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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八辑)-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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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同类人管这种动物叫“马”。这个动物不是嗅到就是听到了特威格,所以它昂起头来朝她所在的方向喷着鼻息。
  这个汉子抬起头来看看马,然后又回头向特威格看来。
  “喂,过来坐坐吧。”他说。
  他的目光正对着她的方向,但她不想贸然上当。特威格认为他肯定看不见她,因为她藏在距他至少有四米多远的树丛里,而且那堆火花使他眼花缭乱,他只不过是根据那匹马的动作判断出有人在这个方向罢了。
  “你是约翰·斯通吗?”她冲口而出地问道,忘记了只有哈克才能在这样的距离下听懂她的耳语声。可是他却出乎意料地回答了。
  “是呀,你是特威格吧?”
  她大为惊异,于是就从树丛中走了出来,让火光照在她身上。
  “你怎么知道的?”
  他笑了起来。他的嗓音低沉宏亮,笑声更甚——不过这是一种和蔼友好的笑声。
  “这儿只应有两个人知道我的名字,”他说,“一个是叫哈克·伊利昂斯的人;另一个可能是叫特威格的女孩子,你的声音像特威格,不像是哈克。”他接着肯定的说:“我现在已经看到你了,你看上去就像特威格。”
  她向前走去,一直来到小溪边上,跟他只有一溪之隔。现在她终于看清他的脸了,那是一张方正、白晰、英俊的脸,淡黄色的头发密而不长,稍为有点卷曲,不太浓的眉毛下是一双蓝湛湛的眼睛,蓝得像那夏天的湖水。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他身后的那匹马不断地喷着鼻息,蹄子不停地在地上刨着。
  “你干么老坐着?”特威格问道,“是不是躲着什么事情?”
  他摇摇头。
  “我不想惊吓你,”他说,“哈克·伊利昂斯留话给我,让我不要在第一次看到你时突然动作或碰你。如果我站起来,不是要把你吓坏了吗?”
  “不会。”特威格说。
  可是她估计错了。当他慢慢地站起身来时,她还是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因为她从来没看到过如此高大的人。他比她想像中的任何人还要高大。当他站直后,他好像凌驾于一切之上,凌驾于她,凌驾于那堆篝火,凌驾于那块巨大的砾石,甚至凌驾于他身后那匹高头大马之上。说真的,特威格认为那匹马已经是够高大的了。她的心脏又开始跳得快起来了,就像她还在飞跑似的。不过她看到他只是静静地站在小溪对面等着,身上丝毫没有威胁或邪恶的气息。她觉得他跟伯格,跟供应点的管理人,跟那一帮人里的男男女女大不一样。于是她的心跳又慢慢地正常了。她为自己感到害臊,接着就一跃跳过小溪,与他面对面地站着。
  “我不怕,你再坐下来吧。”她对他说。
  说着,她自己盘着双腿在他面前的地上坐下了。这时,约翰·斯通就像一座高山沉入大海似地也坐了下来。即使他们俩都坐着,他仍然好像凌驾于她之上。不过特威格觉得他这种凌驾于人的气势很亲切,就像她偎依在参天大树的枝叶下,丝毫不感到树哥哥有盛气凌人的味儿。
  “我的马打扰你吗?”约翰·斯通问她。
  她看看那高大的动物,带着点蔑视的口气说:“它脚上有金属的东西,会像车子那样把小生物踩断和压死的。”
  “这倒是真的,”约翰·斯通说,“不过它脚上的马蹄铁不是它自己要钉上去的。再说,它喜欢你呢。”
  他的话一点不假。那动物正在把它那个有点像锤子的头低下来,并不断地向她点头。它跟特威格之间有一段距离,但它好像要伸过头来跟她亲热似的。特威格的心软了,她伸手向它表示亲善,它就安静下来了。
  “哈克·伊利昂斯到哪儿去啦?”约翰·斯通问道。
  特威格的忧虑与焦急像潮水似地一下子涌回来了。
  “在高石区,”她说道,“有人在追他……”
  她把所有的情况都说给约翰·斯通听,她尽量用他能理解的方式来讲。因为她过去曾跟哈克以外的人说过话,可是他们只懂她说的一个一个词,不理解这些词合在一起的意思。但她现在对约翰·斯通讲话时,他不断地点头,而且看上去很能领会她讲话的意思,神情也非常关切,好像他对她的了解在不断地加深。
  当她讲完以后,约翰就问她道:“这个铁锈泉离这儿多远?我们从这儿去要多少时间?”
  “一个普通人得走六小时。”她说。
  “那么,要是我们在太阳出来以前动身,我们就可以跟哈克同时到达那边了,是不是呀?”
  “是呀,”她说道,“不过,我们应该现在就出发,这样我们就可以在那里等他了。”
  约翰抬头望望天上的月亮,然后又看了看周围的树林。
  “天黑,我走得慢,”他说,“哈克对我讲过,你不喜欢走得慢。再说,你还有许多事情要告诉我,坐在这里谈总比走着谈要好一些吧。我们还是等一会儿再走。你不用担心。我们一定会及时赶到铁锈泉的。”
  他说这最后几句话的时候,语气是那么的平静、安详,使特威格想起了植物爷爷讲话的口气。她虽然还没有十分信服他的话,但疑虑总算消除了,于是她就重新坐了下来。
  “你吃过饭没有?”约翰·斯通问她,“噢,对了,你喜欢不喜欢像我们这样的人吃的东西?”
