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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我委地成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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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方穗迭恨感激莫莫,在领回生平的第一份工资后,立马回到学校要感谢莫莫这个大恩人。
莫莫原本想狮子大开口,可是一想到方穗迭吃泡面呕吐的模样,心中莫名的一软,于是很简单的在学校门口挑了个砂锅店。
方穗迭知道莫莫从来不吃食堂和校门口小店的东西,去的都是装潢精致得很的酒店,这次居然愿意为自己降低对口味的要求,心下感激。
两个人就着两只砂锅,第一次推心置腹的聊了起来,砂锅吃得大汗淋漓,聊得也是意犹未尽,才发现原来是如此的有共同语言。
慢慢的,两人相处多了,慢慢的方穗迭认识了赵元任、认识了施敢,知道莫莫喜欢的是赵元任,喜欢到为他学会了煮粥、学削苹果,做尽一切自己不会做的事情……
甚至会因为赵元任无意间的一句感叹:“瞧瞧人家,多上进阿,哪像你们这些人,娇里娇气的。”这明显是谈情说爱间的一句戏言而已,较不得真的阿。可这个连衣服都要打包回家的娇娇女就真的跟着自己在大热天里在大街上做问卷调查。记得那天的天气很热,日头很毒,她踩着高跟鞋,腆着脸,在匆匆忙忙而过的人群中,在不耐的眼神中,勉强的微笑着,晒伤了白嫩嫩的脸,细腻的脚上走出了好几个泡。可她一脸的笑容:“我要让他看看城里的小孩也是会吃苦的。”
那天,赵元任也来了。那样一个男子,气质非凡,站在莫莫的面前,温和的笑着說:“有需要我帮忙的吗?”他的嘴角弯着,那淡淡的微笑,宛如春风拂面般的清爽。
“当然,不过这个问卷是针对老年人的,我去换一份适合您的。”
她看见莫莫狡捷的一笑,换了青年品牌服饰的问卷调查,故意拿出两性调查表;
“您能对您女朋友做个评价吗?”
她看见赵元任瞥了一眼那问卷上面的字了,是嘴角扯了个大微笑,听说赵元任的视力很好,考空军都绰绰有余,听说他的阅读能力很好,一目十行没有问题——他明明看得分明,却只纵容的配合着她一唱一和;
“她呀,很是娇气,很挑嘴,很笨,削个苹果都会削到手指头,煮粥都能煮焦,是个……傻妞。”
“傻妞?”某个女人暗暗的抬起了脚,准备猝不及防的踩上了某人的脚,希望能够借此给这个得意忘形的男人一个血的教训。可是——高高的抬起,狠狠踩下的——是硬硬的地板。“看先生你也是一副聪明相,怎么找了个傻妞呢,看来您本人的智商也不高嘛。”
“哎,其实呢,那么笨的女人,万一以后生个跟她一样笨的孩子可还真的不行阿。如果为了长远的子孙万代的前程着想,还真的得好好的考虑考虑是不是得换一个孩子他妈了。”
凶狠狠的眼神中已经泛起了泪光。
男子笑得很迷人:“不过天底下间哪里去找象她那样傻得人啊,明明很气想踩人,明明人家的脚也放着让她踩,她都能弄伤自己,你说舍不得踩别人就别踩,是不是;明明只是一句戏言,她也会当真,一个连洗袜子都不会的人还非得去打工赚几十块钱,然后再花几百块钱去保养晒伤的皮肤,你说傻得这样可爱的人上哪儿去找啊,是吧,所以,傻就傻点吧。谁让她运气好,找了一个明知道她笨还愿意将她娶回家的人呢。”
女子慢慢的也眯起了笑眼:“是吗,那你可真伟大。你说这个明知道别人笨还要将她娶回家的那个人是不是更傻?你说这么傻得人,会不会影响子孙后代啊,那如果为了子孙后代的前程着想,你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得考虑换了孩子他爸啊,恩,我觉得是得慎重的考虑。”
“很难說,负负得正也是可能的。而且——说不定有人情愿当一个比傻瓜还要傻的傻子,甘愿当一辈子,甘之如饴。”
那天莫莫嘴上狠狠的,可是心里乐开了花,她高兴的炫耀:“你看,他知道我的脚是36码的,知道我喜欢的花是蓝月。”
她說:“穗穗,如果一个人爱你,他会关注你的所有一切,而我所有的一切,他都关注了,我好开心。哈哈,是不是觉着很酸,酸就酸吧,人生难得几回酸阿。”
方穗迭想起了方才赵元任說的话——情愿做一辈子的傻子,莫莫估计也是吧,所以她会在刚深刻体验完贫穷学生的打工生涯之后,又作出了一个贫穷学生不会做的奢侈的决定,拿一整天的工资换了那张满分的卷子。还乐呵呵的說:“穗穗,俗阿。感情能用钱买吗,我千金不换阿。”
但无可否认,赵元任对莫莫也极好,每天里电话跟踪报道天气,嘱咐冷暖,鲜花、烛光晚餐,莫莫不小心咳了一声,他会大老远的从香港飞回来然后一刻没休息的飞回去只为送一个感冒药;莫莫不小心看了什么东西超过五秒钟,第二天那件东西就会出现在她的眼前;只要是她想到的,他都会做甚至做得更好。
打工的第二天,莫莫就红着脸在她耳边告状:“你知道吗,他昨天凶我了。不就是脚上长了几个泡而已,他居然整整训了我半个小时,什么你是不是白痴,都知道要站一整天怎么不知道穿个平底鞋去你,知道脚疼了还不休息……他不想想,脚上长泡怎么了,他那一吼,我得吓死多少的脑细胞。”
莫莫乐滋滋的说,“你不知道他有多逗,昨天他回去后居然找了间足浴去学脚底按摩,说是要慰劳慰劳我这双被高跟鞋折磨了一整天的脚,还说什么自个的脚自个不心疼,只能让那脚的男朋友心疼了。他再聪明,他几个小时能学会什么阿,真有趣!”
