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实上,他还真是做到了,比如说,夏佐,虽然这是被气到不行,无可奈何出的手。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我们暂且不提。
反正在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没有丝毫用处,老师们只好叫来了莫九霄的家长。
后来莫九霄挨了一顿揍,因为妈妈说,打人是不对的。但后来又得到了两块棒棒糖,因为妈妈说,为了林依依是对的。
两块棒棒糖,其中一块,莫九霄给了林依依。
于是,林依依人生第一次收到情书的风波也就不了了之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小孩子真的是有时候很可爱┑( ̄Д  ̄)┍
☆、番外:往事已随风散
往事已随风散
林依依二十三岁那年,莫九霄二十五。
那个时候,莫九霄毕业之后进入了父亲的公司工作,虽然公司不大,但是也有些规模,他一边着手实践,一边跟着长辈们学习商场上的经验,到了现在已经成为了他父亲的左膀右臂。
林依依在两年之后也毕了业,开始做一名实习玩具设计师,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没有热恋的情侣们那样整天腻歪,由于二十几年的磨合,两个人相处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但又好像多了些什么。君子之交淡如水,林依依与莫九霄则好像是一杯花茶,没有苦涩,但也没有太多甜腻的糖分。
现在,两个人在外面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并没有花多少家长的钱,所以不大,但是足够称得上是家了,并且两人准备提早完婚。
夏佐在英国发展的也很不错,已经成为了时尚界的小有名声的设计师,各种比赛和服装秀上基本都能看到他的作品,也时不时的会在一些访谈中露面。本来,国外的访谈节目是很少会传入国内,更不用提夏佐参加的那些比较专业学术性质更浓的访谈,但是,说来也巧,夏佐在中国学习的时间里研究了一些中国的特有花纹和样式,再加上他本身混血儿的身份,设计出来的服装中西结合,有一股浑然天成的自然,不像有些试图把中西两种元素揉在一起的设计师,忽略了本质,反而弄巧成拙。
简而言之一些,夏佐的服装在中国也有了一定的销售市场,从而使他的访谈即使是国内也时不时可以看得到。
那天,林依依正在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了侧栏上的访谈,鬼使神差,她就点了进去,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味,只是单纯地想看一眼故人如今是否安好。
屏幕上的少年,又出现了在了眼前,岁月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少年还是一如既往的清秀,只是目光里,已经有了不同往日青涩的复杂沉淀,茶色的头发亦如初遇时的柔软服帖。
这是一个时装秀过后的访谈节目,邀请了每一位获奖的设计师,所以一个人的时间并不算长。
夏佐坐在访谈的嘉宾席上,修长的手指搭在一旁的扶手,静静地坐着,没有一般欧洲人的张扬,他,倒更像是初遇时如玉石一样温润的少年。
“夏佐麦卡尼,真高兴你的到来,首先先要恭喜你这次的得奖。”女主持人很热情的给了他一个拥抱。
夏佐笑了笑,回答说:“这次得奖了我也很意外,毕竟比赛里还有许多前辈,他们都很值得我学习。”没有了往日的青涩,少年说着好像排练过一样客套疏远的台词,成熟了。
“噢,千万不要这么说,”女主持人开着玩笑,“在你的粉丝里你就是应该得奖的。”
夏佐一副意外的样子:“哦?我还有粉丝呢?”
“是啊,”女主持结束了寒暄,把话题印象了正轨,“那么,你这次衣服设计的主题是‘盛夏森林’对吧?”
“是的,很符合现在的季节。”
“讲讲设计理念怎么样…”
接下来又是一些学术性的问题,这些对于一个设计师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宣传,但是,对于一个访谈节目,自然少不了设计以外的东西。
“我其实也很喜欢你的作品,”女主持人眨了眨眼睛,“只是我很好奇的是,你的衣服为什么一直都是浅色系的呢?就连男装都是,这在设计师中可真算很少见。”
“是嘛?”夏佐打了个哈哈,“我倒没有太在意这些。”
“噢…好像真的不是,”顿了顿,女主持人接着说,“我记得,你的作品资料里面,有一套深色系的衣服,当时,没记错的话,你还在中国。”
林依依坐在电脑前面眼睛里有了一丝复杂,这时候,莫九霄回家了,看了看林依依的电脑,在看到夏佐的时候愣了一下,但随即揉了揉林依依的脑袋,替她倒了一杯水,搁在她手上,坐到了林依依的旁边。林依依转头看了看莫九霄,笑了笑,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同靠在一起看节目。
女主持人对面的夏佐脸色有一瞬间的不自然,但很快调整了过来:“是的,当时在中国,服装的主题叫‘星空’,黑白为主。”
“那套衣服很漂亮,之后为什么停止使用深色了呢?”