  他微微地笑了笑。特威格顿时觉得他可能在笑她。
  “我当然吃你们吃的东西,”她说道,“哈克跟我总是在一起吃饭的。我不一定非吃这些东西不可,但吃也没有什么关系。”
  约翰严肃地点点头。特威格心中暗暗地在嘀咕,不知道他猜不猜得出来她没说出来的话。事实是植物爷爷虽然见多识广,但他并不真正了解人类的味觉。他给她从小吃水果、干果和其他叶绿素的东西,她是靠吃这些东西长大的。这些东西的味道虽然不错,直到现在还是不错,但她认为哈克给她吃的人类的食品要比这些东西有味道得多。
  约翰开始张罗起两个人的饭来了,他一面打开一些小包小罐,一面问她一些问题。特威格尽她所能地回答,不过她认为,约翰这个人虽然很了不起,但对她的经历必然难以理解。
  她甚至连自己的父母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也记不起来了。她只知道植物爷爷曾经告诉过她,当她刚会走路的时候,她父母就双双病死在他们的小屋里。她一个人信步走出了小屋,植物爷爷发现她后就在冥冥之中点动她的心灵。由于她那时年幼,所以一经指点就跟他心灵相通,真是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她不仅能听到植物爷爷的声音,了解他的心意,而且还信奉他,相信他的一切。
  植物爷爷指点她离开了小屋,穿过了她父母烧荒后想种的那块地,来到了树林里。树林里的树木把枝叶交织在一起,为她提供了一个躲避风雨的栖身之所。树林里有各种给她果腹的东西,她饿了后伸手就可拣到。在她长大之前,植物爷爷一直没有让她走近那个小屋的地方。直到特威格成年后,她才回到那里,当她跨进那间小屋时,只见绿色的藤蔓爬满了两张吊床,吊床上赫然躺着两具白骨。植物爷爷事先曾告诉她不要去动它们。她对这两堆枯骨毫无骨肉之情的感觉,而且她以后再也没去过这间小屋。
  但她对哈克这个人却有点不一样。3年以前,当她与哈克相遇之时,植物爷爷早就把她叫做小跑腿了。哈克原来也是一个垦荒人,就像现在正在追捕他的那帮人一样。垦荒人跟固定农是不一样的:固定农把荒地开垦成熟地后,就定居下来,年复一年有规律地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耕耘、施肥和下种;垦荒人的谋生之道则很不一样,他最多在一块地上连续种两年就要换地方。
  吉森行星上只有一块大陆,这块大陆上的大部分肥沃土地都被第一批来到这个行星上的移民们占了。那些后来的移民发现这块大陆上的其余土地比较贫瘠,土层也不厚,上面长满了植物爷爷的子孙。他们对这种土地上能长植物是毫不怀疑的,但要长庄稼那就得把植物爷爷的子孙都烧了,把它们的灰当肥料。这就是草木灰的由来。庄稼有草木灰作肥料,长势非常好,于是农产品源源不断地从林区流入城市。不过,连种两年庄稼后,草木灰里的养分被吸收得于干净净,再也没有肥力了。对于垦荒人来说,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只要另外找块草木茂盛的地方,再烧一次荒就行了。
  3年前,当春雨还没有下的时候,哈克来到了特威格经常出没的这个地方。按说这时正是烧荒的最好季节,因为即将降临的春雨可以使草木灰里的养分渗到地里去。但哈克搭起帐篷后却闲逛着打发日子,他既不点火,也不烧荒。转眼就是夏天,再要种地已来不及了。特威格已来窥探过好几次了。开始她总是躲得远远的,以免被他看见。后来她越来越挨近他。她认为他是个不烧荒的垦荒人。他除了采集水果和干果这类植物爷爷给特威格准备的食品之外,从来不拿树林里的其他东西。她觉得这个人真是怪。
  后来她慢慢地对这个怪人了解了。哈克是一个酒鬼。他跟其他垦荒人本来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有一年秋后,他拿了卖庄稼得来的钱去赌博,在打牌中赢了一大笔钱。接着他的头脑清醒了一阵子。对此他大概会感激一辈子的,因为他听从了当地一个银行家的话,把这笔钱存人银行生利。他只拿出一部分利息去买一些日常必需品,然后就带着这些必需品到林中去烧荒开垦新地。
  可是,哈克第二次到森林里去的时候,却带了许多酒去。他搭起帐篷后,没有立即开始烧地垦荒,而是拖拖拉拉的不想动手,整天举杯自酌,安享清福。
  他一个人单独在树林子里,没有必要像在城里那样匆匆忙忙地大口喝酒,他尽可输愉快快地慢酌慢饮,一直到酩酊大醉,看不清周围的景色。再说,他有钱存在银行里,根本不用担心没钱用,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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