那样温和的男子,居然会凶人,方穗迭怎么想都想不出那样的画面。她暗暗羡慕,羡慕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子,体贴、英竣温柔,堪称完美,完美到让所有人都妒嫉,羡慕世上拥有这种幸福的女子。
那时,她觉得赵元任是完美情人,完美丈夫,而施敢,却只是一个祸害,一个帅到掉渣的祸害。
还记得那次莫莫做问卷调查,打完工后乐滋滋的去赴赵元任的犒劳宴。谁料她前脚刚走,施敢后脚就到了。
施敢以为莫莫会去体验勤工俭学的生活全是方穗迭的功率,于是十分诚挚的表达了对她居然能改造成功改造落后分子莫莫的敬意,并再三表示一定要给个机会讨教一番如何让莫莫如此听话的秘诀,方穗迭没有胆子說那牛人不是自己,而是一男人,不仅是一男人,还是他的情敌。她自小就很少说谎,一说谎就心慌,一心慌就会失去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于是答应了这个号称是被人抛弃的孤家寡人去共进晚餐,却也因此见识了施敢祸害的功力。
那是一间小饭馆,弯弯曲曲的几个小巷子里面找到的,规模不大,却是干干净净的。
他一路进去,就一路跟里面的人嘻嘻哈哈的打招呼,才进包厢,还没坐下来就接到了老板的投诉:“听说小张见了一男人脸都红到耳根了,小应在厨房打破了碗,我就知道是你这个小子来了。祸害阿祸害,我家的碗全毁在你手上。记账上,等一会一起算。”
“凭什么阿,你家地板滑跟我有什么关系阿。”
那老板怒目而视:“我家地板滑,怎么你不来的时候不滑,你一来就滑阿。你一有钱人,跟我们这种穷人家计较什么阿。”
施敢歪头,俊目里满是诧异:“陈哥,难道你忘记了有钱人——最小气了吗?”
看着他们油嘴滑舌的,方穗迭只觉得挺逗的,坐在一旁笑了。只是有时候觉得心里毛毛的,那个叫陈哥的老板,看着她的眼神异常的奇怪,好似有点惋惜,有点怜悯。
她琢磨不透那老板的意思。
菜上得很快。
可是——
那家的菜这般的彪悍。
一溜全是红彤彤、火辣辣的。
什么龙虾阿鱼头,等等,别说吃了,光是闻者就觉得呛人,嗓子里冒烟。
她愣了。
难道施敢的口味这般的强悍?
可是,她……她是南方人,她的口味……一点都不强悍,好不。
难道男人帅,就这样,不顾及客人的口味吗?
她看着那些菜肴冒起了热汗。
她没看见身旁的施敢也是一愣,随后大笑,“陈哥,这是妹妹,妹妹!”
她又愣了。
这菜跟妹妹不妹妹有什么关系,而且,她什么时候成了他妹妹了?
那陈哥也很顺流的回答:“对啊,可不就是妹妹吗,这不就是妹妹专用餐吗?”
施敢一双桃花眼笑得灿烂。
经过了好一番的解释,方穗迭才明白过来。
原来施敢的妹妹着实多,只不过妹妹前都得加一个字,情。
原来陈哥那样怜悯的看她,是误以为自己是施敢一众女友中的一个了。
陈哥义愤填膺的说道:“这厮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有事没事的,就带小姑娘家过来,一上来就上这些菜,弄得我这边好像是满清十大酷刑的刑房似的,还說什么就爱看自己喜欢的人吃辣,把人家小姑娘辣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风度尽失还让人家买单,整个一祸害。”
施敢却是一挑俊目,辩驳得理直气壮:“人家小姑娘硬要往我身上扑我能怎么办,人家說可以不计较我的出身、不计较我的学历,我自然想看看她们计不计较人民币、计不计较风度。”
方穗迭抿着嘴笑,问:“结果怎么样?”
结果?五分之二的女人在进这个小店的时候就已经计较,计较这个男人开着悍马却将自己带到路边摊似的小店来吃饭,计较起了他的吝啬和小气;五分之一的女人他点菜的时候开始计较,计较没有经过询问就擅自作主的点菜,计较起他的不体贴、不温柔;五分之一的女人在面对火辣辣龙虾,开始计较这般吝啬、不体贴、不温柔的徒有外表的男人值不值得自己牺牲肠胃;剩下的五分之一难得不计较的人不是败在中途彻底的投降龙虾的火辣,就是在买单的时候彻底的认清了施敢的模样,偶尔有几个抵抗住了种种的考验,可最后还是败在了他的那句:“喜欢的话咱天天来。”
陈哥笑骂着施敢,端起龙虾要去换。
看着满桌的菜肴,方穗迭却舍不得了,这么多的菜,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买来吃,如今一点都不吃就拿去倒掉,岂不是太浪费了,奶奶说,浪费是要遭天劈的。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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