“……”夏佐没有回答,只是保持笑容看着主持人。
“让我猜猜,”主持人显然没有打算放过他,“是…难道,有关初恋?噢,你知道,能让男人挂心的东西不多,初恋是我最容易猜到的了。”
夏佐缓缓点了点头。主持人激动了,设计师的八卦也是八卦,毕竟关注时尚界的还是大有人在,虽然没有明星的八卦史那么夸张,但是人的天性作祟,生来爱八卦,显然,主持人也不例外。
“那可以说说看吗?”
“也没什么可以说的,”夏佐沉思了一下,“是我对不起她,不够勇敢,连告别的勇气也没有。”
“噢…人们的初恋一向是悲剧做结尾。”
“对,但或许悲剧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不得不坦白一点说,没有道别,我也很遗憾,但错过已经错过,再多的挽留也不过让事情更纠结,所以,我已经输给了勇气,就让时光磨灭掉吧,只剩下祝福就好。”
“看不出来,你也是一往情深呢。”主持人安慰了几句。
然后访谈又回到了正轨上,很快结束,迎来了下一个嘉宾。
林依依合上了电脑,她实在没什么兴趣接着往下看了。莫九霄把水重新放在她手里,捏了捏她的脸,开着玩笑说:“都过去了,别再想了,也不怕我吃醋吗?”
“唉,真是怕了你了,”林依依也打起了精神,拍掉了他的手,“你想啊,从小到大,我兜兜转转啊,最后还是回到你这里了。”
“这说明我有魅力啊。”
“嗯,对,”林依依笑了起来,“就你最有魅力了。而且呢…偷偷的告诉你,我也不打算再离开你了。”
莫九霄愣了一下,随即亲了亲她的额头,伸手抱住了她:“你呀…跑的没我快,我还能追回来的。”
后来,婚礼没有意外的如期举行。
某个日子里,阳光闪着金色,林依依和莫九霄挽着手,走向了红地毯的前方,教堂里,戒指迎着阳光,微微一闪。
他们的婚礼,邀请了夏佐,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来。
往事已随风散,散了吗?或许吧…那,记忆呢?
他在回忆里,和青春的躁动岁月,一起封存着。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夏佐的日记
夏佐的日记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滑冰场,那是我来中国上大学的第二年,其实那个时候我并不是头一次来中国,相反,中英混血儿的我,在中国呆得时间甚至要比在英国还要长。
我当时在给校报拍一些图片,但是一下子就被她吸引住了,她很美,无论是滑冰的动作还是样貌。
我按下了快门,甚至没有征求她的意见,我实在不想错过那一瞬间的美,她显然听到了,转过头来,而我却红了脸,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才好。
好在,她没有追究。
第二次去滑冰场,我想试试能不能遇见她,结果很巧,她真的在那里,我压下心中的兴奋,向她问好。
后来我们就这么认识了,她叫林依依,很普通的名字,我告诉她我叫夏佐,依依是我在中国为数不多的朋友,不,准确的来说,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中的一个。我不太擅长交际,不管是在英国或者中国都一样,所以每次新结交一个朋友都会让我很珍惜。
依依好像也不是一个擅长交际的孩子,我们两个都喜欢把事情藏在自己心里,而不是到处宣扬,所以我总能理解她。
结果有一次我看到了她和她哥哥的照片,当时我忽然想了起来,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回过家了,自从,那年开始。
文森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我大概三四岁吧,在此之前,父母一直忙于各种事务,可能是由于我的到来,他们要付出更多努力。父亲那个时候刚刚着手一家服装店,母亲也跟着去帮忙,两个人整天忙上忙下,我的存在几乎成了多余——即使我知道他们是为了给我更好的条件。
但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我已经开始学会适应一个人呆着了,很少说话,也没有伙伴可以一起玩,只是偶尔看着父亲的画稿,在纸上涂涂画画。
当文森出生的时候,父母的事业终于稳定下来,但是,文森的出生让他们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这个可爱的小婴儿身上。
我呢,又是一个人了。
直到长大之后,事情也没有发生什么改变,文森仍旧是整个家里的中心,他很调皮,很可爱,不像我,跟别人说话都不敢看着对方的眼睛。
所以,我在稍微懂事一点的时候,就决定去远渡重洋的祖父家,我当时说,我想去中国看看,在那里接受不一样的教育。
父母经过思考之后同意了,他们觉得祖父年纪也已经大了,有个孩子在身边也挺好,我对父母没有什么留恋,就飞去了中国。
之后在那里过了很久,和祖父一起。
头几年还会回家看看,但是高考之前,学业负担很重,我就决定先暂时不回英国了,直到考上了大学,也还没有回去。
那天我看见林依依钱夹里的照片,就想起了弟弟,我其实不嫉妒他,也没有觉得他抢走了我的什么,很奇怪,我对这个弟弟的存在相当的坦然,可能是已经习惯了吧。
而我的低落显然影响到了依依,她走掉了,在她转头的一瞬间我就后悔了自己之前的说辞,却始终说不出话来。
后来我和她去了甜品店,我第一次冒出了一个念头,也许我喜欢她,喜欢,多么陌生的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