是他唯一关心的事:“惟真要去洁宜湾跟克尔伐爵士讲理,你要跟他一起去。”
“博瑞屈跟我说了,但是他想不通原因,我也是。为什么?”
切德露出不解的神情。“你几个月以前不是抱怨说你在公鹿堡待烦了,想去看看六大公国的其他地方吗?”
“当然,但我不太相信这是惟真带我去的原因。”
切德哼了一声。“惟真根本不会注意他身边的随从有谁。他没耐心关注细节,所以他不像骏骑那么会处理人的问题,不过惟真是个好军人,长远看来,这或许是我们最需要的。是的,你说得对,惟真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带你去……目前还不知道。黠谋会告诉他说你受训担任间谍,暂时就只会告诉他这么多,这点黠谋和我一起讨论过了。你准备好要开始回报他为你做的一切了吗?你准备好要开始为家族效力了?”
他的语气是如此平静、看着我的眼神是如此坦然,我问接下来的问题时要保持平静几乎也变得容易。“我会需要杀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